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散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19330发布日期:2019-08-13 20:30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散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散热装置,具体说是一种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散热装置。



背景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是一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进行电子信息控制和信息处理的学科,主要研究信息的获取与处理,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主要是学习基本电路知识,并掌握用计算机等处理信息的方法。首先要有扎实的数学知识,对物理学的要求也很高,并且主要是电学方面;要学习许多电路知识、电工基础、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计算机控制原理、通信原理等基本课程。学习电子信息工程自己还要动手设计、连接一些电路并结合计算机进行实验,对动手操作和使用工具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

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处理信息量大,在使用实验的过程中计算机处于高负荷运作状态,因此发热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更不利于计算机的散热,计算机温度过高不仅影响计算机的反应速度,增加了实验时长,而且过热还容易导致死机、自动关机等情况,导致实验失败,浪费了大量宝贵学习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散热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散热装置,包括制冷机和与制冷机出气端连通的主进气管,制冷机将具有较低温度的被冷却物体的热量转移给环境介质从而获得冷量的机器,制冷机内参与热力过程变化(能量转换和热量转移)的工质称为制冷剂,制冷机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制冷机可分为:压缩式制冷机、吸收式制冷机、蒸汽喷射式制冷机,半导体制冷。其中蒸汽压缩式制冷机(活塞式、回转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制冷机和蒸汽喷射式制冷机应用较为广泛,本实用新型用的制冷机只要能够产生冷气并输送到主进气管即可,如可采购山东汇富自动化有限公司生产的移动制冷机等。

主进气管上分别连通有多条副进气管,每条副进气管分别与主机箱内罩在CPU上的换热盒连通,每个换热盒的另一端则分别通过副出气管与一条主排气管连通,每个换热盒的下端分别设置有开口并罩在CPU上,每个换热盒的开口内分别固定有金属导热板,金属导热板上方的换热盒密闭空间分别与副进气管和副出气管连通,使从副进气管进入的冷空气流经与CPU紧贴的金属导热板表面,换热盒的四个角处分别固定有用于将换热盒固定在主板上的安装板。

本实用新型将制冷机产生的冷气经过主进气管、每条副进气管分配到各台主机箱内的换热盒,在换热盒内冷空气通过金属导热板与CPU实现快速的热交换,带走大量的热量后再由每条副出气管、一条主排气管排到外界,使热量排到室外,即这样可以使热量从室内主机转移到室外,与传统的散热装置仅仅将主机箱内的热量散发到室内相比,热量的散发更彻底高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换热盒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换热盒的水平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一种电子信息工程实验室计算机散热装置,包括制冷机1和与制冷机1出气端连通的主进气管2,主进气管2上分别连通有多条副进气管3,每条副进气管3分别与主机箱4内罩在CPU上的换热盒5连通,每个换热盒5的另一端则分别通过副出气管6与一条主排气管7连通,每个换热盒5的下端分别设置有开口并罩在CPU上,每个换热盒5的开口内分别固定有金属导热板8,金属导热板8上方的换热盒5密闭空间分别与副进气管3和副出气管6连通,使从副进气管3进入的冷空气流经与CPU紧贴的金属导热板8表面,换热盒5的四个角处分别固定有用于将换热盒5固定在主板上的安装板9。

金属导热板8的上表面还设置有与金属导热板8一体的多块隔板10,隔板10将金属导热板8上方的换热盒5空间分隔成由副进气管3流向副出气管6蜿蜒的流通通道,如图2,中间的隔板10一端留有空隙,以中间隔板10为左右对称的两组L形隔板10,各侧L形隔板10形成流经整个换热盒5以及金属导热板8的流通通道,加之隔板10本身也具有良好的导热能力,因此大大提高了金属导热板8的散热效率。

为了提高冷空气的冷却散热效果,更好的隔绝外界较热的空气,主进气管2、副进气管3、副出气管6、主排气管7由隔热的塑料或橡胶制成,换热盒5则由隔热的塑料制成,主进气管2、副进气管3、副出气管6、主排气管7、换热盒5的外表面还覆盖有一层保温材料,这样可以确保流经金属导热板的冷空气不被外界空气加热,起到更好的换热效果,从而更有效的降低CPU温度。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在此不再详述。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变、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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