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理方法、装置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5219088发布日期:2021-05-28 14:19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信息处理方法、装置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7年6月20日、申请号为201710477519.2、发明名称为“信息处理方法、系统及计算机装置”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公开的实施例主要涉及移动互联网技术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信息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终端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使用移动终端例如智能手机的过程中,各个应用程序不再满足于只对本平台内部的用户发送电子优惠券,为对应用程序进行宣传,会通过第三方应用程序向用户发送推广,使得用户直接在第三方应用程序中领取发券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用户在第三方应用程序中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方法一般都是输入用户的手机号,发券应用程序在收到用户的手机号后,将电子优惠券发送至该手机号在第三方应用程序中对应的账号中,但是有时用户的一个手机号在第三方应用程序中对应多个账号(如用户通过该手机号注册的账号对应该手机号,用户通过邮箱注册的但绑定了该手机号的账号也对应该手机号),使得发券应用程序在发券时无法确定要将该电子优惠券发送至第三方应用程序的哪个账号中。

因此,设计出一种能将用户通过第三方应用程序发送领券请求中的手机号进行识别为能唯一对应一个账号的信息处理方法、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实施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为此,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

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个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系统。

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个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装置。

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个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信息处理方法,方法应用于服务器,服务器对外提供信息服务接口,与安装在智能终端的应用程序进行信息交互,方法包括: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领券请求的内容为要求领取第二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uid,uniqueidentifier);发送领券请求至第二应用程序;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中首先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此时的第一应用程序为请求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然后将领券请求中的用户信息进行识别为唯一标识符,而在第一应用程序内一个用户信息只对应于一个唯一标识符,在识别完后将该领取请求发送至第二应用程序,此时第二应用程序为发放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在第二应用程序收到领取请求后,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发放的电子优惠券传送至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该第一用户账号是与识别出的唯一标识符唯一对应的账号,因此可以保证发送电子优惠券的第二应用程序只会将该电子优惠券唯一发送至一个账号中,保证了领取和发放电子优惠券时不会出现用户信息与第一应用程序中的账号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提升了用户体验。

另外,根据本公开实施例上述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还具有如下附加技术特征: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在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及领取信息。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发送电子优惠券至第一用户账号后,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第二用户账号为该用户信息在第二应用程序中对应的账号,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电子优惠券,该电子优惠券为用户通过该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虽然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但是依旧是第二应用程序中能使用的电子优惠券,所以用户通过输入用户信息登录到的第二用户账号后能显示出该电子优惠券,已告知用户电子优惠券领取成功。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在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的步骤与发送批准领券请求的信息至第二应用程序的步骤之间还包括:判断唯一标识符是否在先已经领取过电子优惠券;当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存储唯一标识符,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发送电子优惠券之前还需要对唯一标识符进行验证,判断该唯一标识符是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如若该唯一标识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了,则不会再继续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生电子优惠券,在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将唯一标识符进行存储,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的步骤之后还包括: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进行使用。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说明此时用户需要对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判断在系统内部该电子优惠券是否没有在任一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过,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第二应用程序的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使用。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进行使用的步骤后还包括:将电子优惠券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所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后,将该电子优惠券已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与该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使得可控制第一应用程序将该电子优惠券在第一用户账号中进行扣除。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领券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登录到第二应用程序中后显示出的领取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提醒用户知晓该电子优惠券的领取途径及相关信息。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如果确定所述应用程序中存在对应于所述唯一标识符的第二用户账号,将所述电子优惠券添加至所述第二用户账号。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接收用户输入的所述用户信息,以执行对所述用户账号的登录,以便展示所述电子优惠券及其领取信息。

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述领取信息包括领取所述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所述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处理系统,方法应用于服务器,服务器对外提供信息服务接口,与安装在智能终端的应用程序进行信息交互,其特征在于,系统包括: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领券请求的内容为要求领取第二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识别单元,用于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发送领券请求至第二应用程序;第一控制单元,用于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技术方案中,首先通过接收单元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此时的第一应用程序为请求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然后通过识别单元将领券请求中的用户信息进行识别为唯一标识符,而在第一应用程序内一个用户信息只对应于一个唯一标识符,在识别完后将通过第一发送单元该领取请求发送至第二应用程序,此时第二应用程序为发放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在第二应用程序收到领取请求后,通过第一控制单元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发放的电子优惠券传送至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该第一用户账号是与识别出的唯一标识符唯一对应的账号,因此可以保证发送电子优惠券的第二应用程序只会将该电子优惠券唯一发送至一个账号中,保证了领取和发放电子优惠券时不会出现用户信息与第一应用程序中的账号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提升了用户体验。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系统还包括:登录单元,用于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单元,用于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及领取信息。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发送电子优惠券至第一用户账号后,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通过登录单元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第二用户账号为该用户信息在第二应用程序中对应的账号,通过显示单元控制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出电子优惠券,该电子优惠券为用户通过该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虽然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但是依旧是第二应用程序中能使用的电子优惠券,所以用户通过输入用户信息登录到的第二用户账号后能显示出该电子优惠券,已告知用户电子优惠券领取成功。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系统还包括: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唯一标识符是否在先已经领取过电子优惠券;存储单元,用于当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存储唯一标识符,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发送电子优惠券之前还需要对唯一标识符进行验证,通过判断单元判断该唯一标识符是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如若该唯一标识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了,则不会再继续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生电子优惠券,在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通过存储单元将唯一标识符进行存储,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系统还包括:核销单元,用于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第二控制单元,用于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进行使用。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说明此时用户需要对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通过核销单元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判断在系统内部该电子优惠券是否没有在任一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过,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通过第二控制单元允许第二应用程序的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使用。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系统还包括:第二发送单元,用于将电子优惠券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所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后,通过第二发送单元将该电子优惠券已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与该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使得可控制第一应用程序将该电子优惠券在第一用户账号中进行扣除。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优选地,领券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在该技术方案中,在登录到第二应用程序中后显示出的领取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提醒用户知晓该电子优惠券的领取途径及相关信息。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包括:请求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来自第一应用程序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所述用户信息包含唯一标识符;请求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领券请求发送至第二应用程序;优惠券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由所述第二应用程序返回的电子优惠券;以及优惠券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电子优惠券发送至所述第一应用程序中的第一用户账号,所述第一用户账号对应于所述唯一标识符。

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述优惠券发送模块还被配置为:将所述电子优惠券发送至所述第二应用程序中的对应于所述唯一标识符的第二用户账号。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登录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用户通过所述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所述用户信息,以执行对所述第二用户账号的登录,以便展示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所述电子优惠券及其领取信息。

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述优惠券接收模块包括:第一判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确定所述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所述电子优惠券,存储所述唯一标识符,并将所述唯一标识符与所述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第二判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确定接收到用户通过所述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所述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对所述电子优惠券进行核销;第三判定模块,被配置为如果确定所述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允许所述消费请求。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消费信息发送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电子优惠券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优惠券关联的所述唯一标识符所对应的所述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述领取信息包括领取所述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所述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信息处理装置,设置在被配置为具有优惠券发放功能的应用程序处,所述信息处理装置包括:请求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所述用户信息包含唯一标识符;关联模块,被配置为如果确定所述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与所述领券请求相对应的电子优惠券,将所述唯一标识符与所述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以及优惠券返回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电子优惠券返回至对应于所述唯一标识符的第一用户账号。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优惠券添加模块,被配置为如果确定所述应用程序中存在对应于所述唯一标识符的第二用户账号,将所述电子优惠券添加至所述第二用户账号。

在该技术方案中,还包括:登录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用户输入的所述用户信息,以执行对所述用户账号的登录,以便展示所述电子优惠券及其领取信息。

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述领取信息包括领取所述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所述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个目的,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装置,计算机装置包括处理器,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步骤,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装置有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不一一列举。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个目的,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步骤,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装置有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不一一列举。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公开实施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公开实施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又一流程示意图;

图3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系统的框架示意图;

图4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系统的又一框架示意图;

图5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实施例的计算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公开实施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公开实施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公开实施例,但是,本公开实施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下面参照图1至图5来描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图1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如图1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方法100包括:

s102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领券请求的内容为要求领取第二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

s104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uid,uniqueidentifier);

s106发送领券请求至第二应用程序;

s108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中首先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此时的第一应用程序为请求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然后将领券请求中的用户信息进行识别为唯一标识符,而在第一应用程序内一个用户信息只对应于一个唯一标识符,在识别完后将该领取请求发送至第二应用程序,此时第二应用程序为发放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在第二应用程序收到领取请求后,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发放的电子优惠券传送至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该第一用户账号是与识别出的唯一标识符唯一对应的账号,因此可以保证发送电子优惠券的第二应用程序只会将该电子优惠券唯一发送至一个账号中,保证了领取和发放电子优惠券时不会出现用户信息与第一应用程序中的账号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提升了用户体验。

图2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如图2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个实施例的用于智能设备的信息处理方法200包括:

s202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领券请求的内容为要求领取第二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

s204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uid,uniqueidentifier);

s206发送领券请求至第二应用程序;

s208判断唯一标识符是否在先已经领取过电子优惠券;

s210当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存储唯一标识符,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s212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s214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

s216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及领取信息;

s218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

s220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进行使用;

s222将电子优惠券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所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实施例中,在发送电子优惠券之前还需要对唯一标识符进行验证,判断该唯一标识符是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如若该唯一标识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了,则不会再继续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生电子优惠券,在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将唯一标识符进行存储,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在发送电子优惠券至第一用户账号后,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第二用户账号为该用户信息在第二应用程序中对应的账号,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电子优惠券,该电子优惠券为用户通过该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虽然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但是依旧是第二应用程序中能使用的电子优惠券,所以用户通过输入用户信息登录到的第二用户账号后能显示出该电子优惠券,已告知用户电子优惠券领取成功。在该实施例中,在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说明此时用户需要对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判断在系统内部该电子优惠券是否没有在任一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过,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第二应用程序的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使用,在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后,将该电子优惠券已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与该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使得可控制第一应用程序将该电子优惠券在第一用户账号中进行扣除。

在上述任一实施例中,优选地,领券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在该实施例中,在登录到第二应用程序中后显示出的领取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提醒用户知晓该电子优惠券的领取途径及相关信息。

图3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示意框图。

如图3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300包括:

接收单元302,用于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领券请求的内容为要求领取第二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

识别单元304,用于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

第一发送单元306,用于发送领券请求至第二应用程序;

第一控制单元308,用于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实施例中,信息处理系统300首先通过接收单元302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此时的第一应用程序为请求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然后通过识别单元304将领券请求中的用户信息进行识别为唯一标识符,而在第一应用程序内一个用户信息只对应于一个唯一标识符,在识别完后将通过第一发送单元306该领取请求发送至第二应用程序,此时第二应用程序为发放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在第二应用程序收到领取请求后,通过第一控制单元308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发放的电子优惠券传送至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该第一用户账号是与识别出的唯一标识符唯一对应的账号,因此可以保证发送电子优惠券的第二应用程序只会将该电子优惠券唯一发送至一个账号中,保证了领取和发放电子优惠券时不会出现用户信息与第一应用程序中的账号无法一一对应的问题,提升了用户体验。

图4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的示意框图。

如图4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个实施例的信息处理系统400包括:

接收单元402,用于接收第一应用程序发送的携带有用户信息的领券请求,领券请求的内容为要求领取第二应用程序中的电子优惠券;

识别单元404,用于识别用户信息中包含的唯一标识符;

第一发送单元406,用于发送领券请求至第二应用程序;

判断单元408,用于判断唯一标识符是否在先已经领取过电子优惠券;

存储单元410,用于当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存储唯一标识符,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

第一控制单元412,用于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放电子优惠券,并将电子优惠券传送至唯一标识符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登录单元414,用于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

显示单元416,用于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及领取信息;

核销单元418,用于接收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

第二控制单元420,用于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允许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进行使用;

第二发送单元422,用于将电子优惠券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所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

在该实施例中,在发送电子优惠券至第一用户账号后,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用户信息,通过登录单元414登录到用户信息对应的第二用户账号中,第二用户账号为该用户信息在第二应用程序中对应的账号,通过显示单元416控制在第二用户账号中显示出电子优惠券,该电子优惠券为用户通过该用户信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虽然是在第一应用程序中领取到的,但是依旧是第二应用程序中能使用的电子优惠券,所以用户通过输入用户信息登录到的第二用户账号后能显示出该电子优惠券,已告知用户电子优惠券领取成功,在发送电子优惠券之前还需要对唯一标识符进行验证,通过判断单元408判断该唯一标识符是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如若该唯一标识符已经在先领取过电子优惠券了,则不会再继续控制第二应用程序发生电子优惠券,在唯一标识符在先并未领取过电子优惠券时,通过存储单元410将唯一标识符进行存储,并将唯一标识符与电子优惠券进行关联,在接收到用户通过第二应用程序输入的对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的消费请求后,说明此时用户需要对领取到的电子优惠券进行消费,通过核销单元418对电子优惠券的使用情况进行核销,判断在系统内部该电子优惠券是否没有在任一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过,在电子优惠券在被核销的结果为未被消费时,通过第二控制单元420允许第二应用程序的消费请求,并将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使用,在电子优惠券在第二应用程序中进行消费后,通过第二发送单元422将该电子优惠券已被消费的信息发送至与该电子优惠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对应的第一用户账号中,使得可控制第一应用程序将该电子优惠券在第一用户账号中进行扣除。

在上述任一实施例中,优选地,领券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

在该实施例中,在登录到第二应用程序中后显示出的领取信息包括领取电子优惠券的时间和/或领取电子优惠券的应用程序,提醒用户知晓该电子优惠券的领取途径及相关信息。

图5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一个实施例的计算机装置1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5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三个目的,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装置1,计算机装置1包括处理器14,处理器14用于执行存储器12中存储的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步骤,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装置有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不一一列举。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四个目的,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步骤,因此,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装置有第一方面任一实施例提供的信息处理方法的全部有益效果,在此不一一列举。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说明了本公开实施例的实施例,本公开实施例提出了一种信息处理机制,例如,当用户在智能设备里的第一应用程序中通过发送手机号的方式向第二应用程序领取电子优惠券,通过识别到该手机号在第一应用程序中对应的唯一标识符(uid,uniqueidentifier),第二应用程序就会将电子优惠券发送到该唯一标识符所属的用户账号中。该机制明确了在通过第三方应用程序领取电子优惠券时的返券途径,避免了用户困扰,提升产品的用户体验。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公开实施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仅为本公开实施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公开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公开实施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公开实施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公开实施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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