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发明涉及返利管理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返利管理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及平台。
背景技术:2.返利,即将商品/渠道的返佣以一定比例返回给用户,以促进用户消费。例如,淘宝返利是由淘宝合作伙伴提供的,返利金额实际上是淘宝商家的广告费。返利的模式就是把一部分广告费用直接返给最终用户,淘宝返利流程是淘宝商家把钱给提供淘宝返利的平台,返利平台又分给最终用户。用户可以自主申请将返利提现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
3.然而,上述返利模式因有结算周期和提现门槛限制,导致用户体验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4.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返利管理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及平台,能够将用户获取的消费金在支付时直接进行抵扣,无需等待返利提现,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
5.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返利管理方法,应用于返利管理平台,包括以下步骤:获取预充值的消费金;在预设条件下将所述消费金分发至用户;当所述用户购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6.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7.用户首次注册或登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
8.用户将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分享给好友,且好友注册所述返利管理平台;
9.用户参与活动,并完成任务;
10.用户参与抽奖;
11.用户购买指定商品。
12.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包括以下步骤:
13.基于预设规则将所述消费金兑换为可消费金额;
14.采用所述可消费金额抵扣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或预设数额。
15.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当用户拥有的消费金对应的可消费金额小于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或预设数额时,将所述对应的可消费金额全部用于抵扣。
16.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前还包括以下步骤:
17.对所述商品设置消费金抵扣额度;
18.在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未使用完毕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19.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当所述商品进行退款时,按照原路将所述消费金退回至用户。
20.本发明提供一种返利管理系统,应用于返利管理平台,包括预充值模块、分发模块和抵扣模块;
21.所述预充值模块用于获取预充值的消费金;
22.所述分发模块用于在预设条件下将所述消费金分发至用户;
23.所述抵扣模块用于当所述用户购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24.本发明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返利管理方法。
25.本发明提供一种返利管理平台,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
26.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27.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返利管理平台执行上述的返利管理方法。
28.本发明提供一种返利管理系统,包括上述的返利管理平台、用户终端和商户终端;
29.所述商户终端用于基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对消费金进行预充值,并售卖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
30.所述用户终端用于基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获取消费金,并购买所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
31.如上所述,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及平台,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32.(1)用户通过多种途径获得消费金,并将消费金在支付时直接进行抵扣,无需等待返利提现,即可即时享受更低的价格;
33.(2)平台能够获取更多的佣金,商户能够获取更多的用户,极大地促进了消费。
附图说明
34.图1显示为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于一实施例中的流程图;
35.图2显示为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于一实施例中的应用框架示意图;
36.图3显示为本发明的返利管理系统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7.图4显示为本发明的返利管理平台于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8.图5显示为本发明的返利管理系统于另一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39.元件标号说明
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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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充值模块
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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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模块
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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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模块
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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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器
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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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器
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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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管理平台
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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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终端
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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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终端
具体实施方式
48.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49.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50.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及平台中,用户基于返利管理平台上的特定操作获取一定的消费金,并在所述返利管理平台上购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时,可采用所拥有的消费金直接进行支付金额抵扣。相较于现有技术中返利提现,能够即时享受更低的价格,实现返利前置,从而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其中,所述消费金是指一种类金本位的积分,用户执行预设的操作就可以领取到消费金,同时也可以用消费金去兑换一定的消费金额。
51.如图1和图2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应用于返利管理平台,包括以下步骤:
52.步骤s1、获取预充值的消费金。
53.具体地,商户可基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进行商品的售卖。作为佣金,所述商户在所述返利管理平台进行消费金的预充值。
54.步骤s2、在预设条件下将所述消费金分发至用户。
55.具体地,当用户在所述返利管理平台上执行预设条件下的操作时,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将预充值的消费金分发至用户。
56.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57.1)用户首次注册或登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
58.具体地,当用户首次注册或登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50个)的消费金。
59.2)用户将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分享给好友,且好友注册所述返利管理平台
60.具体地,当用户进行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分享,且基于所述分享使得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增加新用户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100个)的消费金。
61.3)用户参与活动,并完成任务
62.具体地,用户参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中的某一任务,如虚拟种树、虚拟饲养小动物等时,在任务完成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50个)的消费金。
63.4)用户参与抽奖
64.具体地,用户参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的抽奖活动,并抽中某一奖项时,根据所抽中的奖项,向用户分发对应数量的消费金。
65.5)用户购买指定商品
66.具体地,为了促进指定商品的销售量,当用户购买所述指定商品时,向用户分发预
设数量(如100个)的消费金。
67.步骤s3、当所述用户购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68.具体地,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向用户提供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用户浏览所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后,可选择进行下单购买。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在计算用户所需支付的金额时,采用用户所拥有的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从而使得用户直接享受到更低的价格,实现返利前置。
69.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包括以下步骤:
70.31)基于预设规则将所述消费金兑换为可消费金额。
71.具体地,所述消费金和所述可消费金额按照预设规则进行兑换匹配。例如,100消费金可兑换1元的可消费金额。
72.32)采用所述可消费金额抵扣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或预设数额。
73.具体地,当需要进行支付时,从所述可消费金额中扣除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如2%)或预设数额(如10元),并将所述支付金额减少所述预设比例或预设额度。例如,当所述支付金额为100元时,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抵扣比例为5%时,则将用户的消费金中扣除100x5%=5(元)对应的消费金,所述支付金额中扣除5元,则用户实际的支付金额为95元。再例如,当所述支付金额为100元时,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抵扣数额为10元时,则将用户的消费金中扣除10元对应的消费金,所述支付金额中扣除10元,则用户实际的支付金额为90元。
74.优选地,当用户拥有的消费金对应的可消费金额小于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或预设数额时,将所述对应的可消费金额全部用于抵扣。具体地,当用户拥有的消费金不足以完成当前支付金额的抵扣比例或抵扣额度时,将所述消费金全额进行抵扣。例如,当所述支付金额为100元时,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抵扣比例为5%时,则用户需要抵扣100x5%=5(元)对应的消费金。若用户拥有的消费金仅可兑换4元时,则所述消费金全部扣除,所述支付金额抵扣4元即可。
75.消费金抵扣完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发送最终的支付金额至用户。用户支付完成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在进行消费金核销后,向用户返回支付结果以供用户查看,并向商户进行结算打款,从而完成商品的售卖流程。
76.为了保证各个商户的利益,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前还包括以下步骤:
77.a)对所述商品设置消费金抵扣额度。具体地,针对每个商品,设置消费金抵扣额度。例如,对于商品a,其消费金抵扣额度为1000个消费金;对于商品b,其消费金抵扣额度为5000个消费金。所述商品每采用消费金进行一次抵扣,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减少对应的消费金抵扣数量。优选地,基于商户对消费金的预充值额度,确定其所售卖的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的消费金抵扣额度。
78.b)在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未使用完毕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具体地,当商品进行消费结账时,首先判断所述商品的消费金抵扣额度是否使用完毕,即是否为0。若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使用完毕,表明所述商品不能继续使用消费金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仅在所述消费金抵扣金额未使用完毕时,才能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
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79.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商品进行退款时,按照原路将所述消费金退回至用户。具体地,当用户针对所述商品发生退款行为时,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将所述消费金原路退回至用户,将用户的支付金额原路退回。
80.如图3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返利管理系统应用于返利管理平台,包括预充值模块31、分发模块32和抵扣模块33。
81.预充值模块31用于获取预充值的消费金。
82.具体地,商户可基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进行商品的售卖。作为佣金,所述商户在所述返利管理平台进行消费金的预充值。
83.分发模块32与预充值模块31相连,用于在预设条件下将所述消费金分发至用户。
84.具体地,当用户在所述返利管理平台上执行预设条件下的操作时,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将预充值的消费金分发至用户。
85.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预设条件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
86.1)用户首次注册或登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
87.具体地,当用户首次注册或登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50个)的消费金。
88.2)用户将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分享给好友,且好友注册所述返利管理平台
89.具体地,当用户进行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分享,且基于所述分享使得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增加新用户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100个)的消费金。
90.3)用户参与活动,并完成任务
91.具体地,用户参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中的某一任务,如虚拟种树、虚拟饲养小动物等时,在任务完成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50个)的消费金。
92.4)用户参与抽奖
93.具体地,用户参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的抽奖活动,并抽中某一奖项时,根据所抽中的奖项,向用户分发对应数量的消费金。
94.5)用户购买指定商品
95.具体地,为了促进指定商品的销售量,当用户购买所述指定商品时,向用户分发预设数量(如100个)的消费金。
96.抵扣模块33与分发模块32相连,用于当所述用户购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97.具体地,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向用户提供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用户浏览所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后,可选择进行下单购买。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在计算用户所需支付的金额时,采用用户所拥有的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从而使得用户直接享受到更低的价格,实现返利前置。
98.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所述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包括以下步骤:
99.31)基于预设规则将所述消费金兑换为可消费金额。
100.具体地,所述消费金和所述可消费金额按照预设规则进行兑换匹配。例如,100消费金可兑换1元的可消费金额。
101.32)采用所述可消费金额抵扣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或预设数额。
102.具体地,当需要进行支付时,从所述可消费金额中扣除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如2%)或预设数额(如10元),并将所述支付金额减少所述预设比例或预设额度。例如,当所述支付金额为100元时,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抵扣比例为5%时,则将用户的消费金中扣除100x5%=5(元)对应的消费金,所述支付金额中扣除5元,则用户实际的支付金额为95元。再例如,当所述支付金额为100元时,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抵扣数额为10元时,则将用户的消费金中扣除10元对应的消费金,所述支付金额中扣除10元,则用户实际的支付金额为90元。
103.优选地,当用户拥有的消费金对应的可消费金额小于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比例或预设数额时,将所述对应的可消费金额全部用于抵扣。具体地,当用户拥有的消费金不足以完成当前支付金额的抵扣比例或抵扣额度时,将所述消费金全额进行抵扣。例如,当所述支付金额为100元时,所述支付金额的预设抵扣比例为5%时,则用户需要抵扣100x5%=5(元)对应的消费金。若用户拥有的消费金仅可兑换4元时,则所述消费金全部扣除,所述支付金额抵扣4元即可。
104.消费金抵扣完毕,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发送最终的支付金额至用户。用户支付完成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在进行消费金核销后,向用户返回支付结果以供用户查看,并向商户进行结算打款,从而完成商品的售卖流程。
105.为了保证各个商户的利益,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前还包括以下步骤:
106.a)对所述商品设置消费金抵扣额度。具体地,针对每个商品,设置消费金抵扣额度。例如,对于商品a,其消费金抵扣额度为1000个消费金;对于商品b,其消费金抵扣额度为5000个消费金。所述商品每采用消费金进行一次抵扣,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减少对应的消费金抵扣数量。优选地,基于商户对消费金的预充值额度,确定其所售卖的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的消费金抵扣额度。
107.b)在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未使用完毕时,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具体地,当商品进行消费结账时,首先判断所述商品的消费金抵扣额度是否使用完毕,即是否为0。若所述消费金抵扣额度使用完毕,表明所述商品不能继续使用消费金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仅在所述消费金抵扣金额未使用完毕时,才能采用所述消费金对所述商品的支付金额进行抵扣。
108.于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返利管理系统还包括退款模块,用于当所述商品进行退款时,按照原路将所述消费金退回至用户。具体地,当用户针对所述商品发生退款行为时,所述返利管理平台将所述消费金原路退回至用户,将用户的支付金额原路退回。
109.需要说明的是,应理解以上装置的各个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功能的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个物理实体上,也可以物理上分开。且这些模块可以全部以软件通过处理元件调用的形式实现,也可以全部以硬件的形式实现,还可以部分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用软件的形式实现,部分模块通过硬件的形式实现。例如:x模块可以为单独设立的处理元件,也可以集成在上述装置的某一个芯片中实现。此外,x模块也可以以程序代码的形式存储于上述装置的存储器中,由上述装置的某一个处理元件调用并执行以上x模块的功能。其它模块的实现与之类似。这些模块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独立实现。这里所述的处理元件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
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或以上各个模块可以通过处理器元件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以上这些模块可以是被配置成实施以上方法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例如:一个或多个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一个或者多个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等。当以上某个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度程序代码的形式实现时,该处理元件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或其它可以调用程序代码的处理器。这些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以片上系统(system-on-a-chip,简称soc)的形式实现。
110.本发明的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的返利管理方法。优选地,所述存储介质包括:rom、ram、磁碟、u盘、存储卡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11.如图4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返利管理平台包括:处理器41和存储器42。
112.所述存储器42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
113.所述存储器42包括:rom、ram、磁碟、u盘、存储卡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14.所述处理器41与所述存储器42相连,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42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返利管理平台执行上述的返利管理方法。
115.优选地,所述处理器41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简称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
116.如图5所示,于一实施例中,本发明的返利管理系统包括上述的返利管理平台51、用户终端52和商户终端53。
117.所述商户终端53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51相连,用于基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51对消费金进行预充值,并售卖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
118.所述用户终端52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51相连,用于基于所述返利管理平台51获取消费金,并购买所述可使用消费金的商品。
119.综上所述,本发明的返利管理方法及系统、存储介质及平台用户通过多种途径获得消费金,并将消费金在支付时直接进行抵扣,无需等待返利提现,即可即时享受更低的价格;平台能够获取更多的佣金,商户能够获取更多的用户,极大地促进了消费。所以,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120.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