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方法、统计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1627394发布日期:2020-07-29 02:34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统计方法、统计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统计装置、电子设备及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经常会在后台调用麦克风进行录音,然而移动终端并没有针对调用麦克风事件的详细统计。一般地,在应用程序调用麦克风的时间发生时,会在通知栏对用户进行提示,但事后无迹可寻。随着用户对于个人隐私关注度的提高以及保护意识的增强,如何帮助用户获知麦克风使用的具体情况,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统计装置、电子设备及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本申请实施方式的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包括:

在应用程序运行时,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

记录所述调用事件的发生状态;

统计所述应用程序与所述发生状态的对应关系。

本申请实施方式的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装置包括:

监控模块,所述监控模块用于在应用程序运行时,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

记录模块,所述记录模块用于记录所述调用事件的发生状态;和

统计模块,所述统计模块用于统计所述应用程序与所述发生状态的对应关系。

本申请实施方式的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器;和

一个或多个程序,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且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包括用于执行上述任意一项所述的统计方法的指令。

本申请实施方式的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含计算机可读指令。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上述的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

本申请实施方式的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通过监控运用程序运行时对麦克风的调用,从而记录麦克风的使用情况,并统计出运用程序调用麦克风过程中的对应关系,从而帮助用户获知麦克风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此,可避免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用户隐私,提升用户体验。

本申请实施方式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申请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申请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可以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方式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装置的模块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7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9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10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11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场景示意图。

图12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场景示意图。

图13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场景示意图。

图14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场景示意图。

图15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16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的场景示意图。

图17是本申请某些实施方式的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处理器的交互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实施方式,所述实施方式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自始至终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而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实施方式的限制。

现有的移动终端中,应用程序在获取到麦克风的录音权限后,经常会在后台调用麦克风进行录音,然而,移动终端并没有针对调用麦克风事件的详细统计,而可能导致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用户隐私泄露。相关技术中,在应用程序调用麦克风的时间发生时,会在通知栏对用户进行提示,但事后无迹可寻,使得用户无法知道哪些应用正在录音,也不知道哪些应用曾经偷偷进行过录音。随着用户对于个人隐私关注度的提高以及保护意识的增强,如何帮助用户获知麦克风使用的具体情况,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请参阅图1至图3,本申请提供一种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方法。统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在应用程序运行时,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

s11: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状态;和

s12:统计应用程序与发生状态的对应关系。

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应用程序的麦克风使用状态的统计装置100。统计装置100包括监控模块10、记录模块20及统计模块30。步骤s10可以由监控模块10实现。步骤s11可以由记录模块20实现。步骤s12可以由统计模块30实现,也即是说,监控模块10可以用于在应用程序运行时,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记录模块20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状态。统计模块30用于统计应用程序与发生状态的对应关系。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1000,电子设备1000包括有处理器200。处理器200用于在应用程序运行时,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状态,统计应用程序与发生状态的对应关系。

其中,电子设备1000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头盔、智能眼镜等)、虚拟现实设备、头显设备等等。本申请以电子设备1000是手机为例进行说明,但电子设备1000的形式并不限于手机。

需要进行说明地是,调用事件是指应用程序对麦克风控制,而使得麦克风进行录音的发生过程。一般地,应用程序要调用麦克风,需获取系统权限,只有应用程序获取到麦克风的调用权限,才能够调用麦克风,本文所述的应用程序是指获取了麦克风的调用权限的应用程序。

处理器200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进而确定是否有程序运行过程中调用麦克风程序。若存在应用程序调用麦克风的事件,则记录调用麦克风的应用程序的名称以及麦克风被调用时的发生状态,进而统计调用的应用程序与麦克风被调用时的发生状态之间的对应关系。

本申请的统计方法中,通过监控运用程序运行时对麦克风的调用,记录麦克风的使用情况,并统计出运用程序调用麦克风过程中的对应关系,从而帮助用户获知麦克风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此,可避免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用户隐私,提升用户体验。

请参阅图4和图5,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发生状态包括发生时长,在步骤s11包括:

s111: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发生时长为麦克风自调用至释放的时长。

在步骤s12包括:

s121: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

s122: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时长;

s123:根据第一总时长和第二总时长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步骤s111可由记录模块20实现,也即是说,记录模块20还可以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发生时长为麦克风自调用至释放的时长。

统计模块30包括第一累加单元31、第二累加单元32以及统计单元33。其中,s121可以由第一累加单元31实现,s122可以由第二累加单元32实现,s123可以由统计单元33实现。或者说,第一累加单元31可以用于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第二累加单元32可以用于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时长,统计单元33可以用于根据第一总时长和第二总时长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s111、s121、s122、s123可以由处理器200实现。也即是说,处理器200可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发生时长为麦克风自调用至释放的时长,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时长,根据第一总时长和第二总时长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

具体地,在监控麦克风调用事件时,若麦克风被应用程序调用,则自麦克风自调用起始时开始记录发生的时间,在麦克风释放时再次记录发生的时间,从而得到麦克风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以及麦克风的调用事件的时间段。

在麦克风的调用事件发生时,处理器200确定哪些应用程序的调用了麦克风,从而对每个调用了麦克风的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进行累加而得到每个调用了麦克风的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需要说明地是,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对应有一个第一总时长。例如,应用程序a和b调用了麦克风,则处理器200对应用程序a调用事件的时长进行累加而得到应用程序a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同时,也对应用程序b调用事件的时长进行累加而得到应用程序b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

进一步地,累加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以得到第二总时长。每个应用程序调用的第一总时长与第二总时长之比为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例如,有五个应用程序发生了调用事件,五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总时长为150分钟,也即是第二总时长为150分钟。五个应用程序包括有应用程序a和b,a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为20分钟,b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为30分钟,则a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为20/150,则b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为30/150。

需要说明地是,对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是在一段时间内,一段时间可以是一天或者一周等,比如每天记录当天麦克风的调用时长,并每天进行更新。

如此,用户可确定麦克风被应用程序调用的总时长,以及那些时间段麦克风被哪些应用程序调用了,并且还可知道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和占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总时长的占比。

请参阅图6和图7,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发生状态包括发生次数和/或发生时长,在步骤s11还包括:

s112: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次数。

在步骤s12包括:

s124: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次数;

s125: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次数;

s126:根据第一总次数和第二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步骤s112可由记录模块20实现,也即是说,记录模块20还可以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次数。

s124可以由第一累加单元31实现,s125可以由第二累加单元32实现,s126可以由统计单元33实现。或者说,第一累加单元31可以用于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次数,第二累加单元32可以用于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次数,统计单元33可以用于根据第一总次数和第二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处理器200还可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次数,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次数,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次数,根据第一总次数和第二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以麦克风自应用程序调用起到调用结束时定义为一次发生事件,记录每个程序调用事件的发生次数并进行累加,得到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对应的第一总次数。统计每个调用事件的发生次数,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次数而得到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对应的第一总次数。进而,对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对应的第一总次数进行累加,而得到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次数。第一总次数的数量包括可包括多个,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对应一个第一总次数,第二总次数的数量为一个。例如,所有运行的应用程序中只包括应用程序a和b发生了调用事件,则应用程序a调用事件对应有第一总次数,则应用程序b调用事件同样对应有第一总次数,则第二总次数为应用程序a调用事件对应的第一总次数与应用程序b调用事件对应的第一总次数之和。

进一步地,计算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对应的第一总次数与第二总次数之比,生成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例如,有五个应用程序发生了调用事件,五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总次数为35次,也即是第第二总次数为35次。五个应用程序包括有应用程序c和d,c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次数为13,d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次数为9,则c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为13/35,则d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为9/35。

如此,用户可确定麦克风被应用程序调用的总次数,以及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次数和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总次数的占比。

请参阅图8和图9,在实施方式中,步骤s11还包括:

s113: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和/或发生次数。

步骤s12还包括:

s127:累加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

s128: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

s129:根据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及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的调用事件的时长/次数占比。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s113可由记录模块20实现,也即是说,记录模块20还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和/后发生次数。

s127可以由第一累加单元31实现,s128可以由第二累加单元32实现,s129可以由统计单元33实现。或者说,第一累加单元31还可以用于累加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第二累加单元32可以用于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统计单元33可以用于根据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及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处理器200还可用于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和/后发生次数。累加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根据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及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需要说明地是,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是指开发商开发的应用程序对麦克风进行调用。例如,三个应用程序分别为a、b、c,其中a、b对应的开发商为k1,c对应的开发商为k2。

处理器统计每个调用了麦克风的应用程序的开发商,并累加每个开发商所有开发的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三总时长,以及累加每个开发商所有开发的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三总次数。累加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时长,以及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次数。进而,计算每个开发商的第三总时长与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时长之比,得到每个开发商调用时长占比。以及,计算每个开发商的第三总次数与第四总次数之比,得到每个开发商调用次数占比。

例如,在一些示例中,一共有三个应用程序发生了调用事件。这三个应用程序分别为a、b、c,其中,应用程序a和应用程序b对应的开发商为k1,应用程序c的开发商为k2。a发生事件的总次数为43,b发生事件的总次数为15,c发生事件的总次数为30,则开发商k1调用事件总次数是a和b的总次数的累加,为58次。开发商k2调用事件总次数为c发生事件的总次数,等于30次。所有应用程序发生事件的总次数为a、b、c的总次数之和,即88次。则开发商k1调用事件次数占比为58/88,则开发商k2调用事件次数占比为30/88。

如此,用户可以确定哪些开发商经常利用所开发的应用程序对麦克风进行调用而侵犯用户隐私。从而,用户可以有目的地避开经常对麦克风调用的开发商所开发的应用程序,或者,将这些开发商所开发的应用程序的调用权限关闭,以保证用户隐私免受侵犯。

请参阅图10,在某些实施方式中,统计方法还包括步骤:

s13,以预定顺序显示统计的结果。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统计装置还包括显示模块40,s14可以由显示模块40实现,或者说,显示模块40可以用于以预定顺序显示统计的结果。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电子设备1000还包括处理器200,处理器200用于以预定顺序显示统计的结果。

统计的结果可以是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次数、所有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总时长/总次数、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时长、次数以及每个应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次数占比以及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次数占比。预定顺序可以根据时长的长短、次数的数量或者时长/次数占比的大小进行依次排序。

在显示器对预定顺序显示统计的结果时,既可以每次显示一组统计结果,也可每次显示多组统计结果,具体的显示内容不设限制。

请参阅图11,例如,在一些示例中,显示器对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这一组统计结果以预定顺序显示。具体地,处理器200对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和时长占比对应的应用程序名称进行排序,排序顺序根据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从大到小依次排序,并生成第一显示界面。最后由处理器200对第一显示界面进行显示。

请参阅图12,例如,在另一些示例中,显示器300对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次数这一组统计结果以预定顺序显示。具体地,处理器200对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次数对应的开发商名称进行排序,排序顺序根据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次数依次排序,并生成第二显示界面。最后由处理器200对第二显示界面进行显示。

请参阅图13,又例如,在一些示例中,显示器对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次数这一组统计结果以预定顺序显示。具体地,处理器200对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次数和对应的应用程序名称进行排序,排序顺序根据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次数从大到小依次排序,并生成第三显示界面,由处理器200对第三显示界面进行显示。

请参阅图14,在另一些示例中,处理器200对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次数以及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这两组数据以预定顺序生成第四显示界面,并由显示器对第四显示界面进行显示。

请参阅图15,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步骤s14包括:

s131:指示当前正在发生调用事件的应用程序。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s131可以由显示模块40实现。或者说显示模块40可以用于指示当前正在的发生调用事件的应用程序。

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处理器200还用于指示当前正在发生调用事件的应用程序。

请参阅图11和图13,在一些场景中,指示的位置与统计的结果的界面一起显示。具体而言,如果当前有应用程序正在对麦克风进行调用,则在用于处理器200显示的统计的结果界面中,对正在发生调用事件的应用程序指示,指示内容为“当前正在使用”。

请参阅图16,在一些场景中,指示的位置可以在下拉界面中的任务栏中。若应用程序当前正在发生调用事件,则可在下拉菜单任务栏中指示出发生调用事件的应用程序的名称,使得用户可在下拉菜单中了解具体哪个应用程序正在调用麦克风。

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1000,电子设备1000包括处理器200、一个或多个存储器和一个或多个程序,程序包括用于执行上述任意一项统计方法的指令。

请参阅图17,本申请还提供一种包含计算机可读指令的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500。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200执行时,使得处理器200执行上述任意一项实施方式的统计方法。

例如,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200执行时,使得处理器200执行以下步骤:

在应用程序运行时,监控麦克风的调用事件;

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状态;和

统计应用程序与发生状态的对应关系。

再例如,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200执行时,使得处理器200执行以下步骤:

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发生时长为麦克风自调用至释放的时长;

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时长

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时长;

根据第一总时长和第二总时长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时长占比。

再例如,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200执行时,使得处理器200执行以下步骤:

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次数;

累加每个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一总次数;

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二总次数;

根据第一总次数和第二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再例如,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200执行时,使得处理器200执行以下步骤:

记录调用事件的发生时长和/或发生次数;

累加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调用事件的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

累加全部应用程序调用事件的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

根据第三总时长和/或第三总次数及第四总时长和/或第四总次数,统计每个应用程序开发商的调用事件的次数占比。

再例如,计算机可读指令被处理器200执行时,使得处理器200执行以下步骤:

以预定顺序显示统计的结果。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方式”、“一些实施方式”、“示意性实施方式”、“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实施方式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方式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申请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申请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申请的实施方式,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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