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手表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智能手表装置。
背景技术:
当今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儿童或者少年失踪,甚至被杀害的事情发生,这些案件的发生往往都是不法分子的邪念引导下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把小孩子或少女拐走,甚至杀害,这时家人再想找到就很困难,同时也给公安机关的办案查证带来一定的麻烦,甚至让违法分子逍遥法外。为了解决上述的问题,市场上出现了通过将定位技术应用到手表中,来对失踪人员的位置进行监控。但是,此类的手表存在这样的缺陷:当不法分子脱掉佩戴在受害人手上的手表扔掉时,办案人员无法追踪到受害人的位置,不法分子的身份也无法确定,这给办案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不法分子在脱掉佩戴在受害者手上的手表时,能识别不法分子身份的智能手表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手表装置,包括表盘和与表盘连接的表带,所述的表带上设置有一回形的卡扣,智能手表装置还包括发送端和接收端,所述的发送端包括指纹采集器、指纹储存器、微处理器A、信号发射器和电源模块A,所述的指纹采集器设置在表带的卡扣的侧面,所述的指纹储存器、微处理器A、信号发射器和电源模块A均设置在表盘内,所述的指纹采集器的输出与指纹储存器连接,指纹储存器的输出与微处理器AA连接,且所述的电源模块A为指纹采集器、指纹存储器、微处理器A、信号发射器提供电源;所述的接收端包括信号接收器、微处理器B、指纹识别模块和电源模块B,信号接收器的输出端与微处理器B连接,微处理器B的输出端与指纹识别模块连接,且所述的电源模块B为信号接收器、微处理器B和指纹识别模块提供电源,接收端设置在手机端或者电脑端。
其中,所述的表盘内还设置有定位模块,所述的定位模块的输出端与微处理器A连接。
其中,所述的接收端还包括显示模块,所述的显示模块与微处理器B连接。
其中,所述的信号发射器为无线信号发射器。
其中,所述的信号接收器为无线信号接收器。
其中,所述的定位模块为北斗定位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当不法分子在脱掉佩戴在受害者手上的手表时,指纹采集器能采集到不法分子的指纹并通过指纹识别模块进行识别,从而核实不法分子的身份,有利于办案人员查证破案;同时还能定位失踪人员的初步位置,有利于寻找线索。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发送端结构连接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接收端结构连接图。
图中:1、表盘;2、表带;3、卡扣;4、指纹采集器;5、指纹储存器;6、微处理器A;7、信号发射器;8、电源模块A;9、信号接收器;10、微处理器B;11、指纹识别模块;12、电源模块B;13、定位模块;14、显示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具体的阐述:
如图1所示:一种智能手表装置,包括表盘1和与表盘1连接的表带2,表带2上设置有一回形的卡扣3,智能手表装置还包括发送端和接收端。
如图2所示:发送端包括指纹采集器4、指纹储存器5、微处理器A6、信号发射器7和电源模块A8,指纹采集器4设置在表带2的卡扣3的侧面,指纹储存器5、微处理器A6、信号发射器7和电源模块A8均设置在表盘1内,指纹采集器4的输出与指纹储存器5连接,指纹储存器5的输出与微处理器A6连接,且电源模块A为指纹采集器4、指纹存储器5、微处理器A6、信号发射器7提供电源。
指纹采集器4:对不法分子手指的指纹进行采集并传送给指纹储存器5,采用品牌ADST,型号为U20的指纹采集器;
指纹储存器5:对指纹采集器4采集到的不法分子手指指纹进行储存。采用LaCie系列的指纹储存器;
微处理器A6:对指纹数据进行处理并传送控制信号;采用品牌CH,型号为53s的微处理器;
信号发射器7:对控制信号进行发射,信号发射器7为无线信号发射器,响应于信号接收器。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接收端包括信号接收器9、微处理器B10、指纹识别模块11和电源模块B12,信号接收器9的输出端与微处理器B10连接,微处理器B10的输出端与指纹识别模块11连接,且电源模块B12为信号接收器9、微处理器B10和指纹识别模块11提供电源,接收端设置在手机端或者电脑端。
信号接收器9:对控制信号进行接收,信号接收器9为无线信号接收器,响应于信号发射器;
微处理器B10:对控制信号进行信号分析处理,并输出数据信号;采用品牌CH,型号为12sr的微处理器;
指纹识别模块11:对数据信号进行识别,核实不法分子的指纹信息;采用品牌ADST,型号为S21的指纹识别器;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2和图3所示,表盘1内还设置有定位模块14,定位模块14为北斗定位系统,定位模块14的输出端与微处理器A6连接,对不法分子的初始位置进行定位;接收端还包括显示模块13,显示模块13为液晶显示器,显示模块13与微处理器B10连接,显示模块13对不法分子的位置和指纹信息进行显示,有利于办案人员查证办案。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最优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