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6947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一种计算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计算器,尤其是一种可以录音的计算器。



背景技术:

计算器是必备的办公用品之一,它使用方便、价格便宜,虽然现在社会,手机、电脑上都有模拟的计算器程序提供,都无法替代传统计算器的地位。但是传统计算器也有它的不足,例如,计算一系列关联数据时,需要产生几个结果,此时需要停止计算,将数值记录下来,再继续下面的计算。熟练使用计算器的人在计算过程中,眼睛是盯着需计算数值的来源,纸张或屏幕,手一直在计算器键盘上,而记录数值这个过程,手、眼都要离开原来的位置,很不方便流畅。现在有的计算器可以语音报出计算结果,可以在记录计算结果时不看计算器屏幕,但仍然无法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以很方便的记录/播放中间结果的计算器,提高工作效率。

一种计算器,在传统计算器基础上增加了录音/播放按键、麦克风、扬声器和录音/播放模块;所述计算器保存有一个当前录音文件,按住录音/播放按键持续预定时间,录音/播放模块通过麦克风采集/录制外部声音,直到抬起录音/播放按键停止录制,将所录制声音保存为当前录音文件;单击录音/播放按键,录音/播放模块通过扬声器播放当前录音文件。

进一步的,所述录音/播放按键为两个按键,分别为录音按键和播放按键;所述计算器保存有多个录音文件,按住录音按键,录音/播放模块通过麦克风采集/录制外部声音,直到抬起录音按键停止录制,将所录制声音保存为新的录音文件;单击播放按键,录音/播放模块通过扬声器播放最新录制的录音文件,再次单击播放按键,录音/播放模块通过扬声器播放前一个录音文件,直至最早的录音文件,再回到最新录制的录音文件,依此循环。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计算器上还包括一个清除按键,可以清除刚刚播放过的录音文件。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计算器采用录制语音的方法保存中间结果,相对于采用记录结果、语音播报的方法,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方法,可以更加灵活方便的增加助记词汇,如:可以录制语音,如“第一季度123”,“第二季度456”等。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计算器,可以方便灵活的记录计算结果,自然流畅的继续计算,提高了工作效率;记录计算结果采用录音的方法,更准确清晰,不易混淆。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第一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

图2为第一实施例的组件示意图;

图3为第二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

图4为第二实施例的组件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实现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第一实施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施例100,在传统的计算器上增加了录音/播放按键11、麦克风12、扬声器13和录音/播放模块14。本实施例的计算器中保存有一个录音文件,当用户按下并持续按住录音/播放按键11长达预定时间,比如一秒,录音/播放模块14通过麦克风12采集/录制外部声音,直到抬起录音/播放按键11停止录制,将所录制声音保存为当前录音文件;当用户按下并快速抬起,单击录音/播放按键11时,录音/播放模块14通过扬声器13播放当前录音文件。

第二实施例

请参阅图3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施例200,在传统的计算器上增加了麦克风12、扬声器13、录音/播放模块14以及录音按键15、播放按键16和清除按键1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计算器中最多保持4个录音文件,且已经保存有3个录音文件,内容分别是“第一季度123”、“第二季度456”和“第三季度789”。此时,当用户按下并持续按住录音按键15,录音/播放模块14通过麦克风12采集/录制外部声音,直到抬起录音按键15停止录制,将所录制声音保存为第四个录音文件“第四季度两千”。

此时,当用户按下并快速抬起,单击播放按键16,录音/播放模块14通过扬声器13播放刚才录制的最新的那个录音文件,其内容是“第四季度两千”。用户重复单击播放按键16,会依次听到:“第一季度123”、“第二季度456”和“第三季度789”,“第四季度两千”,循环往复。

当用户在听到“第一季度123”之后单击清除按键17,可以清除该录音“第一季度123”,这样,计算器中存储的就只有3个录音文件了。依次是“第二季度456”、“第三季度789”和“第四季度两千”。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介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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