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挖掘系统、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2042039发布日期:2020-08-28 18:1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数据挖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中转机、第一可信执行空间以及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仅所述中转机对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和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具有访问权限;

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用于存储数据提供方的可提供数据;

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用于存储数据使用方的挖掘相关数据;

所述中转机,用于接收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的数据调用请求,根据所述数据调用请求从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中获取待调用数据并提供给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以结合所述待调用数据以及所述挖掘相关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获取数据挖掘结果,将所述数据挖掘结果提供给数据使用方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提供数据包括:多条数据,以及每条数据的权限信息;

所述数据调用请求包括:数据使用方标识、以及待调用数据的标识;

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用于根据数据调用请求中的数据使用方标识、待调用数据的标识以及各条数据的权限信息,确定所述数据使用方是否具有调用所述待调用数据的权限;在确定所述数据使用方具有调用所述待调用数据的权限时,将所述待调用数据返回给所述中转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转机与数据使用方设备连接,用于获取所述数据使用方设备发送的所述挖掘相关数据,将所述挖掘相关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以进行存储;

所述中转机与数据提供方设备连接,用于获取所述数据提供方设备发送的所述可提供数据,将所述可提供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以进行存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挖掘结果包括:至少一条挖掘结果,以及每条挖掘结果的权限信息;

所述中转机,具体用于接收数据使用方设备发送的挖掘结果获取请求,所述挖掘结果获取请求包括:数据使用方的标识、以及待获取的挖掘结果的标识;

根据所述数据使用方的标识、待获取的挖掘结果的标识以及每条挖掘结果的权限信息,确定所述数据使用方是否具有获取所述待获取的挖掘结果的权限;

在所述数据使用方具有获取所述待获取的挖掘结果的权限时,将所述待获取的挖掘结果发送给所述中转机,以便所述中转机将所述待获取的挖掘结果发送给所述数据使用方设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的数量为多个,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与所述数据提供方一一对应;和/或,

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的数量为多个,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与所述数据使用方一一对应。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挖掘系统设置在服务器集群上;所述服务器集群包括:至少一个服务器;

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和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设置在所述服务器集群的至少一个虚拟机上;

所述中转机为所述服务器集群中的虚拟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转机还用于,确定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和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的使用期限;

在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到期时,清除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的内容;

在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到期时,清除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的内容。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转机还用于获取所述挖掘相关数据的属性信息;

在所述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处于非空闲状态时,根据所述属性信息为所述数据使用方创建第二可信执行空间;

将所述挖掘相关数据发送给创建的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以进行存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转机还用于确定创建的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的使用期限;

在创建的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到期时,销毁创建的第二可信执行空间。

10.一种数据挖掘方法,应用于数据使用方对应的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中转机向数据提供方对应的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发送数据调用请求;所述数据调用请求包括:数据使用方标识、以及待调用数据的标识;

在所述数据提供方具有调用所述待调用数据的权限时,获取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返回的待调用数据;

结合所述待调用数据和所述数据提供方的挖掘相关数据,确定数据挖掘结果;

通过所述中转机将所述数据挖掘结果提供给数据使用方设备。

11.一种数据挖掘装置,应用于数据使用方对应的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通过中转机向数据提供方对应的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发送数据调用请求;所述数据调用请求包括:数据使用方标识、以及待调用数据的标识;

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数据提供方具有调用所述待调用数据的权限时,获取所述第一可信执行空间返回的待调用数据;

确定模块,用于通过所述中转机将所述数据挖掘结果提供给数据使用方设备。

12.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挖掘方法。

13.一种存储有计算机指令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权利要求10所述的数据挖掘方法。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数据挖掘系统、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涉及数据挖掘技术领域。具体实现方案为:中转机、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及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仅中转机对第一可信执行空间和第二可信执行空间具有访问权限;第一可信执行空间用于存储数据提供方的可提供数据;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用于存储数据使用方的挖掘相关数据;中转机接收第二可信执行空间的数据调用请求,根据数据调用请求从第一可信执行空间获取待调用数据并提供给第二可信执行空间,以结合待调用数据及挖掘相关数据进行数据挖掘,获取数据挖掘结果并提供给数据使用方设备,该数据挖掘系统在保障数据隐私的前提下,为数据使用方提供大量的数据进行事件预测,提高了预测准确度。

技术研发人员:刘吉;熊昊一;窦德景;黄思羽;黄际洲;冯智;安昊哲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0.04.26
技术公布日:2020.08.28
当前第2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