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设备;
导引件,锁固于该显示设备并具有固定孔;
承载架,具有滑轨,该滑轨适于供该导引件滑入,以使该显示设备可拆卸地设置于该承载架;以及
插销,设置于该承载架上,其中当该导引件滑入该滑轨时,该插销适于插入该导引件的该固定孔中,以固定该显示设备于该承载架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导引件包括螺头部及导槽,该导槽形成于该螺头部下方的内缩区域中,该滑轨具有相对的开口部及底部,该导引件藉由该导槽而在该开口部与该底部之间可滑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导槽的形状为非圆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底部的形状具有多个棱角。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插销包括:
弹性组件,设置于该插销的内部,并提供该插销插入该固定孔中的力。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插销具有倒角,该螺头部具有弧面或斜面;
其中,在该导引件从该开口部至该底部的过程中,该螺头部推动该倒角,以使该导引件滑入至该底部,且该插销藉由该弹性组件插入该导引件的该固定孔中。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承载架包括板件和弯折部,分别配置于该承载架的相对两面;
其中,该滑轨配置于该板件,且该板件和该弯折部之间的间隔距离大于该螺头部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插销配置于该弯折部。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导引件的数量为多个,该滑轨的数量为多个,该多个滑轨适于供相对应的该多个导引件滑入。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导引件的数量为两个,该滑轨的数量为两个,该两个滑轨呈上下对称、左右对称或对角的方式配置于该承载架,该两个滑轨适于供相对应的该两个导引件滑入。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承载架还具有至少两个符合视频电子标准协会规格的安装孔,适于锁固于视频电子标准协会基座上。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快拆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固定孔和该插销的形状为非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