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屏KTV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0767阅读:14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KTV装置,更具体地说,尤其涉及多屏KTV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都市人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休息时间会经常和亲朋好友去KTV等娱乐场所聚会欢歌来释放压力,愉悦身心。现有的KTV显示设备一般使用显示屏或电视屏,不仅体积大、占用空间,且观看的画面有限,如要达到更好的效果需使用大尺寸显示屏,增加使用成本;在唱歌过程中会经常有人走来走去,挡住屏幕字幕,影响演唱效果;且现有的KTV显示屏只能用于显示MV、歌词等画面,功能单一,观赏性不强;因此,如何解决现有的KTV装置缺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成本低、观赏性强、多功能和能人屏互动等特点的多屏KTV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多屏KTV装置,包括主机、音响、墙面和中控设备,所述的主机分别连接音响、墙面和中控设备,其中,所述的主机还连接投影仪、摄像头和路由器,所述的中控设备通过路由器与主机连接,所述的主机还连接采集系统和分屏系统。

进一步的,所述的中控设备采用iPad中控。

进一步的,所述的音响、摄像头和投影仪与主机电连接,所述的主机还电连接采集系统和分屏系统。

进一步的,所述的采集系统包括采集卡。

进一步的,所述的投影仪用于将接收到的视频数据投影到墙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摄像头与所述的采集卡结合,使摄像头摄入人像进入投影屏幕。

进一步的,所述的投影仪为多个。

进一步的,所述的墙面还可以为裸眼3D墙面。

本实用新型的多屏KTV装置,显示设备采用投影仪,无需大尺寸显示屏或电视机,减少使用成本;结合分屏系统,一台投影投出多个屏幕窗口,可以同时K歌、观影、游戏等直播视频应用体验,能一屏多用;投影技术与墙面相结合,通过中控系统将KTV的分屏投影在墙面上,画面可以跟随节奏变化而变动,背景墙还可以为裸眼3D投影墙面,视觉效果更真实震撼,使观赏性更强。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的多屏KTV装置,包括主机1、音响2、墙面3和中控设备4,中控设备4采用iPad中控,iPad中控是基于Apple iOS平台手持终端(Ipad/Iphone)的中控主机。

主机1分别连接音响2、墙面3和中控设备4,主机1还连接投影仪5、摄像头6和路由器7,中控设备4通过路由器7与主机1连接,主机1还连接采集系统8和分屏系统9,采集系统8包括采集卡。

音响2、摄像头6和投影仪5与主机1电连接,主机1还电连接采集系统8和分屏系统9。

投影仪5用于将接收到的视频数据投影到墙面上,投影仪5为多个,可以投影出超大无缝的逼真画面。

摄像头6与所述的采集卡结合,使摄像头摄入人像进入投影屏幕。

墙面3还可以为裸眼3D墙面。

本实用新型的KTV装置通过多台投影机,采用投影融合技术,创造出超大无缝的逼真画面。利用电影特有的技术优势,在高质量的声画环境包围之中,产生身临其境的强烈的现场感。结合分屏系统,使之窗口画面数量变多,不需要额外增加显示设备,不会再产生有人挡住字幕的尴尬场面。

本实用中分屏系统利用交互技术,使投影画面中出现多个显示屏窗口,大小、数量、位置可改变;智能中控系统利用网络交互通讯、串口交互通讯以及红外通讯、射频通讯等集合于一身的计算机交互通讯控制软件,具有系统拓展性和兼容性,全数字化智能控制,可以控制投影机设备开关、影片切换、声音大小、照明灯光、红外感应等应用型设备,并且具有稳定性和操作性,用户界面友好,采用无线网络控制,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

KTV装置支持画面窗口纠正、色彩纠正、多通道融合和窗口设置,支持窗口浮动,几何变形,黑偏补偿,多情景模式切换,任意加点减点调试,支持0.1像素偏移。

在具体使用时,不需要大尺寸的显示屏或电视机,单台投影仪就可以达到250寸投影效果,多台可达到更大尺寸;结合分屏系统,一台投影仪可以投影出多个屏幕窗口,可以在多个屏幕窗口体验K歌、观影和游戏等应用,并可以同时进行,让包厢活动更丰富多彩,在投影中可以接入场地活动、酒水广告等营销活动,扩大运营力度,增加场地营业收入,本实用新型的KTV装置不仅限于应用于KTV中,还可以在其他场合;投影技术与墙面相结合,通过智能中控系统将KTV的分屏投影到墙面上,画面跟随节奏变化而变动,同时墙面还可以做成裸眼3D投影,视觉效果更真实,保证了观赏性更强;高清采集卡与高清摄像头结合,使摄像头可以摄入体验者的人像进入屏幕,K歌时还能与自己喜欢的偶像一起同台互动,提升了人屏互动的效果。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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