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4861528发布日期:2018-07-04 07:44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性等特点,运用区块链技术可实现多方参与的交易事件。

在区块链交易中,某些交易是需要监管方参与并对交易进行监管;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保护交易相关方(或称为参与方)的隐私,交易者的身份和交易数据通常会进行加密(例如采用零知识证明方式匿名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非交易相关方可以看到交易发生,但却不知道交易者的真实身份和具体交易内容;此时,如果交易发起方不邀请监管方加入交易过程,监管方就无法在区块链平台中正常地执行监管机能,从而对区块链交易平台的有序性和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旨在解决区块链平台的交易监管无法正常进行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所述交易监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

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

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

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所述监管方,则拒绝所述交易请求。

可选地,所述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在接收到所述交易相关方发送的交易否决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否决信息拒绝所述交易请求。

可选地,所述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在接收到所述监管方发送的交易冻结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冻结信息冻结所述交易请求的交易状态。

可选地,所述在接收到所述监管方发送的交易冻结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冻结信息冻结所述交易请求的交易状态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在接收到所述监管方发送的交易解冻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解冻信息解除所述交易请求的冻结状态,并根据所述交易相关方的答复信息执行交易流程。

可选地,所述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监管方发送的合约创建指令,根据所述合约创建指令创建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其中,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包括监管交易类型;

所述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的步骤包括:

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获取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类型信息;

调用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中的监管交易类型和所述交易类型信息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

可选地,所述交易请求包括交易内容和密钥组,所述密钥组包括交易对称密钥和所述交易相关方的真实公钥,其中所述交易内容被所述交易对称密钥加密,所述交易对称密钥被所述交易相关方的真实公钥加密。

可选地,所述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是否存在被所述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以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

可选地,所述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的步骤包括:

若接收到所有交易相关方发送的交易确认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确认信息写入交易数据。

此外,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监管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被所述处理器执行的交易监管程序,其中所述交易监管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的步骤。

此外,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交易监管程序,所述交易监管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通过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所述监管方,则拒绝所述交易请求。通过以上方式,本发明在交易发起方发送交易请求时,通过智能合约判断该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若该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再根据该交易请求的具体邀请对象是确定是否将该交易请求广播至区块链平台中;从而实现了区块链交易中对于交易请求的把控,有利于监控方在区块链交易中能够正常地实现其监管机能,有效地保证区块链交易平台中交易有序性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涉及的设备硬件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在后续的描述中,使用用于表示元件的诸如“模块”、“部件”或“单元”的后缀仅为了有利于本发明的说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意义。因此,“模块”、“部件”或“单元”可以混合地使用。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主要应用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设备。对于该交易监管设备,请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方案中的交易监管设备硬件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实施例中,交易监管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1001(例如cpu),通信总线1002,用户接口1003,网络接口1004,存储器1005。其中,通信总线1002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用户接口1003可以包括显示屏(display)、输入单元比如键盘(keyboard);网络接口1004可选的可以包括标准的有线接口、无线接口(如wi-fi接口);存储器1005可以是高速ram存储器,也可以是稳定的存储器(non-volatilememory),例如磁盘存储器,存储器1005可选的还可以是独立于前述处理器1001的存储装置。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中示出的设备硬件结构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本发明的交易监管设备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

继续参照图1,图1中作为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的存储器1005可以包括操作系统、网络通信模块以及交易监管程序。

在图1中,网络通信模块主要用于连接区块链平台节点和各参与者前置机等其它设备,与之进行数据通信;而处理器1001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交易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

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

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

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所述监管方,则拒绝所述交易请求。

进一步的,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交易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在接收到所述交易相关方发送的交易否决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否决信息拒绝所述交易请求。

进一步的,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交易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在接收到所述监管方发送的交易冻结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冻结信息冻结所述交易请求的交易状态。

进一步的,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交易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在接收到所述监管方发送的交易解冻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解冻信息解除所述交易请求的冻结状态,并根据所述交易相关方的答复信息执行交易流程。

进一步的,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交易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接收所述监管方发送的合约创建指令,根据所述合约创建指令创建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其中,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包括监管交易类型;

所述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的步骤包括:

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获取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类型信息;

调用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中的监管交易类型和所述交易类型信息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

进一步的,所述交易请求包括交易内容和密钥组,所述密钥组包括交易对称密钥和所述交易相关方的真实公钥,其中所述交易内容被所述交易对称密钥加密,所述交易对称密钥被所述交易相关方的真实公钥加密。

进一步的,所述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的步骤包括:

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是否存在被所述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以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

进一步的,处理器1001还可以用于调用存储器1005中存储的交易监管程序,并执行以下操作:

若接收到所有交易相关方发送的交易确认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确认信息写入交易数据。

基于上述的设备硬件结构,提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的各个实施例。

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本实施例中,所述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性等特点,运用区块链技术可实现多方参与的交易事件。在区块链交易中,某些交易是需要监管方参与并对交易进行监管;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保护交易相关方(或称为参与方)的隐私,交易者的身份和交易数据通常会进行加密(例如采用零知识证明方式匿名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非交易相关方可以看到交易发生,但却不知道交易者的真实身份和具体交易内容;此时,如果交易发起方不邀请监管方加入交易过程,监管方就无法在区块链平台中正常地执行监管机能,从而对区块链交易平台的有序性和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基于上述问题,本实施例中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以解决区块链平台的交易监管无法正常进行的技术问题。

本实施例中,区块链交易平台中预先设置有智能合约,智能合约可理解为是代码和数据的集合,寄存与区块链平台的节点中;智能合约在时间或事件的驱动下能自动执行一些功能,如可以在相互之间传递信息,修改区块链的状态(账户信息等),以及图灵完备计算(可以用图灵机做到的所有事情,通俗来说就是一般编程语言可以做的所有事情)。本实施例中,区块链平台执行的每个交易,会调用智能合约执行交易;其中,智能合约中设置有相关的交易监管事件,当区块链中平台中接收到某个用户(可称为交易发起方)发送的交易请求时,将自动调用该智能合约,并对该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和识别,确定该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的交易类型,并判断交易发起方希望进行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进行监管。如果该交易不需要引入监管方进行监管,则可直接将该交易请求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使区块链平台中的各方(包括交易相关方)能接收到交易请求;如果该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进行监管,则进入步骤s20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当然,为了保证区块链交易的私密性和交易者的隐秘性;对于该交易请求中的内容,可以是采用公私钥加密的方式进行预处理的,即该交易请求是具有一定格式。具体的,该交易请求中,包括了交易头、交易内容和密钥组;对于交易头,即包括了本次交易的交易类型信息;对于交易内容,包括了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细节和交易数据,这部分内容可能会涉及到商业隐私,因此对于这部分内容是经过加密的,而密钥组则包括加密所涉及到加密密钥。本实施例中对于交易内容的加密,采用了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相结合的加密思想,对交易内容进行了多层加密。其中对称加密是指发送和接收数据的双方使用相同的密钥(对称密钥)对明文进行加密和解密,其加解密速度快,适合对大量数据进行处理,但正由于加解密使用同一对称密钥,因此对于对称密钥的管理较为困难。而非对称加密则需要两个密钥:公开密钥(公钥)和私有密钥(私钥),公钥向其它方公开,私钥则自己保存;公钥与私钥是一对,如果用公钥对数据进行加密,只有用对应的私钥才能解密;如果用私钥对数据进行加密,那么只有用对应的公钥才能解密;由于非对称加密的算法复杂,使得加密解密速度没有对称加密解密的速度快,但由于加解密用的密钥不同,因此其安全性优于对称加密。本实施例中,考虑到交易内容中的数据量较大,为了保证加解密的速度,交易内容部分将采用对称加密的方法进行加密,用于加密的密钥称为交易对称密钥;同时为了交易相关方能使用交易对称密钥进行解密,在发送交易请求时需将交易对称密钥同时发送。又考虑到交易对称密钥也有可能在传输过程中泄露,因此还需要对交易对称密钥进行加密;由于交易对称密钥对应的数据量较小,基于安全性和加密效率的双层考虑,对交易对称密钥的加密将采用非对称加密的方式进行,即采用非对称密钥组中的公钥进行加密,而这个公钥对应的私钥必须只存在于交易相关方,这样才能保证其它第三方无法对公钥加密的内容进行解密,从而提高了安全性,因此用于加密交易对称密钥所使用的加密公钥是交易相关方的真实公钥,而对应的用于解密的交易相关方的真实私钥仅存在于交易相关方处,从而保证了加密数据的安全性。虽然由于区块链的特性,交易请求可被区块链中的所有节点接收到,但是因为交易请求采用了多层加密的方法,其解密交易内容的关键、交易相关方的真实私钥只有交易相关方自己拥有,因此即使其它节点接收到了匿名握手请求,也无法对其解密和读取其交易内容,有效保护了商业隐私。

当然,除了上述双层加密方式外,还可以根据具体使用情况采用其它的加密算法对交易请求进行加密。

步骤s20,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

本实施例中,如果交易发起方希望发起的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将对该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该交易请求中是否已将监管方作为了该笔交易中的其中一个交易相关方。如果该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了监管方,则说明此时交易发起方在发起交易的同时,也向监管方发出了交易邀请,以将该监管方引入到本次交易中,此时进入步骤s30;而如果该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监管方,则说明交易发起方在发起交易时,并没有向监管方发出交易邀请,此时进入步骤s40。

进一步的,当采用步骤s10中所述的双层加密的方法进行加密时,对于该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监管方的判断,可以是通过对加密算法的分析得到的。具体的,由于监管方在区块链平台中是可信、且可知的存在,因而监管方的监管公钥需要预先公布在区块链平台中。而当交易发起方发送交易请求时,若希望引入监管方,即可在交易请求中添加入监管方作为一个“特殊的”的交易相关方(监管方主要起监管职能);换而言之,用于加密的交易内容的交易对称密钥中,有一份交易对称密钥是用监管方的监管公钥进行加密;从而使得监管方可以通过自己的监管私钥解密交易对称密钥,并用该解密后的交易对称密钥获取交易内容,从而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管。基于上述原理,在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时,即为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是否存在被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若交易请求中有多份被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则判断其中是否至少有一份是被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若交易请求中存在被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则说明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监管方;若交易请求中存在被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则说明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监管方。

步骤s30,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

本实施例中,如果该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了监管方,则说明交易发起方在发起交易的同时,也向监管方发出了交易邀请,以将监管方引入到交易过程中。根据智能合约的相关设定,可认为本次的交易请求是符合初步的监管要求的,则此时可将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该交易请求,以供该交易请求中的各相关方(包括监管方)都可以获取到该交易请求,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查看和确认。而对于应用了双层加密的交易请求,监管方在作为相关方加入交易后,可以通过自己的监管私钥解密交易对称密钥,并用该解密后的交易对称密钥获取交易内容,正确看到交易的实际情况;监管方可根据监管策略,针对交易进行检查,对于符合监管策略的交易,自动批准;不符合交易监管策略的交易,自动拒绝;根据监管策略无法判定的,则可预警,并推送给相关人员,请监管人员进行人工二次判断。

步骤s40,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所述监管方,则拒绝所述交易请求。

本实施例中,如果该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了监管方,则说明交易发起方在发起交易的同时,没有向监管方发出交易邀请。此时,由于交易发起方在发起交易时,没有按照智能合约中的规定邀请监管方参与到交易中,因此可认为该交易请求是不可信的;此时不会将该交易请求在区块链平台中进行广播,而是直接拒绝(否决)该交易请求。

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调用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若所述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判断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所述监管方;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包括所述监管方,则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所述交易请求,以供所述交易相关方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确认;若所述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不包括所述监管方,则拒绝所述交易请求。通过以上方式,本实施例中在交易发起方发送交易请求时,通过智能合约判断该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若该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则再根据该交易请求的具体邀请对象是确定是否将该交易请求广播至区块链平台中;从而实现了区块链交易中对于交易请求的把控,有利于监控方在区块链交易中能够正常地实现其监管机能,有效地保证区块链交易平台中交易有序性和稳定性。

参照图3,图3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基于上述图2所示实施例,本实施例中,步骤s10之前,还包括:

步骤s50,接收所述监管方发送的合约创建指令,根据所述合约创建指令创建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其中,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包括监管交易类型;

本实施例中,对于智能合约,可以是由监管方预先创建并存储在区块链平台的节点中的。具体的,监管方可根据实际业务和法律法规的需要,设计和创建对应的智能合约,该智能合约中包括了需要监管的交易类型;然后会向区块链平台(相关监控节点)发送相关的合约创建指令,并写入该智能合约。对于监管交易类型,可以是从多个方面进行描述,例如交易所属行业,交易标的类型,交易金额,交易者的身份等方面。

步骤s10包括:

步骤s11,在接收到交易发起方以预设格式发送的交易请求时,对所述交易请求进行解析,获取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类型信息;

步骤s12,调用所述预设智能合约,并基于所述预设智能合约中的监管交易类型和所述交易类型信息判断所述交易请求对应的交易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

本实施例中,区块链平台中的相关节点在接收该交易发起方发送的交易请求时,将对该交易请求进行解析,获取其中的交易类型信息;同时还将调用智能合约,根据智能合约中设定的事项(监管交易类型)和获取到的交易类型信息判断该交易请求是否需要引入监管方进行监管。

进一步的,本实施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交易,其对应的监管方可能是不同的,对此智能合约中对于不同类型的交易,还可以为其规定对应的监管方。当判断交易发起方发起的交易需要引入监管方时,不仅需要判断交易请求中的交易相关方中是否包括监管方,还需要判断该监管方是否是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类型相对应的;如果不对应,则认为本次交易没有按规定引入监管方,此时仍会拒绝(否决)该交易请求。

通过以上方式,本实施例中的智能合约可以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设计和定义的,监管方可动态地调整监管的粒度,既可监管到每笔交易,也可以是分类进行粗放监管,从而可根据监管政策和机能的需要,灵活地设置监管策略,保证区块链交易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参照图4,图4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三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基于上述图2所示实施例,本实施例中,步骤s30之后,还包括:

步骤s60,在接收到所述交易相关方发送的交易否决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否决信息拒绝所述交易请求。

本实施例中,当交易发起者的交易请求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时,区块链平台中的交易相关方将接收到交易请求。交易相关方在对其中的内容进行查阅后,若认为该交易可以接受,可以与交易发起者进行交易,则会回复相关的交易确认信息,区块链平台在接收到该交易同意信息时,则会根据该交易确认信息将相关的交易数据写入到区块链节点中;若交易相关方不同意该交易请求,则可发送交易否决信息,区块链平台在接收到该交易否决信息时,则可根据该交易否决信息拒绝该交易请求。

值得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参加交易的每一个交易相关方(包括普通的交易对象和监管者),对于交易请求都具有“一票否决”的权限;例如,对于交易发起者a发起的交易中,交易相关方包括普通交易对象b、普通交易对象c和监管方d,其中普通交易对象b、普通交易对象c都对该交易表示确认,而监管方d认为该交易违反了某项规定,此时监管方d可发送交易否决信息,由于该交易过程每一个参与者都具有“一票否决”的权限,因此该交易最终将会被拒绝进行。又例如,对于交易发起者a发起的交易中,交易相关方包括普通交易对象b、普通交易对象c和监管方d,其中普通交易对象b、监管方d都对该交易表示确认,而普通交易对象c认为该交易不可接受,则普通交易对象c可发送交易否决信息,从而对该交易请求进行“一票否决”。换而言之,本实施例中的交易请求,只有当包括监管方在内所有的交易相关方都对其进行确认(同意)时,区块链平台才会将相关的交易数据写入到各节点中,从而保证了区块链交易的有序性和稳定性。

进一步的,在采用步骤s10所述的双层加密方式对交易请求进行加密时,对于由于基于智能合约智能判断交易请求中是否存在用监管方的真实公钥加密的交易对称密钥,而无法检测交易对称密钥是否可以解密交易内容;因此如果交易发起者给了监管方提供的交易对称密钥是错误的,监管方就不能正确读取并验证交易内容,此时监管方可作为参与方直接发送交易信息以否决本次交易。

参照图5,图5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第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基于上述图2所示实施例,本实施例中,步骤s30之后,还包括:

步骤s70,在接收到所述监管方发送的交易冻结信息时,根据所述交易冻结信息冻结所述交易请求的交易状态。

本实施例中,为了方便监管方对区块链平台的交易进行监管,还可为其提供交易冻结功能。当交易发起者的交易请求在区块链平台中广播时,区块链平台中的交易相关方将接收到交易请求,其中包括了监管方。此时监管方可根据监管策略对交易进行检测。对于疑似违规、但未能立即下判定结论的交易,监管方可对该交易进行冻结。具体的,监管方可向区块链平台发送交易冻结信息,区块链平台将根据该交易冻结信息冻结交易请求的交易状态;此时对于交易的各参与方而已,仍可继续进行交易沟通、确认或撤销,但是该交易在冻结状态下无法到达最终的目标终态;区块链平台会根据各方的沟通信息进行记录,但是记录的数据并不会立即写入到区块链各节点中。

进一步的,如果监管方确认交易合规,则发送交易解冻信息,区块链平台则根据该交易解冻信息解除交易的冻结状态。此时交易按正常流程继续处理完成(包括交易的确认和撤销)。而如果监管方判定该交易不合规,则可通过否决功能关闭该笔交易。

此外,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交易监管程序,所述交易监管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的步骤。

其中,所述交易监管程序被执行时所实现的方法可参照本发明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监管方法的各个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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