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带屏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8275546发布日期:2021-12-31 20:40阅读:51来源:国知局
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带屏设备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智能设备控制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带屏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用设备变得智能化,例如智能电视、智能音箱、智能空调等等。而这些智能设备在使用时常常出现误唤醒的问题,例如用户在夜间睡眠时,由于发出一些随机的声音,智能设备误以为是操作指令,从而被唤醒,执行相应的操作,这会对用户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降低了智能设备的用户体验。
3.以智能电视为例,用户夜晚睡眠时,由于说梦话或其他原因而发出一些声音,如果被智能电视识别为控制指令,则会出现突然亮屏甚至播放视频、播放音乐等情况,从而会对用户的睡眠造成不利影响。
4.针对上述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5.在背景技术部分中公开的以上信息只是用来加强对本文所描述技术的背景技术的理解。因此,背景技术中可能包含某些信息,这些信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并未形成在已知的现有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带屏设备,以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智能设备容易因误唤醒而对用户造成打扰的问题。
7.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包括:接收目标指令;响应于目标指令,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及屏幕显示状态;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不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8.进一步地,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在带屏设备不处于目标工作模式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9.进一步地,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确定是否接收到亮屏指令;在接收到亮屏指令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切换至亮屏状态。
10.进一步地,在确定是否接收到亮屏指令之前,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控制带屏设备发出提示信号,提示信号用于提示用户是否触发亮屏指令。
11.进一步地,目标指令和亮屏指令均为语音指令。
12.进一步地,接收目标指令包括:接收用户指令;确定用户指令是否与预设指令匹配;在用户指令与预设指令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指令为目标指令。
13.进一步地,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为以下至少之一:播放视频、显示图像、播放音
乐。
14.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带屏设备的控制装置,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目标指令;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响应于目标指令,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及屏幕显示状态;第一控制单元,用于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不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第二控制单元,用于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15.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三个方面,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存储介质,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控制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上述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
16.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处理器,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
17.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五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带屏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中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
18.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包括:接收目标指令;响应于目标指令,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及屏幕显示状态;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不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采用这种语音控制方式的带屏设备在接收到目标指令的情况下,会先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和屏幕显示状态,当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时,如果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则不会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如果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则会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通过采用这种控制方式,配置了目标工作模式,在该模式下,会根据带屏设备的屏幕显示状态来确定带屏设备是否执行相应操作,这能够避免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处于息屏状态时,因接收到目标指令而误唤醒,从而避免对用户造成打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智能设备容易因误唤醒而对用户造成打扰的问题。
附图说明
19.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0.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的一种可选的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21.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带屏设备的控制装置的一种可选的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技术。
23.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
本发明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4.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25.应该理解的是,当元件(诸如层、膜、区域、或衬底)描述为在另一元件“上”时,该元件可直接在该另一元件上,或者也可存在中间元件。而且,在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当描述有元件“连接”至另一元件时,该元件可“直接连接”至该另一元件,或者通过第三元件“连接”至该另一元件。
26.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27.步骤s102,接收目标指令;
28.步骤s104,响应于目标指令,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及屏幕显示状态;
29.步骤s106,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不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30.步骤s108,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31.采用上述方案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包括:接收目标指令;响应于目标指令,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及屏幕显示状态;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不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采用这种语音控制方式的带屏设备在接收到目标指令的情况下,会先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和屏幕显示状态,当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时,如果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则不会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如果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亮屏状态,则会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通过采用这种控制方式,配置了目标工作模式,在该模式下,会根据带屏设备的屏幕显示状态来确定带屏设备是否执行相应操作,这能够避免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处于息屏状态时,因接收到目标指令而误唤醒,从而避免对用户造成打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智能设备容易因误唤醒而对用户造成打扰的问题。
32.在具体实施时,目标工作模式的具体命名可多种多样,例如夜间模式、睡眠模式、免打扰模式等等。带屏设备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只要其带有屏幕即可,例如电视、带屏空调、带屏音箱、甚至手机等等。目标指令也可以多种多样,其可以只有一个指令,也可以有多种具体指令选择。
33.具体地,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在带屏设备不处于目标工作模式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34.如果带屏设备不处于目标工作模式,则不需要根据屏幕显示状态确定控制策略,当带屏设备接收到目标指令时,直接控制带屏设备执行相应的操作即可。
35.具体地,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确定是否接收到亮屏指令;在接收到亮屏指令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切换至亮屏状态。
36.也就是说,如果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并且处于息屏状态,当其接收到目标指令时,并不会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在此情况下,如果接收到了亮屏指令,则会控制带屏设备切换至亮屏状态,可以理解的是,当带屏设备再接收到目标指令,便会执行相应的操作,这保证了带屏设备每一次执行操作都是用户真实想要的操作,避免带屏设备误唤醒。
37.具体地,在确定是否接收到亮屏指令之前,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还包括:控制带屏设备发出提示信号,提示信号用于提示用户是否触发亮屏指令。
38.通过控制带屏设备发出提示信号,用户可根据提示信号触发亮屏指令,从而根据用户实际意愿控制带屏设备亮屏,方便后续控制。具体地,提示信号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语音提示、特定铃声提示、振动提示、指示灯提示等等。
39.具体地,目标指令和亮屏指令均为语音指令。
40.具体地,接收目标指令包括:接收用户指令;确定用户指令是否与预设指令匹配;在用户指令与预设指令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指令为目标指令。
41.在本实施例中,用户指令被划分为目标指令和非目标指令,用户通过设置多个预设指令,如果用户指令与预设指令匹配,则认定其为目标指令,从而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将会对用户造成打扰的指令灵活地确定为目标指令,提高了带屏设备控制的灵活性。
42.具体地,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为以下至少之一:播放视频、显示图像、播放音乐。
43.其次,如图2所示,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带屏设备的控制装置,其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目标指令;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响应于目标指令,确定带屏设备的工作模式及屏幕显示状态;第一控制单元,用于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不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第二控制单元,用于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处于亮屏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44.具体地,带屏设备的控制装置还包括第三控制单元,其用于在带屏设备不处于目标工作模式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执行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
45.具体地,在带屏设备处于目标工作模式且带屏设备的屏幕处于息屏状态的情况下,带屏设备的控制装置还包括第二确定单元和第四控制单元:第二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是否接收到亮屏指令;第四控制单元用于在接收到亮屏指令的情况下,控制带屏设备切换至亮屏状态。
46.具体地,在确定是否接收到亮屏指令之前,带屏设备的控制装置还包括第五控制单元:第五控制单元用于控制带屏设备发出提示信号,提示信号用于提示用户是否触发亮屏指令。
47.具体地,目标指令和亮屏指令均为语音指令。接收目标指令包括:接收用户指令;确定用户指令是否与预设指令匹配;在用户指令与预设指令匹配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指令
为目标指令。与目标指令对应的操作为以下至少之一:播放视频、显示图像、播放音乐。
48.另外,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存储介质,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在程序运行时控制非易失性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上述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
49.再次,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处理器,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
50.最后,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带屏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存储器中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的带屏设备的控制方法。
51.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而且,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52.在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53.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技术内容,可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其中,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可以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单元或模块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或其它的形式。
54.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55.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56.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为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57.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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