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3344阅读:6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RFID变码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



背景技术:

传统无线RFID卡,内置固定的存储区域,区域内数据为固定格式,在接收器发出回读信号后只能输出存储区固定的内容,对在同一张卡的基础上选择返回其他信息无能为力。通过变码卡可实现部分传统需要两张卡才能实现的功能。在很多场合是不允许同时读取两张卡,因为两张卡不能同时返回。同时返回读卡器会出现先后次序。因此,现有的变码卡需要预先将卡号信息和变码信息写入后才可以变码,变码内容也需要提前写入。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通过拨码开关来控制变码卡处于信息读取状态,无需两张卡。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包括卡本体、设于卡本体表面的拨码开关、以及设于卡本体内部的控制电路;

所述控制电路包括控制单元、执行单元和信息读取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连接所述拨码开关,并且用于接收所述拨码开关的编码信息,在所述编码信息与预设的编码一致时输出控制信号至所述执行单元;

所述执行单元连接所述控制单元和所述信息读取单元,并且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使所述信息读取单元处于信息读取状态。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控制电路还包括提示单元,所述提示单元连接所述控制单元,并且用于在所述编码信息与预设的编码不一致时报警提示。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执行单元包括三极管和继电器,所述三极管的控制极连接所述控制单元,所述三极管的驱动极连接所述继电器;所述三极管响应于所述控制信号控制所述继电器动作,所述继电器用于产生开关动作,使所述信息读取单元处于信息读取状态。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卡本体上设有凹槽,所述拨码开关可拆卸地嵌于所述凹槽内。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拨码开关的周缘设有橡胶件,所述拨码开关通过所述橡胶件和所述凹槽过盈配合。

本实用新型相比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在卡本体的表面设置了拨码开关,通过拨码开关向控制单元发送编码信息,从而使控制单元控制信息读取单元处于信息读取状态,因此,在地磅过磅系统中使用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的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的原理图。

图中:1、变码卡;11、拨码开关;12、卡本体;100、控制单元;200、执行单元;300、信息读取单元;400、提示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另外的技术特征和优点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1,包括卡本体12、拨码开关11和控制电路。在卡本体12表面设置凹槽,使得拨码开关11可以嵌于凹槽内,相应的,也需要在凹槽的表面设置可以跟拨码开关11相应的电极。使得拨码开关11通过电极和卡本体12内部的控制电路连接。这样,使拨码开关11可拆卸连接在凹槽内,方便更换。

实际上,由于变码卡1跟卡片形状类似,而相对凸出的拨码开关11非常容易受到磕碰,当拨码开关11损坏时,可以随时将其更换,非常的方便。在此基础上,拨码开关11的周缘设有橡胶件,拨码开关11通过橡胶件和凹槽过盈配合。这样,由于橡胶件具有弹性,可以将拨码开关11紧密地卡在凹槽内,并且橡胶件不透水,还具有一定的防水性能,防止内部的电极受潮腐蚀。

参照图2,本实施例中的用于地磅过磅系统的RFID变码卡1,其控制电路包括控制单元100、执行单元200和信息读取单元300,控制单元100连接拨码开关11,并且用于接收拨码开关11的编码信息,在编码信息与预设的编码一致时输出控制信号至执行单元200;执行单元200连接控制单元100和信息读取单元300,并且响应于控制信号,使信息读取单元300处于信息读取状态。实际上,通过拨码开关11向控制单元100发送编码信息,从而使控制单元100控制信息读取单元300处于信息读取状态,因此,在地磅过磅系统中使用非常方便。

参照图3,对上述的方案进一步细化,控制电路还包括提示单元400,提示单元400连接控制单元100,并且用于在编码信息与预设的编码不一致时报警提示。执行单元200包括三极管和继电器,三极管的控制极连接控制单元100,三极管的驱动极连接继电器;三极管响应于控制信号控制继电器动作,继电器用于产生开关动作,使信息读取单元300处于信息读取状态。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特别指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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