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视力保护软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96151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移动智能数字终端上的软件。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智能数字终端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的广泛普及,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婴幼儿开始接触并使用这类智能设备,而长时间的使用会导致视力下降,甚至引发严重的视力健康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视力保护软件,当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使用者长时间持续使用该设备后,在该视力保护软件的控制下,强行暂停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同时关闭显示屏幕一段时间,以减少持续用眼时间,达到保护视力的目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用于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视力保护软件,其主要软件功能模块包括:视力保护软件主控模块、家长身份认证控制模块、家长口令保护模块、屏幕开启时间报告模块、屏幕亮度监控模块、应用程序挂起/恢复模块、屏幕开关控制模块。 其特征在于:当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使用者长时间持续使用该设备后,在该视力保护软件的控制下,强行暂停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同时关闭显示屏幕一段时间,以减少持续用眼时间,达到保护视力的目的。

所述视力保护软件主控模块用于控制所述视力保护软件的正常运行,所述家长身份认证控制模块用于验证家长身份并开启或关闭所述视力保护软件、设置允许的屏幕持续开启时间及屏幕强制关闭持续时间,所述家长口令保护模块用于家长设置保护口令,防止未成年使用者卸载或停止运行所述视力保护软件,所述屏幕开启时间报告模块用于家长检查并监控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日开机时间,所述屏幕亮度监控模块用于监控屏幕的亮度变化及开启状态,所述应用程序挂起/恢复模块用于暂停或恢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所述屏幕开关控制模块用于控制开启或关闭屏幕的显示。

当需要进行视力保护的移动智能数字终端安装视力保护软件后,通过所述家长身份认证控制模块启动该程序,并通过所述家长口令保护模块设置保护口令,防止未成年使用者卸载或停止运行该视力保护软件,当所述屏幕亮度监控模块监控到屏幕长时间持续开启(屏幕持续开启时间大于预设屏幕持续开启时间)后,所述应用程序挂起/恢复模块强行暂停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同时所述屏幕开关控制模块关闭显示屏幕一段时间(关闭时间等于预设屏幕强制关闭持续时间),以减少持续用眼时间,达到保护视力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见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视力保护软件,其包括软件主控模块1、家长身份认证控制模块2、家长口令保护模块3、屏幕开启时间报告模块4、屏幕亮度监控模块5、应用程序挂起/恢复模块6、屏幕开关控制模块7。

所述软件主控模块1用于控制所述视力保护软件的正常运行,所述家长身份认证控制模块2用于验证家长身份并开启或关闭所述视力保护软件、设置允许的屏幕持续开启时间及屏幕强制关闭持续时间,所述家长口令保护模块3用于家长设置保护口令,防止未成年使用者卸载或停止运行所述视力保护软件,所述屏幕开启时间报告模块4用于家长检查并监控移动智能数字终端的日开机时间,所述屏幕亮度监控模块5用于监控屏幕的亮度变化及开启状态,所述应用程序挂起/恢复模块6用于暂停或恢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所述屏幕开关控制模块7用于控制开启或关闭屏幕的显示。

当需要进行视力保护的移动智能数字终端安装视力保护软件后,通过所述家长身份认证控制模块2启动该程序,并通过所述家长口令保护模块3设置保护口令,防止未成年使用者卸载或停止运行该视力保护软件,当所述屏幕亮度监控模块5监控到屏幕长时间持续开启(屏幕持续开启时间大于预设屏幕持续开启时间)后,所述应用程序挂起/恢复模块6强行暂停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同时所述屏幕开关控制模块7关闭显示屏幕一段时间(关闭时间等于预设屏幕强制关闭持续时间),以减少持续用眼时间,达到保护视力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软件模块或等效软件功能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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