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楼宇安全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28419发布日期:2018-12-11 20:53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一种楼宇安全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楼宇监控技术领域,更为具体地,涉及一种楼宇安全监测系统。



背景技术:

在楼宇智能化进程中,通常是利用设置在楼宇内的控制中心来控制楼宇设备,如果楼宇发生意外事故,同样是依赖于控制中心向消防或安全部门报警,这种楼宇架构容易出现误报的情况,例如主控制中心对烟雾的感应灵敏度过高,也许只是微小烟雾,便会触动报警系统,造成不必要的联动应急,浪费人力。而且,在光线较暗的时候,摄像设备容易受到影响,不能自动调节光线强度,监控安全性较低,如果发生故障,不能对故障点及时提醒,后台监控人员还要单独调用监控系统才能发现故障位置,智能化程度较低。在市网掉电状态下,控制中心的正常工作易受影响,造成安全隐患和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楼宇安全监测系统,增强楼宇监测能力,提高楼宇监测安全性,保护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楼宇安全监测系统,包括第一控制装置、第二控制装置、第一通信装置、第二通信装置、定位装置、照明装置、门禁装置、温度监测装置、烟雾传感装置、报警装置和摄像装置,所述第一控制装置与第二控制装置通信连接,所述定位装置的输出端与第一控制装置的第一输入端连接,所述摄像装置的输出端与第一控制装置的第二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控制装置的第一输出端与第一通信装置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通信装置的输出端连接GPRS通信网络,通过GPRS通信网络与消防应急部门的服务器连接,第一控制装置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将所述定位装置采集的定位数据和所述摄像装置采集的图像数据传输至消防应急部门的服务器;所述照明装置、所述门禁装置、所述温度监测装置、所述烟雾传感装置、所述报警装置分别与所述第二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第二控制装置与报警装置连接,所述第二通信装置的第一输入输出端与第二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第二通信装置的第一输入输出端与移动终端的输入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照明装置包括补光装置,所述补光装置与第二控制装置连接;在所述烟雾传感器检测到烟雾信号并将该烟雾信号传输到所述的第二控制装置时,第二控制装置通过控制信号输出端输出控制信号到所述补光装置,该控制信号用于打开所述补光装置的开关给所述的摄像装置补光。

进一步地,包括UPS电源,该UPS电源与所述的第一控制装置的电源接口连接,该UPS电源与第二控制装置的电源接口连接;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该UPS电源能够对所述的第一控制装置和第二控制装置供电。

进一步地,所述的定位装置包括GPS定位装置,该GPS定位装置安装在消防栓的内部,该GPS定位装置连接第一控制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补光装置安装在楼道位置,用于给所述摄像装置补光,所述补光装置的开关与所述与第二控制装置的控制信号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控制装置包括PC计算机。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控制装置包括嵌入式微处理器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包括以太网通信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通信装置包括无线通信装置。

进一步地,所述无线通信装置包括WIFI和蓝牙设备终端中的任一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控制装置、第二控制装置、第一通信装置、第二通信装置、定位装置、照明装置、门禁装置、温度监测装置、烟雾传感装置、报警装置和摄像装置等,利用多个控制装置构成新的楼宇监控控制架构,将门禁装置、温度监测装置、烟雾传感装置、报警装置和摄像装置等采集的前端数据传到第二控制装置,第二控制装置利用第一通信装置进行局部位置应急报警联动处理,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时,能够利用第二控制装置将事故状态远传,包括摄像设备采集的信息,以及故障地的地理位置信息等,使得安全消防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应急出动,有效避免过大的损失和事故,提高楼宇监测安全性,保护人们正常工作和生活。

(2)本实用新型利用补光装置与第二控制装置连接,在烟雾传感器检测到烟雾信号并将该烟雾信号传输到的第二控制装置时,第二控制装置通过控制信号输出端输出控制信号到补光装置,该控制信号用于打开补光装置的开关给的摄像装置补光,以确保的摄像装置在有烟雾的情况下能够稳定、持续地正常工作。同时,利用UPS电源与第一控制装置和第二控制装置的电源接口连接,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该UPS电源能够对第一控制装置和第二控制装置供电,增强楼宇监测能力。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下面将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应当注意,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只用于举例说明,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在以下描述中,为了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透彻理解,阐述了大量特定细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电路等。

如图1所示,一种楼宇安全监测系统,包括第一控制装置、第二控制装置、第一通信装置、第二通信装置、定位装置、照明装置、门禁装置、温度监测装置、烟雾传感装置、报警装置和摄像装置,所述定位装置的输出端与第一控制装置的第一输入端连接,所述摄像装置的输出端与第一控制装置的第二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控制装置的第一输出端与第一通信装置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第一通信装置的输出端连接GPRS通信网络,通过GPRS通信网络与消防应急部门的服务器连接,第一控制装置通过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将所述定位装置采集的定位数据和所述摄像装置采集的图像数据传输至消防应急部门的服务器;所述照明装置、所述门禁装置、所述温度监测装置、所述烟雾传感装置、所述报警装置分别与所述第二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第二控制装置与报警装置连接,所述第二通信装置的第一输入输出端与第二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第二通信装置的第一输入输出端与移动终端的输入输出端连接。

可选地,所述照明装置包括补光装置,所述补光装置与第二控制装置连接;在所述烟雾传感器检测到烟雾信号并将该烟雾信号传输到所述的第二控制装置时,第二控制装置通过控制信号输出端输出控制信号到所述补光装置,该控制信号用于打开所述补光装置的开关给所述的摄像装置补光。

可选地,包括UPS电源,该UPS电源与所述的第一控制装置的电源接口连接,该UPS电源与第二控制装置的电源接口连接;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该UPS电源能够对所述的第一控制装置和第二控制装置供电。

可选地,所述的定位装置包括GPS定位装置,该GPS定位装置安装在消防栓的内部,该GPS定位装置连接第一控制装置。

可选地,所述补光装置安装在楼道位置,用于给所述摄像装置补光,所述补光装置的开关与所述与第二控制装置的控制信号输出端连接。

可选地,所述第一控制装置包括PC计算机。

可选地,所述第二控制装置包括嵌入式微处理器装置。

可选地,所述第一通信装置包括以太网通信装置。

可选地,所述第二通信装置包括无线通信装置。

可选地,所述无线通信装置包括WIFI和蓝牙设备终端中的任一种。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是:利用多个控制装置构成新的楼宇监控控制架构,将门禁装置、温度监测装置、烟雾传感装置、报警装置和摄像装置等采集的前端数据传到第二控制装置,第二控制装置利用第一通信装置进行局部位置应急报警联动处理,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时,能够利用第二控制装置将事故状态远传,包括摄像设备采集的信息,以及故障地的地理位置信息等,使得安全消防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应急出动,有效避免过大的损失和事故,提高楼宇监测安全性。同时,利用补光装置与第二控制装置连接,在烟雾传感器检测到烟雾信号并将该烟雾信号传输到的第二控制装置时,第二控制装置通过控制信号输出端输出控制信号到补光装置,该控制信号用于打开补光装置的开关给的摄像装置补光,以确保的摄像装置在有烟雾的情况下能够稳定、持续地正常工作。并且,利用UPS电源与第一控制装置和第二控制装置的电源接口连接,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该UPS电源能够对第一控制装置和第二控制装置供电,增强楼宇监测能力。

在本实施例中的其余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用以满足不同的具体实际需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组成,结构或部件,均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限定技术保护范围之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均是广义含义,本领域技术人员应作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活动连接,或整体地连接,或局部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性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等,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即,文字语言的表达与实际技术的实施可以灵活对应,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的文字语言(包括附图)的表达不构成对权利要求的任何单一的限制性解释。

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在以上描述中,为了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透彻理解,阐述了大量特定细节。然而,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是:不必采用这些特定细节来实行本实用新型。在其他实例中,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未具体描述公知的技术,例如具体的施工细节,作业条件和其他的技术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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