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5903051发布日期:2021-07-16 20:56阅读:86来源:国知局
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金融领域和线上交易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线上交易方式的兴起,购买者在终端设备的电商系统/平台里面挑选心仪的物品后下单付款,等待几天之后由商户进行发货,等待购买者确认收货之后,完成一笔线上交易。
3.线上支付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在购买者下单支付时,由支付机构将购买物品支付的资金入账到电商平台账户或支付机构暂存,并未直接将资金结算给电商平台的商户,等待货物交付之后预设时长或者购买者确认收货之后将暂存的资金结算给电商平台的商户。第二种方式是:购买者在电商平台购买物品支付的资金,支付机构将资金入账到电商平台商户的账户中。
4.在实现本公开构思的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相关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种资金交付的方式一方面存在电商平台占用商户资金的情况,对商户的利益有一定程度的侵占;另一方面,由于资金路径为购买者账户

电商平台账户或支付机构过渡账户

商户账户,两次资金转移增加了系统开销;第二种资金交付的方式存在商户未发货且直接将资金转移后跑路的情况,电商平台存在赔付客户损失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5.有鉴于此,本公开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电子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及计算机程序产品。
6.本公开的第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包括:在电商系统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以供用户进行选择,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基于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以及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
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中,上述智能合约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确认收货规则,上述确认收货规则包括:在用户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将被冻结的支付款项解冻。
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用户对已生成订单的选中物品的确认收货的请求的情况下,验证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
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在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确认收货规则,对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9.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中,上述智能合约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强制执行规则,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包括:在未达成交易的条件下,将全部或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其中,上述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在未发货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条件下,将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预先进行设定;在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0.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还包括: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1.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包括:在接收到用户发起的请求退款申请的情况下,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其中上述请求退款申请中包含退款理由,上述退款理由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或者,在接收到商户发起的主动退款申请的情况下,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其中上述主动退款申请中包含退款理由,上述退款理由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或者,电商系统实时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
1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在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且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验证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发出智能合约执行失败的提示。
13.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包括:在上述订单的状态为未发货的情况下,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全部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上述订单的状态为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情况下,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与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的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等同的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或者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的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按照预设的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包括:在上述订单的状态为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的情况下,确定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是否收到符合条件的退货;在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收到符合条件的退货的情况下,将上述选
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或者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解冻后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或与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等同的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还包括:预先创建智能合约;以及将预先创建的智能合约与电商系统上待展示的物品进行绑定。
1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由商户在智能合约平台创建智能合约,上述由商户在智能合约平台创建智能合约,包括:商户在智能合约平台的智能合约配置界面上配置交易规则,上述交易规则包括以下规则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商户提供物品的支付规则、确认收货规则以及强制执行规则;根据配置的交易规则生成可执行的智能合约;以及将创建好的智能合约进行存储。
1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还包括:记录并实时更新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以及向用户和/或商户提示交易结果。
18.本公开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上述装置包括:电商系统、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支付页面跳转模块以及支付系统。上述电商系统用于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以供用户进行选择。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上述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用于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上述支付页面跳转模块用于基于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上述支付系统用于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
19.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还包括:智能合约平台。上述智能合约平台包括:智能合约创建模块、物品与智能合约绑定模块。上述智能合约创建模块用于供商户在智能合约配置界面上配置交易规则,上述交易规则包括以下规则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商户提供物品的支付规则、确认收货规则以及强制执行规则,并根据配置的交易规则生成可执行的智能合约,以及将创建好的智能合约进行存储。上述物品与智能合约绑定模块用于将预先创建的智能合约与电商系统上待展示的物品进行绑定。
20.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平台还包括:智能合约执行模块和智能合约验证模块。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用于在智能合约满足触发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对应的智能合约。上述智能合约验证模块用于验证合约执行过程中所需的签名是否正确。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可以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来执行对应操作。
21.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中,上述智能合约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确认收货规则,上述确认收货规则包括:在用户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将被冻结的支付款项解冻。
2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验证模块用于在接收到用户对已生成订单的选中物品的确认收货的请求的情况下,验证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可以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来执行对应操作,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用于在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
确认收货规则,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对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23.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中,上述智能合约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强制执行规则,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包括:在未达成交易的条件下,将全部或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其中,上述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在未发货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条件下,将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预先进行设定;在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2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用于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并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2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还包括:存储模块和提示模块。上述存储模块用于记录并实时更新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上述提示模块用于向用户和/或商户提示交易结果。
2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验证模块用于在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且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验证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用于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上述提示模块或智能合约执行模块用于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发出智能合约执行失败的提示。
27.本公开的第三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上述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的存储装置。其中,当上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上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上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上上述的任一种方法。
28.本公开的第四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可执行指令,该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处理器实现如上上述的任一种方法。
29.本公开的第五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上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可读指令,其中上述计算机可读指令被执行时用于实现如上上述的任一种方法。
30.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将物品与智能合约进行绑定,在用户购买的物品绑定有智能合约的情况下,在下单支付时进行智能合约的签署,从而可以基于智能合约预先约定的支付款项的交易规则来控制资金的交付,在用户下单支付后将支付款项入账至电商系统的对应商户的账户中并将支付款项进行冻结,避免了用户在收到货之前资金被商户转移,有效保障用户、商户和电商平台这三者在线上交易过程中的利益不受损,同时也省却了电商平台或支付机构等作为支付款项中转暂存方带来的流程繁琐以及技术实现上的系统开销,提升了线上交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可以至少部分地解决相关技术中采用第三方暂存资金导致的资金占用,损害商户利益,以及增加电商平台的系统开销的问题;同时可以解决直接将购买者的付款入账至商户,存在商户未发货且直接将资金转移后跑路的风险,如此导致
电商平台存在赔付购买者损失的风险的问题。
附图说明
31.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公开实施例的描述,本公开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更为清楚,在附图中:
32.图1示意性示出了适用于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和装置的系统架构;
33.图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34.图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电商系统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的操作s203的实施场景;
35.图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的操作s204的实施场景;
36.图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的操作s205的实施场景;
37.图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的操作s206的实施场景;
38.图7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39.图8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确认收货场景下对目标支付款项进行解冻处理的实施场景;
40.图9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又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41.图10示意性示出了在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且订单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包含强制执行规则对应的智能合约的实施场景;
42.图1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再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43.图1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创建智能合约的操作s201的详细实施流程图;
44.图1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创建智能合约的实施场景;
45.图1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又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46.图1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的结构框图;
47.图1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的结构框图;
48.图17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智能合约平台的结构框图;以及
49.图18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50.以下,将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公开的实施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为便于解释,阐述了许多具体的细节以提供对本公开实施例的全面理解。然而,明显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也可以被实施。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公开的概念。
51.在此使用的术语仅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而并非意在限制本公开。在此使用的术语“包括”、“包含”等表明了上述特征、步骤、操作和/或部件的存在,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步骤、操作或部件。
52.在此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所理解的含义,除非另外定义。应注意,这里使用的术语应解释为具有与本说明书的上下文相一致的含义,而不应以理想化或过于刻板的方式来解释。
53.在使用类似于“a、b和c等中至少一个”这样的表述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按照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理解该表述的含义来予以解释(例如,“具有a、b和c中至少一个的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单独具有a、单独具有b、单独具有c、具有a和b、具有a和c、具有b和c、和/或具有a、b、c的系统等)。
54.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还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电子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及计算机程序产品。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包括:在电商系统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以供用户进行选择,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基于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以及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
55.尽管本公开提供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和装置以应用于金融领域作为示例,本公开的应用场景不局限于金融领域,相同的技术构思还可以拓展至其他领域。
56.图1示意性示出了适用于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和装置的系统架构。需要注意的是,图1所示仅为可以应用本公开实施例的系统架构的示例,以帮助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公开的技术内容,但并不意味着本公开实施例不可以用于其他设备、系统、环境或场景。
57.参照图1所示,适用于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和装置的系统架构100可以包括:电商系统111、电商后台服务器121、支付系统112、支付后台服务器122和智能合约平台113。
58.其中,电商系统111和支付系统112可以安装于终端设备110上,终端设备110通过
网络实现与电商后台服务器121、支付后台服务器122的数据交互。
59.网络为提供通信链路的介质,可以包括各种连接类型,例如有线、无线通信链路或者光纤电缆等等。
60.终端设备110可以是具有显示屏并且支持网页浏览的各种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以及智能手表,等等。
61.终端设备110上安装的电商系统111和支付系统112为客户端应用程序,电商系统111可以是金融机构开发的为商户提供平台的电商应用。也可以是由其他非金融机构开发的为商户提供平台的电商应用。支付系统112可以是金融机构开发的具有线上支付功能的支付应用,也可以是由非金融机构(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发的具有线上支付功能的支付应用。
62.终端设备110上除了安装有电商系统111和支付系统112之外,还可以安装有其他客户端应用,例如网页浏览器应用、搜索类应用、即时通信工具、邮箱客户端、社交平台软件等(仅为示例)。
63.电商后台服务器121为终端设备110上的电商系统111提供数据和网页(web)服务支持,可以对用户利用终端设备110登录上述电商系统111之后发起的各种用户请求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例如根据用户请求获取或生成的网页、信息、或数据等)反馈给终端设备110。
64.支付后台服务器122为终端设备110上的支付系统112提供数据和网页(web)服务支持,可以对用户利用终端设备110登录上述支付系统111之后发起的各种用户请求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例如根据用户请求获取或生成的网页、信息、或数据等)反馈给终端设备110。
65.参照图1所示,针对消费者使用的终端设备110,智能合约平台113中关于智能合约的服务功能可以作为后台服务在执行时被调用,因此在图1中采用虚线框示意终端设备110内部的智能合约平台113。
66.本公开的实施例中,针对消费者使用的终端设备110上的智能合约平台113用于提供智能合约的执行及验证环境,提供智能合约查询服务、智能合约执行、智能合约验证以及智能合约的强制执行等功能。
67.示例性的,这里的消费者可以是个人或者企业,用于个人的终端设备110上的电商系统111和支付系统112可以分别为b2c(business to consumer)网购平台应用和个人网银应用,用于企业的终端设备110上的电商系统111和支付系统112可以分别为b2b(business to business)网购平台应用和企业网银应用。
68.针对商户使用的终端设备110上的智能合约平台113具有可视化的用户服务界面,该用户服务界面可以为商户提供智能合约创建以及将创建的智能合约与准备售卖的物品进行关联的服务。
69.可以理解的是,针对商户使用的终端设备110上的智能合约平台113同样具有前述针对消费者使用的终端设备110上的提供智能合约的执行及验证环境,提供智能合约查询服务、智能合约执行、智能合约验证以及智能合约的强制执行等功能。
70.下面结合上述系统框架100的组成来描述各个部分在本公开提供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场景中的功能。
71.电商系统111调用电商后台服务器121提供的服务以查询可购买的物品,并可查看与物品绑定的智能合约的内容。在用户(这里指的是消费者)在电商系统111中选中物品下单并确认支付后,电商系统111调用电商后台服务器121提供的服务进行下单及支付处理,并根据电商后台服务器121返回的支付结果展现给用户(消费者)。用户(消费者)收到物品后在电商系统111上确认收货,调用电商后台服务器121提供的服务进行确认收货的处理。
72.电商后台服务器121用于接收电商系统111的商品查询、合约查询请求;用于接收电商系统111的下单及支付请求并调用智能合约平台113的智能合约支付接口完成支付处理;用于接收电商系统111的确认收货指令并调用智能合约平台113的智能合约的资金解冻接口,来对接到支付后台服务器122,进而跳转至支付系统112(例如为支付系统的支付页面)完成商户账户资金的解冻处理;用于接收智能合约平台113的订单查询以及智能合约强制执行结果,以更新订单状态。
73.智能合约平台113用于提供智能合约的执行及验证环境,提供智能合约查询服务、智能合约执行、合约强制执行等功能。智能合约平台113接收电商后台服务器121的支付请求,执行智能合约、保存用户签名、并调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提供的账务接口完成扣取用户资金后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智能合约平台113接收电商后台服务器121的确认收货请求,执行智能合约、验证用户签名、并调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提供的账务接口将商户账户中智能合约对应的已冻结资金解冻。智能合约平台113在后台触发满足强制执行条件的合约进行强制执行。
74.支付后台服务器122用于接收智能合约平台113的支付请求,唤起支付系统112进行支付操作,以扣取用户(消费者)资金后对商户账户入账及冻结;用户接收智能合约平台113的资金解冻请求对商户账户中智能合约对应的已冻结资金进行解冻;用于接收智能合约平台113的资金退回请求将商户账户中智能合约对应的已冻结资金退回到用户账户中,或者将与已冻结资金等同的资金退回到用户账户。
75.支付系统112为用户提供支付服务。用户(消费者)在跳转后的支付页面进行支付并验签,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进行支付处理后,由支付系统112提示支付结果。
76.本公开的第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
77.图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78.参照图2所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包括以下操作:s203、s204、s205和s206。上述操作可以由第一实施例中的终端设备110执行。
79.在操作s203,在电商系统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以供用户进行选择,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
80.在操作s204,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
81.在操作s205,基于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
82.在操作s206,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
83.图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电商系统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的操作s203的实施场景。
84.上述操作s203中的电商系统为图1所示例的电商系统111,该电商系统的展示界面采用图3进行示例性说明。参照图3所示,在电商系统展示界面300中可以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可以理解的是,在系统展示界面300中展示的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的个数不作限制,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取决于商户售卖的物品是否预先绑定有智能合约。在图3中以系统展示界面300展示有4个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进行示例。这4个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分别为物品1、物品2、物品3和物品4,分别对应采用附图标记301a、302a、303a和304a进行标示,这4个物品上均附带有各自所绑定的智能合约的标识。例如,物品1 301a上附带有智能合约的标识301b,本实施例中以该物品1 301a所绑定的智能合约为智能合约c1进行示例。物品2 302a上附带有智能合约的标识302b,本实施例中以该物品2 302a所绑定的智能合约为智能合约c1进行示例。物品3 303a上附带有智能合约的标识303b,本实施例中以该物品3 303a所绑定的智能合约为智能合约c1进行示例。物品4 304a上附带有智能合约的标识304b,本实施例中以该物品4 304a所绑定的智能合约为智能合约c2进行示例。
85.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上述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用于供用户进行选择,在用户在购买物品之前可以通过点击物品上附带的智能合约的标识来查看智能合约的内容,从而获取该物品的支付规则。
86.本实施例中,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
87.需要说明的是,电商系统展示界面300中除了具有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之外,还可以展示其他常规的物品,这些物品不绑定有智能合约,实施购买支付的方式按照常规手段实施,针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的交易流程采用本公开提供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进行交易支付的实施。
88.图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的操作s204的实施场景。
89.参照图4所示,在操作s204的实施场景中,用户(消费者)可以通过将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加入购物车,例如这里示例为用户将电商系统展示界面300中的物品1 301a选中并加入购物车,在用户核实收货信息后,提交订单并发起支付。结合图1和图4所示,在安装有电商系统111的终端设备110上响应于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会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这里对应选中的物品1 301a所触发签订的智能合约为智能合约c1。
90.图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基于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的操作s205的实施场景。
91.在操作s205中,基于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具体而言,参照图1所示,在用户(消费者)使用的终端系统110的后台由智能合约平台113提供服务,在智能合约平台113中保存交易数据及用户签名,并根据智能合约的标识(例如可以是智能合约id)获取合约脚本。由智能合约平台113执行合约脚本的支付接口在内部调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进行支付处理,从而使得终端设备110跳转至支付页面500,参照图5所示。
92.图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的操作s206的实施场景。
93.参照图1和图6所示,在操作s206的实施场景中,用户在支付系统112的支付页面500输入支付密码进行确认支付,如图6中的单箭头所示,上述智能合约平台113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来执行智能合约c1,可以通过调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的接口按照支付规则实施支付操作。具体而言,本实施例中,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对应在执行操作s206时,智能合约平台113通过调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的接口实施上述智能合约c1所限定的支付: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t元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1的所属商户的账户ac1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如图6中的双箭头所示。
94.基于上述操作s203~s206,将物品与智能合约进行绑定,在用户购买的物品绑定有智能合约的情况下,在下单支付时进行智能合约的签署,从而可以基于智能合约预先约定的支付款项的交易规则来控制资金的交付,在用户下单支付后将支付款项入账至电商系统的对应商户的账户中并将支付款项进行冻结,避免了用户在收到货之前资金被商户转移,有效保障用户、商户和电商平台这三者在线上交易过程中的利益不受损,同时也省却了电商平台或支付机构等作为支付款项中转暂存方带来的流程繁琐以及技术实现上的系统开销,提升了线上交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可以至少部分地解决相关技术中采用第三方暂存资金导致的资金占用,损害商户利益,以及增加电商平台的系统开销的问题;同时可以解决直接将购买者的付款入账至商户,存在商户未发货且直接将资金转移后跑路的风险,如此导致电商平台存在赔付购买者损失的风险的问题。
95.图7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9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除了包括上述操作s203~s206之外,还包括以下操作:s207和s208。
97.本实施例中,上述智能合约除了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之外,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确认收货规则。上述确认收货规则可以包括:在用户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将被冻结的支付款项解冻。
98.在操作s207,在接收到用户对已生成订单的选中物品的确认收货的请求的情况下,验证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
99.在操作s208,在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确认收货规则,对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100.图8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在确认收货场景下对目标支付款项进行解冻处理的实施场景。
101.结合图1和图8所示,用户在终端设备110的电商系统111的确认收货界面800上点击确认收货按钮,视为用户发起了对已生成订单的选中物品的确认收货的请求,则由智能合约平台113根据智能合约的标识(例如为智能合约id)获取合约脚本,并校验确认收货的
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下单购买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对应于操作s207),如图8中单箭头所示。接着,在验证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对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ac1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t元进行解冻处理。具体而言,智能合约平台113调用支付后台服务器122提供的账务解冻接口将商户账户ac1中智能合约c1对应的已冻结的t元进行解冻处理。
102.基于上述操作s207和s208,在用户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将支付时被冻结在商户账户中的支付款进行解冻,从而实现了一般交易场景下,在消费者收到货物并确认收货的同时,从消费者支付给商户账户中的被冻结的支付款可以被商户自由使用,通过智能合约控制资金的转移以及能否自由使用的权限,避免了交易过程中的资金风险,从而保障了消费者、商户和电商平台各自的利益不受损。
103.在线上交易的场景中,会存在未达成交易的情况,如此会产生需要进行退款的需求,那么本公开基于上述情况,还提供了一种包含强制执行规定的智能合约,该智能合约除了限定前述支付规则和确认收货规则之外,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强制执行规则。
104.本实施例中,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强制执行规则。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是:在未达成交易的条件下,将全部或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其中,上述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在未发货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条件下,将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预先进行设定;在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05.下面以一些具体实例来描述未达成交易的场景,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公开实施例示例的未达成交易的场景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场景的拓展。
106.示例性的,在一些场景中,例如用户在下单支付之后过了预定时长没有收到货,或者由于用户下单的物品处于缺货状态导致商户无法发货,此时用户就会有退款的需求。通常的线上交易场景中,7天之内约定发货,通常14天~30天之内会收到货,上述预定时长可以设置为14天~30天。
107.在另一些场景中,例如用户已经确认收货了,但是收到的货物的质量不满意,经过用户(消费者)与商户进行协商之后,用户确定采用不退货的退款的方式进行退款,即用户收到的货物直接保留,在用户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请求的情况下,由商户按照约定退给用户一定的补偿金额。
108.在又一些场景中,例如用户尚未在电商系统111中点击确认收货,但是用户实际已经收到了货物而且用户不满意用户的质量,或者用户有其他原因不想要已经收到的货物,准备进行退货退款操作,此时用户按照与商户约定的地址进行货物的寄回,并发起退款申请。
109.在另一些场景中,例如用户已经在电商系统111中点击了确认收货,但是后续用户具有退货退款的需求,此时用户通过售后的形式进行退货退款操作,将货物按照与商户约定的地址寄回,并发起退款申请。
110.图9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又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111.针对上述示例的各个未达成交易的场景,参照图9所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除了包括上述操作s203~206之外或者包括上述操作s203~s208之外,还包括以下操作:s209和s210。
112.在同时包括操作s207、s208、s209和s210的实施例中,上述操作s207与操作s209的执行顺序不作限定,可以是操作s207在操作s209之前,例如可以对应确认收货之后进行售后退款;也可以是操作s209在操作s207之前,在确认收货之前发起的售后退款。
113.在操作s209,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
114.在操作s210,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1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执行时机分为被动执行或主动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执行时机。一、在接收到用户发起的请求退款申请的情况下,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其中上述请求退款申请中包含退款理由,上述退款理由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或者,二、在接收到商户发起的主动退款申请的情况下,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其中上述主动退款申请中包含退款理由,上述退款理由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或者,三、电商系统实时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
116.下面以上述执行时机一对应的:根据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被动执行的检测订单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作为示例。
117.图10示意性示出了在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且订单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包含强制执行规则对应的智能合约的实施场景。
11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参照图1和图10所示,在一场景中,用户已经收到货,但是不满意货物质量,需要进行退货退款,例如用户在电商系统111中尚未点击确认收货,用户在终端设备110的电商系统售后界面1000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上述请求退款申请中包含退款理由,本实施例中的退款理由选择: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
119.在接收到用户发起的请求退款申请的情况下,终端设备110会确定订单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
120.参照图10所示,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且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终端设备110后台提供智能合约验证服务的智能合约平台113会验证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示例性的,在智能合约平台113验证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本实施例中,将全部的目标支付款项t元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21.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发出智能合约执行失败的提示。
12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包括:在上述订单的状态为未发货的情况下,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
支付款项全部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上述订单的状态为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情况下,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与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的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等同的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或者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的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按照预设的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23.该实施例中,针对未发货的情况,可以由商户或用户(消费者)发起对应的退款申请。在未发货的场景下,用户不会点击确认收货,因此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下单时的支付款项一直处于被冻结的状态,在强制执行规则的智能合约满足触发条件执行时将被冻结的支付款项退回至支付账户中。针对用户已经收到货发起的不退货的退款的申请,如果用户是在已经点击确认收货之后发起的不退货的退款的申请,即,上述操作s207和s208之后才发生操作s209,则在符合条件下实施退款时是将与目标支付款项的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等同的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如果用户在点击确认收货之前发起的不退货的退款的申请,即,上述操作s209发生在操作s207之前,则在符合条件下实施退款时是将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的被冻结的目标支付款项按照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退回给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用户收到退款之后再点击确认收货,此时剩余的被冻结的目标支付款项被解冻,可以由商户自由支配。
12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包括:在上述订单的状态为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的情况下,确定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是否收到符合条件的退货。在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收到符合条件的退货的情况下,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或者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解冻后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或与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等同的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25.该实施例中,针对用户收到货之后发起的退货退款申请,如果用户是在已经点击确认收货之后发起的退货退款的申请,即,上述操作s207和s208之后才发生操作s209,则在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收到符合条件的退货的情况下,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解冻后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或与上述目标支付款项等同的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如果用户是在点击确认收货之前发起的退货退款的申请,即,上述操作s209发生在操作s207之前,则将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该实施场景可以参照图10所示。
126.图11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再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12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参照图11所示,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除了包括上述操作s203~s206之外,还包括以下操作:s201和s202。
128.在其它实施例中,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可以包括:上述操作s201~s208,或者包括上述操作s201~s206、s209和s210之外,或者包括上述操作s201~s210。
129.在操作s201,预先创建智能合约。
130.在操作s202,将预先创建的智能合约与电商系统上待展示的物品进行绑定。
131.上述操作s201和s202预先执行一次,无需每次用户进行下单支付时执行。此外,商
户可以在智能合约配置界面对智能合约的规则进行更改,或者对智能合约与物品的绑定关系进行更改。
132.图12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创建智能合约的操作s201的详细实施流程图。图13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创建智能合约的实施场景。
133.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参照图12和图13所示,由商户在智能合约平台创建智能合约。该实施例中,商户使用的终端设备110上设置有智能合约平台的可视化操作前端,即,在终端设备110上具有可视化界面:智能合约配置界面1300。
134.上述预先创建智能合约的操作s201包括以下子操作:s2011、s2012和s2013。
135.在操作s2011,商户在智能合约平台的智能合约配置界面上配置交易规则,上述交易规则包括以下规则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商户提供物品的支付规则、确认收货规则以及强制执行规则。
136.参照图1和图13所示,商户在智能合约平台113的智能合约配置界面1300上配置交易规则1301,上述交易规则包括以下规则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商户提供物品的支付规则、确认收货规则以及强制执行规则。不同的商户可以在自己的终端设备上采用各自的账户登录智能合约平台后,对应创建自己所售卖物品的交易规则。
137.在操作s2012,根据配置的交易规则生成可执行的智能合约。
138.参照图1和图13所示,根据配置的交易规则1301可以生成可执行脚本,从而得到创建好的智能合约。
139.在操作s2013,将创建好的智能合约进行存储。
140.参照图13所示,将创建好的智能合约存储在智能合约平台113中。
141.图14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又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的流程图。
14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参照图14所示,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中除了包括上述操作s203~s210之外,还包括以下操作:s211和s212。
143.在操作s211,记录并实时更新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
144.在操作s212,向用户和/或商户提示交易结果。
145.可以是用户的终端设备110向用户提示交易结果,还可以是商户使用的终端设备110向商户提示交易结果,还可以是用户或商户的终端设备110同时向用户和商户提示交易结果。
146.本公开的第二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
147.图15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的结构框图。
148.参照图15所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1500包括:电商系统1501、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1502、支付页面跳转模块1503以及支付系统1504。
149.上述电商系统1501用于展示绑定有智能合约的物品,以供用户进行选择。
150.上述智能合约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支付规则,上述支付规则包括:在用户下单支付的情况下,将用户的支付款项入账至商户账户并冻结。
151.上述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1502用于在接收到用户对绑定有智能合约的
选中物品进行下单和发起支付的请求的情况下,生成订单并触发签订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
152.上述支付页面跳转模块1503用于基于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跳转至支付页面。
153.上述支付系统1504用于在接收到用户在支付页面确认支付的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上述选中物品所绑定的智能合约限定的支付规则,将针对上述选中物品的目标支付款项入账至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并冻结上述目标支付款项。
154.图16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另一实施例的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的结构框图。
15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参照图16所示,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1500除了包括上述电商系统1501、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1502、支付页面跳转模块1503和支付系统1504之外,还包括:智能合约平台1505。
156.图17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智能合约平台的结构框图。本实施例的智能合约平台也可以结合第一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
157.参照图17所示,上述智能合约平台1505包括:智能合约创建模块1505a、物品与智能合约绑定模块1505b、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和智能合约验证模块1505d。
158.上述智能合约创建模块1505a用于供商户在智能合约配置界面上配置交易规则,上述交易规则包括以下规则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商户提供物品的支付规则、确认收货规则以及强制执行规则,并根据配置的交易规则生成可执行的智能合约,以及将创建好的智能合约进行存储。
159.上述物品与智能合约绑定模块1505b用于将预先创建的智能合约与电商系统上待展示的物品进行绑定。
160.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用于在智能合约满足触发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对应的智能合约。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可以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来执行对应操作。
161.上述智能合约验证模块1505d用于验证合约执行过程中所需的签名是否正确。
162.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1500中,上述智能合约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确认收货规则,上述确认收货规则包括:在用户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将被冻结的支付款项解冻。
163.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验证模块1505d用于在接收到用户对已生成订单的选中物品的确认收货的请求的情况下,验证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可以调用支付系统的接口来执行对应操作,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用于在确认收货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确认收货规则,调用支付系统1504的接口对上述选中物品的所属商户的账户中被冻结的上述目标支付款项进行解冻处理。
16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1500中,上述智能合约还用于限定所绑定物品的强制执行规则,上述强制执行规则包括:在未达成交易的条件下,将全部或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其中,上述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未发货,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在未发货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在收到货之后由于货品质
量发起不退货的退款的条件下,将部分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退回比例或退回金额预先进行设定;在收到货之后发起退货退款的条件下,将全部的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65.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用于检测上述订单的状态是否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并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调用支付系统1504的接口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166.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装置1500还包括:存储模块和提示模块。上述存储模块用于记录并实时更新智能合约的执行结果。上述提示模块用于向用户和/或商户提示交易结果。
16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述智能合约验证模块1505d用于在用户发起请求退款申请且在上述订单的状态满足未达成交易的条件的情况下,验证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是否一致。上述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用于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上述强制执行规则,调用支付系统1504的接口将全部或部分的目标支付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上述提示模块或智能合约执行模块1505c用于在发起请求退款申请的用户签名与生成订单时的用户签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发出智能合约执行失败的提示。
168.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任意多个、或其中任意多个的至少部分功能可以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可以被拆分成多个模块来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硬件电路,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可编程逻辑阵列(pla)、片上系统、基板上的系统、封装上的系统、专用集成电路(asic),或可以通过对电路进行集成或封装的任何其他的合理方式的硬件或固件来实现,或以软件、硬件以及固件三种实现方式中任意一种或以其中任意几种的适当组合来实现。或者,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模块、子模块、单元、子单元中的一个或多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计算机程序模块,当该计算机程序模块被运行时,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169.例如,电商系统1501、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1502、支付页面跳转模块1503、支付系统1504以及智能合约平台1505中的任意多个可以合并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或者其中的任意一个模块可以被拆分成多个模块。或者,这些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模块的至少部分功能可以与其他模块的至少部分功能相结合,并在一个模块中实现。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电商系统1501、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1502、支付页面跳转模块1503、支付系统1504以及智能合约平台1505中的至少一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硬件电路,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可编程逻辑阵列(pla)、片上系统、基板上的系统、封装上的系统、专用集成电路(asic),或可以通过对电路进行集成或封装的任何其他的合理方式等硬件或固件来实现,或以软件、硬件以及固件三种实现方式中任意一种或以其中任意几种的适当组合来实现。或者,电商系统1501、订单生成和智能合约签订模块1502、支付页面跳转模块1503、支付系统1504以及智能合约平台1505中的至少一个可以至少被部分地实现为计算机程序模块,当该计算机程序模块被运行时,可以执行相应的功能。
170.本公开的第三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上述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
多个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的存储装置。其中,当上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上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上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
171.图18示意性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的结构框图
172.参照图18所示,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电子设备1800包括处理器18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1802中的程序或者从存储部分18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1803中的程序而执行各种适当的动作和处理。处理器1801例如可以包括通用微处理器(例如cpu)、指令集处理器和/或相关芯片组和/或专用微处理器(例如,专用集成电路(asic)),等等。处理器1801还可以包括用于缓存用途的板载存储器。处理器1801可以包括用于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不同动作的单一处理单元或者是多个处理单元。
173.在ram 1803中,存储有电子设备1800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处理器1801、rom 1802以及ram 1803通过总线1804彼此相连。处理器1801通过执行rom 1802和/或ram 1803中的程序来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各种操作。需要注意,上述程序也可以存储在除rom 1802和ram 1803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存储器中。处理器1801也可以通过执行存储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存储器中的程序来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的各种操作。
174.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电子设备1800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i/o)接口1805,输入/输出(i/o)接口1805也连接至总线1804。电子设备1800还可以包括连接至i/o接口1805的以下部件中的一项或多项:包括键盘、鼠标等的输入部分1806;包括诸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lcd)等以及扬声器等的输出部分1807;包括硬盘等的存储部分1808;以及包括诸如局域网卡、调制解调器等的网络接口卡的通信部分1809。通信部分1809经由诸如因特网的网络执行通信处理。驱动器1810也根据需要连接至i/o接口1805。可拆卸介质1811,诸如磁盘、光盘、磁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等,根据需要安装在驱动器1810上,以便于从其上读出的计算机程序根据需要被安装入存储部分1808。
175.本公开的第四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可执行指令,该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处理器实现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
176.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设备/装置/系统中所包含的;也可以是单独存在,而未装配入该设备/装置/系统中。上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承载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当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执行时,实现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
177.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非易失性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访问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

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公开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例如,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上文描述的rom 1802和/或ram 1803和/或rom 1802和ram 1803以外的一个或多个存储器。
178.本公开的第五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上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可读指令,其中上述计算机可读指令被执行时用于实现上述基于智能合约的线上交易的方法。
179.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流程可以被实现为计算机软件程序。例如,本公开的实施例包括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承载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用于执行流程图所示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在这样的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通过通信部分1809从网络上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1811被安装。在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1801执行时,执行本公开实施例的系统中限定的上述功能。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上文描述的系统、设备、装置、模块、单元等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模块来实现。
180.在一种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依托于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等有形存储介质。在另一种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也可以在网络介质上以信号的形式进行传输、分发,并通过通信部分1809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1811被安装。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网络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81.根据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程序的程序代码,具体地,可以利用高级过程和/或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和/或汇编/机器语言来实施这些计算程序。程序设计语言包括但不限于诸如java,c++,python,“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设备的情形中,远程计算设备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设备,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设备(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182.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图示了按照本公开各种实施例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上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接连地表示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操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183.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或结合,即使这样的组合或结合没有明确记载于本公开中。特别地,在不脱离本公开精神和教导的情况下,本公开的各个实施例和/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可以进行多种组合和/或结合。所有这些组合和/或结合均落入本公开的范围。
184.以上对本公开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这些实施例仅仅是为了说明的目的,而并非为了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尽管在以上分别描述了各实施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个实施例中的措施不能有利地结合使用。本公开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做出多种替代和修改,这些替代和修改都应落在本公开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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