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2772阅读:1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带有双显示屏的计算机,尤其涉及一种带有双显示屏的便携式计算机。



背景技术:

目前许多行业的计算机使用环境恶劣,要求计算机在满足流动性、安全性的同时还要满足多信息、适应多画面及有效显示面积的需求,单个显示屏的便携式计算机不能满足要求。双显示屏便携式计算机极大地扩展了显示能力,在某些应用领域如:地图显示、军用、图像分析、监控等有极大应用价值。现有的双显示屏便携式计算机,两个显示屏设置在正面和背面,不能同时查看,或者相互翻转移动不灵活方便,不能满足计算机操作者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的双显示屏便携式计算机的两个显示屏设置在正面和背面,不能同时查看,或者相互翻转移动不灵活方便,不能满足计算机操作者的要求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

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包括显示组件和计算机主机,所述的显示组件包括主显示屏和辅显示屏,主显示屏和辅显示屏之间铰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屏幕底座,所述的屏幕底座与所述的计算机主机铰接,所述的主显示屏与所述的屏幕底座滑动连接。

进一步,所述的屏幕底座上设置有滑槽,所述的主显示屏设置有与所述的滑槽配合的滑轨。

进一步,所述的辅显示屏铰接在所述的主显示屏侧边,这样辅显示屏展开至与主显示屏同一平面时,可沿滑槽随主显示屏滑动至计算机主机正中工作位置。

进一步,所述的主显示屏和辅显示屏叠合的贴合面上设置有磁吸,贴合面的四角设有垫片。

进一步,所述的主显示屏和辅显示屏之间、所述的屏幕底座与所述的计算机主机之间的铰接的铰链设有阻尼装置。

进一步,所述的计算机主机与所述的显示组件间设置有锁紧机构,所述的锁紧机构是卡扣。

进一步,所述的计算机主机和所述的显示组件的转角处设置有软质保护件。

进一步,所述的计算机主机设置有提手。

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具有如下积极效果,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由于设置了滑槽滑轨,这样辅显示屏展开至与主显示屏同一平面时,可沿滑槽随主显示屏滑动至计算机主机正中工作位置,使计算机操作者不仅能同时查看两个显示器,而且还能调整两个显示器的主次位置,实现舒适操作、方便工作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的显示组件打开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的双屏展开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的双屏滑动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闭合状态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的侧视示意图。

图6是图5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1.显示组件,2.计算机主机,3.屏幕底座,4.卡扣,5.提手,6.软质保护件,7.滑槽,8.滑轨,9.滚珠,10.保持架,11.主显示屏,12.辅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作以下进一步说明。

本发明的一种双屏便携式计算机,如图1至图6,包括显示组件1和计算机主机2,所述的显示组件1包括主显示屏11和辅显示屏12,主显示屏11和辅显示屏12之间铰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屏幕底座3,所述的屏幕底座3与所述的计算机主机2铰接,所述的主显示屏11与所述的屏幕底座3滑动连接。

图5和图6示出了所述的主显示屏11与所述的屏幕底座3滑动连接的具体实施例,所述的屏幕底座3上设置有滑槽7,显示组件1的主显示屏11设置有与所述的滑槽7配合的滑轨8,滑槽7和滑轨8的相对滑动面上均开有圆弧槽,滑轨8的滑动面上设置有保持架10,所述的保持架10将若干滚珠9限制在滑轨8的滑动面的圆弧槽内,这样,显示组件1滑动时的滑动摩擦转换为滚动摩擦,降低了摩擦系数,使显示组件1滑动起来更轻便快捷;滑槽7的左右两端设置有限位装置,所述的限位装置是限位挡块。

如图2,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所述的辅显示屏12铰接在所述的主显示屏11侧边,这样辅显示屏12展开至与主显示屏11同一平面时,可沿滑槽随主显示屏11滑动至计算机主机2正中工作位置。

进一步在另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所述的主显示屏11和辅显示屏12叠合的贴合面上设置有磁吸,贴合面的四角设有垫片,这样能防止碰撞磨损。

进一步,所述的主显示屏11和辅显示屏12之间、所述的屏幕底座3与所述的计算机主机2之间的铰接的铰链设有阻尼装置。这样辅显示屏12可以旋转停在适当的位置,所述的显示组件1打开时,依靠计算机主机2的自重支撑,同样可随阻尼铰链停在适当的位置。

进一步,所述的计算机主机2与所述的显示组件1间设置有锁紧机构,所述的锁紧机构是卡扣4。

进一步,所述的计算机主机2和所述的显示组件1的转角处设置有软质保护件6。软质保护件6可以是橡胶或塑料制成,这样能在振动与冲击环境中携带和使用。

进一步,所述的计算机主机2设置有提手5,这样方便提携。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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