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软件方法领域,特别是二维码技术。
背景技术:
二维码,特别是在高科技行业、储存运输业、批发零售业等需要对物品进行快捷的标示信息的行业广泛使用。现有技术中,二维码的解析一般都只能通过扫描的方式,但是采用扫描的方式要求必须要有一个实物,也就是扫描的对象。此外,现有技术中还存在有些相对特殊的码,在特定环境下也有其特点的识别方式:比如qr码,在一些软件中可以直接对qr码的图片进行处理,从而提取二维码来实现识别,但是上述操作的前提是数据必须在该设备或者该软件中,并识别方式不能针对外部数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二维码数据载体获取形式单一,要求必须存在一个实物,仅能对存在设备或软件内的数据载体实现二维码识别,导致二维码数据载体获取不便的技术问题,提出一种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快速便捷的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包括:
步骤1:选择二维码的获取方式;
步骤2:根据选定的所述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获取二维码的数据载体;
步骤3:对获取的所述数据载体进行第一预处理;
步骤4:依据第一预处理后的数据载体解析二维码。
优选的,所述步骤1中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包括:视频流获取方式,和/或图片获取方式。
优选的,所述视频流获取方式具体为:拍摄或扫描所述二维码,获得视频流。
优选的,所述显示所述二维码的承载方式为:纸质版形式或电子显示设备。
优选的,所述纸质版形式包括:
证照,名片,铭牌;保单,票据,交通罚单,财务报表;法律文书,证书,说明书,产品包装,广告及印刷品。
优选的,图片获取方式具体为:拍摄或扫描所述二维码从而得到单张图片,或从存储器中获取所述二维码的单张图片。
优选的,从存储器中获取的所述二维码的单张图片是含有噪点的非原码图片,或是不含噪点的二维码原码图片。
优选的,所述存储器中的二维码的单张图片获得方式具体为:拍摄或扫描并存储于设备中,或通过连接下载二维码图片并存储于设备中。
优选的,步骤1中采用列表的形式显示可选的获取方式,其中不可选的获取方式不显示于列表中,或者不可选的获取方式显示于列表中但处于灰色不可选状态。
优选的,步骤1默认当前数据载体为视频流,若数据载体不为视频流,则选择从相册调入。
优选的,步骤1中表示获取方式的图标显示于显示界面的特定区域中,其中不可选的获取方式不显示在所述区域中,或者不可选的获取方式的图标显示于所述区域中但处于灰色不可选状态。
优选的,若步骤1选择视频流获取方式,则步骤2从视频流中依序选择一张二维码作为数据载体。
优选的,所述步骤2还包括第二预处理:判断图片中是否含有二维码,若图片含有二维码,则进行步骤3,否则,跳至判断下一张图片。
优选的,步骤3中所述第一预处理包括:灰度处理,和/或图像矫正,所述图像矫正包括梯度矫正。
优选的,所述步骤4之后,还包括步骤5:判断所述解析是否成功,根据判断结果选择相对应的处理方式。
优选的,若所述解析结果为成功,显示所述二维码内的数据;若所述解析结果为失败,根据选定的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进行相对应的处理。
优选的,若所述选定的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为单张图片获取方式,解析失败时向用户展示二维码识别失败的提示信息。
优选的,若所述选定的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为视频流获取方式,视频流解析时间超过阈值时间时为解析失败,并输出异常信息。
优选的,输出异常提示信息后,若用户点击确认时跳转至步骤2,继续依序获取视频流中二维码进行预处理和解析;若用户点击取消时退出所述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二维码数据载体获取形式单一,要求必须存在一个实物,仅能对存在设备或软件内的数据载体实现二维码识别,导致二维码数据载体获取不便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的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提供多种数据载体获取方式供用户选择,为数据载体的获取拓展了渠道,满足用户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确保数据载体的获取,进而提高二维码数据识别效率,且采用图片作为数据载体,加快并简化了数据载体的获取过程。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范围。
鉴于现有的方法不能实现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的、快速便捷的数据载体获取方法,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如图1所示,包括:
步骤1:选择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
该步骤中提供多种数据载体获取方式供用户选择,扩展了数据载体的来源,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的需求。其中,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包括:视频流获取方式,和/或单张图片获取方式。视频流获取方式是解析二维码的设备拍摄二维码获得视频流,此时二维码可以显示于纸张上、卡类、或可以显示二维码的其他设备上,设备包括摄像机或类摄像机硬件,在保证设备以及二维码没有被破损且有效的前提下,其识别成功率将是100%。该方式比较适用于离线状态下的二维码识别,因为数据流的网络成本太大,且传输速度上也有一点的限制。单张图片获取方式在保证图片有效的前提下,其识别速度更快,可用于网络请求,单张图片获取方式可以采用如下方式:
方法一:解析二维码的设备拍摄二维码从而得到单张图;
方法二:从解析二维码的设备的存储器中获取二维码的单张图片,此时,单张图片是含有噪点的高清拍摄图片,或是不含噪点的二维码原码图片,如果是二维码原码图片,可以保证快速且100%的解析成功率。存储器中的单张图片来源于过去或现在利用设备的摄像机或类摄像机硬件拍摄后并存储于设备中,或来源于网络下载存储于设备中,此时可以为网络方式识别二维码提供一种更为廉价的方式。
本实施例提供了多种数据载体获取方式,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权。如果用户拥有电子版的二维码原码,则他就可以选择直接提交原码图片识别,而不需要去打印该二维码再扫描识别,提高了二维码识别的效率,节约了二维码识别的时间。同时,如果用户的设备所带的摄像机像素不够清晰,他就可以通过拍摄单张照片的方式,实现二维码的识别。进一步的,用户可以选择使用更加便捷的视频流的方式,此时,用户不需要多步骤操作设备,只需要移动设备调节角度获取不同的图片构成视频流即可。
本实施例提供了多种数据载体获取方式,应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对于实体二维码:本实施例通过两种方式保证了数据载体的获取。第一种方式为通过摄像头获得视频流数据流,对数据流进行处理进行解析;第二种方式也可以通过硬件拍摄单张图片,对图片进行处理进行解析。对于电子二维码:通过外部信息源接口得到电子二维码,再对数据载体进行处理。
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让用户选择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例如,采用列表的形式显示获取方式,此时可以显示所有获取方式,其中不可选的获取方式可以处于灰色不可选状态;或者仅显示所有可选的获取方式。显示获取方式时可以按照使用频率、上次选择的方式、方式名称等方式进行排序。又例如,可以在软件界面的特定区域中显示获取方式的图标,可以显示所有的获取方式,且不可选的获取方式的图标灰色显示处于不可选状态;也可以仅显示可选的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的图标位置是预设的,且允许用户进行修改。
本实施例通过图像流获取数据载体的方式,在数据载体无污染的前提下,保证数据载体的有效获取。且提供给用户更多的选择,更符合用户不同场景下的需求。
步骤2:根据选定的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获取二维码的数据载体。
若用户选择了视频流的获取方式,从视频流中依序选择一张清晰的图片作为数据载体。若用户选择了单张图片的获取方式,获取二维码的单张图片。
步骤3:对获取的数据载体进行预处理。
由于采用图片作为数据载体,该步骤中需要对图片进行预处理操作。预处理操作包括:灰度处理,和/或图像矫正等图像处理,有利用后续对数据载体进行解析,有利于提高二维码解析成功率。
步骤4:依据预处理后的数据载体解析二维码。解析图片以识别二维码,获取二维码的内容。
进一步地,步骤4之后,还包括步骤5:判断解析是否成功,根据判断结果选择相对应的处理方式。
若解析结果为成功,则获取二维码内的内容,并显示二维码内的数据;若解析结果为失败,根据选定的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进行相对应的处理。具体来说,若解析失败,判断选定的数据载体的获取方式,若选定的为单张图片获取方式,解析失败时向用户展示二维码识别失败的提示信息,例如数据不完整或数据无效。若选定的为视频流获取方式,解析失败时跳转至步骤2,继续依序获取视频流中二维码进行预处理和解析;若用户点击取消时退出所述二维码数据载体的获取方法。
此外,跳转至步骤2之前可以展示当前识别失败和后续的提示信息,例如采用对话框展示提示信息,若用户点击确认时进入才跳转至步骤2,若用户点击取消时退出方法。用户还可以采用关闭设备、退出软件、关闭软件等方式终止方法。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二维码的数据载体获取方法,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提供一种全面的数据载体获取渠道,多渠道数据载体获取方式可以保证不同类型二维码的数据载体转换和获取,为数据载体的获取拓展了渠道,满足用户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确保数据载体的获取,进而提高二维码数据识别效率;
(2)本发明提供的视频流的获取方式,在保证设备以及二维码没有被破损且有效的前提下,其识别成功率将是100%,适用于离线状态下的二维码识别;
(3)本发明提供的单张图片获取方式,在保证图片有效的前提下,其识别速度将更快,可用于网络请求,如果是二维码原码图片,可以保证快速且成功率100%的识别。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