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涉及智能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截屏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及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2.目前,移动终端设备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某些场景下,用户需要对移动终端设备进行截屏处理。相关技术中,用户可以对移动终端设备中的组合物理按键进行按压以实现截屏,例如对于ios系统的智能手机,可以同时按压电源键和home键进行截屏。或者,也可以通过查找移动终端设备中的虚拟截屏按键,对虚拟截屏按键进行按压以实现截屏。在截屏之后,通常需要再对截屏图像进行裁剪,才能得到用户想要的图像。可见,上述截屏方式操作复杂,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3.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截屏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存储介质及程序产品。
4.根据本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截屏方法,包括:
5.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多指触摸操作时,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
6.根据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7.如果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根据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并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得到截屏图像。
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包括:
9.如果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抬起时刻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确定所述触摸结束操作为截屏操作,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其中,所述预设抬起条件用于指示多个所述抬起时刻的同步程度。
10.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1.如果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不满足所述预设抬起条件,确定所述触摸结束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2.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在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3.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点增加操作或触摸点减少操作,确定所述触摸点增加操作、所述触摸点减少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其中,所述触摸点减少操作不属于所述触摸结束操作;或者,
14.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第一滑动操作,且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确定所述第一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或者,
15.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第二滑动操作,且根据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重新确定的截屏区域的面积小于预设面积阈值,确定所述第二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6.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包括:
17.如果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大于相似度阈值,和/或,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则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其中,所述预设触摸条件用于指示多个所述触摸时刻的同步程度;
18.否则,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19.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包括:
20.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的离差平方和小于第一预设阈值。
21.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在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2.根据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初始截屏区域,显示所述初始截屏区域,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所述初始截屏区域进行区域调整,得到所述目标截屏区域。
23.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在显示所述初始截屏区域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4.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滑动操作时,对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进行更新;
25.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将所述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更新后的位置坐标确定为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
26.根据本技术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截屏装置,包括:
27.触摸点信息确定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多指触摸操作时,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
28.截屏手势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29.截屏处理模块,用于如果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根据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并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得到截屏图像。
30.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如果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确定所述触摸结束操作为截屏操作,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其中,所述预设抬起条件用于指示多个所述抬起时刻的同步程度。
31.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32.第一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如果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不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确定所述触摸结束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33.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34.第二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点增加操作
或触摸点减少操作,确定所述触摸点增加操作、所述触摸点减少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其中,所述触摸点减少操作不属于所述触摸结束操作;或者,
35.第三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第一滑动操作,且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确定所述第一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或者,
36.第四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第二滑动操作,且根据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重新确定的截屏区域的面积小于预设面积阈值,确定所述第二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37.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手势判断模块,具体用于如果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大于相似度阈值,和/或,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则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否则,确定所述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其中,所述预设触摸条件用于指示多个所述触摸时刻的同步程度。
3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区域确定模块,具体用于通过下述方式确定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
39.确定所述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的离差平方和小于第一预设阈值。
40.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41.截屏区域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初始截屏区域,显示所述初始截屏区域,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所述初始截屏区域进行区域调整,得到所述目标截屏区域。
42.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43.位置坐标更新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滑动操作时,对所述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进行更新;
44.目标位置坐标确定模块,用于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将所述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更新后的位置坐标确定为所述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
45.根据本技术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46.处理器;以及
47.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的可执行指令;
48.其中,所述处理器配置为经由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来执行第一方面所述的截屏方法。
49.根据本技术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第一方面所述的截屏方法。
50.根据本技术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第一方面所述的截屏方法。
5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52.通过检测用户在显示屏上的多指触摸操作,根据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由于多指触摸操作不一定全部属于截屏手势操作,通过该方式可以避免误识别,提高截屏操作识别的准确性。
在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的情况下,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摸屏上抬起时,可以检测到触摸结束操作,根据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即可实现目标截屏区域的截屏。可见,本技术可以直接通过多个手指触摸显示屏来实现截屏,用户不需要按压移动终端设备上的组合物理按键,也无需查找虚拟截屏按键,操作简单。
附图说明
53.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技术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技术的原理。
5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55.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截屏方法及装置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
56.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方法的一种流程图;
57.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方法的又一种流程图;
58.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示意图;
59.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区域的一种示意图;
60.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装置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61.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62.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技术的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的是,本技术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实现,而且不应该被解释为限于这里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加透彻和完整地理解本技术。应当理解的是,本技术的附图及实施例仅用于示例性作用,并非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63.应当理解,本技术的方法实施方式中记载的各个步骤可以按照不同的顺序执行,和/或并行执行。此外,方法实施方式可以包括附加的步骤和/或省略执行示出的步骤。本技术的范围在此方面不受限制。
64.本文使用的术语“包括”及其变形是开放性包括,即“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基于”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术语“一个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另外的实施例”;术语“一些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些实施例”。其他术语的相关定义将在下文描述中给出。
65.需要注意,本技术中提及的“第一”、“第二”等概念仅用于对不同的装置、模块或单元进行区分,并非用于限定这些装置、模块或单元所执行的功能的顺序或者相互依存关系。
66.需要注意,本技术中提及的“一个”、“多个”的修饰是示意性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除非在上下文另有明确指出,否则应该理解为“一个或多个”。
67.本技术实施方式中的多个装置之间所交互的消息或者信息的名称仅用于说明性的目的,而并不是用于对这些消息或信息的范围进行限制。
68.参见图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截屏方法及装置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本技术实施例的截屏方法适用于具有显示屏的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该电子设备
可以水平放置在桌面上,或竖直立在桌面上,以方便双手操作。如果用户想要截一个矩形区域,可以通过四个手指触摸显示屏以选择要截屏的区域,当手指从显示屏上抬起之后可以实现截屏。
69.以下首先对本技术实施例的截屏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70.参见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方法的一种流程图,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71.步骤s210,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多指触摸操作时,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
72.本技术实施例中,多指触摸操作指通过多个手指进行触摸的操作,用户想要在显示屏上进行截图,可以通过多个手指选择要截屏的区域。在多个手指触摸触摸显示屏时,显示屏上对应有多个触摸点,每个触摸点具有对应的位置坐标以及触摸时刻。例如,可以以显示屏的左上角为坐标原点,水平向右为x轴,竖直向下为y轴建立坐标系,确定每个触摸点在此坐标系下的位置坐标。还可以在用户的手指触摸显示屏时,可以记录每个触摸点对应的触摸时刻。
73.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对多指触摸操作中多个手指的数量不做限定,多个手指的数量可以是2、3、4等。例如,用户想要的截屏区域是矩形,可以直接通过两个手指触摸显示屏,以两个触摸点为对角顶点确定截屏区域。用户想要的截屏区域是三角形,用户可以通过三个手指触摸显示屏,以三个触摸点为顶点确定截屏区域。用户想要的截屏区域是矩形、平行四边形或其他四边形,可以直接通过四个手指触摸显示屏,以四个触摸点为顶点确定截屏区域等等。
74.步骤s220,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75.本技术实施例中,由于用户通过多个手指触摸显示屏时,并不一定是想要进行截屏操作,可以在多指触摸操作满足某种条件下,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这样,可以准确识别用户的截屏意图,从而避免误识别,影响用户体验。
76.可选的,可以基于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例如,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是否属于规则的形状等。也可以基于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例如,根据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是否同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等。还可以基于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例如,可以在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属于规范的形状,且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同步的情况下,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其他情况则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77.步骤s230,如果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根据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并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得到截屏图像。
78.如前所述,用户在进行截屏操作时,用户的手指处于触摸显示屏的状态,用户的手指在显示屏上抬起之后,即执行触摸结束操作时,可以确定用户确认截屏,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得到截屏图像。
79.本技术实施例的截屏方法,通过检测用户在显示屏上的多指触摸操作,根据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
手势操作。由于多指触摸操作不一定全部属于截屏手势操作,通过该方式可以避免误识别,提高截屏操作识别的准确性。在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的情况下,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截屏区域,当用户的手指在触摸屏上抬起时,可以检测到触摸结束操作,根据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即可实现目标截屏区域的截屏。可见,本技术可以直接通过多个手指触摸显示屏来实现截屏,用户不需要按压移动终端设备上的组合物理按键,也无需查找虚拟截屏按键,操作简单。
80.参见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方法的又一种流程图,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81.步骤s310,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多指触摸操作时,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
82.本步骤与图2实施例步骤s210的处理过程相同,具体参见图2实施例中的描述即可,在此不再赘述。
83.步骤s320,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84.本技术实施例中,可以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来识别用户的截屏操作。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果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大于相似度阈值,可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否则,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其中,预设形状指预先设定的相对规范的形状。例如,对于两个触摸点而言,预设形状可以是矩形;对于三个触摸点而言,预设形状可以是等边三角形,对于四个触摸点而言,预设形状可以是矩形、菱形、平行四边形等。
85.其中,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也就是,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接近程度。可选的,可以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的面积,与该形状中包含的最大预设形状的面积确定。假设四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接近于矩形,但不是一个规则的矩形,如果该形状中包含的最大矩形的面积的占比大于相似度阈值(例如为90%),那么,可以认为此次的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86.参见图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示意图,可以看出,四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接近于矩形,如果从该形状中截取一个最大的矩形,截取的矩形的面积在该形状构成的区域的面积的占比大于相似度阈值,可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87.其中,针对四个触摸点的情况,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来识别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的方式可以如下:
88.如图4所示,假设四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按照左上右下的顺序分别为:(x0,y0)、(x1,y1)、(x2,y2)、(x3,y3),根据该四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可以得到:
89.x
′0=(x0+x2)/2,x
′1=(x1+x3)/2;
90.y
′0=(y0+y1)/2,y
′1=(y2+y3)/2;
91.如果满足以下公式:
92.(x
0-x
′0)2+(x
2-x
′0)2+(x
1-x
′1)2+(x
3-x
′1)2≤δ
x
93.(y
0-y
′0)2+(y
1-y
′0)2+(y
2-y
′1)2+(y
3-y
′1)2≤δy;
94.表示四个触摸点构成的形状接近于矩形,并且该矩形的两条边分别近似与x轴和y
轴平行。此时,可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95.其中,δ
x
、δy用于指示用户截屏手势的敏感程度,可以根据用户的使用习惯进行调整。
96.在又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果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可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否则,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其中,预设触摸条件用于指示多个触摸时刻的同步程度。具体的,由于预设触摸条件用于指示多个触摸时刻的同步程度,因此,如果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表示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间比较同步,可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97.可选的,如果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的离差平方和小于第一预设阈值,可以认为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其中,离差平方和是各项与平均项之差的平方的总和。
98.例如,假设四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分别为:t0、t1、t2、t3,
99.令t
′
=(t0+t1+t2+t3)/4,如果满足以下公式:
100.(t
0-t
′
)2+(t
1-t
′
)2+(t
2-t
′
)2+(t
3-t
′
)2≤δ
t
,
101.表示四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比较同步,此时可以认为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其中,δ
t
的值越小,表示四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越同步。
102.可选的,也可以确定多个触摸时刻中的最早时刻和最晚时刻,如果最晚时刻与最早时刻之间的差值小于预设时间差,也可以表示四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比较同步,可以认为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
103.在又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如果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大于相似度阈值,且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可以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否则,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即,本技术也可以在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同时满足对应条件的情况下,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相较于前述两种方式,用户截屏时要完成的截屏操作更严格,可以避免将非截屏操作识别为截屏操作,从而提高截屏操作识别的准确性。
104.步骤s330,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初始截屏区域,显示初始截屏区域,以使用户根据初始截屏区域进行区域调整,得到目标截屏区域。
105.在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的情况下,还可以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初始截屏区域。例如,针对两个触摸点的情况,直接将两个触摸点作为对角顶点,确定矩形截屏区域。针对三个触摸点或更多个触摸点的情况,也可以直接将多个触摸点作为顶点构成的区域作为初始截屏区域。另外,还可以显示初始截屏区域,这样,用户想要调整该初始截屏区域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进行区域调整,得到目标截屏区域,目标截屏区域即用户最终想要截取的区域。
106.本技术可以直接将多个触摸点作为顶点构成的区域,作为初始截屏区域。还可以对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进行微小的调整,使最终的初始截屏区域是规则的形状。例如,如果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大于相似度阈值,在确定初始截屏区域时,可以使最终确定的初始截屏区域的形状为预设形状。
107.参见图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中截屏区域的一种示意图,其中,实线部分是截屏区
域,虚线部分是多个触摸点作为顶点构成的区域。可以看出,虚线部分的形状与矩形比较接近,可以认为用户想要截的区域是矩形区域。根据该四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x0,y0)、(x1,y1)、(x2,y2)、(x3,y3)可以得到:
108.x
′0=(x0+x2)/2,x
′1=(x1+x3)/2;
109.y
′0=(y0+y1)/2,y
′1=(y2+y3)/2
110.将(x
′0,y
′0),(x
′1,y
′0),(x
′0,y
′1),(x
′1,y
′1)作为初始截屏区域的四个顶点,从而可以得到初始截屏区域。
111.步骤s340,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滑动操作时,对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进行更新。
112.本技术实施例中,用户通过多指触摸操作确定截屏区域后,还可以显示截屏区域,如果用户想要对该截屏区域进行调整,还可以在显示屏上进行滑动操作。在滑动操作过程中,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实时更新,相应地,截屏区域的大小也会更新,可以根据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重新确定截屏区域。
113.步骤s350,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判断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是否满足预设抬起条件。其中,预设抬起条件用于指示多个抬起时刻的同步程度。
114.与前述多指触摸操作类似,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时,也可以基于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判断触摸结束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操作。例如,如果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的离差平方和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可以认为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如果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满足预设抬起条件,认为多个手指的触摸结束操作比较同步,用户有截屏意图,可以执行步骤s360;如果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不满足预设抬起条件,认为多个手指的触摸结束操作不同步,用户没有截屏意图,执行步骤s380。
115.步骤s360,确定该触摸结束操作为截屏操作,将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更新后的位置坐标确定为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
116.步骤s370,根据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并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得到截屏图像。
117.如前所述,在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有截屏意图,那么该触摸结束操作即为截屏操作,直接进行截屏处理。
118.步骤s380,确定该触摸结束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19.相应地,在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不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的情况下,确定用户没有截屏意图,该触摸结束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2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不进行截屏处理的方式不限于此。可选的,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点增加操作或触摸点减少操作,确定触摸点增加操作、触摸点减少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其中,触摸点减少操作不属于触摸结束操作。或者,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第一滑动操作,且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确定第一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或者,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第一滑动操作,且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确定第二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21.本技术实施例中,当触摸点的数量增加时,即用户通过多个手指触摸显示屏进行截屏时,如果再通过其他手指触摸显示屏,可以确定用户没有截屏意图。
122.如果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例如图4所示的四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x0,y0)、(x1,y1)、(x2,y2)、(x3,y3)滑动到(x0,y0)的左边,即滑动后x1《x0,或(x3,y3)滑动到(x2,y2)的左边,即滑动后x3《x2,或(x0,y0)滑动到(x2,y2)的下边,即滑动后y2《y0,或(x1,y1)滑动到(x3,y3)的下边,即滑动后y3《y1,均可以认为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确定用户没有截屏意图。或者,用户进行滑动操作后,重新确定的截屏区域的面积很小,也可以确定用户没有截屏意图。
123.本技术实施例的截屏方法,通过检测用户在显示屏上的多指触摸操作,根据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在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的情况下,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初始截屏区域。用户可以在屏幕上进行滑动操作,以对初始截屏区域进行调整,得到目标截屏区域。当用户在触摸屏上抬起后,可以根据各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间,确定触摸结束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操作,以进一步确认用户的截屏意图。如果触摸结束操作属于截屏操作,则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本技术可以直接通过多个手指触摸显示屏来实现截屏,用户不需要按压移动终端设备上的组合物理按键,也无需查找虚拟截屏按键,操作简单,提高了截屏效率。并且,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在满足某种条件的情况下,多指触摸操作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这样,可以避免误识别,提高截屏的准确性。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滑动操作即可调整截屏区域,不需要进一步对得到的截屏图像进行裁剪,提高了截屏效率。
124.相应于上述方法实施例,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截屏装置,参见图6,该截屏装置600包括:
125.触摸点信息确定模块610,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多指触摸操作时,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触摸时刻;
126.截屏手势判断模块620,用于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和/或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确定多指触摸操作是否属于截屏手势操作;
127.截屏处理模块630,用于如果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根据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目标截屏区域,并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得到截屏图像。
12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截屏处理模块630,具体用于如果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确定触摸结束操作为截屏操作,对目标截屏区域进行截屏处理,其中,预设抬起条件用于指示多个抬起时刻的同步程度。
129.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130.第一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如果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抬起时刻不满足预设抬起条件,确定触摸结束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31.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132.第二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点增加操作或触摸点减少操作,确定触摸点增加操作、触摸点减少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其中,触摸点减少操作不属于触摸结束操作;或者,
133.第三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第一滑动操作,且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发生变化,确定第一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或者,
134.第四取消截屏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第二滑动操作,且根据滑动后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重新确定的截屏区域的面积小于预设面积阈值,确定第二滑动操作不是截屏操作,不进行截屏处理。
135.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截屏手势判断模块620,具体用于如果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构成的形状与预设形状的相似度大于相似度阈值,和/或,如果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则确定多指触摸操作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否则,确定多指触摸操作不属于截屏手势操作;其中,预设触摸条件用于指示多个触摸时刻的同步程度。
136.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截屏手势判断模块620,具体用于通过下述方式确定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满足预设触摸条件:
137.确定多个触摸点的触摸时刻的离差平方和小于第一预设阈值。
138.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139.截屏区域显示模块,用于根据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确定初始截屏区域,显示初始截屏区域,以使用户根据初始截屏区域进行区域调整,得到目标截屏区域。
140.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截屏装置还包括:
141.位置坐标更新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滑动操作时,对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进行更新;
142.目标位置坐标确定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在显示屏上进行触摸结束操作,将多个触摸点对应的更新后的位置坐标确定为触摸结束操作对应的多个触摸点的位置坐标。
143.上述装置中各模块或单元的具体细节已经在对应的方法中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因此此处不再赘述。
144.在本技术的示例性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被配置为执行本示例实施方式中上述截屏方法。
145.参见图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设备的一种结构示意图,本技术具体实施例并不对电子设备的具体实现做限定。需要说明的是,图7示出的电子设备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146.如图7所示,电子设备700包括中央处理单元(cpu)7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702中的程序或者从存储部分7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703中的程序而执行各种适当的动作和处理。在ram 703中,还存储有系统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中央处理单元701、rom 702以及ram 703通过总线704彼此相连。输入/输出(i/o)接口705也连接至总线704。
147.以下部件连接至i/o接口705:包括键盘、鼠标等的输入部分706;包括诸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lcd)等以及扬声器等的输出部分707;包括硬盘等的存储部分708;以及包括诸如局域网(lan)卡、调制解调器等的网络接口卡的通信部分709。通信部分709经由诸如因特网的网络执行通信处理。驱动器710也根据需要连接至i/o接口705。可拆卸介质711,诸如磁盘、光盘、磁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等,根据需要安装在驱动器710上,以便于从其上读出的计算机程序根据需要被安装入存储部分708。
148.特别地,根据本技术的实施例,上文参考流程图描述的过程可以被实现为计算机软件程序。例如,本技术的实施例包括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承载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用于执行流程图所示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在这样的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通过通信部分709从网络上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711被安装。在该计算机程序被中央处理单元701执行时,执行本技术的装置中限定的各种功能。
149.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装置中所包含的;也可以是单独存在,而未装配入该装置中。上述计算机可读介质承载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当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执行时,实现上述截屏方法。
150.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上述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是上述两者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访问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光纤、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技术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而在本技术中,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电线、光缆、rf(射频)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51.本技术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上述截屏方法的步骤。
152.上述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法可在硬件、固件中实现,或者被实现为可存储在记录介质(诸如cd-rom、ram、软盘、硬盘或磁光盘)中的软件或计算机代码,或者被实现通过网络下载的原始存储在远程记录介质或非暂时机器可读介质中并将被存储在本地记录介质中的计算机代码,从而在此描述的方法可被存储在使用通用计算机、专用处理器或者可编程或专用硬件(诸如asic或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的记录介质上的这样的软件处理。可以理解,计算机、处理器、微处理器控制器或可编程硬件包括可存储或接收软件或计算机代码的存储组件(例如,ram、rom、闪存等),当所述软件或计算机代码被计算机、处理器或硬件访问且执行时,实现在此描述的截屏方法。此外,当通用计算机访问用于实现在此示出的截屏方法的代码时,代码的执行将通用计算机转换为用于执行在此示出的截屏方法的专用计算机。
153.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方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
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实施例的范围。
154.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技术实施例,而并非对本技术实施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技术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技术实施例的范畴,本技术实施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155.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或实现本技术。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技术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述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