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包括显示面板和设置在所述显示面板上的触控面板,所述显示模组具有第一端部,所述第一端部为所述显示模组显示信息时的顶端,所述第一端部设有缺口;
第一柔性电路板,所述第一柔性电路板设置在所述显示模组的所述第一端部且位于所述缺口的一侧,所述第一柔性电路板与所述显示面板电性连接以驱动所述显示面板实现显示功能;
第二柔性电路板,所述第二柔性电路板设置在所述显示模组的所述第一端部且所述缺口的另一侧,所述第二柔性电路板与所述触控面板电性连接以驱动所述触控面板实现触控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位于所述第一端部的中间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电路板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连接部和第一弯折部,所述第二柔性电路板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二连接部和第二弯折部,所述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位于所述缺口的两侧,所述第一弯折部和所述第二弯折部并排排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位于所述缺口的一侧,所述第二段从所述缺口下端延伸至所述第二连接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与所述第二连接部至少有部分重叠。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二连接部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部和第二部,所述第一部位于所述缺口的一侧,所述第二部从所述缺口下端延伸至所述第一段,所述第二段从所述第二部下端延伸至所述第一部的端部。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二连接部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部和第二部,所述第一段位于所述缺口的一侧,所述第二段从所述缺口下端延伸至所述缺口中间位置,所述第一部位于所述缺口的另一侧,所述第二部从所述缺口下端延伸至所述第二段位置,所述第一连接部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连接部的长度。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玻璃盖板,所述玻璃盖板设置在所述显示模组的触控面板一侧。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电路板和显示屏组件,所述电路板和显示屏组件安装在所述壳体上,所述显示屏组件为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所述第一柔性电路板与电路板电性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功能组件,所述功能组件设置在所述缺口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