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供照明服务的方法、系统及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3519539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人工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提供照明服务的方法、系统及设备。



背景技术:

传统的照明产品,包括各种室内和室外的电灯,大多数以独立的电灯设备方式,由使用者购买并安装。后续使用中,特别是保质期过后,如果灯及其组件损坏,则需要由用户自行购买新的电灯组建更换,或者整个更换电灯设备。由于电灯或者模组的损坏往往经过了3-5年,所以用户很难找到匹配的组件,寻找、购买和安装过程耗时耗力,这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不方便。有时由于很难买到合适的配件而不得不将整个灯替换,造成资源浪费。同时,用户单独的采购和购买配件,由于销售、库存,分销等多个环节,价格更贵。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慧照明系统开始得到应用,智慧照明系统将电灯及其周围感应器件采集的环境数据信息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的方式连接到集中的电灯管理系统,并通过智能管理控制方法,提高电灯的运行效率,降低耗电,方便维护和管理。目前的智慧照明技术主要用于市政路灯,物业写字楼等集中规模化的用灯用户。

对于普通家庭消费者,目前已有的将电灯连网控制的方案,通过通信模块的将灯与后台系统以及用户手机连接,用户通过手机app可以远程监控自家的电灯,并提供调节灯亮度和色彩功能。但是目前都采用的是向普通消费者提供电灯设备的方式,并设置保质期,而没有为普通消费者提照明方案,电灯及其模块维修更换等一系列照明服务的方法和方式。



技术实现要素:

本技术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方法、系统及装置,用以为用户提供健康安全以及便捷的照明服务,实现集中安装,维护和维修更换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升用户使用照明的体验。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为用户安装电灯并签约提供照明服务;

在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为所述用户及其电灯注册建议数据库信息;

判断所述用户照明服务费缴费状态,当所述用户正常缴费时:

照明管理服务系统通过通信网络实时监测所述用户的电灯的工作状态,并接收所述用户的照明服务请求;

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综合判断用户所需照明服务类型,生成工作任务单,为所述用户提供照明服务。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用于建立签约用户及其电灯数据信息,进行签约用户收费管理,监测签约用户的电灯工作状态,接受签约用户照明服务请求,并向照明维护端系统发出照明服务工单;

用户及其电灯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签约信息,用户缴费信息,用户的电灯的信息,记录电灯工作状态;

照明维护端系统(大于1个),用于接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发出的照明服务工作任务单,并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照明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完工确认;

照明用户端系统(大于2个),用于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照明服务请求,并可以控制所述用户归属电灯;

多个电灯设备(大于2个),用于向用户提供灯光照明,并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工作状态信息;

上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照明维护端系统,照明用户端系统以电灯设备之间通过通信网络相互传递所述各种信息。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用户及其电灯管理模块,用于建立用户及其电灯的信息数据库,进行用户的签约,缴费,电灯户主更换管理;

信息获取模块,用于电灯工作状态信息获取功能,包括从电灯获取电灯工作状态信息,从所述照明用户端系统获取照明服务请求信息;

服务定位模块,用于根据信息获取模块获得的电灯工作状态信息,用户上报的照明服务请求,综合判断所需的照明服务类型;

服务工单派发模块,用于向所述照明服务维护端系统发送电灯照明服务工作任务单;

通信模块,用于实现与电灯,照明维护端系统,照明用户端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接收。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灯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包括:

电源模块,为电灯的各个模块提供所需的电源;

发光模块,包括发光驱动和发光体,用于发光提供照明;

测控模块,用于基于系统的配置和要求,测量电灯工作状态信息并转交给通信模块,也可用于接收控制信息并对电灯和发光模块进行控制;

通信模块,用于实现电灯与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接收。

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的方式将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照明维护端系统,照明用户端系统和电灯连接,为用户安装电灯并签约提供照明服务后,建立用户及其电灯数据库信息,并初始化电灯工作状态;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判断用户的缴费状态信息,当正常缴费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获取电灯的工作状态信息,获取用户上报的照明服务请求,判断用户是否需要照明服务;当所述用户的电灯工作状态异常或者收到所述用户照明服务请求时,为所述用户提供照明服务。通过上述方法,可以实现为用户提供健康可靠的光源,实现集中维护和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升用户使用照明的体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系统构成和信息交互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照明维护端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照明用户端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灯设备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判断电灯及其组件发生故障的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上报照明服务请求后续处理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技术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方法、系统及装置,用以为用户提供健康安全以及便捷的照明服务,实现集中安装,维护和维修更换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升用户使用照明的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应用于为普通家庭消费者用户提供照明服务,也可以用于向小区、园区、办公楼、写字楼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用户提供照明服务,还可以用于城市路灯、高速路灯的物业管理用户提供照明服务。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方案进行说明。

首先,参见附图1,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系统,该系统包括:

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用于建立签约用户及其电灯数据信息,进行签约用户收费管理,监测签约用户的电灯工作状态,接收签约用户照明服务请求,并向照明维护端系统发出照明服务工单。照明管理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通信系统,与s105用户电灯设备,s103照明维护端系统,s104照明用户端系统之间相互连接,传递信息。典型的,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与s102用户及其电灯信息数据库部署在同一计算机服务器上,通过本地访问来管理和维护数据库。

s102用户及其电灯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签约信息,用户缴费信息,用户的电灯的信息,记录电灯工作状态。

s103照明维护端系统(大于1个),用于接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发出的照明服务工作任务单,并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照明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完工确认。照明维护端系统可以安装在计算机上,平板电脑,或者是智能手机上。只有通过照明管理服务系统认证的照明维护端才能够收到工作任务单。

s104照明用户端系统(大于2个),用于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照明服务请求,并可以控制所述用户归属电灯。用户端系统可以安装在平板电脑或者是智能手机上,用户需要先通过照明用户端系统,在照明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后才可以使用照明用户端系统。当注册用户和照明服务系统之前完成电灯安装和照明服务后,照明用户端系统可以对该用户家的电灯进行控制管理,以及申请维修更换等照明服务请求。

s105多个电灯设备(大于2个),用于向用户提供灯光照明,并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工作状态信息。为了实现s104照明用户端系统以及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与电灯设备的控制,以及系统自动获得电灯设备及其组件的工作状态,电灯设备需要具备通信、控制和状态上报功能。

进一步的,如附图2,本发明实施例的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s201用户及其电灯管理模块,用于建立用户及其电灯的信息数据库,进行用户的签约,缴费,电灯户主更换管理;

s202信息获取模块,用于电灯工作状态信息获取功能,包括从电灯获取电灯工作状态信息,从所述照明用户端系统获取照明服务请求信息;

s203服务定位模块,用于根据信息获取模块获得的电灯工作状态信息,用户上报的照明服务请求,综合判断所需的照明服务类型;

s204服务工单派发模块,用于向所述照明服务维护端系统发送电灯照明服务工作任务单;

s205通信模块,用于实现与电灯,照明维护端系统,照明用户端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接收。

进一步的,如附图3,本发明实施例的照明维护端系统,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s301工单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的工作任务单,电灯维护人员基于工作任务单中的用户信息,前往进行电灯的维修和更换;

s302报工模块,维护人员完成灯的安装,维修或者更换等照明服务后,向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上报灯的维修报工确认信息;

s303通信模块,用于实现与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接收。

进一步的,如附图4,本发明实施例的照明用户端系统,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s401服务上报模块,当用户需要照明服务时,向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提交照明服务上报信息。照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安装电灯,更换电灯,使用中的灯及其组件发生故障或者损坏时要求维修更换。

s402控制模块,用于对电灯的调节和控制功能,可以直接与电灯通信控制,也可以通过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中转控制命令。

s403通信模块,用于实现与电灯,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接收。

进一步的,如附图5,本发明实施例的电灯设备,包括如下功能模块:

s501电源模块,为电灯的各个模块提供所需的电源;

s502发光模块,包括发光驱动和发光体,用于发光提供照明;

s503测控模块,用于基于系统的配置和要求,测量电灯工作状态信息并转交给通信模块,也可用于接收控制信息并对电灯和发光模块进行控制;

s504通信模块,用于实现电灯与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接收。

基于上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参见图6,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为用户提供照明服务的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s601,为用户安装电灯并签约提供照明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上安装的s104照明用户端系统,设置自己家需要安装的灯的数目,选择房间类型,设置房间面积,选择灯的品牌或者样式等,然后向s101照明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安装订单;可选的,用户也可以通过电话,分销商店面等方式,完成上述订单。订单中会包含用户基本信息,例如用户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

基于上述订单和相关信息,服务提供方与用户签约提供照明服务。用户完成缴费后,为用户初始安装电灯。照明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电灯的初始安装服务,包括电灯的安装方案设计;

2)电灯的更换服务;

3)电灯户主更换服务;

4)电灯及其组件故障或者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服务;

5)电灯老化亮度降低后的更换服务。

s602在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为所述用户及其电灯注册建议数据库信息;

完成用户签约和电灯的安装后,为了为用户提供后续的照明服务,需要建立用户及其电灯的数据库信息。用户及其电灯数据库信息包括如下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的组合,但是不限于如下信息:

1)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住址,用户联系方式,缴费方式和缴费情况;

2)用户的电灯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灯的名字,电灯唯一标识码,电灯安装位置;

3)用户的电灯电气参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灯型号,额定电压和功率。

做为一种实施例,在与用户签约照明服务时,通过照明管理服务系统记录上述信息到用户及其电灯数据库中。上述信息记录过程可以是手动录入,也可以在用户通过s104用户端系统注册并提交订单时,根据最终确认的签约信息,自动录入。完成基本信息录入,电灯安装调试完成后,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可以初始化设置用户照明服务费缴费状态为正常,设置其所有电灯运行状态为正常状态。

s603判断所述用户照明服务费缴费状态,当所述用户正常缴费时,进行如下步骤s604,否则到步骤s606。

s604照明管理服务系统通过通信网络实时监测所述用户的电灯的工作状态,并接收所述用户的照明服务请求;

所述电灯的工作状态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

电灯的历史使用时间,电灯的开关状态,电灯各个模块的开关状态,电灯及其各个模块的电流电压值。具体的,例如电灯发光模块开关状态,电灯发光模块电压,电灯发光模块电流;可选的,还包括电灯的总电压,电灯的总电流,电灯测控模块电压,电灯测控模块电流,电灯通信模块电压,电灯通信模块电流等信息。

上述电流值和电压值以及开关状态可以通过通用的电流测量和电压测量电路测量并报告给电灯的测控模块。

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可以配置使用如下三种方法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来获取电灯工作状态信息:

方法1,周期性上报:在电灯加电状态下,电灯测控模块周期性获取电灯发光模块及其他可选模块的电流和电压值,并通过电灯通信模块将所述电灯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照明管理服务系统;

方法2,触发上报:在电灯加电状态下,电灯测控模块检测电灯总电流或者发光模块电流,当其低于预设的第一门限值,或者高于预设的第二门限值时,触发所需的信息测量,并通过电灯通信模块将所述电灯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照明管理服务系统。门限值的设置方法可以为额定电流的一个比例,例如第一门限值为额定电流的20%;第二门限值为额定电流的120%;

方法3,询问上报:在电灯加电状态下,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主动发送工作状态信息上报命令给电灯,电灯收到上报命令后,测控模块获取电灯发光模块及其他可选模块的电流和电压,并通过电灯通信模块将所述电灯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照明管理服务系统。

上述3种方法可以组合使用,例如方法2和方法3联合使用。

进一步的,参见图7,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判断电灯及其组件是否发生故障的方法。包括以下情况:

1)如果照明管理服务系统能够与电灯通信模块取得联系,则获取电灯工作状态信息,并判断电灯及其组件是否故障或者损坏。具体判断方法可以采用电流阈值法,其方法为:

如果所述电灯的发光模块电流低于该电灯发光模块额定电流的预设比例值1(0-1之间接近0的数值,例如0.01),则判断所述电灯发光模块损坏;否则,如果所述电灯的发光模块电流低于该电灯发光模块额定电流的预设比例值2(比例值1-1之间的数值,例如0.5),则判断所述电灯发光模块老化;

2)由于某一电灯在没有开电,或者通信模块损坏故障条件下,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不能获得电灯的工作状态信息,难以判断电灯是否故障还是用户没有对该电灯开电。可以采用关联灯判断法,其方法和步骤为:

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将归属同一用户的多个电灯配置为相互关联的灯集合,系统记忆用户对该集合灯的使用习惯,并基于使用习惯,判断一个灯异常不开启时,则判断该灯电源或者通信模块故障风险。

例如:用户共使用了客厅灯1,卧室灯1,卧室灯2,厨房灯1,卫生间灯1共5个灯。统计一段时间5个灯平时开启的习惯为,晚上8点—10点,客厅灯至少开启1次比例100%,卧室灯1至少开启1次比例100%,卧室灯2至少开启1次比例80%,厨房灯1至少开启1次比例80%。如果某一天晚上到10点,上述客厅灯没有开启,则其电源或者通信模块故障概率接近100%,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可以判断该灯电源或者通信模块故障。

参见附图8,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通过s104用户端系统上报照明服务请求的方法。用户照明服务请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更换新的电灯的请求;当用户电灯由于长时间使用亮度降低,或者用户期望另外一种品牌或者功能的电灯时,用户可以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发出更新新的电灯的请求。该请求需要指示更换灯的数量,各个灯在家庭中的位置,新的品牌或者型号等信息;

2)电灯签约用户变更的请求;当用户房屋出租,房屋买卖时,可以向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发出电灯签约用户变更请求。该请求包括:需要变更的电灯范围,新的用户的姓名,手机号等用户信息。照明管理服务系统接收到该信息后,向新的用户核实信息后,将和新用户签约,并完成电灯签约用户的变更。变更后,取消原有用户的对等的控制权限,并允许新用户的用户端系统对电灯进行控制和管理;

3)电灯故障或者损坏后更换的请求;由于电灯存在通信模块故障而无法与照明管理服务系统通信的可能,会造成长时间不能自动保修的问题。参见附图8,电灯用户可以通过照明用户端系统手动上报电灯及其组件发生故障或者损坏信息给照明管理服务系统,从而实现电灯报修。用户上报的电灯及其组件发生故障或者损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灯的名字,电灯的标识号,电灯潜在故障或者损坏的组件名称。所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收到用户通过用户端软件上报的所述电灯及其组件故障或者损坏信息后,发送工作状态信息上报命令给所述电灯,如果收到工作状态信息并且判断为正常,则忽略用户上报;如果不能与所述电灯通信模块取得联系,或者收到工作状态信息并判断为故障,则判断所述电灯模块故障。

s605当所述用户的电灯工作状态异常或者收到所述用户照明服务请求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综合判断用户所需的照明服务类型,生成照明服务工做任务单并发送给照明服务端系统,为所述用户提供照明服务;

基于s604步骤得到的电灯工作状态信息,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判断所述电灯及其组件是否发生故障或者损坏;当判定所述用户的电灯工作状态异常,或者收到上述s604中用户上报的各种照明服务请求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综合判断照明服务类型,并生成电灯照明服务工作任务单,并将工作任务单发送给s103照明服务端系统。服务人员基于收到的工作任务单,为所述用户提供相应的照明服务。

所述工作任务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述电灯的位置,电灯用户联系方式,电灯的型号,电灯的功率,潜在故障或者损坏的组件,照明服务类型;其中照明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判定的模块损坏,用户上报的模块损坏,电灯重新更换等。

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发送电灯维修更换工作任务单方式可以为周期性批量发送,也可以为事件触发发送方式,具体如下:

周期性批量发送方法:所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判断所述电灯故障后,更新电灯信息库中所述电灯的工作状态信息,所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周期性(例如每天早上上班时间点发送1次)的查询电灯信息库中工作状态异常的电灯,并批量化的向照明维护端系统发送电灯维修更换工作任务单;

触发派发方法:所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判断某一电灯故障后,根据故障允许的最大容忍时间,当超过一个最大容忍时间后,向照明维护端系统发送所述电灯维修更换工作任务单。作为一个特例,该容忍时间可以设置为0,则判断灯故障后立即派发。

派发工作任务单时,需要基于电灯用户的位置信息,选择其对应的电灯服务人员,向该服务人员的照明维护端系统发送工作任务单。

最后,可选的,电灯维修更换服务人员完成所述电灯的维修和更换后,通过维护端系统发送电灯维修更换报工信息给所述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基于维修更换报工信息,更新所述电灯的信息,并设置所述电灯状态为正常状态。所述维修更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电灯的名字,电灯的标识号,电灯更新或者更换的组件,更换后的电灯额定电压,电流和功率,维修时间等。

s606当所述用户欠费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催缴服务费提示信息给所述用户,并暂停提供照明管理和服务,但是用户电灯可以正常使用。

s607当向所述用户多次发送催缴服务费提示信息后,用户任然拒绝缴费时,根据欠费时间长度,照明管理服务系统通过电灯的测控模块,逐渐降低所述用户电灯的最大允许亮度。

当用户重新缴费时,照明管理服务系统恢复用户缴费状态为正常,并恢复电灯最大允许亮度和照明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本发明实施例,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的方式将照明管理服务系统,照明服务端系统,照明用户端系统和电灯连接,并建立用户及其电灯信息库,则可实现为用户提供照明系统初装和后续电灯更换,维修和维护等照明服务。通过上述方法,系统可以自动的发现电灯及其组件是否发生故障或者损坏,从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避免了用户耗时耗力自行购买和安装电灯及其组件,提高了用户体验,通过集中的安装、维护,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维护成本,让用户体验到便捷舒适的照明服务体验。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和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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