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3709956发布日期:2021-01-23 16:57阅读: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及方法与流程

[0001]
本申请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对规定的保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对于记录的视听资料内容、电子数据需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擅自复制。要求互联网保险的销售行为可溯源。目前保险公司将这些销售行为记录数据保存在企业数据库中,在存储时可能出现文件损坏、遗失甚至篡改的情况,在查阅时可能耗时较长,同时公司内部各部门间分享较为繁琐。不利于文件的稳定保存、快速查阅和分享。
[0003]
当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有不同理解的情况下,法院需作出有利于投保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一旦发生保险纠纷并上诉法院,投保人很容易通过这一原则为自己进行抗辩,甚至存在故意带病投保、重复保险、选择性告知等行为,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针对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法院在审理时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证,目前的保险销售行为记录信息有篡改的可能性,同时存在数据查找流程长步骤多的缺点。
[0004]
对于部分可以进行自动化理赔流程的保险产品(如运费险、手机碎屏险、航班延误险等),目前消费者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的理赔审核流程仍需人工核对投保信息一致性和理赔条件是否满足,消耗了很多可用机器取代的人工成本。
[0005]
针对相关技术中查阅保险销售行为记录信息耗时并有篡改的可能性以及理赔审核流程消耗了大量人工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0006]
本申请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及方法,以解决相关技术中查阅保险销售行为记录信息耗时并有篡改的可能性以及理赔审核流程消耗了大量人工的问题。
[0007]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包括:区块链平台、保险公司节点、投保人节点、法院节点、监管机构节点;
[0008]
所述保险公司节点、法院节点、监管机构节点分别与所述区块链平台相连接,所述投保人节点分别与所述保险公司节点和监管机构节点相连接,所述监管机构节点与所述保险公司节点相连接;
[0009]
所述区块链平台,接受保险公司节点传递过来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将保险理赔过程记录到区块链平台上,向所述法院节点提供取证信息,向所述监管机构节点提供数据查验功能,向所述保险公司节点提供数据追溯功能;
[0010]
所述保险公司节点,为取得保险销售资格企业,按照监管机构节点要求记录下保险产品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并将所述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
[0011]
所述投保人节点为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所述消费者向所述保险公司节点购买保险产品;
[0012]
所述法院节点为理赔提供最后判决的国家机构,向所述区块链平台索取取证信息;
[0013]
所述监管机构节点为对保险公司节点进行监管的单位,对所述区块链平台的数据进行监管,并对所述投保人节点的权益进行保护。
[0014]
所述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生成保单的区块链存证,所述区块链存证包括:证书编号、存证企业、存证名称、存证类型、存证哈希、存证大小、存证摘要和存证时间。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其他相关业务数据也存在区块链上,可以通过证书编号查询到。
[0015]
所述区块链存证的证书编号与保单上的保单号一一对应。
[0016]
若所述保单上的信息发生更改时,更改的信息也会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
[0017]
所述数据追溯功能,登录所述区块链平台,输入需要溯源的保单号,能够查询出所述保单的数据信息。
[0018]
所述保单的数据信息包括:数据哈希值,所属区块链高度,数据上链时间和未解密的具体内容;若要查看保单的数据明文信息,输入公钥和私钥,即显示出保单的数据明文信息。
[0019]
所述按照监管机构节点要求,包括:销售时的录像录音文件或者是保险销售时产品的展示内容、格式以及投保人操作轨迹。
[0020]
所述智能合约功能,包括:理赔发起模块、资料提交模块、第一判断模块、第二判断模块、执行理赔模块;
[0021]
所述理赔发起模块、资料提交模块、第一判断模块、第二判断模块、执行理赔模块依次顺序相连接;
[0022]
所述理赔发起模块,根据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发起理赔的信息,发起理赔;
[0023]
所述资料提交模块,收集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理赔资料;
[0024]
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判断理赔资料是否齐全,若理赔资料齐全则进行第二判断模块,若理赔资料不齐全则返回资料提交模块继续进行理赔资料的收集;
[0025]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是否进行理赔,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不进行理赔的信息,则结束理赔过程;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进行理赔的信息,则转到执行理赔模块;
[0026]
所述执行理赔模块,通知投保人节点以及保险公司节点执行理赔过程。
[0027]
第二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方法,包括:
[0028]
投保人节点向所述保险公司节点购买保险产品;
[0029]
保险公司节点按照监管机构节点要求记录下保险产品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并将所述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
[0030]
所述区块链平台接受保险公司节点传递过来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将保险理赔过程记录到区块链平台上;
[0031]
所述法院节点向所述区块链平台索取取证信息;
[0032]
所述监管机构节点对所述区块链平台的数据进行监管,并对所述投保人节点的权
益进行保护。
[0033]
所述将保险理赔过程记录到区块链平台上,过程如下:
[0034]
根据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发起理赔的信息,发起理赔;
[0035]
收集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理赔资料;
[0036]
判断理赔资料是否齐全,若理赔资料齐全则进行下一步,若理赔资料不齐全则返回资料提交模块继续进行理赔资料的收集;
[0037]
判断是否进行理赔,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不进行理赔的信息,则结束理赔过程;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进行理赔的信息,则转到下一步;
[0038]
采用智能合约功能判断理赔条件;
[0039]
若满足理赔条件,智能合约会根据编写的业务流程自动进行理赔操作
[0040]
若不满足理赔条件,则自动告知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审核结果。
[0041]
有益技术效果:
[0042]
本申请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将保险销售业务数据上链,满足银保监会对于保险企业销售行为可回溯的监管要求,利用区块链溯源技术支持监管机构的抽检查验。
[0043]
本申请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将保险销售业务数据上链,确保记录下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完全确认保险条款、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区块链的技术保证了销售行为记录数据及变动信息都具有准确性和唯一性,上链信息不可篡改,为保险公司和法院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数据。保证了发生理赔纠纷时链上信息可以作为可信证据进行审阅,满足法院能够准确快速取证的需求,确保判罚的公正。
[0044]
本申请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利用区块链可编程的智能合约技术,企业可将理赔流程添加到智能合约中,降低了保险企业进行理赔操作时的业务成本。
附图说明
[0045]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使得本申请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变得更明显。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附图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46]
图1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原理框图;
[0047]
图2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方法流程图;
[0048]
图3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智能合约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9]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50]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例。此外,术语“包括”和“具
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0051]
在本申请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顶”、“底”、“内”、“外”、“中”、“竖直”、“水平”、“横向”、“纵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些术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本申请及其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进行构造和操作。
[0052]
并且,上述部分术语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以外,还可能用于表示其他含义,例如术语“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种依附关系或连接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这些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0053]
另外,术语“多个”的含义应为两个以及两个以上。
[0054]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
[0055]
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特点,中间环节无法篡改和造假,销售行为和其他相关数据上链使得保险产品的销售信息更加完善、严谨,并且支持追踪溯源,支持监管机构的查验和法院的快速调查取证。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在条件成立时自动执行的特点,帮助保险公司降低业务审核和执行成本。
[0056]
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服务于整个保险行业,通过该平台,可以将投保人信息、保险销售过程数据、签约合同等信息存储在区块链。数据上链后,在区块链平台上,可以进行业务数据溯源、查验等操作;基于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链上数据作为监管部门的数据来源为监管的有效性提供了保障;在纠纷发生时,链上数据也可作为电子证据提供给法院等部门。
[0057]
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实现了销售行为的严谨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功能,可以实现保单理赔条款的自动拒绝或执行,降低了保险公司业务审核成本,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效益。
[0058]
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平台,如图1所示,包括:区块链平台、保险公司节点、投保人节点、法院节点、监管机构节点;
[0059]
所述保险公司节点、法院节点、监管机构节点分别与所述区块链平台相连接,所述投保人节点分别与所述保险公司节点和监管机构节点相连接,所述监管机构节点与所述保险公司节点相连接;
[0060]
所述区块链平台,接受保险公司节点传递过来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将保险理赔过程记录到区块链平台上,向所述法院节点提供取证信息,向所述监管机构节点提供数据查验功能,向所述保险公司节点提供数据追溯功能;
[0061]
所述保险公司节点,为取得保险销售资格企业,按照监管机构节点要求记录下保险产品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并将所述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
[0062]
保险公司首先应当在区块链平台上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开展的相关业务数据会自动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形成区块链存证。在业务溯源、监管要求或者法院取证时,可以在区块链平台获取需要的数据后提供给需要方。
[0063]
所述投保人节点为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所述消费者向所述保险公司节点购买保险产品;
[0064]
所述法院节点为理赔提供最后判决的国家机构,向所述区块链平台索取取证信息;
[0065]
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因投保人对保险合同条款的不理解或保障范围不清楚等原因发生理赔纠纷时,法院可以通过区块链平台对保单的消费行为进行取证,对涉案保单进行数据溯源操作。利用发生纠纷的保单号,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上对该保单进行溯源,查询该保单所涉及的所有业务数据,并将该数据作为电子证据进行审阅。
[0066]
所述监管机构节点为对保险公司节点进行监管的单位,对所述区块链平台的数据进行监管,并对所述投保人节点的权益进行保护。
[0067]
监管机构进行监管抽检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销售行为记录数据,这些数据包括销售时的录像录音文件或者是保险销售时的产品的展示内容、格式以及投保人操作轨迹。保险公司提供抽检数据时,在区块链平台上对抽查的保单进行查询,在查询结果页获得保单对应的存证证书,并将证书提供提供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可以根据证书编号,在区块链平台上查询对应保单的业务数据,进行数据核验以完成监管工作。
[0068]
所述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生成保单的区块链存证,所述区块链存证包括:证书编号、存证企业、存证名称、存证类型、存证哈希、存证大小、存证摘要和存证时间。
[0069]
所述区块链存证证书编号与保单上的保单号一一对应。
[0070]
若所述保单上的信息发生更改时,更改的信息也会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
[0071]
所述数据追溯功能,登录所述区块链平台,输入需要溯源的保单号,能够查询出所述保单的数据信息。
[0072]
所述保单的数据信息包括:数据哈希值,所属区块链高度,数据上链时间和未解密的具体内容;若要查看保单的数据明文信息,输入公钥和私钥,即显示出保单的数据明文信息。公私钥是属于数据操作账户的。上传数据到区块链时,需要有账户,该账户有公私钥。
[0073]
所述按照监管机构节点要求,包括:销售时的录像录音文件或者是保险销售时产品的展示内容、格式以及投保人操作轨迹。
[0074]
保险公司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可以将保险理赔条件及赔付业务流程写入到智能合约中,利用智能合约执行理赔过程。在投保人申请理赔后,智能合约可以判断理赔是否满足相关的条件。若理赔满足理赔条件,智能合约会根据编写的业务流程自动进行理赔操作;若不满足理赔条件,则自动告知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审核结果。
[0075]
所述智能合约功能,包括:理赔发起模块、资料提交模块、第一判断模块、第二判断模块、执行理赔模块;
[0076]
所述理赔发起模块、资料提交模块、第一判断模块、第二判断模块、执行理赔模块依次顺序相连接;
[0077]
所述理赔发起模块,根据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发起理赔的信息,发起理赔;
[0078]
所述资料提交模块,收集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理赔资料;
[0079]
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判断理赔资料是否齐全,若理赔资料齐全则进行第二判断模块,若理赔资料不齐全则返回资料提交模块继续进行理赔资料的收集;
[0080]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判断是否进行理赔,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不进行理赔的信息,则结束理赔过程;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进行理赔的信息,则转到执行理赔模块;
[0081]
所述执行理赔模块,判断理赔条件,若满足理赔条件,智能合约会根据编写的业务流程自动进行理赔操作;若不满足理赔条件,则自动告知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审核结果。
[0082]
第二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溯源方法,如图2所示,包括:
[0083]
步骤s1:投保人节点向所述保险公司节点购买保险产品;
[0084]
步骤s2:保险公司节点按照监管机构节点要求记录下保险产品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并将所述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上传到区块链平台上;
[0085]
步骤s3:所述区块链平台接受保险公司节点传递过来销售时的行为信息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将保险理赔过程记录到区块链平台上;
[0086]
步骤s4:所述法院节点向所述区块链平台索取取证信息;
[0087]
步骤s5:所述监管机构节点对所述区块链平台的数据进行监管,并对所述投保人节点的权益进行保护。
[0088]
所述将保险理赔过程记录到区块链平台上,采用智能合约功能判断理赔条件,如图3所示,过程如下:
[0089]
步骤s11:根据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发起理赔的信息,发起理赔;
[0090]
步骤s12:收集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的理赔资料;
[0091]
步骤s13:判断理赔资料是否齐全,若理赔资料齐全则进行下一步,若理赔资料不齐全则返回资料提交模块继续进行理赔资料的收集;
[0092]
步骤s14:判断是否进行理赔,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不进行理赔的信息,则结束理赔过程;若此时投保人节点传递过来进行理赔的信息,则转到下一步;
[0093]
步骤s15:采用智能合约功能判断理赔条件;
[0094]
步骤s16:若满足理赔条件,智能合约会根据编写的业务流程自动进行理赔操作
[0095]
步骤s17:若不满足理赔条件,则自动告知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审核结果。
[0096]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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