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处理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1584276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保单处理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保单处理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话销售系统中,当人工坐席确认用户有投保的意向时,保险公司根据人工坐席和用户的沟通内容制作投保单,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当用户确认投保单,交清保费后,保险系统生成与该投保单对应的保单再将保单配送给用户,完成整个投保过程。由此可知,在和用户建立保险关系的过程中,需要两次配送保单,导致保险公司的配送保单的成本高。同时,由于在配送过程时间比较长,导致无法保证承保时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保单处理方法和装置,旨在解决现有的通过电话销售与用户建立保险关系过程中,保险公司配送投保单和保单的成本高,无法保证承保时效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保单处理方法,所述保单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

根据所述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优选地,所述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获取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一身份证号码;

获取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二身份证号码;

若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则执行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的步骤。

优选地,所述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当接收到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确认指令时,执行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的步骤。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若所述余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保费,则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支付所述保费;

当接收到确认支付所述保费的确认指令时,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优选地,所述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若所述余额小于所述保费,则提示用户可选择线下支付所述保费,或者选择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所述保费。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保单处理装置,所述保单处理装置包括:

生成模块,用于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

扣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优选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一身份证号码;获取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二身份证号码;

所述扣取模块还用于若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则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优选地,所述保单处理装置还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所述扣取模块还用于当接收到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确认指令时,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优选地,,所述扣取模块包括:

确认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输出单元,用于若所述余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保费,则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支付所述保费;

扣取单元,用于当接收到确认支付所述保费的确认指令时,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优选地,所述扣取模块还包括提示单元,用于若所述余额小于所述保费,则提示用户可选择线下支付所述保费,或者选择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所述保费。

本发明通过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以及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实现了在线生成投保单,在用户在线支付保费后,生成保单。避免了保险公司在生成投保单后,需要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让用户确认并支付保费,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配送成本,同时由于不需要配送投保单,提高了生成保单的效率,从而提高了承保时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保单处理方法的较佳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保单处理装置的较佳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扣取模块的一种功能模块示意图。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提供一种保单处理方法。

参照图1,提出本发明保单处理方法的第一实施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单处理方法包括:

步骤s10,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当人工坐席通过电话销售系统与用户达成投保协议时,保险系统获取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所达成的投保协议,并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需要说明的是,在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通过所述电话销售系统达成所述投保协议过程中,所述人工坐席会将用户的投保信息,投保人的信息,受益人等信息录入所述保险系统中,形成投保协议。所述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所述投保单中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保险标的的名称和存放地点、投保的险别、保险责任的起讫、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信息。

步骤s20,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投保单确定用户所需支付保费,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提供可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其中,所述电子支付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和信用卡,所述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所述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

当用户接收到提示提供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的提示信息时,用户可以通过具备ivr(interactivevoiceresponse,交互式语音应答)功能的终端将所述卡号发送至所述保险系统,所述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具备ivr功能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

步骤s30,根据所述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保险系统获取到所述电子支付卡的卡号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所述保单又称为保险单,所述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成功扣取所述保费,以及确保扣取所述保费的安全性,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保费之前,可以验证所述电子支付卡的有效期,防止所述电子支付卡为已过有效期的电子支付卡,导致支付失败。所述保险系统在扣取所述保费过程中,可将所要支付的保费的数额以短信或者邮件等方式告知用户,同时,并发送验证码给用户,提示用户在特定页面输入所述验证码。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用户在指定页面输入的验证码之后,将该验证码与发送给用户的验证码进行对比。当用户输入的验证码与所述保险系统发送给用户的验证码一致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用户输入的验证码与所述保险系统发送给用户的验证码不一致时,所述保险系统告知用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的账户中扣取所述保费失败,或者重新发送验证码给用户,直至发送所述验证码的次数达到所述保险系统所设定的次数。

进一步地,所述保单处理方法还包括:

步骤a,获取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一身份证号码;

步骤b,获取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二身份证号码;

若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则执行步骤s30。

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电子支付卡的卡号时,所述保险系统获取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将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一身份证号码。所述保险系统获取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将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二身份证号码。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和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时,所述保险系统判断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和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是否相同。若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所述保险系统则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不同时,所述保险系统可提示用户提供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电子资料,如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正反两面的照片,或者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正反面的电子文档。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电子资料时,所述保险系统判断所述电子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若所述电子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一致,所述保险系统则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若所述电子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看,所述保险系统则不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并提示用户所述保费扣取失败。

进一步地,所述保单处理方法还包括:

步骤c,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当接收到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确认指令时,执行步骤s30。

进一步,当所述保险系统生产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可将所述投保单通过线上的方式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内容的正确性。若用户认为所述投保单内容有误,可和所述人工坐席联系,修改所述投保单,直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当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之后,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的页面中输入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的确认指令。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所述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本实施例通过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以及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实现了在线生成投保单,在用户在线支付保费后,生成保单。避免了保险公司在生成投保单后,需要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让用户确认并支付保费,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配送成本,同时由于不需要配送投保单,提高了生成保单的效率,从而提高了承保时效。

参照图2,提出本发明保单处理方法的第二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保单处理方法的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步骤s30包括:

步骤s31,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电子支付卡的卡号之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将所述余额和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进行比较,判断所述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步骤s32,若所述余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保费,则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支付所述保费;

步骤s33,当接收到确认支付所述保费的确认指令时,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步骤s34,若所述余额小于所述保费,则提示用户可选择线下支付所述保费,或者选择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使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支付所述保费。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用户确认使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支付所述保费的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确认指令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小于所述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可选择线下支付所述保费,或者选择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所述保费。可以理解的是,线上为通过网络方式支付,线下为用户到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通过pos(pointofsalesterminal,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机等方式支付。

本实施例通过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是否足够支付所述保费,防止在所述电子支付卡扣取保费过程中,由于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不足而出现扣取失败的情况出现,提高了扣取保费的成功率,从而提高了生成保单的速率。

本发明进一步提供一种保单处理装置100。

参照图3,提出本发明保单处理装置100的第一实施例。

需要强调的是,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图3所示模块图仅仅是一个较佳实施例的示例图,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围绕图3所示的保单处理装置100的模块,可轻易进行新的模块的补充;各模块的名称是自定义名称,仅用于辅助理解该保单处理装置100的各个程序功能块,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核心是,各自定义名称的模块所要达成的功能。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保单处理装置100内置于所述保险系统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单处理装置100包括:

生成模块10,用于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当人工坐席通过电话销售系统与用户达成投保协议时,保险系统获取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所达成的投保协议,并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需要说明的是,在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通过所述电话销售系统达成所述投保协议过程中,所述人工坐席会将用户的投保信息,投保人的信息,受益人等信息录入所述保险系统中,形成投保协议。所述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所述投保单中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保险标的的名称和存放地点、投保的险别、保险责任的起讫、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信息。

获取模块20,用于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投保单确定用户所需支付保费,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提供可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其中,所述电子支付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和信用卡,所述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所述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

当用户接收到提示提供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的提示信息时,用户可以通过具备ivr(interactivevoiceresponse,交互式语音应答)功能的终端将所述卡号发送至所述保险系统,所述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具备ivr功能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

扣取模块30,用于根据所述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保险系统获取到所述电子支付卡的卡号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所述保单又称为保险单,所述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成功扣取所述保费,以及确保扣取所述保费的安全性,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保费之前,可以验证所述电子支付卡的有效期,防止所述电子支付卡为已过有效期的电子支付卡,导致支付失败。所述保险系统在扣取所述保费过程中,可将所要支付的保费的数额以短信或者邮件等方式告知用户,同时,并发送验证码给用户,提示用户在特定页面输入所述验证码。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用户在指定页面输入的验证码之后,将该验证码与发送给用户的验证码进行对比。当用户输入的验证码与所述保险系统发送给用户的验证码一致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用户输入的验证码与所述保险系统发送给用户的验证码不一致时,所述保险系统告知用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的账户中扣取所述保费失败,或者重新发送验证码给用户,直至发送所述验证码的次数达到所述保险系统所设定的次数。

进一步地,所述获取模块20还用于获取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一身份证号码;获取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二身份证号码;

所述扣取模块30还用于若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则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电子支付卡的卡号时,所述保险系统获取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将与所述卡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一身份证号码。所述保险系统获取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将所述投保单中的身份证号码记为第二身份证号码。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和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时,所述保险系统判断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和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是否相同。若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所述保险系统则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二身份证号码不同时,所述保险系统可提示用户提供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电子资料,如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正反两面的照片,或者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正反面的电子文档。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所对应身份证的电子资料时,所述保险系统判断所述电子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若所述电子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一致,所述保险系统则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若所述电子资料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述第一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看,所述保险系统则不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并提示用户所述保费扣取失败。

进一步地,所述保单处理装置100还包括:

发送模块40,用于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所述扣取模块30还用于当接收到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确认指令时,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对应的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进一步,当所述保险系统生产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可将所述投保单通过线上的方式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内容的正确性。若用户认为所述投保单内容有误,可和所述人工坐席联系,修改所述投保单,直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当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之后,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的页面中输入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的确认指令。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所述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本实施例通过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以及获取用户输入的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的卡号,在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实现了在线生成投保单,在用户在线支付保费后,生成保单。避免了保险公司在生成投保单后,需要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让用户确认并支付保费,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配送成本,同时由于不需要配送投保单,提高了生成保单的效率,从而提高了承保时效。

参照图4,提出本发明保单处理装置100的第二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保单处理装置100的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扣取模块30包括:

确认单元31,用于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得到所述电子支付卡的卡号之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卡号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将所述余额和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进行比较,判断所述余额是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

输出单元32,用于若所述余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保费,则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支付所述保费;

扣取单元33,用于当接收到确认支付所述保费的确认指令时,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提示单元34,用于若所述余额小于所述保费,则提示用户可选择线下支付所述保费,或者选择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大于或者等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使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支付所述保费。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用户确认使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支付所述保费的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确认指令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

当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小于所述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可选择线下支付所述保费,或者选择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所述保费。可以理解的是,线上为通过网络方式支付,线下为用户到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通过pos(pointofsalesterminal,销售点情报管理系统)机等方式支付。

本实施例通过确认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的余额是否足够支付所述保费,防止在所述电子支付卡扣取保费过程中,由于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的余额不足而出现扣取失败的情况出现,提高了扣取保费的成功率,从而提高了生成保单的速率。

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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