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镜片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干涉仪器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2.干涉仪作为一种精密的检测装置,外界的环境对其测量的结果有非常大的干扰效果,而干涉仪放置的水平度就是其中一项,现如今的干涉仪都是放置在特定的位置后不再移动,但是如果因外界原因导致承托干涉仪的台面发生了倾斜,就会影响干涉仪测量的结果,目前对干涉仪的水平度调整的问题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方案。
3.中国专利号cn211783301u提供一种用于光学镜片检测的干涉仪,包括激光干涉仪,激光干涉仪的底面设置有支撑座,支撑座的外侧套设有围护架,围护架的底面设置有垫板,垫板的底面设置有阻尼垫,垫板的表面设置有固定螺杆,支撑座的表面开设有导向槽,导向槽的内部插接有销钉,销钉贯穿围护架,支撑座的底面设置有滚珠,垫板的表面设置有固定座,固定座的内部设置有马达;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光学镜片检测的干涉仪底部加设支撑座借助销钉与围护架连接,且马达轴体端部的对接块插入对接座内部,马达轴体转动实现对激光干涉仪朝向调节,避免拆卸激光干涉仪与桌面连接结构后才能调节朝向的弊端。
4.目前,现有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在激光的朝向上可以通过电机进行转向控制,但是在设备的固定上依旧采用打孔固定的方式,并且对于设备是否处于水平位置没有调整措施。
技术实现要素:5.为了弥补以上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干涉仪器检测装置,旨在改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在放置的台面可能倾斜导致设备也倾斜,从而引起设备内的光线折射方向不再是横平竖直的状态的问题。
6.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7.本实用新型提供干涉仪器检测装置,包括置平结构和调节结构。
8.所述置平结构包括台面、底座件和微调件,所述底座件设置在所述台面顶部,所述微调件包括固定柱、丝杆和高度调节柄,所述固定柱固定在所述底座件顶部,所述固定柱内部滑动有滑动柱,所述固定柱底部镶嵌有轴承,所述丝杆过盈配合在所述轴承内部,所述丝杆与所述滑动柱螺纹连接,所述丝杆键连接有齿轮一,所述高度调节柄转动连接在所述固定柱一侧,所述高度调节柄键连接有齿轮二,所述齿轮一与所述齿轮二啮合;所述调节结构包括底架和调节件,所述底架固定在所述台面顶部,所述调节件设置在所述底架上方。
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件包括支撑座,所述支撑座固定在所述台面顶部,所述支撑座一侧螺纹连接有转动柄,所述转动柄底部固定有吸盘。
1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滑动柱顶部设置有水平件,所述水平件包括过渡板和水平仪,所述过渡板底部固定有转动块,所述转动块与滑动柱转动连接,所述水平
仪镶嵌在所述过渡板一侧,所述过渡板顶部固定有转动底柱,所述转动底柱转动连接有放置件。
1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转动底柱内部固定有卡销,所述卡销一侧套接有弹力弹簧,所述放置件包括托板,所述托板底部固定有转动柱,所述转动柱与所述转动底柱转动连接,所述转动柱一侧开设有卡槽,所述卡槽与卡销滑动连接,所述托板顶部固定有设备。
1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底架顶部开设有滑动槽一,所述滑动槽一内滑动有框架,所述框架一侧开设有滑动槽二。
1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调节件包括滑动杆和调节手柄,所述滑动杆滑动连接在所述滑动槽二内,所述滑动杆一侧开设有夹持槽。
1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滑动杆一侧设置有拉力弹簧,所述调节手柄转动连接在所述滑动杆一侧,所述调节手柄与所述框架螺纹连接。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设计得到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使用时,通过转动高度调节柄可以调节设备倾斜的角度,利用水平仪检测设备是否处于水平状态,利用转动柱可以使设备进行旋转,在调换方向时不用搬动设备,防止了设备搬运过程中造成不可逆的损坏,利用调节件可以使测量的物品进行高度调节,使设备照射的光能准确的照射在所要检测的点。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剖面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调节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干涉仪器检测装置底座件示意图。
21.图中:100-置平结构;110-台面;120-底座件;121-支撑座;122-转动柄;123-吸盘;130-微调件;131-固定柱;132-滑动柱;133-轴承;134-丝杆;135-齿轮一;136-高度调节柄;137-齿轮二;140-水平件;141-过渡板;142-转动块;143-水平仪;144-转动底柱;150-卡销;151-弹力弹簧;160-放置件;161-托板;162-转动柱;163-卡槽;170-设备;200-调节结构;210-底架;211-滑动槽一;220-框架;221-滑动槽二;230-调节件;231-滑动杆;232-夹持槽;233-拉力弹簧;234-调节手柄。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
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3.实施例
24.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干涉仪器检测装置,包括置平结构100和调节结构200。
25.请参阅图1、图2和图3,置平结构100包括台面110、底座件120和微调件130,底座件120设置在台面110顶部,微调件130包括固定柱131、丝杆134和高度调节柄136,固定柱131固定在底座件120顶部,固定柱131内部滑动有滑动柱132,固定柱131底部镶嵌有轴承133,轴承133方便丝杆134转动从而减小与固定柱131的摩擦,丝杆134过盈配合在轴承133内部,丝杆134与滑动柱132螺纹连接,通过丝杆134能使滑动柱132上下移动,丝杆134键连接有齿轮一135,高度调节柄136转动连接在固定柱131一侧,高度调节柄136键连接有齿轮二137,齿轮一135与齿轮二137啮合,通过齿轮之间的啮合可以使高度调节柄136带动丝杆134。
26.底座件120包括支撑座121,支撑座121固定在台面110顶部,支撑座121一侧螺纹连接有转动柄122,转动柄122底部固定有吸盘123,通过转动柄122向下移动,可以使吸盘123吸附在台面110上,从而固定整个底座件120,滑动柱132顶部设置有水平件140,水平件140包括过渡板141和水平仪143,过渡板141底部固定有转动块142,转动块142与滑动柱132转动连接,过水平仪143镶嵌在过渡板141一侧,水平仪143能够查看设备170是否处于水平状态,过渡板141顶部固定有转动底柱144,转动底柱144顶部转动连接有放置件160,转动底柱144内部固定有卡销150,卡销150一侧套接有弹力弹簧151,弹力弹簧151可以使卡销150滑动进入卡销150内,放置件160包括托板161,托板161底部固定有转动柱162,转动柱162与转动底柱144转动连接,转动柱162一侧开设有卡槽163,卡槽163与卡销150滑动连接,托板161顶部固定有设备170。
27.请参阅图1和图4,调节结构200包括底架210和调节件230,底架210固定在台面110顶部,调节件230设置在底架210上方。
28.底架210顶部开设有滑动槽一211,滑动槽一211内滑动有框架220,框架220一侧开设有滑动槽二221,调节件230包括滑动杆231和调节手柄234,滑动杆231滑动连接在滑动槽二221内,滑动杆231一侧开设有夹持槽232,滑动杆231一侧设置有拉力弹簧233,拉力弹簧233可以将两滑动杆231向彼此拉近,调节手柄234转动连接在滑动杆231一侧,调节手柄234与框架220螺纹连接,调节手柄234可以调节滑动杆231,从而使检测的物件进行高度调节。
29.具体的,该干涉仪器检测装置的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通过转动柄122将吸盘123吸附在台面110上,然后手动旋转高度调节柄136,通过齿轮一135和齿轮二137的啮合带动丝杆134,在丝杆134的转动下,滑动柱132进行升降,利用水平仪143的特性,使过渡板141和托板161与地面保持绝对的水平状态,转动托板161,使设备170照射的光束朝向需要检测的物品,在转动托板161时,转动底柱144内部的卡销150会在弹力弹簧151的作用下使卡销150一道一道的卡进卡槽163内,然后将测量的物品放入夹持槽232内,通过两个滑动杆231和拉力弹簧233的配合,使检测的物品紧紧的卡在两滑动杆231之间,滑动框架220,将检测的物品滑动至设备170照射出的光束的一侧,然后再通过调节手柄234调整滑动杆231的高度,从而使设备170的光束照射在所要测量的点上。
30.需要说明的是,设备170具体的型号规格需根据该装置的实际规格等进行选型确定,具体选型计算方法采用本领域现有技术,故不再详细赘述。
31.设备170的供电及其原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清楚的,在此不予详细说明。
3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