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口,能够连接发光器件;
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发光器件的发光状态;
其中,在所述接口连接有发光器件时能够向所述控制器发送预设信号,以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够识别到所述发光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口设置有感应件,在所述发光器件连接至所述接口时,所述感应件能够产生预设信号,并能够向所述控制器发送预设信号,以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够识别到所述发光器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感应件为电子开关,在所述发光器件与所述接口连接时,能够通过所述电子开关向所述控制器发送第一预设信号,以使所述控制器能够基于所述第一预设信号识别到所述发光器件;或,
所述感应件为传感器,在所述发光器件与所述接口连接时,能够通过所述传感器向所述控制器发送第二预设信号,以使得所述控制器能够基于所述第二预设信号识别到所述发光器件。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口包括多个沿第一方向排列设置的针脚,其中两个相邻的所述针脚之间设置有防呆区域,所述防呆区域两侧的所述针脚的数量不相等;
所述感应件设置于所述防呆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开关为微动开关,在所述发光器件连接至所述接口时,所述发光器件的连接端能够挤压所述微动开关,以使得所述微动开关导通产生所述第一预设信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能够与用户终端通信,以基于所述用户终端发出的第一控制指令控制所述发光器件的发光状态,且/或,以将识别到的所述发光器件的接入信息显示于所述用户终端。
7.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及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设置于所述壳体内,所述壳体能够透射发光器件发出的光以形成预设光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
所述壳体的内部设置有主板,所述接口及所述控制器设置于所述主板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为设置于所述主板上的lc芯片;且/或,
所述发光状态至少包括:所述发光器件的发光颜色、发光亮度及发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