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系统、电子装置、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1647475发布日期:2020-07-29 03:01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系统、电子装置、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知识产权服务软件领域,尤其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系统、电子装置、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如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等)在向客户提供数据时,如提供官文、收据、发票、账单、或案件数据时,基本都是通过电话、邮件、快递、及即时通信软件(如微信、qq)等来传递数据,而传递的数据都是离散杂乱的,不利于管控,效率低下,往往会出现客户反复要同一个数据,或者出现快递数据丢失、漏查等诸多问题,造成客户满意度下降,也使得代理机构的服务人员疲于应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系统、电子装置、及存储介质,解决现有技术中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的数据方式落后而导致的客户满意度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标及其他相关目标,本申请提供一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包括:依据检测到预先注册客户的账户信息,获取相关于该账户信息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并通过客户服务图形界面展示;其中,所述客户服务界面提供多个子界面触发接口,以根据输入而触发按数据类别展示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多个子界面,所述多个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一子界面、及用户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案件账务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包括:专利案件数据、商标案件数据、软件著作权案件数据、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数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账务数据包括:账单数据和/或票据数据。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包括:账单子界面,用于展示该客户的各笔账单记录,每笔账单记录包含数据:账单编号、费用数目、缴费状态、费用逾期状态、及物流数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缴费状态的内容中提供一支付触发接口,以供接收操作而触发缴费支付界面;和/或,所述第一子界面所展示的案件数据中每条案件记录的内容中,提供一账务触发接口,以供接收操作而触发账单子界面以展示该案件数据相关的账单记录。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费用逾期状态是根据是否超出预设费用支付日起预定时间段的判断结果而确定的;和/或,所述缴费状态是根据每笔账单中的全部金额是否支付完毕的判断结果而确定的。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多个子界面还包括:展示知识产权案件相关纸件文件的物流数据的物流子界面;和/或,所述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账务数据相关票据的复制图像的票据子界面。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由用户终端装载的浏览器所浏览的网页进入;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包括pc。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由用户终端装载的综合服务平台软件提供的接口进入;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所述综合服务平台软件包括微信和/或支付宝。

为实现上述目标及其他相关目标,本申请提供一种知识产权客户服务系统,包括:处理模块及显示模块;所述处理模块,用于依据检测到预先注册客户的账户信息,令所述显示模块通过客户服务图形界面展示相关于该账户信息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其中,所述客户服务界面提供多个子界面触发接口,以根据输入而触发按数据类别展示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多个子界面,所述多个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一子界面、及用户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案件账务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

为实现上述目标及其他相关目标,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装置,包括:至少一显示器,用于显示;至少一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至少一处理器,耦接于所述显示器及存储器,用于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实现所述的方法。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的电子装置,还包括:至少一收发器,耦接所述处理器,用于与外部通信以获取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

为实现上述目标及其他相关目标,本申请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运行时执行所述的方法。

如上所述,本申请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系统、电子装置、及存储介质,所述方法依据检测到预先注册客户的账户信息,获取相关于该账户信息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并通过客户服务图形界面展示;其中,所述客户服务界面提供多个子界面触发接口,以根据输入而触发按数据类别展示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多个子界面,所述多个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一子界面、及用户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案件账务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本申请提供数据电子化的方案令客户能在客户端能展示其所关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例如案件数据、及案件账务数据等,提升数据传递效率,提升用户满意度。

附图说明

图1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信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显示为本申请一实施例中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的示意图。

图3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专利案件”所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4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商标案件”所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5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软著|布图案件”所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6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我的账单”触发的账单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7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联系咨询”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8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联系咨询”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9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知识产权客户服务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图10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电子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11a显示为本申请又一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操作进入图形用户界面的过程的界面示意图。

图11b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上图形用户界面中专利栏位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11c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一条专利数据的详细信息的界面示意图。

图11d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上图形用户界面中商标栏位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11e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一条商标数据的详细信息的界面示意图。

图11f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上图形用户界面中账单栏位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图11g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一条账单数据的详细信息的界面示意图。

图11h显示为本申请实施例中用户个人信息栏位的界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申请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申请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申请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根据背景技术中的内容描述,现有技术的问题根源,在于现有技术中没有能向客户提供能集中高效提供其所关注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管理系统或管理界面。

因此,本申请提供面向客户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的方案,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

于一实施例中,可以通过数据管理系统来实现,该数据管理系统可以在客户的含有显示器的电子终端显示一图形用户界面(gui),在该图形用户界面中展示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该图形用户界面可称为客户服务图形界面。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电子终端可以例如固定终端,例如服务器、台式机等;也可以是移动终端,例如笔记型电脑、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等。

于一实施例中,该电子终端可以是在离线或在线状态下实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展示的。

在一示例中,所述电子终端可以不接入因特网,其安装有一客户端app,客户可以通过预先注册的账户信息登录该客户端app,该客户端app可以自行鉴权,并在鉴权通过后,提供与该账户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而如果出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更新,客户可以根据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提供的离线数据包进行更新,该离线数据包的传递方式有:例如上门更新服务;或者,提供离线数据包的在线下载,以由客户通过能接入因特网的终端下载后,再对离线系统进行更新;或者,将载有离线数据包的如u盘或移动硬盘等寄送至客户处,以供更新。

此示例的方案是对应于某些因为数据安全需要而不能上网的客户所制定。

而在另外一个示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电子终端101可以接入因特网,从而访问远端的服务终端102,以由服务终端102对电子终端101当前登录的账户信息进行鉴权,鉴权通过后,提供相应的数据,其中包含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

可选的,所述电子终端101和该服务终端102之间可以是c/s架构实现数据通信,即电子终端101安装客户端软件,服务终端102安装服务端软件,电子终端101的客户端软件可以生成图形用户界面(gui),服务端软件向客户端软件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以供处理并展示于该图形用户界面。

较优的,所述电子终端101和该服务终端102之间可以是b/s架构实现数据通信,即电子终端101具备浏览器(browser)以用于显示该客户服务图形界面;服务终端102安装服务端软件,服务终端102既向电子终端101提供展示该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的数据,又向客户端软件提供展示于该图形用户界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

基于b/s架构,可以大大降低对客户的电子终端101的硬软件要求,客户的电子终端101不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仅需具备网页浏览器即可,从而能大大提升客户的用户体验。

于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可以包括: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及案件账务数据等。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包括:专利案件数据、商标案件数据、软件著作权案件数据、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数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

举例来说,所述专利案件数据,包括:专利代理机构案号、专利申请号、申请日、名称、申请人、发明人、案件程序(如申请、初审、公开、实审、授权、发证等)、案件类型(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客户名称、及费用到款情况等中的一或多种。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账务数据包括:账单数据和/或票据数据。

举例来说,所述账单数据包括:账单编号、费用数目、缴费状态、费用逾期状态、及物流数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所述票据数据可以包含票据(如发票、官方收据等)的复制图像(如拍摄、扫描的图像)数据。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还可以包括:知识产权案件相关纸件文件的物流数据等。

举例来说,所述物流数据包含纸件文件(如官文、账单等)的邮寄或快递的承接单位(如ems、顺丰)等的物流单号、邮寄时间、及流转位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

需说明的是,对应不同类型的电子终端101,其所展示的图形用户界面亦可不同。

具体来讲,在一些实施例中,对于该电子终端101为pc终端而言,其可通过装载的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ie、谷歌、360、qq、搜狗、百度、傲游、uc、火狐、猎豹、2345、欧朋等等浏览器)通过浏览网页,并以网页为接口,通过访问预定的url来访问服务终端102提供的特定网页,在该特定网页中显示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相关的客户服务图形界面,所述客户服务图形界面例如为图2所示。

而在又一些实施例中,对于该电子终端101为移动终端(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而言,其可通过例如微信、支付宝等综合平台软件中的网页或小程序来访问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相关的图形用户界面,所述图形用户界面例如为图11a和图11b所示。

在图11a中,展示在微信公众号中提供进入该图形用户界面的接口,已注册的用户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添加微信公众号,进而操作(例如点击)微信公众号中的“特色功能”->“案件进度查询”从而进入如图11b的界面,相比于pc端的界面,移动终端的界面会更加简洁,已注册账户的用户会有列出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内容,从图中可见,界面中在下方列出栏位(例如专利、商标、账单等重要栏位),在中部列出与所选择的栏位对应的内容(例如专利、商标等条目)。

以下以图2实施例为例,进行本申请技术方案的功能的具体介绍。

如图2所示,展示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的示意图。

于本实施例中,图2展示客户服务图形界面所包含的一主界面,其左侧一列展示案件数据相关一或多个第一子界面的触发接口,如“专利案件”、“商标案件”、及“软著|布图案件”;并展示账单数据相关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的触发接口,如“我的账单”、“我的发票”等;可选的,本实施例中还展示物流数据相关物流子界面的触发接口,如“我的快递”等。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可选的,还展示关于客户信息编辑子界面的触发接口,如“我的信息”;并展示用户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的咨询人员信息的子界面的触发接口,如“联系咨询”等。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触发接口”,指的是在图形用户界面中,可以接受用户操作(例如点击、拖动等)而进行跳转、变化至预先链接的子界面的软件控件或插件。

如图3所示,展示实施例中通过“专利案件”所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如图所示,每个专利案件通过一条记录的方式展示,其中包含多个字段的内容,如“我方文号”表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内部编号;“申请号”表示专利申请号;其它还有“申请号”、“申请日”、“全部申请人”、“发明人”、“案件程序”、“费用到款”(其内容如“已缴”、“未缴”等)等。

可选的,在该子界面中,还可提供如图中x虚线框所框选的查询接口,以供输入信息来查询对应的案件数据。

如图4所示,展示实施例中通过“商标案件”所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如图所示,与专利案件的记录不同的是,商标案件展示的字段略有区别,这是基于对不同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本身的属性信息、和/或客户关注的信息不同而引起的。

在本实施例中,商标案件的记录中,与专利案件的记录不同的是,包含商标的图形、类别等分类。

如图5所示,展示实施例中通过“软著|布图案件”所触发的子界面的示意图。

从图中可以看到,用于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案件管理的子界面中字段与图3、图4的实施例的也略有不同。

如图6所示,展示实施例中通过“我的账单”触发的账单子界面的示意图。

在本实施例中,展示了一笔账单记录,该账单记录也包含多个字段的内容,例如“账单编号”、“官费”、“代理费”、“合计”、“货币”(如人民币、美金)、“缴费状态”(如已缴、或待支付等状态)、“费用是否逾期”(如正常、或逾期)、“逾期时间”(如逾期x个月)、“发送状态”(如已发送、未发送等)、及“快递信息”(在已发送情况下的快递信息)等。

在一些实施例中,账单编号可以根据时间及流水号自动生成;“发送状态”和“快递信息”来源于前述的物流数据。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费用逾期状态”是根据是否超出预设费用支付日起预定时间段的判断结果而确定的。

举例来说,所述预设费用支付日指的是发票或账单的开出日、寄送日或收到日;所述预定时间段可以例如为30天、60天、90天或其它长度的时间段等。

可选的,所述发票的开票时间可以从发票的复制图像中经过图像识别(ocr)获得;或者,可以从财务系统开票时的时间戳获得;或者,也可以是人工输入;或者,也可以是由发票的复制图像的存储时间来确定;发票的寄送时间、收到时间可以根据物流数据获得,可以根据寄出时记录的时间、或从快递公司的物流系统提供的物流信息中提取。

相似的,所述账单的开出时间可以从账单的电子文档中获得,例如从可读取文字的文档(如doc文档、可读取文字的pdf文档)中提取、或从不可编辑的文档(如jpg、gif等图像文档、或不可读取文字的pdf文档)中通过如ocr方式获得;所述账单的寄送时间、收到时间可以根据物流数据获得,可以根据寄出时记录的时间、或从快递公司的物流系统提供的物流信息中提取。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缴费状态是根据每笔账单中的全部金额是否支付完毕的判断结果而确定的。

举例来说,每笔账单可以包含多笔知识产权案件的费用,例如商标案件a的费用500元,专利案件b的费用2500元,则共计3000元,如果客户仅支付了部分账单,例如2000元,则判定账单未缴纳完成,仍处于“待支付”的状态;除非,该笔账单发生了分拆,拆分出的一笔账单低于2000,则该笔拆分账单变为“已缴”状态。

可以注意到的是,在本实施例中,可选的,所述“缴费状态”的内容中提供一支付触发接口(即图中的“待支付(点击立刻支付)”),以供接收操作而触发缴费支付界面,即如图7所示,供客户通过例如银行卡支付、或第三方支付工具(如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等方式进行缴费支付。

如图7所示,虽然在本实施例中,为了提升用户的操作便利,也为了提升子界面布局的紧凑高效,将缴费支付子界面和“联系咨询”的子界面合成为一;但需说明的是,在其它实施例中,两者可以分开为独立的子界面,并非以本实施例为限。

可以理解的是,图3~图7实施例中的各子界面展示的字段均可加以替换、增/删,并非以上述实施例为限。

在一实施例中,也可以在所述第一子界面所展示的案件数据中每条案件记录的内容中,提供一账务触发接口,以供接收操作而触发账单子界面以展示该案件数据相关的账单记录。

举例来说,如图3~图5所示,其中每条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软著、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记录均可具有“费用到款”的一项内容,如果该案件(内部编号186233,申请人为b)属于客户尚未完全缴纳费用的状态下,可以如图3所示的,设置为触发接口,即“待支付(点击查看账单)”,在接收客户操作如点击后,即可跳转至图6的账单子界面,将案件a需缴纳费用所属的账单的记录加以展示,进一步的,客户就可以再点击其中的“待支付(点击立刻支付)”触发接口,以触发图7的支付子界面以进行支付。

如图8所示,展示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我的发票”所触发的票据子界面的示意图。

在本实施例中,在该票据子界面中展示了发票/收据的复制图像,可以是通过扫描或拍摄得到的图像,在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点击“文件”一栏下的各个发票/收据的缩略图像,进而可以跳转相关发票/收据的复制图像的下载或扩大显示。

当然,在其它实施例中,票据并非仅限于发票/收据,也可以是例如请款单、预付单等,并非以本实施例为限。

如图9所示,展示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知识产权客户服务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的具体实现的技术特征与前述实施例中的方法基本相同,实施例间可以通用的技术内容不作重复赘述。

所述系统包括:处理模块901及显示模块902。

所述处理模块901,用于依据检测到预先注册客户的账户信息,令所述显示模块902通过客户服务图形界面展示相关于该账户信息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其中,所述客户服务界面提供多个子界面触发接口,以根据输入而触发按数据类别展示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多个子界面,所述多个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一子界面、及用户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案件账务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包括:专利案件数据、商标案件数据、软件著作权案件数据、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数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账务数据包括:账单数据和/或票据数据。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包括:账单子界面,用于展示该客户的各笔账单记录,每笔账单记录包含数据:账单编号、费用数目、缴费状态、费用逾期状态、及物流数据中的任意一或多种。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缴费状态的内容中提供一支付触发接口,以供接收操作而触发缴费支付界面;和/或,所述第一子界面所展示的案件数据中每条案件记录的内容中,提供一账务触发接口,以供接收操作而触发账单子界面以展示该案件数据相关的账单记录。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费用逾期状态是根据是否超出预设费用支付日起预定时间段的判断结果而确定的;和/或,所述缴费状态是根据每笔账单中的全部金额是否支付完毕的判断结果而确定的。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多个子界面还包括:展示知识产权案件相关纸件文件的物流数据的物流子界面;和/或,所述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账务数据相关票据的复制图像的票据子界面。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由用户终端装载的浏览器所浏览的网页进入;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包括pc。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由用户终端装载的综合服务平台软件提供的接口进入;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所述综合服务平台软件包括微信和/或支付宝。

需要说明的是,应理解以上装置的各个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功能的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个物理实体上,也可以物理上分开。且这些模块可以全部以软件通过处理元件调用的形式实现;也可以全部以硬件的形式实现;还可以部分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用软件的形式实现,部分模块通过硬件的形式实现。例如,处理模块可以为单独设立的处理元件,也可以集成在上述装置的某一个芯片中实现,此外,也可以以程序代码的形式存储于上述装置的存储器中,由上述装置的某一个处理元件调用并执行以上追踪计算模块的功能。其它模块的实现与之类似。此外这些模块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独立实现。这里所述的处理元件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或以上各个模块可以通过处理器元件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

例如,以上这些模块可以是被配置成实施以上方法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例如:一个或多个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简称asic),或,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digitalsingnalprocessor,简称dsp),或,一个或者多个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简称fpga)等。再如,当以上某个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度程序代码的形式实现时,该处理元件可以是通用处理器,例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简称cpu)或其它可以调用程序代码的处理器。再如,这些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以片上系统(system-on-a-chip,简称soc)的形式实现。

如图10所示,展示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电子装置1000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电子装置,包括:

至少一显示器1001,用于显示。于一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器可以是oled、led或lcd显示器等。

至少一存储器1002,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至少一处理器1003,耦接于所述显示器1001及存储器1002,用于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实现例如图2~图7的图形界面的生成及显示。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的电子装置,还包括:至少一收发器1004,耦接所述处理器1003,用于与外部通信以获取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收发器1004可以包括有线接口例如usb接口等,从而能通过有线连接来获取数据,以至少能实现前述实施例中的离线方案。

于一实施例中,所述收发器1004也可以包含有线或无线的网络通信模块,例如有线网卡、wifi模块、或nb-iot模块等,以使得所述电子装置1000可以用于实现图1中的电子终端101。

当然,在一些极端的实施例中,若没有该收发器1004,所述电子装置1000也可以实现上述功能,例如利用直接在电子装置1000的内部存储介质接口(如台式机的sata接口等)进行插拔载有实现功能的计算机程序的硬盘等;因此,所述收发器1004并非必要。

另外,前述实施例中所涉及的各种计算机程序(例如用于展示如图2~图7的图形界面的计算机程序)可以装载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包括,但不限于,软盘、光盘、cd-rom(紧致盘-只读存储器)、磁光盘、rom(只读存储器)、ram(随机存取存储器)、ep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磁卡或光卡、闪存、或适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介质/机器可读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未接入计算机设备的产品,也可以是已接入计算机设备使用的部件。

在具体实现上,所述计算机程序为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

另外,在图11a和图11b中展示的一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上的微信公众号进入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相关的客户服务图形界面,如前所述,图11a中展示从微信公众号进入该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的过程,图11b展示该客户服务图形界面的显示结果。

如图11b所示,展示本实施例中专利栏位的子界面;可选的,其中的各条专利数据间可以是按申请日从新至旧的顺序进行从上至下的排列显示,以便于用户优先了解最近的相关专利的状态。

如图11c所示,展示本实施例中用户对其中的一条专利数据进行例如点击操作从而跳转的该条专利数据的详细专利信息的界面。

类似的是,如图11d和11e所示,分别展示本实施例中商标栏位的子界面、及其中某条商标数据被操作后显示的详细商标信息的界面。其中,可选的,在该商标栏位的子界面中,商标数据也可以是从新至旧的顺序进行从上至下的排列显示,以便于用户优先了解最近的相关商标的状态。

再如图11f所示,展示本实施例中账单栏位的子界面,其中列出各条账单数据;图11g显示用户操作某条账单数据而跳转至对应的详细账单信息的子界面,在图示中展示的是专利相关的账单数据,列出账单需收缴的各项费用。

较佳的,可以将用于客户支付的二维码等集成在该图11g的子界面中,用户可以直接识别并跳转支付界面进行支付。

另外,如图11h所示,展示本实施例中用户个人信息栏位(即图中的“我的”栏位)的子界面,在该子界面中,用户可以查看其注册信息(如手机号、用户的客户公司名称等),还可以设置是否接收该公众号的微信通知,并可设置数据筛选条件,例如专利、商标数据的筛选条件,以用于在例如图11a、图11d中仅显示符合该状态条件的知识产权数据。

综上所述,本申请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提供方法、系统、电子装置、及存储介质,所述方法依据检测到预先注册客户的账户信息,获取相关于该账户信息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并通过客户服务图形界面展示;其中,所述客户服务界面提供多个子界面触发接口,以根据输入而触发按数据类别展示所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的多个子界面,所述多个子界面包括:用于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知识产权案件的案件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一子界面、及用户展示该预先注册客户的案件账务数据的一或多个第二子界面;本申请提供数据电子化的方案令客户能在客户端能展示其所关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数据,例如案件数据、及案件账务数据等,提升数据传递效率,提升用户满意度。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申请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申请。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申请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申请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申请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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