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票据交易,具体涉及一种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及其票据出票系统和出票方法。
背景技术:
自1995年《票据法》颁布以来,我国票据承兑业务年均增幅超过15%,票据贴现年均增幅达10%以上,票据承兑占gdp的比重已由原来不足10%提高至30%以上,全国商业汇票贴现量达100万亿元以上。
2016年9月,央行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224号),明确提出要有效提升电票业务的占比,而现有因为企业与银行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大多数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低贴现率的银行,导致贴现利息高,造成企业成本加大。同时,收票方和出票方在票据收取和出票时,需要对票据信息、金额、承兑银行、背书次数等各种信息审核,以及与手持票据用户进行大量的沟通与价格的口头约定等,若交易顺利则通过线下进行打款,一般收取一张票据至整个交易成功结束历时至少1小时以上。
而未来在互联网市场继续发展的趋势下,国内互联网行业的跨界发展,将为票据业务的变革和创新提供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将会是新的发展趋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尤其是其中的票据出票方法和票据出票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票据出票方法,所述票据出票方法包括步骤:
s1、在线上进行出票申请;
s2、在线上对出票申请中已经被系统验证且允许的票据进行审批;
s3、在线上对通过出票审批的票据进行背书;
s4、在线上对已背书的票据进行客户的签收或者拒签状态监控;
s5、在线上对客户已经签收的票据进行收款确认。
一实施例中,步骤s1中,首先判定票据是否已经被他人预约,如果判定票据未被他人预约且不在出票中时,则进行预约并对生成的订单进行编辑和提交。
一实施例中,步骤s2中,首先对提交的订单进行合法性校验,然后由人工进行出票审批。
一实施例中,步骤s3中,发送指令给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背书,如果自动背书失败,则由人工进行背书。
一实施例中,步骤s4中,通过银行系统监控客户的签收或者拒签状态,并显示签收或者拒签的信息。
一实施例中,步骤s5中,从银行自动获取客户打款记录并显示,然后进行人工收款确认。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票据出票系统,所述票据出票系统包括:
出票申请模块,所述出票申请模块用于票据的出票申请并具有用于判定票据是否已经被他人预约的判定部、对票据进行预约的预约部以及对票据的出票订单进行编辑的出票订单编辑部,其中所述出票申请模块设置成在所述判定部判定票据未被他人预约且不在出票中时,能够通过所述预约部进行预约,然后通过出票订单编辑部对订单进行编辑和提交;
出票审批模块,所述出票审批模块用于已经通过出票申请的票据进行审批;
背书模块,所述背书模块用于对通过出票审批的票据进行背书;
票据监控模块,所述票据监控模块用于对已背书的票据,进行客户的签收或者拒签状态监控;以及
收款模块,所述收款模块用于对已经签收的票据进行收款确认。
一实施例中,所述出票申请模块进一步设置成在所述判定部判定票据未被他人预约且不在出票中时,默认由当前用户完成预约。
一实施例中,所述出票订单编辑部设置成能够对票据的相关信息进行编辑。
一实施例中,所述出票审批模块具有系统校验部,所述系统校验部设置成对票据的合法性进行校验。
一实施例中,所述背书模块设置成使得所述票据出票系统能够自动发出指令给银行系统进行背书。
一实施例中,所述票据监控模块设置成使得用户能够通过网银或者app看到签收状态。
一实施例中,所述收款模块设有收款判定部,所述收款判定部设置成能够自动从银行系统获取客户打款记录。
本申请进一步提供了一种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所述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包括如上所述的票据出票系统。
本发明带来的有益效果为:采用本发明所述的票据交易的出票方法、票据出票系统及票据交易平台,可以实现票据持有方与收票方在线快速交易,单次交易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简化票据交易审批流程和交付手续,同时为银行、企业之间及上下游企业之间形成一种更加紧密的票据业务及贸易合作关系,使得资金周转速度加快,进一步在线票据交易突破了传统地域对票据交易的限制,形成信息透明,价格公正的票据市场,且信息透明化后可使得贴现市场形成公平竞价,为企业票据交易提供更广阔的选择空间,盘活票据资产,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从而使企业最终在票据交易市场上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便捷的市场效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的基于互联网的票据交易的出票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根据本申请的一实施例的出票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以便更清楚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点和优点。应理解的是,附图所示的实施例并不是对本发明范围的限制,而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实质精神。
在下文的描述中,出于说明各种公开的实施例的目的阐述了某些具体细节以提供对各种公开实施例的透彻理解。但是,相关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可在无这些具体细节中的一个或多个细节的情况来实践实施例。在其它情形下,与本申请相关联的熟知的装置、结构和技术可能并未详细地示出或描述从而避免不必要地混淆实施例的描述。
除非语境有其它需要,在整个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词语“包括”和其变型,诸如“包含”和“具有”应被理解为开放的、包含的含义,即应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
在整个说明书中对“一个实施例”或“一实施例”的提及表示结合实施例所描述的特定特点、结构或特征包括于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在整个说明书的各个位置“在一个实施例中”或“在一实施例”中的出现无需全都指相同实施例。另外,特定特点、结构或特征可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以任何方式组合。
如该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用的单数形式“一”和“所述”包括复数指代物,除非文中清楚地另外规定。应当指出的是术语“或”通常以其包括“和/或”的含义使用,除非文中清楚地另外规定。
在以下描述中,为了清楚展示本发明的结构及工作方式,将借助诸多方向性词语进行描述,但是应当将“前”、“后”、“左”、“右”、“外”、“内”、“向外”、“向内”、“上”、“下”等词语理解为方便用语,而不应当理解为限定性词语。
图1示出本申请的基于互联网的票据交易的出票方法的流程图。本申请的出票方法包括出票申请、出票审批、票据背书以及票据的签收和收款确认等。本申请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票据交易中出票的整个流程在线上通过特定的方式实现,使得票据交易中的出票效率大大提高,且安全性也更加有保证。
如图1所示,本申请的票据出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在线上进行出票申请;
s2、在线上对出票申请中已经被系统验证且允许的票据进行审批;
s3、在线上对通过出票审批的票据进行背书;
s4、在线上对已背书的票据进行客户的签收或者拒签状态监控;
s5、在线上对客户已经签收的票据进行收款确认。
具体来说,步骤s1中,在进行出票申请时,需要对票据进行预约,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预约是为了防止沟通交易过程中,票据被他人动用,导致达成交易时票据已经不在库存的尴尬。预约后可以锁定票据一定时间,比如5分钟,在该时间内,系统内他人不能出票,到期自动解除。预约可以是单个票据预约,也可以是批量预约。预约后,也可以解除预约。在用户进行出票操作过程中,应首先判定票据是否已经被他人预约,如果已经被预约,则该用户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判定票据未被他人预约且不在出票中时,则该用户可以进行预约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例如对生成的订单进行编辑和提交,审批等。
在订单编辑并提交之后,在出票之前,需要进行出票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在步骤s2中,首先通过票据出票系统(app)自动对提交的订单进行合法性校验。然后,系统校验通过之后,由人工在票据出票系统上进行出票审批。
审批通过后,需要对票据进行背书。具体地,在步骤s3中,通过票据出票系统发送指令给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背书,如果银行自动背书失败,则转由人工操作进行背书,例如人工登录网银进行背书。人工进行背书后,可以上传相应的凭证到票据出票系统里。
背书成功后,在步骤s4中,由于本申请的票据出票系统与商业银行系统和央行票据系统直连,因此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系统和央行票据系统监控客户的签收或者拒签状态。用户进行操作后,会在票据出票系统上显示签收或者拒签的状态。如果拒签,则显示出票交易失败。
如果用户签收,则进入收款流程。具体地,在步骤s5中,首先通过所述票据出票系统自动从银行获取客户打款记录并显示,然后用于在所述票据出票系统上进行收款确认。收款确认后,出票完成。
图2示出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出票流程图。如图2所示,在进行出票过程中,首先可以先查询在库的票据。在库的票据是前期录入的票据。查询之后,若找到所需的票据。则可以进行出票申请。在进行出票申请时,票据出票系统会显示票据的相关信息,包括票据价格、缺陷等,从而有利于用于去判断是否要出票。同时,系统会自动检测目前票据的状态,是否已经被他人预约和/或是否已经在出票中。只有没有被预约且不在出票中的票据才可以由当前用户操作进行出票。
在找到符合用户要求,没有被预约且不在出票中的票据后,用户可以进行出票订单编辑,例如价格设置等。在编辑完成之后,可以点击提交。点击提交之后,系统进行校验,主要是合法性的校验。校验通过后,需要进行出票审批。在出票审批中,由人工进行审批。如果审批不通过,则显示出票交易失败。如果审批通过,则进入背书步骤。
在背书步骤中,首先由系统进行自动背书。系统可以自动发送指令给银行,以进行自动背书。如果例如接口失败、账户错误等原因,而导致系统自动背书失败,则先转人工背书。若人工背书也失败,则显示出票交易失败。背书成功后,则进入客户签收步骤。
在客户签收步骤中,客户可以通过其网银进行操作,操作之后,将银行结果反馈至票据出票系统。如果客户拒签收,则显示出票交易失败。
客户签收之后,在票据出票系统会出现待收款订单。然后,用户进行收款确认。用户可以通过提交收款凭证至票据出票系统来进行收款确认,也可以是系统自动从银行获取打款记录。
在收款确认之后,出票完成。
上述的方式可以通过安装于诸如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app来实现。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票据交易更加安全,并大大提高交易效率。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的票据出票系统。该票据出票系统包括出票申请模块,出票审批模块,背书模块,票据监控模块以及收款模块,分别实现申请、审批、背书、签收和收款功能。用户通过这些模块,可以实现票据出票的整个流程的线上化。
具体地,出票申请模块用于票据的出票申请并具有用于判定票据是否已经被他人预约的判定部、对票据进行预约的预约部以及对票据的出票订单进行编辑的出票订单编辑部,其中所述出票申请模块设置成在所述判定部判定票据未被他人预约且不在出票中时,能够通过所述预约部进行预约,然后通过出票订单编辑部对订单进行编辑和提交。出票申请模块进一步设置成在所述判定部判定票据未被他人预约且不在出票中时,默认由当前用户完成预约。出票订单编辑部设置成能够对票据的相关信息进行编辑。
出票审批模块用于已经通过出票申请的票据进行审批。该审批由人工完成。出票审批模块具有系统校验部,系统校验部设置成对票据的合法性进行校验。通过系统校验后,才能进行人工审批。
背书模块用于对通过出票审批的票据进行背书。背书模块可以是由票据出票系统自动发出指令给银行系统来进行背书,也可以是由人工进行背书。
票据监控模块用于对已背书的票据,进行客户的签收或者拒签状态监控。用户可以基于票据监控模块,通过网银或者app看到签收结果。
收款模块用于对客户已经签收的票据进行收款确认。收款模块设有收款判定部,收款判定部设置成能够自动从银行系统获取客户打款记录。在确定有打款记录后,由人工完成收款确认。上述的打款记录也可以由人工上传至系统。
以上已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但应理解到,若需要,能修改实施例的方面来采用各种专利、申请和出版物的方面、特征和构思来提供另外的实施例。
考虑到上文的详细描述,能对实施例做出这些和其它变化。一般而言,在权利要求中,所用的术语不应被认为限制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公开的具体实施例,而是应被理解为包括所有可能的实施例连同这些权利要求所享有的全部等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