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20264596发布日期:2020-04-03 18:13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融资性贸易,常见于大宗商品贸易领域,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简单来说,融资性贸易就是企业从事的以融资为目的、无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发票等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贸易是近年来广泛存在的一种贸易形式,实践中引发了大量法律纠纷,给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带来了许多风险和挑战。

传统的针对融资性贸易的审计方法,主要是对企业财务系统中的财务凭证进行审计,主要是对财务凭证中的买方与卖方进行人工核对,从而确定企业是否从事了融资性贸易。但是,一方面,这种人工审计方式的效率和准确性不高,另一方面,仅以财务凭证作为审计材料,使得审计材料的覆盖内容不够充足,从而导致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及装置,能够对企业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进行高效审计,且能够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查询方法,包括:

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可选的,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可选的,按照下述方式确定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

获取与所述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根据所述企业外部数据确定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

可选的,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可选的,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可选的,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可选的,所述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

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装置,包括:

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数据分析单元,用于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贸易预测单元,用于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可选的,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外部数据获取单元,用于获取与所述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贸易条件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企业外部数据确定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

可选的,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可选的,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可选的,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可选的,所述数据分析单元包括:

聚类分析子单元,用于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信息查询子单元,用于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信息匹配子单元,用于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数据输出单元,用于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上存储有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所述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处理器执行程序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数据处理设备上执行时,使得所述数据处理设备执行上述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及装置,在获取到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后,其中,该企业内部数据和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了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可以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以判断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若满足融资性贸易条件,则可以预测该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可见,本申请实施例通过自动审计方式实现了对企业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的高效审计,此外,以对应于不同收集渠道的不同类型数据作为审计材料,审计材料覆盖的数据范围更为齐全,从而提高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是否满足融资性贸易条件的判定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分类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一些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中,需要对企业进行审计,以预测该企业是否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在对企业的审计过程中,主要是对企业财务系统中的财务凭证进行人工审计,确切的说,主要是对财务凭证中的买方与卖方进行人工核对,但是,如果仅以财务凭证中的财务数据作为审计材料,会使得审计材料的数据覆盖范围不够全面,并且,这种人工审计的方式,不仅耗时耗力,而且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准确识别出贸易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同时,对贸易中产生的各个关联时间的识别也不准确,由此,将导致审计的效率以及审计结果的准确性都不高。

为解决上述缺陷,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在对企业进行融资性贸易分析时,先获取与企业贸易相关的企业数据,由于这些企业数据包括了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所以,可以对这些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以判断出该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若满足,则可以预测出该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是以对应于不同收集渠道的不同类型数据集合(比如财务系统以及其它系统)作为审计材料,不再局限于财务数据,并且,是对该审计材料进行自动审计,不再采用传统的人工审计方式,实现了对企业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的高效审计,也提高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其中,企业内部数据和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在本实施例中,将采用本实施例实现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的任一企业定义为目标企业。为了预测目标企业是否从事了融资性贸易,首先需要获取与目标企业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其中,企业内部数据和企业外部数据指的是与目标企业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多种预设类型的数据,各种不同预设类型的数据是从不同数据收集渠道获取的,也就是说,根据预设类型的不同,对应收集数据的渠道是不同的。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本步骤s101中的企业内部数据可以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现方式中,财务数据对应的数据收集渠道可以是企业的财务系统,该类型数据可以包括目标企业的组织结构、利润中心、成本中心、发票凭证内容、凭证项目、收款日期、付款方、付款日期、收款方信息等;销售数据对应的数据收集渠道可以是企业的销售系统,该类型数据可以包括目标企业的销售组织、客户信息、销售凭证、产品物料、合同编号、凭证日期,凭证流等;物资数据对应的数据收集渠道可以是企业的物资系统,该类型数据可以包括目标企业的采购组织、供应商信息、采购凭证、产品物料、合同编号、凭证日期,凭证流等;合同数据对应的数据收集渠道可以是企业的合同系统,该类型数据可以包括目标企业的合同标的、合同相对人、审批人员、合同名称、合同日期、采购合同付款日期、销售合同收款日期等。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本步骤s101中的企业外部数据可以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现方式中,可以利用现有或未来出现的数据获取技术,比如爬虫平台等,获取到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外部数据。具体地,可以从国家相关网站获取到国家对违法贸易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款;从目标企业的各个数据系统中获取到公司对违法贸易的相关法规;从记载有企业注册信息的外部网站和/或目标企业的内部网站中,获取与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以及,从外部网站和/或目标企业的内部网站中,获取多个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一些著名网络案例等。

s102:对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步骤s101获取到与目标企业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多种预设类型的数据后,可以将这些数据作为审计材料,用以通过步骤s102-s103判断目标企业是否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在本步骤s102中,可以对这些不同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并基于分析结果,判断出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其中,融资性贸易条件指的是企业贸易可能被判定为融资性贸易需要满足的条件。

具体来讲,可以利用数据分析算法,将企业内部数据所包括的各个数据按照数据类型中的属性进行分类。例如,可以利用聚类分析方法,将各个数据中与合同标的相关的数据分为“合同标的”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合同标的名称归为一类,比如这些合同标的名称包括铅笔、橡皮等;将各个数据中与供应商信息相关的数据分为“供应商”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供应商名称归为一类,比如这些供应商名称包括供应商a、供应商b等;将各个数据中与客户信息相关的数据分为“客户”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客户名称归为一类,比如这些客户名称包括客户a、客户b等;将各个数据中与物料信息相关的数据分为“物料”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物料名称归为一类,比如这些物料名称包括铅笔、橡皮等。

在本实施例中,可以根据企业外部数据确定融资性贸易条件,具可以通过解析算法对获取到的国家对违法贸易的相关法律条款以及目标企业对违法贸易的相关法规等企业外部数据进行解析,从而总结出一些融资性贸易条件,用以判断出目标公司是否从事了融资性贸易。接下来,可以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分类数据进行信息的查询和匹配等,进而判断出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其中,融资性贸易条件指的是企业贸易可能被判定为融资性贸易需要满足的条件,比如交易标的相同等,具体的融资性贸易条件请参见后续实施例的相关介绍。

需要说明的是,本步骤s102的具体实施方式请参见后续详细介绍。

s103:若满足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该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在本实施例中,若通过步骤s102进行判断,确定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的确已经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则可以预测出该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由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在获取到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后,其中,该企业内部数据和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了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可以对这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以判断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若满足融资性贸易条件,则可以预测该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可见,本申请实施例通过自动审计方式实现了对企业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的高效审计,此外,以对应于不同收集渠道的不同类型数据作为审计材料,审计材料覆盖的数据范围更为齐全,从而提高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接下来,对上述步骤s102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介绍。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步骤s102中的融资性贸易条件可以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其中,第一条件指的是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而第一业务为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第二业务为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第二条件指的是目标供应商与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实现方式中,目标供应商和目标客户均是目标企业的外部单位,分别与目标企业进行了贸易交易,从而形成了第一业务以及第二业务。在第一业务中,目标企业为买方,在第二业务中,目标企业为卖方,且两笔交易中的交易标的是相同的,其中,具体的确定交易标的相同的过程可以为:可利用相似度计算方法,从企业数据中找到与合同名称、合同标的等相关的关键字,比如合同名称、合同标的等指向的交易物品名称(比如铅笔),然后计算这些交易物品名称的相似度,来初步判断哪两笔交易的交易标的是相同的,如果初步判断出存在两笔交易的交易标的是相同的,进一步地,可以通过计算目标企业财务系统的财务凭证中显示的交易物品(合同标的)与纸质合同中的显示的交易物品的相似度来再次判断两笔交易的标的是否相同,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两笔交易中,目标企业分别作为买方和卖方。接下来,如果判断出两笔交易的交易标的是相同的、且这两笔交易中与目标企业进行交易的目标供应商与目标客户是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则表明目标企业疑似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举例说明:假设目标企业为企业a,而b公司和c公司都是a公司的外部单位,若企业a从b公司买进某商品,又将该商品卖回给b,或者企业a从b公司买进某商品后又将其卖给c公司,但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关系可能是母子公司、或控股参股公司、或同一法人、或者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等,则表明企业a疑似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需要说明的是,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是,上述实现方式中的第二条件可以是根据目标供应商与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具体来讲,在上述步骤s101中,获取的企业外部数据中包括与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这些企业既可以是作为供应商与目标企业进行过交易,也可以是作为客户与目标企业进行过交易,从而可以以目标企业为中心,基于所有与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查找到这些企业的关联企业,即,可以在其它网站中搜索与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相关企业的注册信息,用来分析与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一个与目标企业进行过交易的公司的一个关联关系信息网,比如以信息树的方式构建这些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以便可以根据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找出这些企业之间是否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步骤s102中的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可以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其中,该第三条件指的是在上述实现方式中,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目标企业流向目标供应商,而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目标客户流向目标企业。

在本实现方式中,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可以包括在目标企业作为买方与目标供应商之间进行贸易业务时,资金流向是从目标企业流向目标供应商,比如,在上述举例中,当企业a从b公司买进某商品时,则资金流向是从企业a流向b公司;而目标企业作为卖方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进行贸易业务时,资金流向是从目标客户流向目标企业,比如,在上述举例中,当a将从b公司买进的某商品卖给c公司时,则资金流向是从c公司流向企业a,且b公司与c公司是同一间公司或者二者具有关联关系,比如二者可能是母子公司、或控股参股公司、或同一法人、或者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等。

也就是说,可以将资金流向作为预设的融资性贸易判断条件中的一条,用以判断出目标公司是否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其中,具体的资金流向判定,可以从财务数据和/或合同数据中的资金流向数据中分析得到。

其中,该第四条件指的是在上述实现方式中,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在本实现方式中,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可以包括在目标企业作为买方与目标供应商之间进行贸易业务时,所签订的业务合同的签订日期与目标企业作为卖方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进行贸易业务时所签订的业务合同的签订日期的差值是在预设的天数内,其中,预设的天数一般指的是在一个账期之内,如可以是一个月或者15天之内,当然,具体的预设天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设置,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进行限定。

举例说明:在上述举例中,当企业a将从b公司买进的某商品卖给c公司时,若企业a与b公司的业务合同签订日期与企业a与c公司的业务合同签订日期的差值在预设的天数内,比如在预设的15天(一个账期为15天)内,则表明这两笔交易是在一个账期内发生的,进而可以说明企业a从事的贸易业务满足了第四条件。

也就是说,可以将合同签订日期差值作为预设的融资性贸易判断条件中的一条,用以判断出目标公司是否疑似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其中,具体的合同签订日期差值,可以从财务数据集合和/或合同数据集合中的合同签订日期数据中分析得到。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步骤s102具体可以包括步骤1021-1023,如图2所示:

步骤1021:在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在本实现方式中,可以利用聚类分析算法,将企业内部数据所包括的各个数据按照数据属性进行分类,例如,将各个数据中与合同标的相关的数据分为“合同标的”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合同标的名称归为一类;将各个数据中与供应商信息相关的数据分为“供应商”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供应商名称归为一类;将各个数据中与客户信息相关的数据分为“客户”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客户名称归为一类;将各个数据中与物料信息相关的数据分为“物料”一类,即,将企业内部数据中记录的所有物料名称归为一类。例如,如图3所示,其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分类的示意图。

步骤1022: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在本实现方式中,通过步骤1021将目标企业的企业内部数据划分为各个分类后,进一步可以以其中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再利用这些基准数据,查询企业内部数据的其他分类中对应的分类数据,进而可以得到与这些基准数据相关的其他分类中的分类数据,作为查询结果。

举例说明:如图3所示,若以合同标的分类中的合同标的b为基准数据,利用该基准数据,查询企业内部数据的其他分类中合同标的b对应的分类数据,比如,可以从客户分类中查询出与目标企业进行交易时对应的合同标的为b的客户为客户1、客户3等10个客户;从供应商分类中查询出与目标企业进行交易时对应的合同标的为b的供应商为供应商a、供应商b以及供应商d等20个供应商;从产品物料分类中查询出与目标企业进行交易时对应的合同标的为b的产品物料为产品物料①、产品物料③和产品物料④(合同标的在物资数据系统中对应的是一种产品物料或者为多种产品物料的结合,例如,若合同标的可以为一支笔,而产品物料可以分别为笔杆、笔帽以及笔芯等)等。

步骤1023: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企业外部数据判断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实现方式中,通过步骤1022得到与基准数据相关的其他分类中的分类数据后,进一步可以在这些不同分类数据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得到匹配结果,再根据得到的匹配结果和步骤s101中获取到的企业外部数据,判断出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基于上述步骤1022中的例子,进一步可以根据查询出的这些数据进行信息匹配,比如可以将查询出的10个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与20个供应商的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匹配,若查询出某些客户与供应商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则当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上述第二条件时,则可以判断出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相反,若未查询出某些客户与供应商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则可以判断出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并不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可以理解的是,同理可以以其他一类或多个分类数据为基准查询另外的企业数据分类,以判断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本申请实施例在此不再一一举例。

进一步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是,若预测出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可以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该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在本实现方式中,若通过步骤s101-s103预测出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可以利用现有或未来出现的数据挖掘方法,按照预设的输出条目对目标企业的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比如按照该融资性贸易的合同标的名称、客户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中的一条或多条作为输出条目,对目标企业对应的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以输出与该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进一步地,还可以输出该融资性贸易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贸易流程的参与人、贸易期间业务的发生顺序、资金流向等,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匹配,进而确定出直接的证据,来证实目标企业确实是从事了该融资性贸易。

进一步地,当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时,还可以在输出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的同时,输出该融资性贸易与哪些著名的网络案例相类似,或者输出该融资性容易属于哪一类著名的网络案例等,以佐证目标企业确实是从事了该融资性贸易。

进一步地,当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时,可以在输出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的同时,输出该融资性贸易具体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哪条法律条款以及具体违反了公司的哪项相关法规,以佐证目标企业确实是从事了该融资性贸易。

基于以上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方法,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装置,如图4所示,该装置包括:

数据获取单元401,用于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数据分析单元402,用于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贸易预测单元403,用于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数据分析单元402包括:

聚类分析子单元,用于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信息查询子单元,用于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信息匹配子单元,用于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申请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数据输出单元,用于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由上述实施例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装置,在获取到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后,其中,该企业内部数据和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了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可以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以判断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若满足融资性贸易条件,则可以预测该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可见,本申请实施例通过自动审计方式实现了对企业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的高效审计,此外,以对应于不同收集渠道的不同类型数据作为审计材料,审计材料覆盖的数据范围更为齐全,从而提高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所述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装置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上述数据获取单元、数据分析单元和贸易预测单元等均作为程序单元存储在存储器中,由处理器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上述程序单元来实现相应的功能。

处理器中包含内核,由内核去存储器中调取相应的程序单元。内核可以设置一个或以上,通过调整内核参数来进行企业融资性贸易分析,能够实现对企业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的高效审计、且提高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存储器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存储器包括至少一个存储芯片。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该程序运行时执行以下步骤:

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设备,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程序,处理器执行程序时实现以下步骤:

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本申请中的设备可以是服务器、pc、pad、手机等。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在数据处理设备上执行时,使得数据处理设备执行如下方法步骤的程序:

获取与目标企业的融资性贸易相关的企业内部数据以及企业外部数据,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和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

对所述多种预设类型的融资性贸易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若满足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则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内部数据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物资数据、合同数据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包括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国家法规、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公司法规、与所述目标企业发生贸易往来的企业的注册信息、与融资性贸易相关的网络案例中的至少一类数据。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包括第一条件和/或第二条件;

所述第一条件为:第一业务与第二业务的交易标的相同,所述第一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买方时与目标供应商之间的贸易业务,所述第二业务为所述目标企业作为卖方时与目标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

所述第二条件为: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属于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二条件是根据所述目标供应商与所述目标客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确定的。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融资性贸易条件还包括第三条件和/或第四条件;

所述第三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企业流向所述目标供应商,所述第二业务的资金流向是从所述目标客户流向所述目标企业;

所述第四条件为:所述第一业务的业务合同与所述第二业务的业务合同之间的签订日期差值在预设天数内。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在所述企业内部数据之间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的分类数据;

以至少一个分类数据分别作为基准数据,利用所述基准数据对其它分类数据进行信息查询,得到与所述基准数据相关的查询结果;

在不同分类数据的查询结果之间进行信息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以及所述企业外部数据判断所述目标企业从事的贸易业务是否满足预设的融资性贸易条件。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实现方式中,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若预测所述目标企业从事了融资性贸易,则按照预设输出条目对所述企业内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输出与所述融资性贸易相关的数据。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申请是参照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存储器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存储器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申请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申请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请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以上仅为本申请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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