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智慧城市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智慧城市智能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人口城市化的发展、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和人们对提高生活水平及环境质量的要求,使得集数字、感知、无线、智能、生态、低碳城市等行业信息化概念的智慧城市孕育而生。而作为占据城市很大比重的社会公共安全监控设施的智能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已提出建设“平安城市”的战略构想,要求不断加强城市紧急事件响应能力(以下称应急能力),对城市治安、交通、灾难事故等环节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做到精确定位、快速响应、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目前,我国城市应急手段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应急能力存在明显不足。
随着中国城市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日益庞大复杂,各类国内国际重大活动也时有举办,这些都为城市生活带来了诸多变量因素。因此要维护社会的长久稳定和谐,就必须拥有与之相适应的城市应急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目前城市应急能力不足的问题,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智慧城市智能监控系统,该系统能够对城市中出现的各类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应急响应的及时性。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智慧城市智能监控系统,由监控信息采集端、监控信息处理端和监控信息响应端组成;
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包括面部信息采集模块、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全球眼监控系统、声音采集系统、车辆接入系统、GIS服务系统和视频接入模块;
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包括中央处理模块、数据汇总系统、生物信息数据库以及公共安全数据库;
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包括公安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急救呼叫系统以及市政服务系统;
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中,所述中央处理模块分别与所述数据汇总系统、所述生物信息数据库和所述公共安全数据库连接;
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中,所述面部信息采集模块、所述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所述全球眼监控系统、所述声音采集系统、所述车辆接入系统、所述GIS服务系统和所述视频接入模块分别经所述数据汇总系统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将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输送给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进行处理分析生成处理信号;
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中,所述公安报警系统、所述消防报警系统、所述急救呼叫系统和所述市政服务系统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将处理信号输送给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由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作出响应和控制。
所述面部信息采集模块基于相应数学算法的面部信息采集系统,该模块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成熟产品,通常与警方公布面部信息数据库连接,通过所述中央处理处理模块可以将采集的数据信息与面部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并给出相应的反馈;
所述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通常为红外线生物信息采集,在人员密集的出入境口岸或者繁华街道可以对人群热源信息进行监控,如出现不同规模的人员聚集等情况,得以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理;
所述全球眼监控系统和所述声音采集系统主要是指接入海事卫星的视频以及音频信号采集和传输系统,该数据信号直接通过卫星数据链路进行数据传输,避免互联网渠道中数据被黑或者被劫持的风险,而且具有更好的传输效率;
所述车辆接入系统主要是指车载模块接入系统,包括ETC车辆信息提取系统、公交车辆信息接入系统或公务车辆信息接入系统,主要用于获知公务车辆、警用车、消防车以及救护车等政府和公众机构的车辆的信息,在这些车辆上安装相应的信号发射机构,可以实时获取这些车辆的位置和行驶状态,便于及时调派相关车辆前往事发地点,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
所述GIS服务系统是指地理信息系统,将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与城市的燃气管网、下水道管网、送水管网、污水管网以及各种地下电力与通讯线路管网进行合并联网,准确及时发现各个管网发生事故的地理位置并告知有关部门,这些信息包括经纬度和深度等信息;
所述视频接入模块通常是指视频监控系统,包括高清监控装置和与之匹配的数据传送装置,为保证数据传输安全性,一般采用有线传输,这一模块也可以采用成熟的现有技术;
所述中央处理模块负责对全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根据数据处理结果输出相应的控制指令或者反馈信号;通常由数据存储器和数据处理器组成,为增加系统抗宕机性能,一般需要为存储器设置配套的预储存器和内存缓存区域,以用于对数据进行缓存预处理和亢余数据的缓存处理;
所述数据汇总系统对由各个信息采集系统所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汇总,通常由与各个采集系统相对应的数据总线构成,各个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将其采集到的数据先通过各自对应的数据总线输送到数据汇总系统中进行缓存,再由数据汇总系统中的二级分线按次序向所述中央处理模块输送数据,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大量数据涌入所述中央处理模块造成处理器工作超负荷,另一方面可以在不同时期在数据汇总系统中设置不同的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的数据上传优先级,比如:在协助警方寻找肇事车辆或者追捕嫌犯的过程中,可以将所述视频接入模块和所述全球眼监控系统中发出的数据设置为优先上传和处理,而将其他的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进行暂时的压制,以腾出带宽和处理器资源,将资源用于当下比较紧急的事件,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所述生物信息数据库和所述公共安全数据库主要是链接到警方或者监管层的数据库,比如警方公布的网上逃犯的各种身份信息,包括指纹以及虹膜等等;其次还包括交通监管层的违章车辆信息,还可以包括司法系统中已被法院执行的涉案车辆信息,这样便于实时监控与监管信息的联动;
所述公安报警系统、所述消防报警系统、所述急救呼叫系统、所述市政服务系统是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连接的反应模块,所述中央处理模块根据其处理数据得到的结果将这些结果反馈给这四个系统,比如在监控中发现违章车辆或者在逃人员,即接通所述公安报警系统;如果发现火情,即接通所述消防报警系统;如果发现事故中人员受伤或者市政设施受损,即接通所述急救呼叫系统和所述市政服务系统。
进一步的,所述系统内设置有应急电源,其充电装置为太阳能充电系统(板);所述应急电源可以与上述各个模块和系统相连,用于在紧急情况下或者电力缺失的情况下进行应急供电;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的模块或系统中设置所述应急电源,可以部分设置,也可以全部都设置,视情况而定。
进一步的,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的每个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中均设置有定位装置;在总控室内需要知道哪些数据是从哪些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中传输过来的,而且各个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也需要使用所述定位装置为自己所输出的数据加上地理位置信标,以便所述中央处理模块在得到这些数据的同时也能够获知这些数据的来源地信息。
优选的,所述系统内设置有GPS定位装置或北斗定位装置。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如下:
监控信息采集端的各个监控信息采集模块和系统被设置在城市的各个场所和区域,通过点阵布局,实现对城市平面的全覆盖。使用时,监控信息采集端的各个监控信息采集模块和系统将实时信息采集输送给监控信息处理端,监控信息处理端将接受的监控信息与数据库中存储信息进行比对并经过运算得到处理信号,处理信号被输送给监控信息响应端,由监控信息响应端完成对处理信号的响应。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通过点阵布局,实现对城市平面空间的全覆盖,本发明可24小时保持开通状态,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监控信息采集端直接与监控信息处理端相连,并指挥监控信息响应端做出相应,与现有技术主要依赖通话设备传呼的不稳定性相比,本发明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应急响应的及时性。
本发明通过多种摄像监控系统,不仅可以及时全面了解现场情况,还可实现远程信息双向互动,有利于保持对城市各处信息的持续全面掌握。本发明由监控信息处理端统一获取并处理信息、统一决策应急方案、统一调动资源实施应急,最大程度保证了方案制定的合理性与应急实施的有效性。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由以下实施例及其附图详细给出。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智慧城市智能监控系统的结构框图。
图中标号说明:1、面部信息采集模块;2、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3、全球眼监控系统;4、声音采集系;5、车辆接入系统;6、GIS服务系统;7、视频接入模块;8、数据汇总系统;9、中央处理模块;10、生物信息数据库;11、公共安全数据库;12、公安报警系统;13、消防报警系统;14、急救呼叫系统;15、市政服务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参见图1所示,一种智慧城市智能监控系统,由监控信息采集端、监控信息处理端和监控信息响应端组成;
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包括面部信息采集模块1、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2、全球眼监控系统3、声音采集系统4、车辆接入系统5、GIS服务系统6和视频接入模块7;
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包括中央处理模块9、数据汇总系统8、生物信息数据库10以及公共安全数据库11;
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包括公安报警系统12、消防报警系统13、急救呼叫系统14以及市政服务系统15;
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中,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分别与所述数据汇总系统8、所述生物信息数据库10和所述公共安全数据库11连接;
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中,所述面部信息采集模块1、所述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2、所述全球眼监控系统3、所述声音采集系统4、所述车辆接入系统5、所述GIS服务系统6和所述视频接入模块7分别经所述数据汇总系统8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的信号输入端连接,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将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输送给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进行处理分析生成处理信号;
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中,所述公安报警系统12、所述消防报警系统13、所述急救呼叫系统14和所述市政服务系统15分别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的信号输出端连接,所述监控信息处理端将处理信号输送给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由所述监控信息响应端作出响应和控制。
所述面部信息采集模块1基于相应数学算法的面部信息采集系统,该模块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成熟产品,通常与警方公布面部信息数据库连接,通过所述中央处理处理模块9可以将采集的数据信息与面部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并给出相应的反馈;
所述生物红外信息采集模块2通常为红外线生物信息采集,在人员密集的出入境口岸或者繁华街道可以对人群热源信息进行监控,如出现不同规模的人员聚集等情况,得以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理;
所述全球眼监控系统3和所述声音采集系统4主要是指接入海事卫星的视频以及音频信号采集和传输系统,该数据信号直接通过卫星数据链路进行数据传输,避免互联网渠道中数据被黑或者被劫持的风险,而且具有更好的传输效率;
所述车辆接入系统5主要是指车载模块接入系统,包括ETC车辆信息提取系统、公交车辆信息接入系统或公务车辆信息接入系统,主要用于获知公务车辆、警用车、消防车以及救护车等政府和公众机构的车辆的信息,在这些车辆上安装相应的信号发射机构,可以实时获取这些车辆的位置和行驶状态,便于及时调派相关车辆前往事发地点,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
所述GIS服务系统6是指地理信息系统,将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与城市的燃气管网、下水道管网、送水管网、污水管网以及各种地下电力与通讯线路管网进行合并联网,准确及时发现各个管网发生事故的地理位置并告知有关部门,这些信息包括经纬度和深度等信息;
所述视频接入模块7通常是指视频监控系统,包括高清监控装置和与之匹配的数据传送装置,为保证数据传输安全性,一般采用有线传输,这一模块也可以采用成熟的现有技术;
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负责对全部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根据数据处理结果输出相应的控制指令或者反馈信号;通常由数据存储器和数据处理器组成,为增加系统抗宕机性能,一般需要为存储器设置配套的预储存器和内存缓存区域,以用于对数据进行缓存预处理和亢余数据的缓存处理;
所述数据汇总系统8对由各个信息采集系统所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汇总,通常由与各个采集系统相对应的数据总线构成,各个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将其采集到的数据先通过各自对应的数据总线输送到所述数据汇总系统8中进行缓存,再由所述数据汇总系统8中的二级分线按次序向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输送数据,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大量数据涌入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造成处理器工作超负荷,另一方面可以在不同时期在数据汇总系统中设置不同的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的数据上传优先级,比如:在协助警方寻找肇事车辆或者追捕嫌犯的过程中,可以将所述视频接入模块4和所述全球眼监控系统3中发出的数据设置为优先上传和处理,而将其他的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进行暂时的压制,以腾出带宽和处理器资源,将资源用于当下比较紧急的事件,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所述生物信息数据库10和所述公共安全数据库11主要是链接到警方或者监管层的数据库,比如警方公布的网上逃犯的各种身份信息,包括指纹以及虹膜等等;其次还包括交通监管层的违章车辆信息,还可以包括司法系统中已被法院执行的涉案车辆信息,这样便于实时监控与监管信息的联动;
所述公安报警系统12、所述消防报警系统13、所述急救呼叫系统14、所述市政服务系统15是与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连接的反应模块,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根据其处理数据得到的结果将这些结果反馈给这四个系统,比如在监控中发现违章车辆或者在逃人员,即接通所述公安报警系统12;如果发现火情,即接通所述消防报警系统13;如果发现事故中人员受伤或者市政设施受损,即接通所述急救呼叫系统14和所述市政服务系统15。
进一步的,所述系统内设置有应急电源,其充电装置为太阳能充电系统(板);所述应急电源可以与上述各个模块和系统相连,用于在紧急情况下或者电力缺失的情况下进行应急供电;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的模块或系统中设置所述应急电源,可以部分设置,也可以全部都设置,视情况而定。
进一步的,所述监控信息采集端的每个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中均设置有定位装置;在总控室内需要知道哪些数据是从哪些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中传输过来的,而且各个数据采集模块或系统也需要使用所述定位装置为自己所输出的数据加上地理位置信标,以便所述中央处理模块9在得到这些数据的同时也能够获知这些数据的来源地信息。
优选的,所述系统内设置有GPS定位装置或北斗定位装置。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如下:
使用时,监控信息采集端的各个监控信息采集模块和系统将实时信息采集输送给监控信息处理端,监控信息处理端将接受的监控信息与数据库中存储信息进行比对并经过运算得到处理信号,处理信号被输送给监控信息响应端,由监控信息响应端完成对处理信号的响应。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