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互联网交易平台的信用额度管理办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3593阅读:35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信用交易方法,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平台信用额度的交易及管理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网络交易的大环境下,对于经济条件暂时不太理想的用户来说,主流的信用交易方式是使用信用卡支付或者是使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信用支付系统来完成支付的目的。

然而,这种模式给用户带来的经济压力是比较大的,因为通常免息期只有一个月,第二月免息期一过利息就循环叠加,可自主操作的权限与自由度也较小,因此,提供一种自由度高、将经济压力分散,同时又不会对交易平台造成困扰的新型信用交易方式势在必行。



技术实现要素:

此项发明涉及一种互联网交易平台的信用管理及计算方法,它包括由服务器组成的互联网交易系统,所述交易系统包括注册模块、信用申请模块、交易模块,所述服务器存储个人或单位的注册账户相关信息。

个人与单位通过注册模块在互联网交易系统上完成注册账户的申请、身份的认证相关操作,并通过对身份的记录授予相应的权限。

信用申请模块的申请与审批需要有资质、有规模、有实力的个人或者企业用户才可进行申请,从而保证网络交易平台的信用体系坏账率不会超标。

交易模块分买方和卖方两大角色,一方售出物品赚取金钱,一方使用金钱购买物品,这里买方则可使用信用来进行支付操作。

系统会判断买卖双方使用的交易媒介是否是信用额度,一旦是使用信用额度的数据会自动计算出其是否处于免息期。该笔信用如在免息期内,卖方使用提现功能则需要承担原本是买方在免息期内免除的利息,利息额度计算方式由支付时刻起至申请者选择的免息期时长结束,系统将会算出具体的利息金额。该笔信用如已超出免息期并开始计算利息,卖方使用提现功能则可以全款提现,利息由信用申请者买方承担,直到买方归还信用额度为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中申请信用及发布交易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出信用额度管理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该系统主要分为信用申请模块及交易模块。通过申请使用信用、进行交易及提现、归还信用的行为来完成信用的诞生及湮灭。各模块的功能及实现方式分别具体说明如下:

一、信用申请模块

信用首页模块的申请人条件为交易平台的注册用户,需要用户首先进行平台的账号注册并登陆。完成操作后首先需要通过交易平台的实名认证,由于与资金相关,此类操作均为高安全级别,实名认证从底层来说保证了交易的最根本安全属性。

在通过实名认证后,用户即可到信用的申请页面进行信用的申请操作,需要用户提交信用认证所需的所有资质与材料,并选择信用的免息期,最后一并提交至交易平台后台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服务器会保存信用申请额度、免息期等所有数据,用户即可使用信用额度进行交易操作。

在用户的交易行为结束后,用户需要归还信用额度,此时系统需要判断用户归还信用额度的时期是否还在免息期内,如仍处于免息期,则用户归还信用额度无需支付额外利息;如免息期已结束,用户归还信用额度则需要根据交易平台方的相关规定支付利息。

二、交易模块

交易模块的发布方为卖方,卖方在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后,一旦有交易需求的买方进入页面并进行交易支付,买方获得商品,卖方获得交易金。

买方一旦使用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系统将会计算其信用额度是否属于免息期。一旦卖方需要将使用信用额度作为支付媒介的交易金进行提现操作,系统将会根据其是否属于免息期进行相对应的操作:处于免息期,则卖方需要代替买方承接信用额度从申请日至提现日的信用利息,数额根据交易平台的规则而定;超出免息期,则卖方可以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全额提现。

以上方法通过对信用利息的转移制度来保证买卖双方的操作自由度,并保证了平台方不会受到这个管理系统所带来的利息负担,保证了三方共赢的最终目的。

方法前景

本发明为交易平台提供了一套信用管理体系的解决方案,用于解决现实世界中大量的需要先货后款的交易与互联网平台先款后货之间的矛盾,给予用户使用信用额度进行交易的垫款解决方案,进而通过信用利息的转移模式来让平台方与交易双方可以更为灵活地对资金进行管理,保证了三方的方便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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