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闹钟手表。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子闹钟只有铃声和震动提醒,两种模式,然而铃声和震动的提醒对有些人达不到很好有效的提醒作用,不能满足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闹钟手表,以解决上述问题至少一个方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方面,提供一种新型闹钟手表,包括手表主体、表带、可将表带缩紧与放松的缩放装置、置于手表主体内的震动装置、置于手表主体内的闹钟模块,所述闹钟模块包括微控器、蓄电池和设置闹钟时间的输入装置,输入装置连接在微控器的输入端,震动装置和缩放装置连接在微控器的输出端;
当到达设定的闹钟时间时,震动装置震动,缩放装置将表带缩紧,提醒使用者。
优选的,缩放装置包括扣合件、齿条、与齿条扣合的弹性卡齿、与齿条配合的微型舵机,所述扣合件设在表带一端的自由端,表带的另一端穿过扣合件,弹性卡齿设在扣合件上;所述微型舵机设置在扣合件上,齿条设置在表带另一端的表侧,扣合件与齿条扣合时通过弹性卡齿卡合固定。
优选的,还包括USB充电插口,USB充电插口与蓄电池连接。由此可为蓄电池充电。
优选的,所述表带内侧设有用于检测表带与人体手臂压力的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连接在微控器的输入端。当压力传感器检测表带与人体手臂压力过大时,缩放装置停止工作。
优选的,还包括缩放装置将表带缩放到最佳位置的复原按钮,复原按钮连接在微控器的输入端。由此按下复原按钮,缩放装置将表带还原最佳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巧妙的通过缩放装置缩紧表带,达到巧妙的闹钟提醒功能,加上震动装置震动提醒,可达到双重提醒的作用。同时可以通过复原按钮达到快速佩戴手表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缩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电路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图2、图3中,一种新型闹钟手表,包括手表主体1、表带6、可将表带6缩紧与放松的缩放装置7、置于手表主体1内的震动装置3、置于手表主体1内的闹钟模块,所述闹钟模块包括微控器10、蓄电池2和设置闹钟时间的输入装置9,输入装置9连接在微控器10的输入端,震动装置3和缩放装置7连接在微控器10的输出端;当到达设定的闹钟时间时,震动装置3震动,缩放装置7将表带6缩紧,提醒使用者。
其中,微控器10的型号为STC51系列,C8051F系列、STM32系列等。
本实施例中,缩放装置7包括扣合件702、齿条704、与齿条704扣合的弹性卡齿703、与齿条704配合的微型舵机701,所述扣合件702设在表带6一端的自由端,表带6的另一端穿过扣合件702,弹性卡齿703设在扣合件702上;所述微型舵机701设置在扣合件702上,齿条704设置在表带6另一端的表侧,扣合件702与齿条704扣合时通过弹性卡齿703卡合固定。
其中,齿条704为柔性齿条704,可随表带6弯曲。
其中,卡合件702上设有可供表带穿过的入口。
本实施例中,震动装置3为微型震动电机,与缩放装置7同时启动工作。由此,可结合缩放装置7,达到给使用者震动提醒的功效。
本实施例中,微型舵机701连接在微控器10的输出端,微型舵机701通过齿轮与齿条704传动配合。由微控器10发出信号,微型舵机701执行动作。
本实施例中,输入装置9为触动按钮,设置在手表主体上。通过输入装置9设置具体的定制时间。
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还包括USB充电插口4,USB充电插口4与蓄电池2连接。由此通过外接充电器连接数据线可为蓄电池2充电。
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喇叭,喇叭连接在微控器10的输出端,通过喇叭发出响声,达到提醒的作用。
本实施例中,所述表带6内侧嵌入有用于检测表带6与人体手臂压力的压力传感器8;压力传感器8连接在微控器10的输入端。当压力传感器8检测表带6与人体手臂压力过大时,通过微控器10控制,向缩放装置7发送信号,停止工作。
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还包括缩放装置7将表带6还原最佳位置的复原按钮5,复原按钮5连接在微控器10的输入端。由此当人体知晓闹钟后,可按下复原按钮5,缩放装置7将表带6还原最佳位置。
在佩戴手表时,按下复原按钮5,缩放装置7自动缩紧,通过压力传感器8检测表带6与人体手臂压力,缩放装置7将表带6自动缩放到最佳的位置,佩戴快捷简单。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通过输入装置9设置具体的定制时间,将表带6扣合,按下复原按钮5,缩放装置7自动缩紧,通过压力传感器8检测表带6与人体手臂最合适的压力,缩放装置7将表带6自动缩放到最佳的位置,达到自动快捷佩戴的效果。当到达设定的闹钟时间时,微控器10控制,使震动装置3震动,缩放装置7将表带6缩紧,双重提醒使用者。当压力传感器8检测表带6与人体手臂压力过大时,通过微控器10控制,向缩放装置7发送信号,停止工作。当人体知晓闹钟后,可按下复原按钮5,缩放装置7将表带6还原最佳位置。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进行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