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算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6884896发布日期:2019-02-15 22:33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资金结算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与流程

本说明书实施例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资金结算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支付机构为用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和离境退税服务。相关技术中,用户通过支付机构向商家实体进行支付后,支付机构将按照t+n(例如t+1、t+7)结算规则向商家实体支付用户的交易金额,待用户离境后,商家实体也将按照t+n结算规则向支付机构支付用户的退税金额。由此可见,相关技术中支付机构需要针对同一商家实体分别进行支付结算与退税结算,从而不仅增加了支付机构的运营成本,还导致资金结算的周期较长,结算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资金结算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资金结算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

接收来自所述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所述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金额;

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时,执行如下处理:

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

若存在,则对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所述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

根据所述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资金结算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所述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所述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金额;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

轧差模块,用于若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则对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所述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

第一结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所述判断模块、所述轧差模块,以及所述第一结算模块相互配合以实现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

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资金结算方法。

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并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在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时执行如下处理: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若存在,则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该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该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根据该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实现了将支付结算与退税结算整合为一次资金结算,从而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缩短资金结算周期,同时降低了支付机构的运营成本。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说明书实施例。

此外,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任一实施例并不需要达到上述的全部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现资金结算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图2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资金结算方法的实施例流程图;

图3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资金结算装置的实施例框图;

图4示出了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更为具体的计算机设备硬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说明书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保护的范围。

请参见图1,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现资金结算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1所示,包括支付机构111(在图1中,以支付宝为例)、收单机构112、商家实体113至商家实体11n,其中,收单机构112对应商家实体113至商家实体11n,也即,商家实体113至商家实体11n均为收单机构112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112可为商家实体113至商家实体11n分别提供账单结算服务。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图1中仅以一家收单机构112进行举例,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存在多家收单机构,任一收单机构可以对应至少一家商家实体,且任一商家实体可以对应至少一家收单机构。

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支付机构111可为用户提供跨境支付服务和离境退税服务,举例来说,假设商家实体113为海外商家,出境用户在商家实体113内进行购物,其可通过支付机构111向商家实体113支付购物金额,例如,其可通过智能手机上安装的支付宝应用程序,扫描商家实体113内铺设的收款二维码,以向商家实体113支付购物金额,后续,待该出境用户返回国内后,还可通过支付机构111申请离境退税,在一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支付机构111在核实该出境用户的身份以及退税资格后,可先向该出境用户垫付退税金额,之后,再由商家实体113向支付机构支付该退税金额。

基于图1所示例的应用场景,在传统的资金结算方式中,收单机构112可按照t+n,例如t+1结算规则,对用户通过支付机构111向商家实体113支付的购物金额进行统计,得到针对商家实体113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并将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发送至支付机构111,支付机构111则根据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向收单机构112打款,收单机构112扣除部分手续费之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商家实体113。

类似的,收单机构112可按照t+n,例如t+7结算规则,对商家实体113待返回给支付机构111的退税金额进行统计,得到针对商家实体113的待收退税账单,并将该待收退税账单发送至商家实体113,商家实体113则根据该待收退税账单向收单机构112打款,收单机构112扣除部分手续费之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支付机构111。

通过上述描述可知,在传统的实现方式中,支付结算和退税结算是两个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业务,也即支付机构需要针对同一商家实体分别进行支付结算与退税结算,如此处理,不仅增加了支付机构的运营成本,还导致资金结算效率较低。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资金结算方法,如下,示出下述实施例对该方法进行说明。

请参见图2,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资金结算方法的实施例流程图,该方法可适用于图1中所示例的支付机构111,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02: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该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

步骤204: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该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金额。

如下,对步骤202与步骤204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收单机构112仍可按照现有的支付结算规则向支付机构111发送待支付交易账单,该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某一个商家实体,例如商家实体113的待支付交易金额,也即支付机构111需向商家实体113支付的交易金额,同时,收单机构112可按照现有的退税结算规则向支付机构111发送待收退税账单,该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某一个商家实体,例如商家实体114的待收退税金额,也即商家实体114需向支付机构111支付的退税金额。

需要说明的是,支付机构111可以在同一时刻既接收到来自收单机构112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又接收到来自收单机构112的待收退税账单;支付机构111也可以分别在不同时刻接收到来自收单机构112的待支付交易账单与待收退税账单;同时,支付机构111可以在同一时刻接收到多个来自收单机构112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该多个待支付交易账单可对应不同的商家实体;同理,支付机构111可以在同一时刻接收到多个来自收单机构112的待收退税账单,该多个待收退税账单可对应不同的商家实体。本说明书实施例对支付机构111接收到来自收单机构112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和待收退税账单的时刻、时序、数量不做限制,在此不再对各种可能情况一一列举。

步骤206: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时,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若存在,则执行步骤208;若不存在,则执行步骤212。

步骤208:对该待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该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该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

步骤210:根据该净交易金额对该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结束流程。

步骤212:直接根据该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的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如下,对步骤206与步骤212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对于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支付机构111仍可按照现有常规方式中,既定的时间节点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支付结算。

与现有技术中,支付机构111直接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支付结算不同的是,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在针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支付结算时,首先判断当前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

在一实施例中,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还至少包括:收单机构标识、商家实体标识(商家实体标识可由商家标识与连锁门店标识组成);同理,待收款退税账单中还至少包括:收单机构标识、商家实体标识。那么,支付机构111则可以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该待交易账单中包括相同的收单机构标识以及商家实体标识的待收退税账单,为了描述方便,将与该待交易账单中包括相同的收单机构标识以及商家实体标识的待收退税账单称为目标退税账单,该目标退税账单即与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

若存在,则可以确定当前既需要支付机构111向该同一商家实体支付交易资金,又需要该同一商家实体向支付机构支付退税资金,那么,此时,则可以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与该目标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该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

举例来说,假设待支付交易金额为100元,待收退税金额为20元,对该两者进行轧差处理后,所得到到的净交易金额为80元,那么,此次资金结算,支付机构111通过收单机构112向该同一商家实体支付80元即可。

反之,若不存在,那么支付机构111则可以直接根据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该同一商家实体进行支付结算,例如,此次支付结算,支付机构111通过收单机构112向该同一商家实体支付100元。

由上述描述可知,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轧差处理所针对的是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和待收退税账单,而该两种账单所涵盖的交易并非限制于同一笔或同几笔交易,也即无需严格限制仅针对同一笔或同几笔交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用户在海外的商家实体进行交易后,待用户离境回国后才会进行退税处理,而通常用户需要一些时日,例如一周才可离境回国,那么退税结算的周期也就较长,由此可见,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出的“针对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和待收退税账单进行轧差处理”这一资金方式,可以有效缩短退税结算的周期,提高退税效率。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一次资金结算之后,若是根据上述净交易金额对该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的,那么,还可以将待支付交易账单的状态由未清算状态修改为已清算状态,并将与该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的状态由未清算状态修改为已清算状态。

若是直接根据待支付交易账单对该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的,那么,则可以将待支付交易账单的状态由未清算状态修改为已清算状态。

通过该种处理,可以避免后续重复对同一待支付交易账单/待收退税账单进行二次资金结算,导致资金结算错误。

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并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在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时执行如下处理: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该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若存在,则对该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该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该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根据该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实现了将支付结算与退税结算整合为一次资金结算,从而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缩短资金结算周期,同时降低了支付机构的运营成本。

相应于上述方法实施例,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资金结算装置,参见图3所示,为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资金结算装置的实施例框图,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一接收模块31、第二接收模块32、判断模块33、轧差模块34,以及第一结算模块35。

其中,第一接收模块31,用于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

第二接收模块32,用于接收来自所述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所述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金额;

判断模块33,用于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

轧差模块34,用于若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则对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所述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

第一结算模块35,用于根据所述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上述判断模块33、轧差模块34,以及第一结算模块35相互配合以实现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还包括:收单机构标识、商家实体标识;

所述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还包括:收单机构标识、商家实体标识;

所述判断模块33可以包括(图3中未示出):

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包括相同的收单机构标识以及商家实体标识的目标待收退税账单;

确定子模块,用于若存在所述目标待收退税账单,则将所述目标待收退税账单确定为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若不存在所述目标待收退税账单,则确定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不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图3中未示出):

第二结算模块,用于若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不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则直接根据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对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的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图3中未示出):

第一状态修改模块,用于将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的状态由未清算状态修改为已清算状态,并将所述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的状态由未清算状态修改为已清算状态。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可以包括(图3中未示出):

第二状态修改模块,用于将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的状态由未清算状态修改为已清算状态。

可以理解的是,第一接收模块31、第二接收模块32、判断模块33、轧差模块34,以及第一结算模块35作为五种功能独立的模块,既可以如图3所示同时配置在装置中,也可以分别单独配置在装置中,因此图3所示的结构不应理解为对本说明书实施例方案的限定。

此外,上述装置中各个模块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具体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其至少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前述的资金结算方法,该方法至少包括: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接收来自所述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所述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金额;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时,执行如下处理: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若存在,则对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所述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根据所述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图4示出了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更为具体的计算机设备硬件结构示意图,该设备可以包括:处理器410、存储器420、输入/输出接口430、通信接口440和总线450。其中处理器410、存储器420、输入/输出接口430和通信接口440通过总线450实现彼此之间在设备内部的通信连接。

处理器410可以采用通用的cpu(centralprocessingunit,中央处理器)、微处理器、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或者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等方式实现,用于执行相关程序,以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

存储器420可以采用rom(readonlymemory,只读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静态存储设备,动态存储设备等形式实现。存储器420可以存储操作系统和其他应用程序,在通过软件或者固件来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时,相关的程序代码保存在存储器420中,并由处理器410来调用执行。

输入/输出接口430用于连接输入/输出模块,以实现信息输入及输出。输入输出/模块可以作为组件配置在设备中(图4中未示出),也可以外接于设备以提供相应功能。其中输入设备可以包括键盘、鼠标、触摸屏、麦克风、各类传感器等,输出设备可以包括显示器、扬声器、振动器、指示灯等。

通信接口440用于连接通信模块(图4中未示出),以实现本设备与其他设备的通信交互。其中通信模块可以通过有线方式(例如usb、网线等)实现通信,也可以通过无线方式(例如移动网络、wifi、蓝牙等)实现通信。

总线450包括一通路,在设备的各个组件(例如处理器410、存储器420、输入/输出接口430和通信接口440)之间传输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上述设备仅示出了处理器410、存储器420、输入/输出接口430、通信接口440以及总线450,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设备还可以包括实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组件。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设备中也可以仅包含实现本说明书实施例方案所必需的组件,而不必包含图中所示的全部组件。

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的资金结算方法,该方法至少包括:接收来自收单机构的待支付交易账单,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支付交易金额;接收来自所述收单机构的待收退税账单,所述待收退税账单中至少包括针对一个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金额;针对所接收到的任一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支付交易账单进行资金结算时,执行如下处理:判断所接收到的,处于未清算状态的待收退税账单中,是否存在与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若存在,则对所述待支付交易账单中包括的待支付交易金额和所述对应同一商家实体的待收退税账单中包括的待收退税金额进行轧差处理,得到针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的净交易金额;根据所述净交易金额对所述同一商家实体进行资金结算。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说明书实施例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说明书实施例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在实施本说明书实施例方案时可以把各模块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也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以上所述仅是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说明书实施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说明书实施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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