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588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物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信息时代发展的新型产物,物联网是实现世界中物体与物体之间相连所构成的网络,物联网以传统概念的互联网为核心,不仅建立了传统互联网概念下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还实现了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联系。

自动售货终端已经普遍使用于学校、车站、商场的公众场合,实现了商品售卖的无人操作,但是,现有的自动售货终端,如饮品柜等,在销售过程中对客户的个性定制及推送等深层次服务仍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以解决现有的自动售货终端销售过程中对客户体验的限制,及无法实现个性化广告推送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包括:云端远程服务器、多组自动售货终端及手持智能终端;

云端远程服务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和语音录入终端,语音录入终端录入有语音信息,该语音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及与商品名称绑定的广告语音,录 入语音录入终端的语音信息存储在该数据库服务器中;

自动售货终端,包括销售主机、销售扫码器、录入扫码器、播放器、通信模块及显示屏,多组自动售货终端的销售主机通过通信模块与云端远程服务器连接,存储在数据库服务器中的语音信息通过通信模块下载到销售主机中;

录入扫码器,置于自动售货终端的货柜入货口处,商品通过入货口时录入扫码器扫描并识别该商品的商品信息,该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

销售扫码器,置于自动售货终端的货柜出货口处,商品通过出货口时销售扫码器扫描并识别该商品的商品信息,销售扫码器将售出商品的商品信息发送到销售主机,该销售主机识别并确定该商品的语音信息并将该语音信息发送到播放器中播出。

进一步的,语音录入终端包括信号输入接口和语音存储器。

进一步的,自动售货终端还包括记录模块,该记录模块包括计数器、处理器,该商品售出时,销售扫码器将售出商品的商品信息发送到记录模块并由记录模块的处理器排序后存储到销售主机中。

进一步的,该销售主机还包括GPS定位模块,该销售主机将记录模块记录的商品信息与该GPS定位模块的位置信息绑定,绑定后的商品信息和位置信息通过通信模块发送到云端远程服务器中。

进一步的,该语音录入终端还包括图像信号输入端口,录入的图像信号储存在数据库服务器中,显示屏可显示录入的图像信号,该图像信号包括广告画面,该图像信号与商品名称绑定,该广告画面通过显示屏显示。

进一步的,云端远程服务器记录所述手持智能终端包含的客户信息,该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称、选择偏好。

进一步的,该录入扫码器包括标签识别器。

进一步的,所述标签为RFID标签。

进一步的,该手持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或智能手表或平板电脑。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通过云端远程服务器实现对各处售货终端的语言功能的控制,在客户购买商品时播放与该商品一致的音乐,提升客户体验,在客户选择商品时推送个性化广告语音及根据大数据分析客户偏好做出更准确的推送广告。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的连接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的实施例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的实施例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的实施例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云端远程服务器;2-自动售货终端;3-手持智能终端;11-数据库服务器;12-语音录入终端;21-销售主机;22-通信模块;23-显示屏;24-录入扫码器;25-销售扫码器;26-播放器;27-记录模块;28-GPS定位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1-4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云端远程服务器1、多组自动售货终端2及手持智能终端3;

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是:当手持智能终端3在自动售货终端2购买商品时,商品取出同时自动售货终端2播放该商品的广告语音,提升客户的消 费体验。

该云端远程服务器1包括数据库服务器11和语音录入终端12,语音录入终端12录入有语音信息,该语音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及与商品名称绑定的广告语音,该语音信息存储在数据库服务器11中;

语音录入终端12为硬件模块,该语言录入终端12包括信号输入连接和语音存储器。

该自动售货终端2包括销售主机21、销售扫码器25、录入扫码器24、播放器26、通信模块22及显示屏23,多组自动售货终端2的销售主机21通过通信模块22与云端远程服务器1连接,销售主机21通过通信模块22下载并存储数据库服务器11中绑定的语音信息;

录入扫码器24,置于自动售货终端2的货柜入货口处,商品通过入货口时录入扫码器24扫描并识别该商品的商品信息,该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名称;

销售扫码器25,置于自动售货终端2的货柜出货口处,商品通过出货口时销售扫码器25扫描并识别该商品的商品信息,销售扫码器25将售出商品的商品信息发送到销售主机21,该销售主机21识别并确定该商品的语音信息并将该语音信息发送到播放器26中播出。

如图2所示,商品售出时,销售扫码器25将售出商品的商品信息发送到销售主机21,该销售主机21识别并确定该商品的语音信息并将该语音信息发送到播放器26中播出,即实现商品售出同时播放器26播放与该商品一致的广告语音。

如图3所示,自动售货终端2还包括记录模块27,该商品售出时,销售扫码器25将售出商品的商品信息发送到记录模块27并由记录模块27排序后存储到销售主机21中,该记录模块为硬件模块,包括有计数器、处理器。

当客户通过显示屏23选择商品时,销售主机21将记录模块27排序的语音信息发送到播放器26中播放,即客户打开显示屏23选择商品时,播放器26播放销售最靠前的商品的广告语音,对客户的选择提供引导。

当客户通过显示屏23选择商品时,播放器26中播放商家指定广告语音,实现售货终端的广告推送。

如图4所示,该云端远程服务器1还包括区域分析功能,该销售主机21还包括GPS定位模块28,该销售主机21将记录模块27记录的商品信息与该GPS定位模块28的位置信息绑定,绑定后的商品信息和位置信息通过通信模块22发送到云端远程服务器1中,该云端远程服务器1将分区内的商品信息排序后存储在数据库服务器11中,即通过云端远程服务器1统计某一大区域内的商品销售大数据,如A区域橙汁的销售比例是70%,B区苹果汁的销售比例是80%,则区域分析模块13将橙汁和苹果汁的商品信息置顶于数据库服务器11中,当A区域的自动售货终端2下载数据库服务器11中的语言信息时,区域分析模块13向A区域内所有的自动售货终端2推送橙汁的语言信息,当B区域的自动售货终端2下载数据库服务器11中的语言信息时,区域分析模块13向B区域内所有的自动售货终端2推送苹果汁的语言信息。

该语音录入终端12还包括图像信号输入端口,录入的图像信号储存在数据库服务器11中,显示屏23可显示录入的图像信号,该图像信号包括广告画面,该图像信号与商品名称绑定,该广告画面通过显示屏23显示。

云端远程服务器1记录所述手持智能终端3包含的客户信息,该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称、选择偏好及销售记录。

该播放器26可根据云端远程服务器1记录的客户信息选择客户偏好,根据客户偏好选择播放语音信息,如客户可以选择男音、女音或童音也可以选择自己偏好的明星的语音。

该录入扫码器24包括标签识别器及设置在商品上的标签。

所述标签为RFID标签。

该手持智能终端3为智能手机或智能手表或平板电脑。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基于物联网云端控制的售货终端系统通过云端远程服务器1实现对各处售货终端的语言功能的控制,在客户购买商品时播放与该商品一致的音乐,提升客户体验,在客户选择商品时推送个性化广告语音及根据大数据分析客户偏好做出更准确的推送广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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