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申请实施例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2.餐饮门店的前厅经营,特别依赖后端供应链的食材库存情况,关键食材库存不足,将影响门店的经营。因此,门店需要根据食材的耗用情况,及时向供应链进行采购要货,才能避免出现关键食材不足的情况。现有技术中,餐饮门店基本都是依赖人工主动下单进行采购要货。例如,门店人工向供应链系统提交“产品采购清单”,然后,供应链系统给配送中心发送“产品采购清单提交状态表”,配送中心人员看到有处于未提交状态的“产品采购清单”时,由配送中心与门店进行人工沟通,防止门店忘记提交“产品采购清单”。
3.现有技术中这种由配送中心人员和门店沟通,提醒门店工作人员提交“产品采购清单”的流程,效率低下,并且会出现配送人员忘记提醒门店工作人员,以及门店工作人员忘记提交产品采购清单的情况。
4.可见,现有技术中的产品采购信息获取不及时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5.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有助于及时获取产品采购信息。
6.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包括:
7.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
8.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9.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0.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包括:
11.采购提醒服务调用模块,用于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
12.第一提醒消息接收展示模块,用于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
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3.第一提醒消息触达确认模块,用于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4.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包括:
15.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调用是所述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后执行的;
16.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触发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7.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包括:
18.第一提醒消息发送判断模块,用于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调用是所述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后执行的;
19.第一提醒消息发送模块,用于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触发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20.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
21.第六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的步骤。
22.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通过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有助于及时获取产品采购信息。
23.上述说明仅是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申请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申请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24.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25.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流程图;
26.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流程图之二;
27.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应用系统结构示意图;
28.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二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流程图之一;
29.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二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流程图之二;
30.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三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结构示意图之一;
31.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三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结构示意图之二;
32.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四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结构示意图之一;
33.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四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结构示意图之二;
34.图10示意性地示出了用于执行根据本申请的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框图;以及
35.图11示意性地示出了用于保持或者携带实现根据本申请的方法的程序代码的存储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36.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37.实施例一
38.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步骤110至步骤130。
39.步骤110,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
40.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
41.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应用于如图2所示的产品采购管理系统,所述采购管理系统包括:收银系统210和供应链系统220,其中,所述收银系统210通过远程调用所述供应链系统220提供的服务接口,与所述供应链系统连接;所述供应链系统220通过在收银系统注册监听事件监听所述收银系统210的日结事件消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通过预先注册的用户账号访问供应链系统,并获取供应链系统提供的服务,例如,发送提醒消息。
42.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的收银系统设置在门店内,在每日工作结束时,日结操作人
员通过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完成当日订单的结算。以餐饮领域为例,餐厅工作人员每天在结束营业后都需要操作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以盘点当日订单。
43.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可以通过事件监听的方式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也可以通过在收银系统的日结功能模块的程序代码起始位置设置回调函数,通过回调函数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本申请实施例中不再一一列举。本申请对收银系统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做限定。
44.当日结操作人员进入收银系统的日结界面时,收银系统将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之后,收银系统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通过远程同步调用的方式,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在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的过程中,收银系统需要将登录该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如门店标识)作为参数,来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
45.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账户标识是门店在所述预设供应链系统中的唯一身份标识,用于区分不同门店。所述账户标识可以是门店在所述预设供应链系统中预先注册时由供应链系统生成的;当收银系统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时调用参数中携带的账户标识为门店在所述供应链认可的第三方系统中的唯一身份标识时,所述账户标识还可以为根据调用参数确定的。
46.之后,所述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根据调用参数确定当前登陆所述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并从预先存储的提醒规则中,确定关于该账户标识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然后,根据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
47.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之前,还包括:响应于对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例如,收银系统可以通过调用所述供应链系统的配置服务或者通过登陆所述供应链系统的客户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与供应系统协商一致后,有供应系统内部配置)配置进行产品采购消息提醒的具体规则。其中,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开启或关闭、采配周期等采配规则、提醒方式、第一提醒消息接收通道等。
48.所述供应链系统将存储所述账户标识与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关联关系,便于后续根据收银系统执行的服务调用中的参数,确定与该参数中携带的账户标识匹配的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
49.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包括:确定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发送产品采购清单;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50.首先,供应链系统根据收银系统调用采购提醒服务的参数,确定当前登陆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并检索预先存储的账户标识与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关联关系中,确定与所
述参数中携带的账户标识匹配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然后,供应链系统进一步根据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中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还是关闭状态。如果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则所述供应链系统直接向所述收银系统返回第一提醒消息,以提醒当前登陆所述收银系统的用户进行产品采购操作,如向供应链系统发送产品采购清单;如果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则所述供应链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其他第一预设提醒规则。例如,供应链系统进一步判断当前条件(如当前时间)是否符合采配规则。
51.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采配规则包括采配周期,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包括: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响应于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52.具体应用场景中,门店通常具有一定的采配周期,如每两天进行一次产品采购,或者每周五进行产品采购。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在供应链系统中,会存储各个账户标识(如与门店对应的门店标识)预先设置的采配周期。供应链系统在进行与某一指定账户标识的其他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匹配度判断时,进一步判断当前日期是否匹配该指定账户标识预先配置的采配周期,例如,判断当前日期是否为预先配置的采配周期结束日期。
53.如果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则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采配周期是否已经接收到该指定账户标识发送的产品采购清单,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例如,所述供应链系统在当前采配周期(如当前日期)已经接收到该指定账户标识发送的产品采购清单,则认为该指定账户标识所述门店已经执行了产品采购操作,不再向该指定账户标识所述门店发送第一提醒消息(即不再向所述收银系统返回所述第一提醒消息)。所述供应链系统在当前采配周期没有接收到该指定账户标识发送的产品采购清单(以采配周期为每两天为例,如果当前日期为当前采配周期的截止日期,在近两天内供应链系统没有接收到该指定账户标识发送的产品采购清单),则认为该指定账户标识所述门店尚未执行产品采购操作,则向该指定账户标识所述门店发送第一提醒消息(即向所述收银系统返回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54.如果当前日期不匹配所述采配周期,则所述供应链系统不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例如,当前日期不是当前采配周期的截止日期,则不向该指定账户标识所述门店发送第一提醒消息(即不向所述收银系统返回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55.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包括:若所述供应链系统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为零,则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56.在一些应用场景中,收银系统和供应链系统独立运行。日结操作人员通过人工方式向供应链提交产品采购清单信息,之后,供应链系统生成与相应门店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例如,日结操作人员给供应链打电话,报备门店采购的产品清单,有供应链系统的工作人员手动将门店和采购的产品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与门店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或者,日结操作人员手动登陆供应链系统的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界面录入门店采购的产品清单,供
应链系统会根据日结操作人员的录入,生成与门店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
57.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不限定门店向供应链系统上报采购的产品清单的具体方式。
58.在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之后,所述供应链系统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内容用于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的当前登陆账户需要进行产品采购。
59.如果确定不需要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所述供应链系统将只返回调用成功,而不返回提醒消息。
60.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内容例如可以为“请确认是否需要提交产品采购清单?”、“您还没有提交产品采购清单!”等。本申请对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内容不做限定。
61.步骤120,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62.在日结操作人员执行日结操作的过程中,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供应链系统发送的第一提醒信息之后,在客户端的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接收到的第一提醒消息。日结操作人员在看到日结操作界面展示的第一提醒消息之后,可以关闭展示的第一提醒消息,或者继续执行日结操作,直至结束日结操作。
63.步骤130,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64.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当日结操作人员对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执行确认操作时,收银系统将检测到对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之后,收银系统将设置一指定标识,用于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到日结操作人员。
65.当日结操作人员结束日结操作时,收银系统将检测到日结结束操作被执行。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之后,还包括:响应于检测到日结结束操作,所述收银系统确定是否已设置所述标识;响应于确定已设置所述标识,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响应于确定未设置所述标识,执行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提示操作。
66.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当日结操作人员结束日结操作时,收银系统首先判断日结操作人员是否已经对第一提醒消息执行确认操作,以确保日结操作人员已经看到第一提醒消息,即确保第一提醒消息已经触达到日结操作人员。如前所述,收银系统可以通过判断用于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所述标识是否被设置,从而确定日结操作人员是否已经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例如,当收银系统确定用于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所述标识已经被设置时,则认为日结操作人员已经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否则,认为日结操作人员尚未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67.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只有在日结操作人员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之后,才可以结束日结操作。因此,收银系统在确定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未被设置时,首先提示日结操作人员确定第一提醒消息,在日结操作人员对第一提醒消息进行确认之后,收银系统检测到对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然后,收银系统才响应日结操作人员执行的日结结束操作,并在后台执行所述结束日结操作。
68.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的步骤之后,所
述方法还包括:步骤140。
69.步骤140,所述收银系统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70.其中,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使得所述供应链系统监听到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之后,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向指定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执行产品采购。
71.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提醒消息是发送给采购人员的消息。所述第二提醒消息通过预先配置的消息接收通道发送,例如所述消息接收通道可以为:手机短消息、微信消息、供应链系统客户端消息等。
72.本申请实施例中对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方式、第二提醒消息的消息接收通道不做限定。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内容可以包括:产品采购清单、账户标识关联的门店名称等信息,也可以仅包括收到产品采购任务的提示信息。本申请实施例中对第二提醒消息的内容不做限定。
73.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可以以短消息、微信消息、消息队列等发式发送。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收银系统设置所述事件消息的接收通道配置界面,用于配置接收所述事件消息的通道。本申请的另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收银系统开放事件消息监听服务,通过注册的监听服务以监听指定消息队列的消息变化,从而监听到收银系统通过所述指定消息队列中发送的,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其他实施方式获取收银系统生成的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此处不一一列举。
74.在收银系统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之后,会通过预设的短消息、微信消息等消息接收通道,或者,通过事件消息监听服务发送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供应链系统通过上述消息接收通道可以接收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
75.所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中携带当前登陆所述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如门店标识)。供应链系统在接收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之后,根据预先配置并存储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与该账户标识匹配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可以为对所有账户标识通用的提醒规则,也可以为分别与每个账户标识关联的个性化提醒规则。当第二预设提醒规则为分别与每个账户标识关联的个性化提醒规则时,所述供应链系统将根据每个账户标识设置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分别存储账户标识与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关联关系。在接收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时,再进一步根据所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中携带的账户标识检索预先存储的关联关系,从而确定与该账户标识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
76.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响应于对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响应于对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对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和存储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77.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
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开启或关闭、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开启或关闭、采配周期等采配规则、提醒方式、第二提醒消息接收通道等。
78.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包括:确定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响应于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开启状态,确定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向采购人员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向产品采购中心、采购人员预先绑定的电话号码或者供应链系统客户端账号等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79.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响应于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供应链系统将对不针对所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进行任何消息提醒。如果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开启状态,则供应链系统需要进一步根据其他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判断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80.例如,供应链系统进一步根据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中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还是关闭状态。如果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则所述供应链系统直接向产品采购中心或者指定采购人员发送第二提醒消息,以提醒产品采购中心或者指定采购人员针对与所述账户标识关联的门店的产品采购清单进行产品采购;如果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则所述供应链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其他第二预设提醒规则。例如,供应链系统进一步判断当前条件(如当前时间)是否符合采配规则。
81.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包括: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响应于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
82.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前述内容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83.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84.在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需要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时,供应链系统进一步按照预先确定的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例如,向产品采购中心发送第二提醒消息,或者,向预先配置的采购人员发送第二提醒消息。本申请实施例中,对供应链系统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方式不做限定。
85.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通过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
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有助于及时获取产品采购信息。
86.门店日结是门店结束当天经营必做的事项,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通过改进收银系统和供应链系统,在供应链系统中增加采购提醒服务程序模块,在门店操作人员操作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的流程中增加调用供应链系统提供的采购提醒服务,根据门店的采配配置确定门店需要进行产品采购时,自动向门店的收银系统操作人员发送产品采购提醒消息,使得门店人员能够及时收到产品采购提醒。并且,减少了由采购人员人工提醒门店工作人员发送采购信息的环节,不仅提升了产品采购提醒的效率,还节省了人力资源。
87.另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还可以根据配置对采购人员进行提醒,使得采购人员及时获取门店的产品采购订单,避免延误产品采购时机。
88.实施例二
89.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如图4所示,所述方法包括:步骤410和步骤420。
90.步骤410,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
91.其中,所述调用是所述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后执行的。
92.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应用于如图2所示的产品采购管理系统,所述采购管理系统包括:收银系统210和供应链系统220,其中,所述收银系统210通过远程调用所述供应链系统220提供的服务接口,与所述供应链系统连接;所述供应链系统220通过在收银系统注册监听事件监听所述收银系统210的日结事件消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通过预先注册的用户账号访问供应链系统,并获取供应链系统提供的服务,例如,发送提醒消息。
93.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的收银系统设置在门店内,在每日工作结束时,日结操作人员通过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完成当日订单的结算。以餐饮领域为例,餐厅工作人员每天在结束营业后都需要操作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以盘点当日订单。
94.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可以通过事件监听的方式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也可以通过在收银系统的日结功能模块的程序代码起始位置设置回调函数,通过回调函数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本申请实施例中不再一一列举。本申请对收银系统检测日结操作被触发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做限定。
95.当日结操作人员进入收银系统的日结界面时,收银系统将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之后,收银系统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通过远程同步调用的方式,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在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的过程中,收银系统需要将登录该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如门店标识)作
为参数,来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
96.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账户标识是门店在所述预设供应链系统中的唯一身份标识,用于区分不同门店。所述账户标识可以是门店在所述预设供应链系统中预先注册时由供应链系统生成的;当收银系统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时调用参数中携带的账户标识为门店在所述供应链认可的第三方系统中的唯一身份标识时,所述账户标识还可以为根据调用参数确定的。
97.之后,所述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根据调用参数确定当前登陆所述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并从预先存储的提醒规则中,确定关于该账户标识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然后,根据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
98.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之前,还包括:响应于对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例如,收银系统可以通过调用所述供应链系统的配置服务或者通过登陆所述供应链系统的客户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与供应系统协商一致后,有供应系统内部配置)配置进行产品采购消息提醒的具体规则。其中,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开启或关闭、采配周期等采配规则、提醒方式、第一提醒消息接收通道等。
99.所述供应链系统将存储所述账户标识与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关联关系,便于后续根据收银系统执行的服务调用中的参数,确定与该参数中携带的账户标识匹配的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
100.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包括:确定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发送产品采购清单;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01.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02.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采配规则包括采配周期,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包括: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响应于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03.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04.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包括:若所述供应链系统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为零,则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05.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06.步骤420,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
107.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触发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08.在供应链系统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之后,所述供应链系统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内容用于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的当前登陆账户需要进行产品采购。
109.如果确定不需要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所述供应链系统将只返回调用成功,不返回提醒消息。
110.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内容例如可以为“请确认是否需要提交产品采购清单?”、“您还没有提交产品采购清单!”等。本申请对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内容不做限定。
111.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12.在日结操作人员执行日结操作的过程中,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供应链系统发送的第一提醒信息之后,在客户端的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接收到的第一提醒消息。日结操作人员在看到日结操作界面展示的第一提醒消息之后,可以关闭展示的第一提醒消息,或者继续执行日结操作,直至结束日结操作。
113.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收银系统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14.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当日结操作人员对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执行确认操作时,收银系统将检测到对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之后,收银系统将设置一指定标识,用于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到日结操作人员。
115.当日结操作人员结束日结操作时,收银系统将检测到日结结束操作被执行。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包括:响应于检测到日结结束操作,所述收银系统确定是否已设置所述标识;响应于确定已设置所述标识,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响应于确定未设置所述标识,执行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提示操作。
116.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当日结操作人员结束日结操作时,收银系统首先判断日结操作人员是否已经对第一提醒消息执行确认操作,以确保日结操作人员已经看到第一提醒消息,即确保第一提醒消息已经触达到日结操作人员。
117.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只有在日结操作人员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之后,才可以结束日结操作。因此,收银系统在确定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未被设置时,首先提示日结操作人员确定第一提醒消息,在日结操作人员对第一提醒消息进行确认之后,收银系统检测到对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然后,收银
系统才响应日结操作人员执行的日结结束操作,并在后台执行所述结束日结操作。
118.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所述收银系统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19.收银系统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中不再赘述。
120.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在执行完日结操作之后,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21.收银系统在执行完日结操作之后,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22.如图5所示,所述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步骤430至步骤450。
123.步骤430,监听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24.步骤440,监听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之后,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125.其中,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执行产品采购,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是所述收银系统在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之后,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26.供应链系统在监听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之后,进一步判断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127.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28.步骤450,响应于确定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向指定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129.向指定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30.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提醒消息是发送给采购人员的消息。所述第二提醒消息通过预先配置的消息接收通道发送,例如所述消息接收通道可以为:手机短消息、微信消息、供应链系统客户端消息等。
131.本申请实施例中对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方式、第二提醒消息的消息接收通道不做限定。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内容可以包括:产品采购清单、账户标识关联的门店名称等信息,也可以仅包括收到产品采购任务的提示信息。本申请实施例中对第二提醒消息的内容不做限定。
132.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可以以短消息、微信消息、消息队列等发式发送。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收银系统设置所述事件消息的接收通道配置界面,用于配置接收所述事件消息的通道。本申请的另一些实施例中,可以在收银系统开放事件消息监听服务,通过注册的监听服务以监听指定消息队列的消息变化,从而监听到收银系统通过所述指定消息队列中发送的,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本申请的其他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其他实施方式获取收银系统生成的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此处不一一列举。
133.在收银系统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之后,会通过预设的短消息、微信消息等消息接收通道,或者,通过事件消息监听服务发送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供应链系统通过上述消息接收通道可以接收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
134.所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中携带当前登陆所述收银系统的账户标识(如门店标识)。供应链系统在接收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之后,根据预先配置并存储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与该账户标识匹配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可以为对所有账户标识通用的提醒规则,也可以为分别与每个账户标识关联的个性化提醒规则。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设置和存储方法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中不再赘述。
135.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包括:确定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响应于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开启状态,确定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向指定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其中,所述指定消息接收通道是预先设置的,包括以下任意一种:产品采购中心、采购人员预先绑定的电话号码或者供应链系统客户端账号等。
136.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响应于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供应链系统将对不针对所述日结结束事件消息进行任何消息提醒。如果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开启状态,则供应链系统需要进一步根据其他第二预设提醒规则判断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137.例如,供应链系统进一步根据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中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还是关闭状态。如果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则所述供应链系统直接向产品采购中心或者指定采购人员发送第二提醒消息,以提醒产品采购中心或者指定采购人员针对与所述账户标识关联的门店的产品采购清单进行产品采购;如果无条件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则所述供应链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判断当前条件是否符合其他第二预设提醒规则。例如,供应链系统进一步判断当前条件(如当前时间)是否符合采配规则。
138.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包括: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响应于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
139.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前述内容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140.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具体实施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141.在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需要发送所述第二提醒消息时,供应链系统进一步按照预先配置的消息接收通道
发送第二提醒消息。例如,向产品采购中心发送第二提醒消息,或者,向预先配置的采购人员发送第二提醒消息。本申请实施例中,对供应链系统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方式不做限定。
142.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的步骤之前,还包括:响应于对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和/或,响应于对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
143.响应于对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和/或响应于对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实施例一,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144.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通过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调用是所述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后执行的;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触发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有助于及时获取产品采购信息。
145.门店日结是门店结束当天经营必做的事项,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通过改进收银系统和供应链系统,在供应链系统中增加采购提醒服务程序模块,在门店操作人员操作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的流程中增加调用供应链系统提供的采购提醒服务,根据门店的采配配置确定门店需要进行产品采购时,自动向门店的收银系统操作人员发送产品采购提醒消息,使得门店人员能够及时收到产品采购提醒。并且,减少了由采购人员人工提醒门店工作人员发送采购信息的环节,不仅提升了产品采购提醒的效率,还节省了人力资源。
146.另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还可以根据配置对采购人员进行提醒,使得采购人员及时获取门店的产品采购订单,避免延误产品采购时机。
147.实施例三
148.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如图6所示,所述装置包括:
149.采购提醒服务调用模块610,用于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
150.第一提醒消息接收展示模块620,用于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51.第一提醒消息触达确认模块630,用于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52.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所述装置还包括:
153.第一提醒消息触达判断模块640,用于响应于检测到日结结束操作,所述收银系统确定是否已设置所述标识;以及,响应于确定已设置所述标识,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
154.所述第一提醒消息触达判断模块640,还用于响应于确定未设置所述标识,执行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提示操作。
155.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所述装置还包括:
156.结束日结操作事件消息发送模块650,用于所述收银系统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其中,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使得所述供应链系统监听到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之后,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向指定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执行产品采购。
157.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包括:
158.确定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发送产品采购清单;
159.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60.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61.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采配规则包括采配周期,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包括:
162.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
163.响应于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64.本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用于实现本申请实施例一中所述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装置的各模块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再赘述,可参见方法实施例相应步骤的具体实施方式。
165.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通过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调用预设供应链系统的采购提醒服务;其中,所述调用用于触发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所述供应链系统执行所述采购提醒服务包括:所述供应链系统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所述收银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有助于及时获取产品采购信息。
166.门店日结是门店结束当天经营必做的事项,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
醒装置,通过改进收银系统和供应链系统,在供应链系统中增加采购提醒服务程序模块,在门店操作人员操作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的流程中增加调用供应链系统提供的采购提醒服务,根据门店的采配配置确定门店需要进行产品采购时,自动向门店的收银系统操作人员发送产品采购提醒消息,使得门店人员能够及时收到产品采购提醒。并且,减少了由采购人员人工提醒门店工作人员发送采购信息的环节,不仅提升了产品采购提醒的效率,还节省了人力资源。
167.另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还可以根据配置对采购人员进行提醒,使得采购人员及时获取门店的产品采购订单,避免延误产品采购时机。
168.实施例四
169.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如图8所示,所述装置包括:
170.第一提醒消息发送判断模块810,用于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调用是所述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后执行的;
171.第一提醒消息发送模块820,用于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触发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
172.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包括:响应于检测到日结结束操作,所述收银系统确定是否已设置所述标识;响应于确定已设置所述标识,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响应于确定未设置所述标识,执行确认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提示操作。
173.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收银系统在完成执行日结结束操作之后,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74.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9所示,所述装置还包括:
175.结束日结操作事件消息监听模块830,用于监听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76.第二提醒消息发送判断模块840,用于监听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之后,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二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执行产品采购,所述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是所述收银系统在执行所述日结结束操作之后,向供应链系统发送指示所述收银系统结束日结操作的事件消息;
177.第二提醒消息发送模块850,用于响应于确定发送第二提醒消息,向指定消息接收通道发送第二提醒消息。
178.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包括:
179.确定无条件发送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指示需要发送产品采购清单;
180.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打开状态,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81.响应于无条件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82.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预设采配规则包括采配周期,所述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预设采配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包括:
183.确定当前日期是否匹配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采配周期;
184.响应于当前日期匹配所述采配周期,所述供应链系统根据在当前所述采配周期已接收的,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产品采购清单数量,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
185.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186.预设提醒规则设置模块(图中未示出),用于响应于对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一预设提醒规则,和/或,响应于对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的配置操作,存储所述第二预设提醒规则。
187.本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用于实现本申请实施例二中所述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装置的各模块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再赘述,可参见方法实施例相应步骤的具体实施方式。
188.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通过供应链系统响应于收银系统对所述采购提醒服务的调用,按照与所述收银系统关联的第一预设提醒规则,确定是否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指示需要进行产品采购的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调用是所述收银系统检测到日结操作被触发后执行的;响应于确定向所述收银系统发送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向所述收银系统反馈第一提醒消息;其中,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用于触发所述收银系统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提醒信息后,在日结操作界面展示所述第一提醒消息,并响应于检测到对展示的所述第一提醒消息的确认操作,设置指示第一提醒消息已触达的标识,所述标识用于判断是否执行结束日结操作,有助于及时获取产品采购信息。
189.门店日结是门店结束当天经营必做的事项,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通过改进收银系统和供应链系统,在供应链系统中增加采购提醒服务程序模块,在门店操作人员操作收银系统执行日结操作的流程中增加调用供应链系统提供的采购提醒服务,根据门店的采配配置确定门店需要进行产品采购时,自动向门店的收银系统操作人员发送产品采购提醒消息,使得门店人员能够及时收到产品采购提醒。并且,减少了由采购人员人工提醒门店工作人员发送采购信息的环节,不仅提升了产品采购提醒的效率,还节省了人力资源。
190.另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装置,还可以根据配置对采购人员进行提醒,使得采购人员及时获取门店的产品采购订单,避免延误产品采购时机。
191.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与方法实施例基本相似,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192.以上对本申请提供的一种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及装置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
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申请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申请的方法及其一种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申请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193.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194.本申请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在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实践中使用微处理器或者数字信号处理器(dsp)来实现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中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申请还可以实现为用于执行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设备或者装置程序(例如,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这样的实现本申请的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者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信号的形式。这样的信号可以从因特网网站上下载得到,或者在载体信号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195.例如,图10示出了可以实现根据本申请的方法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可以为pc机、移动终端、个人数字助理、平板电脑等。该电子设备传统上包括处理器1010和存储器1020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1020上并可在处理器1010上运行的程序代码1030,所述处理器1010执行所述程序代码1030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所述的方法。所述存储器1020可以为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计算机可读介质。存储器1020可以是诸如闪存、e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硬盘或者rom之类的电子存储器。存储器1020具有用于执行上述方法中的任何方法步骤的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1030的存储空间10201。例如,用于程序代码1030的存储空间10201可以包括分别用于实现上面的方法中的各种步骤的各个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代码1030为计算机可读代码。这些计算机程序可以从一个或者多个计算机程序产品中读出或者写入到这一个或者多个计算机程序产品中。这些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诸如硬盘,紧致盘(cd)、存储卡或者软盘之类的程序代码载体。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可读代码,当所述计算机可读代码在电子设备上运行时,导致所述电子设备执行根据上述实施例的方法。
196.本申请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申请实施例一所述的产品采购消息提醒方法的步骤。
197.这样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为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具有与图10所示的电子设备中的存储器1020类似布置的存储段、存储空间等。程序代码可以例如以适当形式进行压缩存储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通常为如参考图11所述的便携式或者固定存储单元。通常,存储单元包括计算机可读代码1030’,所述计算机可读代码1030’为由处理器读取的代码,这些代码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面所描述的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198.本文中所称的“一个实施例”、“实施例”或者“一个或者多个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者特性包括在本申请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此外,请注意,
这里“在一个实施例中”的词语例子不一定全指同一个实施例。
199.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申请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被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200.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本申请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适当编程的计算机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装置的单元权利要求中,这些装置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硬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
201.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