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穿戴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907625发布日期:2023-01-13 03:11阅读:96来源:国知局
可穿戴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穿戴设备。


背景技术:

2.市场上的可穿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穿戴设备的主机可单独取下,用于拍照、打电话等,容易导致主机丢失。


技术实现要素:

3.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可穿戴设备,旨在解决主机取下后,容易导致主机丢失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5.可穿戴设备,包括:
6.固定组件;
7.磁性组件,设于所述固定组件,所述磁性组件用于产生磁场;及
8.主机,与所述固定组件可拆卸连接,所述主机包括感应件和磁感应组件,所述磁感应组件能够感应所述磁场的变化,所述感应件能够感应所述主机的运动变化。
9.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固定组件设有收容槽,所述固定组件包括本体、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起设于所述本体,以形成所述收容槽相对设置的两个槽壁,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起中的至少一者能够产生弹性形变,以能够将所述主机夹持于所述第一凸起和所述第二凸起之间。
10.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机设有缺口,所述第一凸起部分互补于所述缺口,所述第一凸起能够产生弹性形变,所述主机上设有面向所述缺口的抵接面,所述第一凸起位于所述抵接面与所述本体之间。
11.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机上设有固定槽,所述第二凸起互补于所述固定槽,所述第二凸起远离所述本体一侧设有圆弧面,所述主机能够通过所述圆弧面相对所述第二凸起旋转。
12.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磁性组件包括第一磁铁和第二磁铁,所述磁感应组件包括第一磁感应单元和第二磁感应单元,所述第一磁感应单元用于感应所述第一磁铁的磁场变化,所述第二磁感应单元用于感应所述第二磁铁的磁场变化。
13.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磁铁靠近所述第一凸起,所述第二磁铁靠近所述第二凸起。
14.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机靠近所述第一凸起的一侧设有第一斜面,所述第一斜面的垂线穿过所述收容槽。
15.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机靠近所述第二凸起的一侧设有第二斜面,所述第二斜面的垂线穿过所述收容槽。
16.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机设有磁吸组件,所述磁吸组件能够
与所述磁性组件磁吸连接。
17.在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感应件为陀螺仪。
18.实施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将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9.上述方案的可穿戴设备,有效的解决了主机与人体分开,导致主机丢失的问题。具体而言,该穿戴设备包括固定组件、磁性组件和主机。其中,磁性组件设于固定组件,主机与固定组件可拆卸连接,磁感应组件能够感应磁性组件产生的磁场变化,以判断主机是否与固定组件分离,感应件能够感应主机的运动变化,以判断主机是否离开人体,从而有效的解决了主机与人体分离后,导致主机丢失的问题。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其中:
22.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可穿戴设备的剖视图。
23.图2为图1所示可穿戴设备中主机翻转时的剖视图。
24.图3为图1所示可穿戴设备中主机与固定组件分离时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上”、“下”、“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8.此外,若出现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9.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30.市场上的可穿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穿戴设备的主机可单独取下,用于拍照、打电话等,容易导致主机丢失。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穿戴设备。
31.请一并结合图1至图3,现对本实用新型的可穿戴设备进行说明。本实施例中,可穿戴设备为智能手表。具体地,该智能手表包括固定组件1、磁性组件2及主机3。其中,主机3与固定组件1可拆卸连接。在用户使用主机3时,例如,将主机3作为蓝牙耳机使用时,方便从固
定组件1上将主机3拆卸,以挂于耳朵。进一步地,磁性组件2设于固定组件1,磁性组件2用于产生磁场;主机3包括感应件32和磁感应组件31,磁感应组件31能够感应磁场的变化,感应件32能够感应主机3的运动变化。
32.综上,实施本实施例技术方案将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穿戴设备包括固定组件1、磁性组件2和主机3。其中,磁性组件2设于固定组件1,主机3与固定组件1可拆卸连接,磁感应组件31能够感应磁性组件2产生的磁场变化,以判断主机3是否与固定组件1分离,感应件32能够感应主机3的运动变化,以判断主机3是否离开人体,从而有效的解决了主机3与人体分离后,导致主机3丢失的问题。
33.如图3所示,进一步地,固定组件1设有收容槽600,固定组件1包括本体、第一凸起11和第二凸起12,第一凸起11和第二凸起12设于本体,以形成收容槽600相对设置的两个槽壁,第一凸起11和第二凸起12中的至少一者能够产生弹性形变,以能够将主机3夹持于所述第一凸起11和所述第二凸起12之间。
34.防止主机3在使用时,主机3从固定组件1上掉落,并且使主机3固定牢固,防止晃动。
35.如图3所示,进一步地,主机3设有缺口100,第一凸起11部分互补于缺口100,第一凸起11能够产生弹性形变,主机3上设有面向缺口100的抵接面700,第一凸起11位于抵接面700与所述本体之间。当主机3需要拆卸时,按动能够产生弹性形变的第一凸起11,以使其弹性变形,以改变第一凸起11位于缺口100中的形状,弹性形变后的第一凸起11能够通过抵接面700驱动主机3,以使主机3在靠近第一凸起11位置翘起,以在主机3和固定组件1之间形成间隙,方便拆卸。
36.如图2和图3所示,进一步地,主机上设有固定槽300,第二凸起12互补于固定槽300,第二凸起12远离所述本体一侧设有圆弧面200,主机3能够通过圆弧面200相对第二凸起12旋转。主机3在翻转使用时,以使主机3方便翻转。
37.如图1至图3所示,进一步地,磁性组件2包括第一磁铁21和第二磁铁22,磁感应组件31包括第一磁感应单元311和第二磁感应单元312,第一磁感应单元311用于感应第一磁铁21的磁场变化,第二磁感应单元312用于感应第二磁铁22的磁场变化。主机3和固定组件1未分离时,第一磁感应单元311感应第一磁铁21的磁场及第二磁感应单元312感应第二磁铁22的磁场未发生变化,主机3为正常使用状态。当主机3与固定组件1分离时,第一磁感应单元感311应第一磁铁21的磁场及第二磁感应单元312感应第二磁铁22的磁场发生变化,第一磁感应单元311和第二磁感应单元312同时确认第一磁铁21和第二磁铁22的距离,主机3为脱离固定组件1,主机3为正常拆卸使用状态。第一磁感应单元311和第二磁感应单元312的型号均为ic drv5032dudmrr x2son。
38.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第一磁铁21靠近第一凸起11,第二磁铁22靠近第二凸起12。主机3翻转使用时,第一磁感应单元311与第一磁铁21的距离变小,第二磁感应单元312与第二磁铁22的之间的距离变大,第一磁感应单元311感应第一磁铁21的磁场及第二磁感应单元312感应第二磁铁22的磁场发生变化,同时,第一磁感单元311感应第一磁铁21及第二磁感应单元312感应第二磁铁22的距离,主机3为翻转状态。
39.如图3所示,进一步地,主机3靠近第一凸起11的一侧设有第一斜面400,第一斜面400的垂直线穿过收容槽600。第一斜面400收到外力时,力的方向始终指向收容槽600,以避
免主机3与固定组件1分离。
40.如图3所示,进一步地,主机3靠近所述第二凸起12的一侧设有第二斜面500,第二斜面500的垂直线穿过收容槽600。第二斜面500收到外力时,力的方向始终指向收容槽600,以避免主机3与固定组件1分离。
41.在又一些实施例中,主机3设有磁吸组件,磁吸组件能够与磁性组件2磁吸连接。磁吸组件与磁性组件2的磁吸连接,能够进一步提升主机3与固定组件1连接稳定性,以使用户在使用时,防止主机3与固定组件1分离掉落。
42.如图1所示,进一步地,感应件32为陀螺仪。当主机3与固定组件1分离时,陀螺仪感应主机3的运动变化,当主机3为静止不动时,陀螺仪判断主机3离开了人体,主机3用喇叭发出警示音或语音提示。
43.陀螺仪的型号为iclsm6ds3tr-c lga-14。
44.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5.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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