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0783635发布日期:2020-05-19 21:29阅读:999来源:国知局
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信息识别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外管局针对境内公民,每年每人购汇额度为5万美元。分拆购汇是个别客户通过给多个客户划转人民币,占用他人额度购汇的行为。分拆汇购行为是一种违规的金融交易行为,但是在现有的技术方案中,不能实时识别分拆购汇的行为,导致不能及时拦截违规的购汇交易。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用于实时识别分拆购汇行为,如下:

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包括:

获取购汇交易信息,所述购汇交易信息包括购汇发起方;

获取预设的黑名单信息,所述黑名单信息依据实时转账信息获取,所述黑名单信息包括满足预设条件的转账接收方,所述预设条件包括具有目标转账方,所述目标转账方为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一数值,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二数值,且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占比大于预设第三数值,所述购汇占比为所述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金额与转账金额的比值,所述目标转账对象为所述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中的任意一个;

在所述黑名单信息中包括所述购汇发起方的情况下,确定所述购汇发起方参与分拆购汇行为。

可选地,黑名单信息的获取过程包括:

获取第一实时转账信息,所述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包括第一转账发起方和第一转账接收方;

在基于历史黑名单信息确定所述第一转账发起方为所述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转账接收方加入所述历史黑名单信息,形成所述黑名单信息。

可选地,历史黑名单信息的获取过程包括:

获取历史转账信息,历史转账信息包括转账方、转账接收方、和转账金额;

对于任意一条所述历史转账信息,如果该历史转账信息中的转账方为所述目标转账方,则将所述转账方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

可选地,将所述转账方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包括:

将所述转账方的所有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或,将所述转账方的转账对象中,未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

可选地,在所述第一转账发起方不为所述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加入所述历史转账信息。

可选地,获取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包括:

获取实时转账信息;

在所述实时转账信息中的转账金额大于预设转账阈值的情况下,将所述实时转账信息作为所述第一实时转账信息。

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包括:

使用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确定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

拦截所述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购汇行为。

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包括:

交易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购汇交易信息,所述购汇交易信息包括购汇发起方;

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预设的黑名单信息,所述黑名单信息依据实时转账信息获取,所述黑名单信息包括满足预设条件的转账接收方,所述预设条件包括具有目标转账方,所述目标转账方为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一数值,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二数值,且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占比大于预设第三数值,所述购汇占比为所述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金额与转账金额的比值,所述目标转账对象为所述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中的任意一个;

分拆购汇行为识别单元,用于在所述黑名单信息中包括所述购汇发起方的情况下,确定所述购汇发起方参与分拆购汇行为。

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

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

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程序,实现如上所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或实现如上所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的各个步骤。

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或实现如上所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的各个步骤。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中,获取的购汇交易信息为实时交易信息,预设的黑名单信息基于实时转账信息获取,所以,针对任一笔购汇交易,本方法能够实时识别出该购汇发起方是否参与分拆购汇行为,进一步,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能够基于识别方法的识别结果,对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购汇行为进行拦截。综上,本申请对于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和拦截均实时进行,保证购汇交易的监管的实时性,进一步保证购汇交易的合规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黑名单信息的获取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的实现方式可以为:基于大数据平台实现,其中,大数据平台中至少包括基于分布式文件存储的数据库(mongodb),用于存储黑名单信息、历史转账信息以及历史购汇信息等。大数据平台中还包括其他的数据库(例如datax服务器),并且,大数据平台运行有实时在线计算程序以及离线计算程序。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具体可以包括:

s101、获取购汇交易信息。

其中,购汇交易信息包括购汇发起方。本实施例中,将每笔购汇交易信息通过socket方式实时发送至大数据平台。

s102、获取预设的黑名单信息。

其中,预设的黑名单信息依据实时转账信息获取。任一黑名单信息包括满足预设条件的转账接收方,其中,预设条件可以依据金融交易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设置,本实施例中,预设条件包括具有目标转账方,目标转账方为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一数值,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二数值,且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占比大于预设第三数值。其中,购汇占比为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金额与转账金额的比值,目标转账对象为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中的任意一个。

具体地,预设的黑名单信息可以通过依据实时转账信息更新历史黑名单信息得到,其中,历史黑名单信息依据历史转账信息得到。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黑名单信息的获取方法的流程示意图,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以预设第一数值为n,预设第二数值为m,预设第三数值为x为例进行介绍,如图2所示,具体可以包括:

s201、获取历史转账信息,历史转账信息包括转账方、转账接收方、和转账金额。

例如,由客户a发起的历史转账交易,a转账20万至客户b的账户。则该条历史转账信息l1中包括:转账方为客户a、转账接收方为客户b、以及转账金额20万。

s202、对于任意一条历史转账信息,如果该历史转账信息中的转账方满足预设条件,则将该历史转账信息中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满足预设条件的转账方即为目标转账方。具体地,判断任一历史转账信息的转账方是否为目标转账方的过程可以包括:

s1、基于所有历史转账信息,判断转账方的转账对象的数量是否大于n,其中,转账对象为该转账方发起的转账交易的历史转账交易中包括的转账接收方。

s2、转账方的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n,则基于历史购汇交易信息,判断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的数量是否大于m,本实施例将该m个转账对象记为目标转账对象。

s3、若目标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m,则判断任一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的购汇金额与转账金额的比值(即购汇占比)是否大于x。

s4、若目标转账对象中大于m个的转账对象的购汇占比大于x,则确认该历史转账信息中的转账方为目标转账方。

通过上述s1~s4得到目标转账方,本实施例进一步,将目标转账方的所有转账对象,加入黑名单信息,或将目标转账方的所有转账对象中的除目标转账对象之外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即,将未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

本实施例中,所有历史转账信息、所有历史购汇交易信息均预先存储在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库(例如mangodb)中。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所有历史转账信息、所有历史购汇交易信息和历史黑名单信息可以通过数据铺底方法预先存储至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库(例如mangodb)中,例如,将上一年度的所有历史转账信息、所有历史购汇交易信息、以及上一年度生成的黑名单信息通过datax服务器批量导入大数据平台。

s203、获取实时转账信息,判断转账金额是否大于预设转账阈值。

任一实时转账信息包括实时进行的一笔转账交易中的转账发起人,转账接收人,以及转账金额。本实施例中,将转账金额大于预设转账阈值的实时转账信息作为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可选地,预设转账阈值可以设置为购汇额度。可以理解的是,当转账金额超过购汇额度时,需要对该实时转账信息进行识别分析。

s204、获取第一实时转账信息。

其中,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包括第一转账发起方和第一转账接收方,本实施例中,将转账金额是否大于预设转账阈值的实时转账信息作为第一实时转账信息,筛选至大数据平台。

s205、在第一转账发起方为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第一转账接收方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形成黑名单信息。

s206、在第一转账发起方不为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加入历史转账信息。

进一步,通过上述s202判断基于第一实时转账信息更新历史黑名单信息。

s103、在黑名单信息中包括购汇发起方的情况下,确定购汇发起方参与分拆购汇行为。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如下:

s104、在依据上述s101~s103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确定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情况下,拦截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购汇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当确定购汇交易信息中购汇发起方没有参与分拆购汇行为,将购汇交易信息作为历史购汇交易信息存储至大数据平台。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中,获取的购汇交易信息为实时交易信息,预设的黑名单信息基于实时转账信息获取,所以,针对任一笔购汇交易,本方法能够实时识别出该购汇发起方是否参与分拆购汇行为,进一步,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能够基于识别方法的识别结果,对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购汇行为进行拦截。综上,本申请对于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和拦截均实时进行,保证购汇交易的监管的实时性,进一步保证购汇交易的合规性。

例如,2019年10月1日上午11时,客户a发起的一笔实时转账交易t1产生的实时转账信息包括转账发起人“客户a”、转账接收人“客户e”,和转账金额m“25万”。基于本申请的分拆汇购行为的识别方法,首先判断s1中的转账金额大于购汇额度20万,将t1作为第一转账信息筛选至大数据平台。本实施例以n=3,m=2,x=80%为例。

首先依据历史黑名单信息判断,客户a是否为目标转账方。

若客户a不是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t1加入历史转账信息。

此时,本例中,客户a发起的历史转账信息一共有4笔,分别为t1(转账接收人“客户e”、转账金额“20万”)、t2(转账接收人“客户b”、转账金额“25万”)、t3(转账接收人“客户c”、转账金额“20万”)、和t4(转账接收人“客户d”、转账金额“22万”)。

可以理解的是,客户a的转账对象为“客户e”、“客户b”、“客户c”和“客户d”,数量为4,大于第一数值3。又因为,基于所有历史购汇交易信息,得到“客户b”的历史购汇信息g1(购汇金额“20万”)、“客户c”的历史购汇信息g2(购汇金额“18万”)和“客户d”的历史购汇信息g3(购汇金额“20万”),可见,发生购汇交易的转账对象即目标转账对象的数量为3,大于第二数值2,并且,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占比均大于第三数值80%。基于此,确定客户a为目标转账方。将客户e、客户b、客户c和客户d均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由此形成黑名单信息。

若客户e在之后发起一笔购汇交易,本方法实时获取生成的购汇交易信息g4,并依据预先生成并存储的黑名单信息可以判断该客户e存在目标转账方即客户a,所以,使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施拦截方法拦截该购汇交易。

又例如,2019年10月1日下午2时,客户a又发起的一笔实时转账交易产生的实时转账信息t5(转账接收人“客户f”、转账金额“20万”),则本方法依据历史黑名单信息确定客户a为目标转账方,直接将客户f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形成黑名单信息。

基于上述举例可以看出,本申请实施例可以基于实时转账信息,更新历史黑名单信息,得到黑名单信息,基于黑名单信息可以确定获取的实时购汇交易信息的发起人是否参与分拆购汇。综上,本方法可以及时拦截参与分拆购汇的实时购汇交易,保证购汇交易的监管的实时性,进一步保证购汇交易的合规性。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下面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进行描述,下文描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与上文描述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可相互对应参照。

请参阅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该装置可以包括:

交易信息获取单元301,用于获取购汇交易信息,所述购汇交易信息包括购汇发起方;

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302,用于获取预设的黑名单信息,所述黑名单信息依据实时转账信息获取,所述黑名单信息包括满足预设条件的转账接收方,所述预设条件包括具有目标转账方,所述目标转账方为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一数值,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的数量大于预设第二数值,且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占比大于预设第三数值,所述购汇占比为所述目标转账对象的购汇金额与转账金额的比值,所述目标转账对象为所述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中的任意一个;

分拆购汇行为识别单元303,用于在所述黑名单信息中包括所述购汇发起方的情况下,确定所述购汇发起方参与分拆购汇行为。

可选地,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还包括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黑名单信息;

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黑名单信息,包括:

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获取第一实时转账信息,所述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包括第一转账发起方和第一转账接收方;

在基于历史黑名单信息确定所述第一转账发起方为所述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转账接收方加入所述历史黑名单信息,形成所述黑名单信息。

可选地,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装置还包括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历史黑名单信息;

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历史黑名单信息,包括:

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获取历史转账信息,历史转账信息包括转账方、转账接收方、和转账金额;

对于任意一条所述历史转账信息,如果该历史转账信息中的转账方为所述目标转账方,则将所述转账方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

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将所述转账方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包括: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将所述转账方的所有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或,将所述转账方的转账对象中,未发生购汇行为的转账对象加入历史黑名单信息。

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历史黑名单信息,包括:

历史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具体还用于:

在所述第一转账发起方不为所述目标转账方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加入所述历史转账信息。

可选地,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第一实时转账信息,包括:黑名单信息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获取实时转账信息;

在所述实时转账信息中的转账金额大于预设转账阈值的情况下,将所述实时转账信息作为所述第一实时转账信息。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装置,该装置包括拦截单元,用于在基于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确定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情况下,拦截所述参与分拆购汇行为的购汇发起方的购汇行为。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设备,请参阅图4,示出了该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设备的结构示意图,该设备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401,至少一个通信接口402,至少一个存储器403和至少一个通信总线404;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处理器401、通信接口402、存储器403、通信总线404的数量为至少一个,且处理器401、通信接口402、存储器403通过通信总线404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处理器401可能是一个中央处理器cpu,或者是特定集成电路asic(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或者是被配置成实施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等;

存储器403可能包含高速ram存储器,也可能还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memory)等,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

其中,存储器存储有程序,处理器用于执行该程序,实现如上实施例中的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或实现如上实施例中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的各个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可存储有适于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实施例中分拆购汇行为的识别方法或实现如上实施例中分拆购汇行为的实时拦截方法的各个步骤。

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申请。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申请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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