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3091177发布日期:2020-11-27 12:44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提供包括会见等法律服务,是法定的基本诉讼制度及其权利,是保障程序和实体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众所周知,实务中,律师提供会见等法律服务是个大难题,律师的办公场地和法律服务对象,特别是在押人员所在的看守所、监狱等羁押机关,往往相距较远,而且,由于各种手续和法律服务程序的复杂性,会见场所、时间等有限,使得律师前往羁押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尤为困难,在路途上会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导致律师进行法律服务的效率低下,甚至会影响到法律服务对象的法定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尤其是在遇到严重疫情的情况下,使得律师进行法律服务更加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及方法,具有安全、可信、方便、效率高的优点。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包括:

远程法律服务预约模块,用于接收进行远程法律服务请求的预约信息;

预约信息判断模块,用于判断预约信息是否通过,若是,则接收远程法律服务各方相关身份信息的验证请求;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身份信息验证模块,用于验证远程法律服务各方相关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若是,则接收法律服务者所用设备定位信息的判断请求;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设备定位信息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法律服务者所用设备的定位信息与存储于该系统中的注册登记的定位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接收远程法律服务会见请求;若不一致,则拒绝预约请求;

远程法律服务会见模块,用于连接显示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对象的视频、音频信息;

法律服务者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相关样本信息;

法律服务者信息检查模块,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并与储存的相关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不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并保持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对象的正常视频、音频信息处于连接显示状态;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报警模块,用于接收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后发出报警信息,并进行报警应急处置,将异常情形作为证据保存同时暂停或停止远程法律服务。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远程法律服务预约模块,包括:

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验证接收到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预约请求;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羁押机关信息显示子模块,用于显示可供选择的羁押机关的信息;

羁押机关信息选择子模块,用于输入与法律服务对象信息匹配的羁押机关的选择信息;

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用于输入需求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

法律服务时间判断子模块,用于判断接收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是否为空闲时间,若是,则通过预约请求;若否,则结束、重新输入或等待;

超时报警子模块,用于判断处于等待状态时的等待时间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范围,若是,则不发出报警信息;若否,则发出报警信息,羁押机关做出应急处理,调整出空闲、合适的时间用于进行远程法律服务。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身份信息验证模块包括:

第二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证身份信息(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

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

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

羁押机关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羁押机关身份信息。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法律服务者信息采集模块包括:

人脸信息采集子模块,用于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人脸样本信息;

声纹信息采集子模块,用于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声纹样本信息。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法律服务者信息检查模块包括:

定期或不定期人脸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人脸信息,并与储存的人脸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不发出信息;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定期或不定期声纹信息验证子模块,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声纹信息,并与储存的声纹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不发出信息;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通过不定期的对法律服务者的人脸、声纹等样本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可有效防范其余人员介入远程法律服务过程,使得整个远程法律服务过程更加安全,有效保障法律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以及远程法律服务过程的合法性。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该系统还包括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变更模块,用于接收进行远程法律服务时间变更的请求信息,变更预约时间的具体流程如下:

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变更模块接收法律服务者变更远程法律服务时间的请求信息;

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变更请求,进入下一环节;若否,则拒绝变更请求;

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接收法律服务重新输入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

法律服务时间判断子模块判断该时间是否为空闲时间,若是,则变更成功,释放原预约的时间并将状态修改为空闲时间;若否,则退出或返回上一环节,直至变更成功。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该系统还包括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取消模块,用于接收取消远程法律服务的请求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取消模块接收法律服务者发出的取消远程法律服务的请求信息;

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取消请求,进入下一环节;若否,则拒绝取消请求;

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接收法律服务者取消远程法律服务的信息,取消成功,释放原预约时间并将状态修改为空闲时间。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该系统还包括法律知识图谱模块,用于接收搜索信息并显示对应的法律知识信息,利于维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该系统还包括远程法律服务记录模块,用于录入远程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语音、文本等信息并进行电子签名,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见记录,并加密,当远程法律服务结束后,退出系统,并计时。

本发明还提供了基于上述系统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方法,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接收进行远程法律服务请求的预约信息;

s2、判断预约信息是否通过,若是,则进入步骤s3;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s3、验证远程法律服务各方相关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若是,则进入步骤s4;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s4、判断法律服务者所用设备的定位信息与存储于该系统中的注册登记的定位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进入步骤s5;若不一致,则拒绝预约请求;

s5、连接显示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对象的视频、音频信息;

s6、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相关样本信息;

s7、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并与储存的相关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重复步骤s7;若信息不一致,则进入步骤s8;

s8、接收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后发出报警信息,并进行报警应急处置,将异常情形作为证据保存同时暂停或停止远程法律服务。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步骤s1包括以下步骤:

s11、验证接收到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预约请求,进入步骤s12;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s12、显示可供选择的羁押机关的信息;

s13、输入与法律服务对象信息匹配的羁押机关的选择信息;

s14、输入需求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

s15、判断接收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是否为空闲时间,若是,则通过预约请求;若否,则转为结束、重新输入或等待状态;

s16、判断处于等待状态时的等待时间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若是,则重复步骤s16;若否,则发出报警信息,羁押机关做出应急处理,调整出空闲、合适的时间用于进行远程法律服务。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步骤s3包括以下步骤: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证身份信息(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羁押机关身份信息。

以上身份信息均为由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生成的相应数字证书。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步骤s6包括以下步骤:

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人脸样本信息;

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声纹样本信息。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步骤s7包括以下步骤:

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人脸信息,并与储存的人脸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重复此步骤;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声纹信息,并与储存的声纹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重复此步骤;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为法律服务者提供了一个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安全、可信、方便进行法律服务的途径,节约了法律服务者在会见过程中浪费的时间、精力和财力,提高了法律服务的效率;

2、本发明通过不定期的对法律服务者的人脸、声纹等样本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可有效防范其余人员介入远程法律服务过程,使得整个远程法律服务过程更加安全,有效保障法律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以及远程法律服务过程的合法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进行远程法律服务预约的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进行身份信息验证的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进行法律服务者信息采集的流程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进行法律服务者信息检查的流程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变更远程法律服务预约的流程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取消远程法律服务预约的流程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远程法律服务预约模块;11、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12、羁押机关信息显示子模块;13、羁押机关信息选择子模块;14、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15、法律服务时间判断子模块;16、超时报警子模块;20、预约信息判断模块;30、身份信息验证模块;31、第二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2、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3、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4、羁押机关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40、设备定位信息判断模块;50、远程法律服务会见模块;60、法律服务者信息采集模块;61、人脸信息采集子模块;62、声纹信息采集子模块;70、法律服务者信息检查模块;71、定期或不定期人脸信息验证子模块;72、定期或不定期声纹信息验证子模块;80、报警模块;90、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变更模块;100、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取消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系统,包括:

远程法律服务预约模块10,用于接收进行远程法律服务请求的预约信息;

预约信息判断模块20,用于判断预约信息是否通过,若是,则接收远程法律服务各方相关身份信息的验证请求;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身份信息验证模块30,用于验证远程法律服务各方相关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若是,则接收法律服务者所用设备定位信息的判断请求;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设备定位信息判断模块40,用于判断法律服务者所用设备的定位信息与存储于该系统中的注册登记的定位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接收远程法律服务会见请求;若不一致,则拒绝预约请求;

远程法律服务会见模块50,用于连接显示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对象的视频、音频信息;

法律服务者信息采集模块60,用于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相关样本信息;

法律服务者信息检查模块70,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并与储存的相关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不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并保持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对象的正常视频、音频信息处于连接显示状态;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报警模块80,用于接收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后发出报警信息,并进行报警应急处置,将异常情形作为证据保存同时暂停或停止远程法律服务。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远程法律服务预约模块10,包括:

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11,用于验证接收到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预约请求;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羁押机关信息显示子模块12,用于显示可供选择的羁押机关的信息;

羁押机关信息选择子模块13,用于输入与法律服务对象信息匹配的羁押机关的选择信息;

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14,用于输入需求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

法律服务时间判断子模块15,用于判断接收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是否为空闲时间,若是,则通过预约请求;若否,则结束、重新输入或等待;

超时报警子模块16,用于判断处于等待状态时的等待时间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范围,若是,则不发出报警信息;若否,则发出报警信息,羁押机关做出应急处理,调整出空闲、合适的时间用于进行远程法律服务。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身份信息验证模块30包括:

第二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1,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证身份信息(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

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2,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

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3,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

羁押机关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34,用于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羁押机关身份信息。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法律服务者信息采集模块60包括:

人脸信息采集子模块61,用于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人脸样本信息;

声纹信息采集子模块62,用于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声纹样本信息。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法律服务者信息检查模块70包括:

定期或不定期人脸信息验证子模块71,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人脸信息,并与储存的人脸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不发出信息;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定期或不定期声纹信息验证子模块72,用于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声纹信息,并与储存的声纹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不发出信息;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通过不定期的对法律服务者的人脸、声纹等样本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可有效防范其余人员介入法律服务过程,使得整个法律服务过程更加安全,有效保障法律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服务过程的合法性。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该系统还包括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变更模块90,用于接收进行远程法律服务时间变更的请求信息,变更预约时间的具体流程如下:

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变更模块90接收法律服务者变更远程法律服务时间的请求信息;

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11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变更请求,进入下一环节;若否,则拒绝变更请求;

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14接收法律服务者重新输入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

法律服务时间判断子模块15判断该时间是否为空闲时间,若是,则变更成功,释放原预约的时间并将状态修改为空闲时间;若否,则退出或返回上一环节,直至变更成功。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该系统还包括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取消模块100,用于接收取消远程法律服务的请求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远程法律服务预约取消模块100接收法律服务者发出的取消远程法律服务的请求信息;

第一律师证身份信息验证子模块11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取消请求,进入下一环节;若否,则拒绝取消请求;

法律服务时间选择子模块14接收法律服务取消远程法律服务的信息,取消成功,释放原预约时间并将状态修改为空闲时间。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该系统还包括法律知识图谱模块,用于接收搜索信息并显示对应的法律知识信息,利于维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该系统还包括法律服务记录模块,用于录入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语音、文本等信息并进行电子签名,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见记录,并加密,当法律服务结束后,退出系统,并计时。

本发明还提供了基于上述系统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方法,其具体实施例方式如下:

一种基于数字证书认证的律师远程法律服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接收进行远程法律服务请求的预约信息;

s2、判断预约信息是否通过,若是,则进入步骤s3;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s3、验证远程法律服务各方相关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若是,则进入步骤s4;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s4、判断法律服务者所用设备的定位信息与存储于该系统中的注册登记的定位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进入步骤s5;若不一致,则拒绝预约请求;

s5、连接显示法律服务者和法律服务对象的视频、音频信息;

s6、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相关样本信息;

s7、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并与储存的相关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重复步骤s7;若信息不一致,则进入步骤s8;

s8、接收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后发出报警信息,并进行报警应急处置,将异常情形作为证据保存同时暂停或停止远程法律服务。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1包括以下步骤:

s11、验证接收到的律师证身份信息是否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若是,则接收预约请求,进入步骤s12;若否,则拒绝预约请求;

s12、显示可供选择的羁押机关的信息;

s13、输入与法律服务对象信息匹配的羁押机关的选择信息;

s14、输入需求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

s15、判断接收的远程法律服务时间信息是否为空闲时间,若是,则通过预约请求;若否,则转为结束、重新输入或等待状态;

s16、判断处于等待状态时的等待时间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若是,则重复步骤s16;若否,则发出报警信息,羁押机关做出应急处理,调整出空闲、合适的时间用于进行法律服务。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3包括以下步骤: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证身份信息(还可再进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交叉验证);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律师事务所身份信息;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法律服务对象委托身份信息;

验证经过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的羁押机关身份信息。

以上身份信息均为由第三方权威ca中心授权认证,生成的相应数字证书。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6包括以下步骤:

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人脸样本信息;

采集并储存法律服务者的声纹样本信息。

在另外一个实施例中,步骤s7包括以下步骤:

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人脸信息,并与储存的人脸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重复此步骤;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定期或不定期的采集验证法律服务者的声纹信息,并与储存的声纹样本信息比对,若信息一致(或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则重复此步骤;若信息不一致,则发出信息异常的提示信息。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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