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地下管道查询方法及地下管道查询装置。
背景技术:
地下管道是铺设在地下用于输送液体、气体或松散固体的管道。现代的地下管道种类繁多,有圆形、椭圆形、半椭圆形、多圆心形、卵形、矩形(单孔、双孔和多孔)、马蹄形等各种断面形式,采用钢、铸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砖、石、石棉水泥、陶土、塑料、玻璃钢(增强塑料)等材料建造。然而,由于地下铺设的管道种类繁多,形状和材质也不尽相同,且地下管道表面通常还具有用于防锈、保温的保护材料,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如果不能通过外观辨别出地下管道的类别,就需要拆解地下管道的保护材料,从而进一步辨别地下管道的类别,但这样做的工作量较大且人工辨别的正确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地下管道查询方法,通过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的RFID标签内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然后基于第一管道标签编码,从与所述RFID读卡设备连接的数据处理中心中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从而实现快速准确的获取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地下管道查询方法,包括:通过射频识别RFID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的RFID标签内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可选的,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包括:通过所述RFID读卡设备中的无线通讯模块将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其中,所述数据处理中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确定出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通过所述无线通讯模块接收所述数据处理中心发送的所述第一管道信息。可选的,在通过所述无线通讯模块接收所述数据处理中心发送的所述第一管道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第一管道信息显示在所述RFID读卡设备的显示单元上。可选的,在所述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得至少一根其它管道的管道信息,其中,所述至少一根其它管道为以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所处位置确定出的第一区域内包括的管道;基于所述第一管道信息及所述至少一根其它管道的管道信息,生成并输出提示信息。可选的,所述提示信息为用于提示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施工人员在所述第一区域内存在所述至少一根其它管道;或所述提示信息为用于提示所述施工人员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信息。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地下管道查询装置,包括:RFID标签,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所述RFID标签中存储有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RFID读卡设备,包括:RFID读取模块,用于读取所述RFID标签中存储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并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可选的,所述RFID读卡设备还包括:无线通讯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并接收所述数据处理中心发送的第一管道信息;其中,所述数据处理中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确定出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可选的,所述RFID标签为无源RFID标签。可选的,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为客户识别模块SIM卡。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显示单元,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连接,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述第一管道信息。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案中,通过RFID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的RFID标签内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然后基于第一管道标签编码,从与所述RFID读卡设备连接的数据处理中心中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从而实现快速准确的获取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由于RFID读卡设备采用非接触的方式就可以读取RFID标签内的标签编码,进而基于标签编码获取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使得施工人员不需要拆解管道的保护材料,就能够准确的获得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附图说明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地下管道查询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中地下管道查询装置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通过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的RFID标签内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然后基于第一管道标签编码,从与所述RFID读卡设备连接的数据处理中心中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从而实现快速准确的获取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技术方案的主要实现原理、具体实施方式及其对应能够达到的有益效果进行详细的阐述。如图1所示,地下管道查询方法包括:步骤10:通过射频识别RFID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的RFID标签内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步骤20: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RFID读卡设备中包括RFID读取模块和无线通讯模块,地下管道的每节管道的一段粘贴或绑缚RFID标签,施工人员在施工时,通过RFID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RFID标签中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其中,RFID读卡设备可以为手持RFID读卡设备,RFID标签可以为无源RFID标签。在步骤20中,数据处理中心内可以存储有多个管道标签编码和相应的管道信息。其中,管道信息可以为管道的类型、用途、位置、归属单位、联系人等详细信息。在通过RFID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RFID标签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后,通过RFID读卡设备中的无线通讯模块将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然后,数据处理中心根据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以及数据处理中心内存储的多个管道标签编码和相应的管道信息,确定出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并将第一管道信息发送至RFID读卡设备。RFID读卡设备的无线通讯模块接收所述数据处理中心发送的第一管道信息,并将所述第一管道信息显示在所述RFID读卡设备的显示单元上,以便施工人员查看。本申请实施例中,RFID读卡设备中的无线通讯模块可以为客户识别模块SIM(SubscriberIdentityModule)卡,RFID读卡设备能够与基站进行无线通讯,基站与数据处理中心建立网络连接,则RFID读卡设备能够通过基站获取数据处理中心中存储的数据。在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得至少一根其它管道的管道信息,其中,所述至少一根其它管道为以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所处位置确定出的第一区域内包括的管道;基于所述第一管道信息及所述至少一根其它管道的管道信息,生成并输出提示信息。具体的,数据处理中心在确定出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之后,如果第一管道信息中包括第一地下管道的位置,则根据第一地下管道所处的位置确定出第一区域内包括的管道。举例来讲,以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所处位置确定出的第一区域可以为:以第一地下管道所处位置为中心周围50米内的地下管道。然后,数据处理中心将第一管道信息及至少一根其他管道的管道信息发送至所述RFID读卡设备。其中,至少一根其他管道的管道信息可以包括管道的类型、用途、位置、归属单位、联系人等详细信息。RFID读卡设备通过无线通讯模块接收所述数据处理中心发送的第一管道信息,以及至少一根其他管道的管道信息,并基于第一管道信息以及至少一根其他管道的管道信息,生成并输出提示信息。RFID读卡设备可以将提示信息显示在显示单元上,以便施工人员查看。其中,提示信息可以用于提示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施工人员在所述第一区域内存在所述至少一根其它管道。所述提示信息还可以用于提示所述施工人员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信息。举例来讲:当施工人员当前查看的地下管道旁边有天燃气管道时,通过RFID读卡设备的显示单元输出提示信息,如:提示信息可以为:“距离10米处,存在天然气管道,请避免使用产生高温的设备”。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地下管道查询装置,如图2所示,包括:RFID标签1,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所述RFID标签1中存储有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RFID读卡设备2,包括:RFID读取模块21,用于读取所述RFID标签1中存储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并基于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可选的,所述RFID读卡设备2还包括:无线通讯模块22,用于将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发送至数据处理中心3;并接收所述数据处理中心3发送的第一管道信息;其中,所述数据处理中心3用于根据所述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确定出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可选的,所述RFID标签1为无源RFID标签。可选的,所述无线通讯模块22为客户识别模块SIM卡。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显示单元,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22连接,所述显示单元用于显示所述第一管道信息。通过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可以实现如下一个或多个技术效果: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案中,通过RFID读卡设备中的RFID读取模块读取设置在第一地下管道上的RFID标签内的第一管道标签编码,然后基于第一管道标签编码,从与所述RFID读卡设备连接的数据处理中心中获取所述第一地下管道的第一管道信息,从而实现快速准确的获取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由于RFID读卡设备采用非接触的方式就可以读取RFID标签内的标签编码,进而基于标签编码获取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使得施工人员不需要拆解管道的保护材料,就能够准确的获得地下管道的管道信息。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