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3092877发布日期:2020-11-27 12:48阅读:1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智慧法院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在司法实践领域,对已收案件进行排期是法官开庭前的必备工作。该工作虽技术含量不高,但却耗时耗力,同时繁琐精细,占用了审判团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在当事人众多的情况下,法官助理在逐一电话或口头通知相关当事人的同时还要兼顾每位合议庭成员的排庭情况,存在效率极为低下的情况。

应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收集相关人员的可开庭时间,并自动分析出适合开庭的时间,发送电子传票给相关人员,能够提高法庭开庭时间管理的效率,提高办案自动化程度,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法庭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通过可以收集相关人员的可开庭时间,并自动分析出适合开庭的时间,发送电子传票给相关人员,能够提高法庭开庭时间管理的效率,提高办案自动化程度,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法庭的工作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和开庭时间处理单元,

所述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所述开庭时间处理单元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所述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所述开庭时间处理单元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后,由承办法官或有权限的其他人员确认最终的开庭时间。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包括承办法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合议庭成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审判团队成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法庭/云法庭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中的至少一项信息。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开庭时间处理单元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如果没有合适的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则提示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更多的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并由所述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取新的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开庭时间处理单元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进行分析,如果没有合适的开庭时间,则通知承办法官由其确定开庭时间,或提示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更多的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并由所述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取新的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和/或所述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取新的各当事人/代理人的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开庭时间管理系统还包括根据案件的情况预估庭审所需时间,用于分析适合的开庭时间的过程中提供参考。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开庭时间管理系统还包括就将不同的人员及相同人员的不同时间段的任务设定相应的级别/分值,当不同人员之间的时间安排发生冲突或相同人员的不同时间段之间的安排发生冲突时,能根据人员及任务的级别/分值,得到不同的开庭时间安排的综合级别/分值,用于比较不同开庭时间安排的效率及合理性。

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所述开庭时间管理系统还包括当开庭时间确定后,向相关人员、相关机构发送预约信息、通知、传票或电子传票。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

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

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

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包括: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和开庭时间处理单元。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通过可以收集相关人员的可开庭时间,并自动分析出适合开庭的时间,发送电子传票给相关人员,能够提高法庭开庭时间管理的效率,提高办案自动化程度,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法庭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的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如下。

本发明所述开庭时间包括:谈话、询问、质证、庭前会议、庭审等项目和程序的时间安排。

本发明第一实施例参阅图1。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发明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包括: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1、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2和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

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1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2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

所述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可以包括承办法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合议庭成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审判团队成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法庭/云法庭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中的至少一项信息,还可以包括其他与法院安排开庭时间有关的信息。

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1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可以是先获取法院开庭所需出席的人员,再获取各出席人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和法庭/云法庭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再由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从中分析选取都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法院开庭所需出席的人员一般包括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团队成员如书记员/法官助理等。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判;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全部由合议庭审判。简易审判程序,由承办法官一个人审判,不需要合议庭。其他非简易审判的案件,一般由承办法官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还包括审判员和/或人民陪审员。

获取各出席人员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可以是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1发送消息/微信/短信或以其他形式询问出席人员,然后由出席人员给出自己可开庭的时间范围,或者由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1自动从法院的工作议程表或工作安排表中获取一段时间内如1-15天内的工作安排,在法庭/云法庭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如每天9.30-10.30/10.30-11.30/1.30-3.00/3.00-5.00中排除会议日/其他工作时段/承办人其他案件时间/合议庭成员其他案件时间/审判团队成员其他案件时间,剩余的时间段再发送给各出席人员进行选取适合自己出席的时间段。

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可能是唯一的时间段,也可能是有多个时间段都可以安排,还有可能没有覆盖所有人员及法庭/云法庭的时间段。如果没有覆盖所有人员及法庭/云法庭的时间段,则提示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更多的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并由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11取新的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从中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直至有可安排开庭的时间段。

在本发明中,开庭时间管理系统还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预估庭审所需时间,用于分析适合的开庭时间的过程中提供参考,可安排开庭的时间段的时间应该比预估庭审所需的时间长,避免庭审还没结束,出席人员又有其他安排或法庭/云法庭又安排了其他案件开庭。

得到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后,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2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

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12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可以采用将立案信息、登录账号密码(被告未注册时)、软件下载地址、法院收件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目录发送到相关手机号中,当事人未在期限内登录系统的,参考二审案件上诉状、证据送达的方式进行处理。各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登录系统,登陆后系统自动生成登录软件记录。系统自动展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各方当事人/代理人收到短信通知,登录系统查看,可在系统展示的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内选择自己可行的时间段,其他各方已选出的时间段可在日程表中同步予以显示。各方顺利选出时间段后,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由承办法官或有权限的其他人员确认最终的开庭时间。承办法官确认后,系统自动向每位法院开庭所需出席的人员、各方当事人发送系统提醒及短信提醒,并完成法庭预定工作。同时,系统同步生成电子传票,自动以案件前述流程中已成功送达的方式向各方当事人送达通知或电子传票。系统还可以向相关机构发送预约信息,如向行政部门/系统预约法庭、网络法庭等。

在本发明中,若各方已选择的时间段跨度较大,则在跨度范围内自动安排最早日期。若后选一方时间冲突,则可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形下可提交更改申请,由承办法官确认是否重新选择开庭时间。对于超期未进行选择的,默认以其他各方当事人已选择时间进行排期,同时预留出传票送达时间(10日左右);若各方均未选择,则默认在传票送达所需期间届满后的最近日期进行开庭。二审案件中,若系统发现当事人中有从未登录过软件的,可以自动向审判组织成员发送提醒,由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审判团队成员如书记员/法官助理等视情形处理。

开庭时间处理单元13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进行分析,如果没有合适的开庭时间,则通知承办法官由其确定开庭时间,或提示相关人员需要提供更多的可开庭的时间范围,并由所述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取新的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和/或所述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获取新的各当事人/代理人的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承办法官直接按自己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的,要在开庭三日前发传票通知到各当事人。

本发明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中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的对象和内容可以调换,即根据业务需要,也可以首先确定当事人可以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再让法院根据当事人可以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确定相应开庭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由法院给出大概时间范围后,再由当事人确定可以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再由法院确定具体开庭时间。

本发明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中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还还可以通过反选的方式获取信息,如通过获取法官、陪审员、当事人等不能开庭/出庭的时间,反向分析其可以开庭/出庭的时间。

本发明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还包括就将不同的人员及相同人员的不同时间段的任务设定相应的级别/分值,当不同人员之间的时间安排发生冲突或相同人员的不同时间段之间的安排发生冲突时,能根据人员及任务的级别/分值,得到不同的开庭时间安排的综合级别/分值,用于比较不同开庭时间安排的效率及合理性。

f为开庭时间安排的综合能力的级别/分值,有p1至pn共n人参加庭审,s(pi)是与第i人的人员及该时间段任务的级别/分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通过比较比较不同开庭时间安排的效率及合理性,可以提高开庭效率,加快办案速度。

本发明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获取信息、传递信息的途径可以是通过互联网、局域网等,信息可以是书面材料、语音、视频、盲文材料等方式。

本发明第二实施例参阅图2。图2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的方法流程图。如图所示,本发明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

s1: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

s2: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

s3: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

s4: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

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与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可以参照前述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及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可以参照前述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及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包括:第一时间信息获取单元、第二时间信息获取单元和开庭时间处理单元。开庭时间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获取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的相关信息分析得出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将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传递给当事人/代理人,并获取由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根据法院可安排开庭的时间范围和各当事人/代理人确认的自己可参加开庭的时间范围,分析得到适合开庭的时间。本发明的一种开庭时间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通过可以收集相关人员的可开庭时间,并自动分析出适合开庭的时间,发送电子传票给相关人员,能够提高法庭开庭时间管理的效率,提高办案自动化程度,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法庭的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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