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937281发布日期:2021-10-09 18:28阅读:77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


背景技术:

2.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物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集装箱作为货物物流的最主要方式无疑占据着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传统的集装箱运输方式货物失窃事故多、运输缺乏透明度,如何减少集装箱在物流环节的损失,提高运输环节的透明度,使货主可以实时地了解到货物的最新信息,无疑具有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
3.各类物流运输仓储企业虽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车辆动态信息的实时监控一直未能得到完善地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4.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解决了各类物流运输仓储企业虽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车辆动态信息的实时监控一直未能得到完善地解决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该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包括连接板、套设在所述连接板外的外壳、置于所述连接板上的北斗模块、置于所述连接板上的gsm模块、置于所述连接板上的电源管理模块、嵌在所述外壳上且与所述北斗模块连接的显示器,所述外壳上设有凹槽,所述外壳上设有开关,
6.所述电源管理模块分别与所述北斗模块、gsm模块以及显示器电性连接,
7.所述北斗模块与所述gsm模块电性连接。
8.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gsm模块用于发射和接收移动网络无线信号。
9.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北斗模块用于实时接收卫星信号进行位置定位,并发送位置信息数据。
10.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北斗模块包括射频模块以及与所述射频模块通过spi总线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外壳上设有与所述北斗模块中的射频模块通过射频同轴线缆连接的北斗模块天线。
11.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天线用于接收和发送卫星信号,所述射频模块用于处理天线接收到的无线信号后解析处理,所述控制单元将信号经过发送天线发送给北斗卫星系统。
12.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gsm模块包含gsm子模块、与所述gsm子模块连接的gsm控制子模块,所述gsm控制子模块与所述北斗模块的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外壳上设有与所述gsm子模块连接的gsm模块天线。
13.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天线用于发射和接收移动网络无线信号。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板、北斗模块gsm模块、电源管理模块、显示器以及开关,能很好的实现车辆动态信息的实时监控;其中的凹槽的设计,使得在使用时,能很好的拿取,避免滑落引起损坏,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15.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16.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17.附图标记:1.连接板、2.外壳、3.北斗模块、4.gsm模块、5.电源管理模块、6.显示器、7.凹槽、8.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18.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示范性实施例做出说明,其中包括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各种细节以助于理解,应当将它们认为仅仅是示范性的。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做出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会背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同样,为了清楚和简明,以下的描述中省略了对公知功能和结构的描述。
19.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20.实施例一:
21.图1

图2示出了一种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该地面用卫星信号监控终端包括连接板1、套设在所述连接板1外的外壳2、置于所述连接板1上的北斗模块3、置于所述连接板1上的gsm模块4、置于所述连接板1上的电源管理模块5、嵌在所述外壳2上且与所述北斗模块3连接的显示器6,所述外壳2上设有凹槽7,所述外壳2上设有开关8,
22.所述电源管理模块5分别与所述北斗模块3、gsm模块4以及显示器6电性连接,
23.所述北斗模块3与所述gsm模块4电性连接。
24.所述gsm模块4用于发射和接收移动网络无线信号。
25.所述北斗模块3用于实时接收卫星信号进行位置定位,并发送位置信息数据。
26.所述北斗模块3包括射频模块以及与所述射频模块通过spi总线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外壳2上设有与所述北斗模块3中的射频模块通过射频同轴线缆连接的北斗模块天线。
27.所述天线用于接收和发送卫星信号,所述射频模块用于处理天线接收到的无线信号后解析处理,所述控制单元将信号经过发送天线发送给北斗卫星系统。
28.所述gsm模块4包含gsm子模块、与所述gsm子模块连接的gsm控制子模块,所述gsm控制子模块与所述北斗模块3的控制单元相连接,所述外壳2上设有与所述gsm子模块连接的gsm模块天线。
29.所述天线用于发射和接收移动网络无线信号。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32.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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