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拼车费用支付方法及费用支付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5616832发布日期:2018-10-09 21:35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拼车费用支付方法及费用支付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行高峰期打车难越来越频繁出现。德国、新加坡、韩国、荷兰等国家通过允许和鼓励拼车,来缓解交通高峰期拥堵,和节约能源、减轻污染。在“等车太累,打的太贵,养车太费,还是拼车实惠”背景下,国内各类形式的拼车网站、拼车软件也己不断涌现。北京、苏州等地运管部门也先后发布了相关规则以鼓励拼车。

使用打车的拼车功能时,乘客之间有时候会遇到相谈甚欢的人或者遇到熟人,还有可能碰到其它一些情况,例如订单中其他乘客忘记带现金同时拼车软件绑定的付款平台中没有钱。以上情况下,乘客都可能产生帮拼车订单中的其它乘客支付车费的需求。然而现有的拼车费用支付机制仅仅可以给自己支付,而并不支持帮其他乘客支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拼车费用支付方法及费用支付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拼车费用支付机制仅仅可以给自己支付而并不支持帮其他乘客支付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优选的,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之后,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免支付费用信息。

优选的,在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之前,还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将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传输至所述第一用户终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包括:

第一代付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指令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优选的,所述费用支付装置还包括通知模块,用于在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之后,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免支付消息。

优选的,所述费用支付装置还包括:

查阅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拼车费用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终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将所述第一指令发送给第二用户终端;

在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一指令的接受反馈时,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优选的,接收到所述接受反馈时,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优选的,在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之前,还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将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传输至所述第一用户终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包括:

第一代付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代付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指令发送给第二用户终端;

反馈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一指令的反馈;

处理模块,当所述反馈为接受所述第一指令时,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优选的,还包括好友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反馈为接受所述第一指令时,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优选的,还包括:

查阅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拼车费用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终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在第一用户终端侧:

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向支付侧发送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优选的,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且发送所述第一指令之前,还包括:

发送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接收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包括:

代付请求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向支付侧发送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

优选的,还包括:

查阅请求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且发送所述第一指令之前,用于发送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在第二用户终端侧:

在与第一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从支付侧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优选的,还包括:

基于所述第一指令做出反馈。

优选的,还包括:

当基于所述第一指令做出接受反馈时,接收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包括:

第二代付请求接收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

优选的,还包括:

反馈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指令做出反馈。

优选的,还包括:

好友请求接收模块,当基于所述第一指令做出接受反馈时,接收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的拼车费用支付方法包括: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显然,该种拼车费用支付方法,其使得拼车过程中,任意用户终端均可以选择为其它用户终端支付拼车费用,从而拉近了拼车乘客之间的距离,促进了拼车乘客之间的友好交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实施例一中服务器侧费用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一中服务器侧费用支付装置的结构组成的方框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一中第一用户终端侧费用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一中第一用户终端侧费用支付装置的结构组成的方框示意图;

图5是实施例二中服务器侧费用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6是实施例二中服务器侧费用支付装置的结构组成的方框示意图;

图7是实施例二中第二用户终端侧费用支付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8是实施例二中第二用户终端侧费用支付装置的结构组成的方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公开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公开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公开保护的范围。

以下对本公开实施例中提及的部分词语进行举例说明。

本公开实施例中提及的用户终端是指呼叫服务方,如交通工具叫车服务中的乘客,所使用的移动终端或个人计算机(personalcomputer,简称pc)等设备。例如智能手机、个人数码助理(pda)、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车载电脑(carputer)、掌上游戏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可穿戴设备、虚拟显示设备或显示增强设备(如googleglass、oculusrift、hololens、gearvr)等。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一的拼车费用支付方法,请参见图1,包括:

s1、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所述第二用户终端一般指的是同一拼车订单中拼车的用户终端;

s2、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显然,该种拼车费用支付方法,其使得拼车过程中,任意用户终端均可以选择为其它用户终端支付拼车费用,从而拉近了拼车乘客之间的距离,促进了拼车乘客之间的友好交流。

s1中,服务端将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提交的订单均派送给了同一司机终端,且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订单均属于同一拼单任务。

在拼车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乘客之间投机,从而想帮对方支付拼车费用的情况;或者一方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余额不足,拜托对方帮忙支付的情况;或者一方帮另一方支付的原因在所不问,只要会产生一方帮另一方支付的需求即可。此时,任意乘客均可以通过自身的用户终端选择帮对方支付。

其中,用户终端的拼车界面上可以显示“帮他人支付”选择按钮,并且在点击“帮他人支付”支付之后弹出当前拼车订单的其它乘客。或者,用户终端的拼车界面上可以显示所有当前拼车订单中的其它乘客,并且各个乘客显示框对应设置“帮他支付”按钮。

s2中,第一用户终端请求帮第二用户终端支付拼车费用时,并不需要介入第二用户终端的操作,服务端在收到第一用户终端发出的第一指令后,直接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一般情况下,在拼车订单执行完毕之后,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费用确定,此时就可以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但不排除用户终端对应的费用在拼车订单开始执行时就通过某些方式确定,此时第一用户终端可以在拼车订单开始执行之后就发出第一指令,请求帮第二用户终端代付费用。由此,此处“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并不一定在服务器接收到第一指令之后立刻执行,只要最终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由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支付即可。

本实施例一中,服务器可以在接收到第一用户终端的第一指令时生成相应的代付指令,该代付指令用于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而代付指令的触发时间既可以是第一用户终端结束行程的时间,也可以是第二用户终端结束行程的时间,还可以是发起代付请求后的瞬间。

当第一用户终端帮第二用户终端支付费用后,可以通过服务端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免支付费用信息,从而提醒第二用户终端无需再支付拼车费用。

在此基础上,为了使得代付一方在发出代付请求之前能够了解对方的拼车费用信息,本实施例二的拼车费用支付方法还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将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传输至所述第一用户终端。

也即,接收到第一指令之前,服务端先收到第一用户终端发出的第二指令,该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拼车订单中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基于该第二指令,服务端将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终端。如果第一用户终端对该拼车费用信息进行了确认,则说明在了解拼车费用信息之后,第一用户终端仍旧选择帮第二用户终端支付拼车费用。因此,第一用户终端对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的确认操作,可以相当于第一用户终端向服务端发送的第一指令。当然,第一用户终端在收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之后,基于种种原因,也可以选择不进行确认,从而第一用户终端不向服务端发出第一指令。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用户对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进行的确认操作和第一用户终端发送第一指令这两者本身也可以是互相独立的操作。也即,在第一用户对第二用户的拼车费用信息进行确认操作后,还需要发出第一指令以请求帮第二用户终端代付。该种情况下,第一用户的操作过程相对复杂,但是却可以给第一用户更多时间考虑是否帮第二用户代付。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一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请参见图2,包括:

第一代付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指令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其中,费用支付装置还可以包括通知模块,用于在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之后,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免支付消息。

此外,所述费用支付装置还包括:

查阅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拼车费用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终端;

优选但是不必须的,费用支付装置接收到第一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的确认操作时,相当于接收到了第一用户终端发起的所述代付请求。

对应的,本实施例一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在第一用户终端侧:

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向支付侧发送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请参见图3,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且发送所述第一指令之前,还可以包括:

发送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接收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

对应第一用户终端侧,本实施例一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包括:

代付请求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向支付侧发送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

请参见图4,所述费用支付装置还可以包括:

查阅请求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且发送所述第一指令之前,用于发送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

此外,本实施例一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在第二用户终端侧:

在与第一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从支付侧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其中的支付侧指代的也即上述服务器。

对应第二用户终端侧,本实施例一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包括:

第二代付请求接收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二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请参见图5,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所述第二用户终端一般指的是同一拼车订单中拼车的用户终端;

将所述第一指令发送给第二用户终端;

在接收到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一指令的接受反馈时,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本实施例二中,服务器向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第一指令,并获取第二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一指令的反馈;且当服务器接收到第二用户终端的接受反馈时,意味着第二用户终端同意第一用户终端代付费用的请求,此时从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其中,第一用户终端向服务端发送第一指令之后,需要介入第二用户终端的操作,使得请求代付费用的一方和被请求一方均可以自主选择。

当然,第二用户终端也可能给出拒绝反馈,此时服务器不再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从而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各自结算自己的拼车费用。由于各自结算自己的拼车费用的方法和传统支付方式无异,因此此处不做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还可能存在第二用户终端长时间不给出反馈的情况,此时服务端可以设定一个反馈时间,如果超过设定反馈时间之后,第二用户终端仍旧没有给出有效反馈,那么可以默认第二用户终端拒绝或接受。

由于产生代付需求的情况下,往往可能是代付的一方希望和对方交个朋友,或者拼车方便希望以后还能够一起拼车,因此在第二用户终端接受第一用户终端请求代付的第一指令之后,服务端还可以给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其中,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例如联系方式、姓名等。当然,如果第二用户终端基于第一指令做出的是拒绝反馈的话,也即意味着第二用户终端不同意第一用户终端代付费用的请求,此时第二用户终端也就不接收请求添加好友的第三指令。

同样的,为了使得代付一方在发出代付请求之前能够了解对方的拼车费用信息,本实施例二的拼车费用支付方法还包括:

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将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传输至所述第一用户终端。

优选,当接收到对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的确认操作时,确定接收到请求代付的第一指令。当然,第一用户对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进行的确认操作和第一用户终端发出请求代付的第一指令,这两者本身也可以是互相独立的操作。也即,在第一用户对第二用户的拼车费用信息进行确认操作后,还需要发起请求代付的第一指令。该种情况下,第一用户的操作过程相对复杂,但是却可以给第一用户更多时间考虑是否帮第二用户代付。

本实施例二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请参见图6,包括:

第一代付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第一用户终端和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代付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指令发送给第二用户终端;

反馈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一指令的反馈;

处理模块,当所述反馈为接受所述第一指令时,从第一用户终端对应的账户中扣除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其中,费用支付装置还包括好友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在所述反馈为接受所述第一指令时,向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发送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此外,费用支付装置还包括:

查阅请求接收模块,用于从第一用户终端接收第二指令,所述第二指令请求查阅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

拼车费用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发送给第一用户终端。

优选但是不必须的,费用支付装置接收到第一用户终端对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信息的确认操作时,相当于接收到了第一用户终端发起的所述请求代付的第一指令。

由于本实施例二中,第一用户终端侧的费用支付方法和费用支付装置。由于和实施例一中第一用户终端侧的方法和装置没有区别,因此此处不再赘述。

请参见图7,本实施例二提供一种费用支付方法,包括,在第二用户终端侧:

在与第一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从支付侧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用;其中,支付侧也即上述提到的服务器;

基于所述第一指令做出反馈。

在此基础上,当第二用户终端基于第一指令做出的反馈是接受反馈时,本实施例二的费用支付方法还包括:

接收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对应第二用户终端侧,本实施例二还提供一种费用支付装置,请参见图8,包括:

第二代付请求接收模块,在与第二用户终端的拼车订单执行完毕后,接收第一指令,所述第一指令请求支付所述拼车订单中所述第二用户终端对应的拼车费;

反馈模块,用于对所述第一指令做出反馈。

同样的,本实施例二的费用支付装置,其还可以包括:

好友请求接收模块,当基于所述第一指令做出接受反馈时,接收第三指令,所述第三指令请求添加第二用户终端为第一用户终端的好友,且所述第三指令中包括所述第一用户终端的基本信息。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制。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各种组合、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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