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电子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池装配结构、电池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以手机为代表的电子设备的飞速发展,用户对电子设备的要求也不仅仅局限于娱乐、电话等功能上的进步,也对电子设备的外观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各大厂商也不断将电子设备设计的更加轻薄,以满足用户对电子设备的个性化的要求。
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现有技术中,电子设备的电池一般通过背胶固定在前壳上,在电子设备内其他元器件厚度一定的情况下,背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电子设备的厚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池装配结构、电池及电子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电子设备的厚度,便于电子设备做的更加轻薄、美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电池装配结构,包括:电池、第一壳体、第二壳体以及至少一第一固定结构;电池包括电池本体和具有延伸部的电池包装膜;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形成有电池容置腔,以放置电池本体;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还形成有开口,开口与电池容置腔连通,且用于供延伸部穿过;第一固定结构用于将延伸部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还提供了一种电池,如上述的电池装配结构中的电池。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上述的电池装配结构。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通过第一固定结构将电池的包装膜的延伸部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以将电池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无需如现有技术通过背胶将电池固定于壳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电子设备的厚度,便于电子设备做的更加轻薄、美观。
另外,第一固定结构为以下其中之一:凹凸配合结构、卡扣结构、螺丝锁附结构。本实施方式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的具体类型。
另外,当第一固定结构为凹凸配合结构时,凹凸配合结构包括相互配合的凸起部与凹陷部;凸起部形成在第一壳体上,凹陷部形成在第二壳体上;延伸部夹持在凸起部与凹陷部之间。本实施方式方式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为凹凸配合结构时,延伸部的具体固定方式。
另外,凸起部与凹陷部均为长条状。本实施方式方式设置凸起部与凹陷部均为长条状,能够将延伸部固定的更牢固。
另外,电池装配结构还包括用于将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相互固定的至少一第二固定结构。本实施方式通过第二固定结构将第一壳体与第二壳体相互固定,以更好的压住延伸部。
另外,当第一固定结构为卡扣结构时,卡扣结构包括公扣与母扣;公扣形成在第一壳体上,母扣形成在第二壳体上;延伸部设有第一开孔;公扣穿过第一开孔且扣合在母扣中。本实施方式方式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为卡扣结构时,延伸部的具体固定方式。
另外,当第一固定结构为螺丝锁附结构时,螺丝锁附结构包括螺丝以及开设在第一壳体或第二壳体上的螺丝孔;延伸部上设有第二开孔;螺丝穿过第二开孔且锁附于螺丝孔。本实施方式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为螺丝锁附结构时,延伸部的具体固定方式。
另外,螺丝锁附结构还包括螺丝压片;螺丝依次穿过螺丝压片、第二开孔且锁附于螺丝孔。本实施方式通过螺丝压片压住延伸部,能够将延伸部固定的更牢固。
附图说明
一个或多个实施例通过与之对应的附图中的图片进行示例性说明,这些示例性说明并不构成对实施例的限定,附图中具有相同参考数字标号的元件表示为类似的元件,除非有特别申明,附图中的图不构成比例限制。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方式的电池装配结构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方式的电池装配结构的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方式的电池装配结构的第二固定结构为卡扣的示意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方式的电池装配结构的示意图;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方式的电池装配结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的阐述。然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本实用新型各实施方式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请而提出了许多技术细节。但是,即使没有这些技术细节和基于以下各实施方式的种种变化和修改,也可以实现本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电池装配结构,应用于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例如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池装配结构包括电池、第一壳体2、第二壳体3、以及至少一第一固定结构4。例如,第一壳体2为电子设备的后壳、第二壳体3为电子设备的前壳。图1中仅示意性描述第一壳体2、第二壳体3以及电池的大小及形状。
电池包括电池本体11和具有延伸部12的包装膜。较佳的,延伸部12具有粘胶层,从而可以粘贴在第一壳体2或第二壳体3上(图中以延伸部12粘贴在第二壳体3上为例,然不以此为限)。
第一壳体2与第二壳体3形成有容置腔,电池本体11放置于容置腔中,电池本体11与第一壳体2以及第二壳体3相贴合。
第一壳体2与第二壳体3还形成有开口23,开口23与电池容置腔连通,延伸部12从开口23穿过伸出容置腔。
第一固定结构4用于将延伸部12固定于第一壳体2和/或第二壳体3。第一固定结构为以下其中之一:凹凸配合结构、卡扣结构、螺丝锁附结构。
本实施例中,第一固定结构4的数量可以为多个,从而可以将延伸部固定的更加牢固。
需要说明的是,图1中仅示意性描述第一固定结构4的数量、形状、位置,以及其与第一壳体2、第二壳体3的固定关系,本实施例对此不作任何限制。
本实施方式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通过第一固定结构将电池的包装膜的延伸部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以将电池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无需如现有技术通过背胶将电池固定于壳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电子设备的厚度,便于电子设备做的更加轻薄、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电池装配结构。第二实施方式是在第一实施方式基础上的细化,主要细化之处在于:本实施方式中,请参考图2,第一固定结构4为凹凸配合结构。
凹凸配合结构包括相互配合的凸起部41与凹陷部42,凸起部41形成在第一壳体2上,凹陷部42形成在第二壳体3上。
当第一壳体2固定于第二壳体3时,从而可以将延伸部12夹持在凸起部41与凹陷部42 之间,即,将延伸部12固定于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之间。
较佳的,凸起部41与凹陷部42均为长条状,增大了凸起部41与凹陷部42压合的延伸部12的面积,能够将延伸部12固定的更牢固。
在一个例子中,请参考图3,电池装配结构还包括用于将第一壳体2与第二壳体3相互固定的至少一第二固定结构,第二固定结构设置在与凹凸配合结构距离较近的位置,从而可以在将第一壳体2与第二壳体3固定的更牢固,使得延伸部12被夹持的更紧,固定的更牢固。例如,第二固定结构为卡扣结构,卡扣结构包括公扣51与母扣52,公扣51形成在第一壳体 2上,母扣52形成在第二壳体3上,公扣51扣合在母扣52中,从而将第一壳体2与第二壳体3相互固定。需要说明的是,图3中公扣51扣合在母扣52时,未穿过延伸部12。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以凸起部41形成在第一壳体2上、凹陷部42形成在第二壳体3上为例,然不限于此,也可以设置凸起部41形成在第二壳体3上,凹陷部42形成在第一壳体2上。
还需要说明的是,图2、图3中仅示意性描述凹凸配合结构的位置,然本实施例对此不作任何限制。
本实施方式相对于第一实施方式而言,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为凹凸配合结构时,延伸部的具体固定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电池装配结构。第三实施方式是在第一实施方式基础上的细化,主要细化之处在于:本实施方式中,请参考图4,第一固定结构4为卡扣结构。
卡扣结构包括公扣43与母扣44,公扣43形成在第一壳体2上,母扣44形成在第二壳体3上,延伸部12设有第一开孔,公扣43穿过第一开孔且扣合在母扣44中,从而可以通过公扣43将延伸部12紧压在第二壳体3上。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以公扣43形成在第一壳体2上、母扣44形成在第二壳体3 上为例,然不限于此,也可以设置公扣43形成在第二壳体3上,母扣44形成在第一壳体2 上。
还需要说明的是,图4中仅示意性描述卡扣结构的位置,然本实施例对此不作任何限制。
本实施方式相对于第一实施方式而言,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为卡扣结构时,延伸部的具体固定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第四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电池装配结构。第三实施方式是在第一实施方式基础上的细化,主要细化之处在于:本实施方式中,请参考图5,第一固定结构4为螺丝锁附结构。
螺丝锁附结构包括螺丝45以及开设在第一壳体2或第二壳体3上的螺丝孔46(图中以螺丝孔46开设在第二壳体3上为例,然不以此为限),延伸部12上设有第二开孔,螺丝45 穿过第二开孔且锁附于螺丝孔46,从而可以将延伸部12紧压在第二壳体3上。
较佳的,螺丝锁附结构还包括螺丝压片47;螺丝45依次穿过螺丝压片47、第二开孔且锁附于螺丝孔46,螺丝压片47与延伸部12的接触面积更大,通过螺丝压片47压住延伸部 12,能够将延伸部12固定的更牢固。
需要说明的是,图5中仅示意性描述螺丝锁附结构的位置,然本实施例对此不作任何限制。
本实施方式相对于第一实施方式而言,提供了第一固定结构为螺丝锁附结构时,延伸部的具体固定方式。
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电池,如第一实施方式至第四实施方式中任一项的电池,电池包括电池本体11和具有延伸部12的包装膜。
本实用新型第六实施方式涉及一种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例如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包括第一实施方式至第四实施方式中任一项的电池装配结构。
本实施方式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通过第一固定结构将电池的包装膜的延伸部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以将电池固定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无需如现有技术通过背胶将电池固定于壳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电子设备的厚度,便于电子设备做的更加轻薄、美观。
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各实施方式是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各种改变,而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