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装置、系统、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2.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进行线上购物,但是目前的传统线上购物方式往往是消费者对于商家提供的商品/产品进行即时购买并全额付款,然后商家在规定的极短时间内发货,消费者往往也是基于商家提供的商品/产品的当前价格进行选择是否购买。虽然逐渐也出现一些产品的预购方案,但是目前的商品/产品预购方案往往只是让消费者预付定金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付尾款后发货,对于消费者来说用户体验较低,无法刺激消费者积极消费。
技术实现要素:3.本发明实施方式提出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装置、系统、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能够有效解决现有的技术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包括:
5.s1、接收第一用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一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的预购请求;其中,所述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单价随产品的旺季和淡季调整,且预购产品的单价与交付时间的时长成反比;所述预购请求包括预购产品的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预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对应的单价;其中预购数量和交付时间由第一用户进行自主选择,单价和交付时间相关,当第一用户选择不同的交付时间时,单价会随着第一用户所选择的交付时间发生变动对应显示;
6.s2、基于所述预购请求计算第一预购总额,并根据所述第一商家的预先设定向消费者显示可选择支付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享受的折扣,其中预付款越高,可享受的折扣越低,产品的最终售价也越低;
7.s3、基于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及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计算所述第一用户应付的第二预购总额和实际预付款,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位于所述预付款区间;
8.s4、当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户完成所述实际预付款的支付通知时,生成预购订单,并将所述预购订单发送给以及所述实际预付款付给所述第一商家;
9.s5、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内,当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的转让请求时,基于所述转让请求种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计算转让价格;
10.s6、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预购平台的其他用户,所述转让信息包括转让人信息、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11.s7、当接收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转让信息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生成转让订单,将
所述转让订单中的必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商家以在交付时间发货,并基于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转让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优选地,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内,所述第一用户可以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所述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还包括:
12.s5、当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的转让请求时,基于所述转让请求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转让价格:m3=a*w2*n2+t1*n2/n1,m3为转让价格,且m3≥(m2-q2)*n2/n1,n2为转让数量,n2≤n1,t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t1=q2*p1(p1≥0),p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价格上涨指数,当价格上涨指数为负值时p1为0,w2为所述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
13.s6、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预购平台的其他用户,所述转让信息包括转让人信息、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14.s7、当接收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转让信息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转让订单生成,将所述转让订单中的必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商家以在交付时间发货,并基于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转让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15.s8、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向所述第一用户返回的款项或应向所述第一用户收取的用户应付尾款:q3=m3-(m2-q2),或,q4=(m2-q2)-m3,q3为向所述第一用户返回的款项,q4为应向所述第一用户收取的用户应付尾款;
16.s9、若n2<n1,当收到所述第一用户支付的所述用户应付尾款时,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以通知所述第一商家在所述交付时间发货;
17.s10、当收到所述预购订单/转让订单的收货确认时,则按照以下公式:q5=m2-q2,计算并支付所述第一商家的商家应收尾款,所述预购订单/转让订单对应完成;其中q5为所述商家应收尾款。
18.优选地,在所述步骤s2中,基于所述预购请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第一预购总额:m1=a*n1,m1为第一预购总额,a为预购产品的单价,n1为预购数量;
19.在所述步骤s3中,基于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及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所述第一用户应付的第二预购总额和实际预付款:m2=m1*w1,q2=q1*w1,m2为第二预购总额,w1为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q2为实际预付款,q1为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
20.优选地,在所述步骤s5中,基于所述转让请求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转让价格:m3=a*w2*n2+t1*n2/n1,m3为转让价格,且m3≥(m2-q2)*n2/n1,n2为转让数量,n2≤n1,t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t1=q2*p1(p1≥0),p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价格上涨指数,当价格上涨指数为负值时p1为0,w2为所述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
21.所述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还包括步骤:
22.s8、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向所述第一用户返回的款项或应向所述第一用户收取的用户应付尾款:q3=m3-(m2-q2),或,q4=(m2-q2)-m3,q3为向所述第一用户返回的款项,q4为应向所述第一用户收取的用户应付尾款。
23.优选地,所述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还包括步骤:
24.s9、若n2<n1,当收到所述第一用户支付的所述用户应付尾款时,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以通知所述第一商家在所述交付时间发货;
25.s10、当收到所述预购订单/转让订单的收货确认时,则按照以下公式:q5=m2-q2,计算并支付所述第一商家的商家应收尾款,所述预购订单/转让订单对应完成;其中q5为所述商家应收尾款。
26.优选地,当所述第二用户作为受让人购买所述预购产品的实际转让数量n3可少于等于所述转让数量n2,当所述第二用户作为受让人购买所述预购产品的实际转让数量n3少于所述转让数量n2时,所述步骤s7和步骤s9中的转让数量n2对应为实际转让数量n3。
27.优选地,在所述步骤s6前,所述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还包括:
28.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所述第一商家,若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放弃购买或者在规定的期限没有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回复时,才执行所述步骤s6;若在规定的期限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回复进行回购时,则生成回购订单,并基于所述回购订单对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回购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回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回购价格。
29.本发明实施例对应提供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包括:
30.预购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一用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一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的预购请求;其中,所述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单价随产品的旺季和淡季调整,且预购产品的单价与交付时间的时长成反比;所述预购请求包括预购产品的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预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对应的单价;
31.预购请求处理模块,基于所述预购请求计算第一预购总额,并根据所述第一商家的预先设定向消费者显示可选择支付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享受的折扣,其中预付款越高,可享受的折扣越低;
32.预购总额和预付款计算模块,基于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及对应可享受的折扣计算所述第一用户应付的第二预购总额和实际预付款,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位于所述预付款区间;
33.预购订单生成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户完成所述实际预付款的支付通知时,生成预购订单,并将所述预购订单发送给以及所述实际预付款付给所述第一商家;
34.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内,所述第一用户可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所述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还包括:
35.转让请求处理模块,用于当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的转让请求时,基于所述转让请求种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计算转让价格;
36.转让信息推送模块,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预购平台的其他用户,所述转让信息包括转让人信息、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37.转让订单生成模块,用于当接收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转让信息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生成转让订单,将所述转让订单中的必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商家以在交付时间发货,
并基于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转让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38.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系统,包括服务端以及与所述服务端实现通信的第一终端、第二终端和第三终端;
39.其中,所述服务端包括如上任一实施例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所述第一终端对应为第一用户的应用终端,所述第二终端对应为第二用户的应用终端,所述第三终端对应为第一商家的应用终端。
40.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且被配置为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任一实施例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
41.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运行时执行如上任一实施例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
42.实施本发明实施方式,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43.1、通过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单价随产品的旺季和淡季和大节日如春节进行调整,且预购产品的单价与交付时间的时长成反比,从而利于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主选择发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一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的预购请求,包括自主选择商家、商品、商品数量、商品交付时间以及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将传统线上现货购物方式转变为预购货模式,从而让消费者能以较低的价格锁定产品的最终售价,消费者被动购物变成消费者主动选择购物,能够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乐趣;而且基于消费者主动发起的预购请求计算出预购总额后,还会根据商家的预先设定计算并显示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以享受的折扣,预付款越高,可以享受的折扣越低。因此,通过实施本发明能够有效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商家进驻预购平台以进行线上交易,开发更多的互联网交易产品,有效地促进网购市场的创新发展。
44.2、对于消费者自主发起的预购订单,在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一般一周以内)内,该消费者还可以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而且转让价格由预购消费者进行自主设定。这样,与传统的预购方式在产品交付时如果消费者由于不需要产品而只能放弃支付尾款而造成订金亏损相比,本发明提供的预购方式使得消费者在交付时如果不想要产品可以进行转让,而且转让价格(转让折扣)由预购消费者设定,由于消费者的预购产品是经消费者自主选择预购的,其预购产品所享受的折扣往往有双重折扣(淡季折扣和预付款折扣以及春节折扣),这样预购消费者在交付时进行转让时转让价格(折扣)可以灵活设置,可以更高的价格转让出去而赚取差价,从而进一步刺激消费者的预购欲望。而且,对于作为受让人的消费者来说,由于转让的产品是经商家一手发货而不是经预购消费者的二手产品,而且还能够以一定折扣享受商家一手发货的产品,是具备一定吸引力的,即消费者既可以作为预购产品的转让人,也可以作为受让人自主选择转让产品进行实时购买,丰富了线上购物方式。
附图说明
45.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
46.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
47.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
48.图4是本发明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49.图5是本发明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系统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50.图6是本发明提供的设备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1.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52.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适用于服务端,包括步骤s101至s107,具体如下:
53.s101、接收第一用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一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的预购请求;其中,所述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单价随产品的旺季和淡季调整,且预购产品的单价与交付时间的时长成反比;所述预购请求包括预购产品的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预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对应的单价;其中预购数量和交付时间由第一用户进行自主选择,单价和交付时间相关,当第一用户选择不同的交付时间时,单价会随着第一用户所选择的交付时间发生变动对应显示;
54.s102、基于所述预购请求计算第一预购总额,并根据所述第一商家的预先设定向消费者显示可选择支付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享受的折扣,其中预付款越高,可享受的折扣越低,产品的最终售价也越低;
55.s103、基于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及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计算所述第一用户应付的第二预购总额和实际预付款,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位于所述预付款区间;
56.s104、当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户完成所述实际预付款的支付通知时,生成预购订单,并将所述预购订单发送给以及所述实际预付款付给所述第一商家;
57.s105、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内,当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的转让请求时,基于所述转让请求种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计算转让价格;
58.s106、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预购平台的其他用户,所述转让信息包括转让人信息、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59.s107、当接收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转让信息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生成转让订单,将所述转让订单中的必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商家以在交付时间发货,并基于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转让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60.其中,在所述步骤s102中,基于所述预购请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第一预购总额:m1
=a*n1,m1为第一预购总额,a为预购产品的单价,n1为预购数量。
61.相应的,在所述步骤s103中,基于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及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所述第一用户应付的第二预购总额和实际预付款:m2=m1*w1,q2=q1*w1,m2为第二预购总额,w1为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q2为实际预付款,q1为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
62.在所述步骤s105中,基于所述转让请求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转让价格:m3=a*w2*n2+t1*n2/n1,m3为转让价格,且m3≥(m2-q2)*n2/n1,n2为转让数量,n2≤n1,t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t1=q2*p1(p1≥0),p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价格上涨指数,当价格上涨指数为负值时p1为0,w2为所述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
63.作为优选方案,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还包括步骤:
64.s108、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向所述第一用户返回的款项或应向所述第一用户收取的用户应付尾款:q3=m3-(m2-q2),或,q4=(m2-q2)-m3,q3为向所述第一用户返回的款项,q4为应向所述第一用户收取的用户应付尾款;
65.s109、若n2<n1,当收到所述第一用户支付的所述用户应付尾款时,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以通知所述第一商家在所述交付时间发货;
66.s110、当收到所述预购订单/转让订单的收货确认时,则按照以下公式:q5=m2-q2,计算并支付所述第一商家的商家应收尾款,所述预购订单/转让订单对应完成;其中q5为所述商家应收尾款。
67.其中,可以理解的当所述第二用户作为受让人购买所述预购产品的实际转让数量n3可少于等于所述转让数量n2,当所述第二用户作为受让人购买所述预购产品的实际转让数量n3少于所述转让数量n2时,所述步骤s7和步骤s9中的转让数量n2对应为实际转让数量n3。
68.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方案,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在所述步骤s106前,还包括: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所述第一商家,若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放弃购买或者在规定的期限没有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回复时,才执行所述步骤s6;若在规定的期限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回复进行回购时,则生成回购订单,并基于所述回购订单对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回购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回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回购价格。
69.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服务端、第一终端、第二终端以及第三终端之间的信息交互和处理,服务端、第一终端、第二终端及第三终端之间通常通过wifi、蓝牙、蜂窝数据等无线方式连接。第一终端对应为第一用户(消费者)的应用终端,第二终端对应为第二用户(消费者)的应用终端,第三终端对应为第一商家的应用终端。第一终端/第二终端/第三终端通常为用户的手机、平板电脑或其他移动设备等。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对应的注册用户为消费者,第三终端对应的注册用户为商家。在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前,商家需要首先通过对应的应用终端注册成为用户,并将对应的注册用户信息存储到服务端的数据库中,其中,注册用户信息可以包含但不限于注册账号、登录密码、商家名称、商家地址、商家介绍、营业执照、产品商标证明、产品合格证、联系电话、商家联系人、支付/收钱账户等。当商家注册成功后,可以通过该应用终端上传可预购产品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预购产品的预先设定(预付款区间以及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以享受
的折扣)。相应地,消费者可以通过对应的应用终端注册成为对应的用户,并在注册过程提供必要的注册用用户信息(例如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优选的,在该实施例方式中,每一用户在注册用户信息时,每一用户均拥有唯一标记的身份信息,该身份信息可以是用户的注册账号、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也可以是服务端在用户注册用户信息给每一用户提供的唯一编码。这样,在服务端、第一终端、第二终端和第三终端之间的信息交互中,可以通过用户的唯一标记的身份信息识别用户的身份以实现快速有效交互。
70.在本实施例的步骤s101中,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一般来说,交付时间越长,单价越低;另外淡季旺季也会影响单价。具体的显示方式可以采取多种,例如下拉式选择显示等等。例如,对于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除了必要的产品介绍等信息外,还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单价、预购数量和交付时间,其中预购数量和交付时间由消费者进行自主选择,而且,单价和交付时间相关,当消费者选择不同的交付时间时,单价会随着消费者所选择的交付时间发生变动。具体的,例如,对于某个商家的某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消费者进行预购时,若选择交付时间为2021年5月(或更具体到天),单价对应显示为3000元;若选择交付时间为2021年11月(或更具体到天),单价对应显示为2500元。这样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主选择交付时间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预购产品(即享受淡季预购折扣)。
71.如上,对于某个商家的某个型号的空调产品,当消费者择交付时间为2021年11月(或更具体到天),单价对应显示为2500元,且预购数量选择为2时,并发起预购请求时,在步骤s102中,可以计算出消费者需要支付该预购产品的第一预购总额为:2500*2=5000元。同时,基于商家的预先设定显示消费者可以选择支付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以享受的折扣,其中预付款越高,可以享受的折扣越低。例如,商家的预先设定可以如下:预付款区间为预购总额的30%、40%、50%、60%、70%、80%、90%、100%,分别对应的折扣为:10折(不打折)、9.5折、9.2折、9折、8.7折、8.5折、8.3折、8折。例如消费者应付的预购总额为5000元,按照商家的预先设定,消费者可以选择支付的预付款区间为:150元~5000元,对应享受的折扣为10~8折。
72.在步骤s103中,当消费者选择支付第一预购总额的60%作为预付款,可以享受的对应折扣为9折,那么预购总额则调整为:5000*0.9=4500元,实际预付款为3000*0.9=2700元。
73.可以理解的,第一用户可以基于该预付款区间选择支付具体的实际预付款。其中,限定第一用户支付的实际预付款不能低于商家预设的最低预付款,是为了保障商家接受该预购订单进行对应生产或原料采购前能够获得一定的启动资金,而且也避免用户预购后反悔给商家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可以理解的,商家也可以进一步限定预购订单的违约责任(包括商家和消费者的违约责任),具体的内容在此不做限定。
74.另外,第一商家对所述预购产品可以预先设定回购规则,设定当预购用户在预购产品后的交付时间前的期限内,第一商家承诺无条件或有条件回购所述预购产品。当第一商家回购所述预购产品时通过以下公式计算返回所述第一用户的费用:q=q2+t+t1,t为约定收益,t=q2*(1+p2)n,p2为第一商家设定的日收益率,n为所述预购订单生成日至所述交付时间所经历的天数;t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t1=q2*p1(p1≥0),p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价格上涨指数,当价格上涨指数为负值时p1为0。对于消费者来说,预存购货款获得约
定收益和购物折扣,预存款越多,预存款时间越长,获得的约定收益就越高。而商家回购可以把预付款退回,另外赠送约定收益和涨价收益,不需消费者交付尾款。对商家来说,不仅可以通过消费者的预付款实现融资目的已解决流动资金问题,而且在预购产品交付时也可以通过回购解决货不供求的问题,从而实现消费者和商家的双赢。
75.可见,本实施例通过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单价随产品的旺季和淡季调整,且预购产品的单价与交付时间的时长成反比,从而利于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主选择发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一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的预购请求,包括自主选择商家、商品、商品数量、商品交付时间以及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将传统线上现货购物方式转变为预购模式,从而实现商家得到流动资金,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双赢局面,消费者由被动购物变成消费者主动选择购物,能够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乐趣;而且基于消费者主动发起的预购请求计算出预购总额后,还会根据商家的预先设定计算并显示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以享受的折扣,预付款越高,可以享受的折扣越低。也就是说,商家可以通过自主设定规则以折扣优惠换取更多的流动资金,而消费者则可以通过自主选择支付更多的预付款以获取更低的折扣,从而实现双赢。因此,通过实施本发明能够有效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商家进驻预购平台以进行线上交易。而且,第一商家对所述预购产品可以预先设定回购规则,设定当预购用户在预购产品后的交付时间前的期限内,第一商家承诺无条件或有条件回购所述预购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预存购货款获得利息和购物折扣,其商业价值极大,极容易吸引到大批客户。而商家回购可以把预付款退回,另外赠送约定收益和涨价收益,不需消费者交付尾款。对商家来说,不仅可以通过消费者的预付款实现融资目的已解决流动资金问题,而且在预购产品交付时也可以通过回购解决货不供求的问题,从而实现消费者和商家的双赢。
76.在本实施例中,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内,例如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7天内,预购平台给予预购用户(第一用户)两个选择:继续完成预购订单或者将预购订单转让出去。当预购用户认为该特定产品是自己当前所需要且价格合理,则可以通过支付应付尾款以使商家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发货。另外,当预购用户认为该特定产品是自己当前不需要,或者是购买意愿出现反悔的,或者是因产品价格出现暴涨,购买人愿意把购买权转让它人从而获得较高利润的,都可以选择对其预购的特定产品进行转让。转让对象可以是第二消费者接手,也可以是商家回购。
77.例如,如前所述例子,对于某个商家的某个型号的空调产品,预购消费者择交付时间为2021年11月(或更具体到天),单价对应显示为2500元,预购数量选择为2,选择支付第一预购总额的60%作为预付款,可以享受的对应折扣为9折,实际预购总额为4500元和实际预付款为2700元,即还差1800元尾款。在交付时间为2021年11月(或更具体到天)前预设期限(例如7天)内,预购消费者可以考虑将预购产品中的2台或1台空调产品进行转让。例如,当选择转让2台时,转让价格为:m3=2500*w2*2+t1,其中w2为所述预购消费者设定的转让折扣,例如预购消费者设定w2为1(不打折),那么转让价格为:m3=5000+t1(t1为产品的上涨收益)。当存在其他消费者愿意以这个转让价格接受该产品并支付完成后,那么可以返还预购消费者的费用为:q3=5000+t1-1800=3200+t1,也就是说,预购消费通过预付款2700元最后获得3200+t1的返回,这样通过预购且最终不需要时将产品转让出去,不亏还赚,可
以进一步激励消费者的预购欲望。
78.在本实施例中,t1为所述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可以理解为意外的额外收益,比如在购买合约时间内遇到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因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引发产品价格上涨的收益。例如某药品因药材价格大幅度上涨,引发药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这样到了产品交付,可以通过转让购买权获得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可以理解的,所述预购产品的上涨收益仅发生在预购消费者进行预购产品的转让时才有意义。
79.其中,这里所述的涨价收益可参照社会物价上涨指数比如国家定期公布的物价上涨指数cpi,也可以是国家公布的工业品物价指数ppi,例如国家公布的半年cpi指数为1.5%,而其涨价收益也是半年1.5%,或者是国家公布的ppi半年指数为1.5%,优选的cpi和ppi必须是正数或0,不能为负值,换句话说如果物价指数是负值,则其涨价收益为0。涨价收益可以是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指数,比如空调半年涨价了5%,其空调半年的价格上涨指数为5%。对于部分特殊商品如金银产品、民用天然气产品、汽车燃油等,其价格波动性较大,商家缺乏对冲手段,可以双方约定产品的售价折扣最大限度,比如可以设定:如果产品涨价超过10%,交货时,产品售价最高折扣为9折,其回购收益也按此比例进行换算。如此,保障商家不致损失过大,而消费者仍能获得购买收益和转让收益。
80.另外,当接收到第二用户(其他消费者)接受以所述转让价格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可以理解的,这里的接受可以指的是第二用户支付转让价格的全款或者预设的转让价格的部分,且该预设的转让价格的部分至少大于第一用户的实际预付款和所述特定产品的上涨收益的总和。这样,当第二用户支付转让价格的全款或者预设的转让价格的部分时,所述特定产品的转让成功,需要基于所述第二用户提供的收货人信息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并当第二用户支付转让价格的全款后通知所述商家在所述交付时间发货。
81.进一步的,作为对上述实施例的改进,若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推送给平台的其他用户后的预设时间(例如,24小时)内,没有收到其他用户接受所述转让价格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则通知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特定产品的转让价格进行降低调整,并基于降低调整后的转让价格将所述特定产品推送给平台的其他用户,并反复执行,直至接收到第二用户接受降低调整后的转让价格购买所述预购产品为止“。
82.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第二用户作为受让人购买所述预购产品的实际转让数量n3可以少于等于所述转让数量n2,当所述第二用户作为受让人购买所述预购产品的实际转让数量n3少于所述转让数量n2时,所述步骤s107和步骤s109中的转让数量n2对应为实际转让数量n3。
83.可见,在本实施例中,对于消费者自主发起的预购订单,在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一般一周以内)内,该消费者还可以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而且转让价格由预购消费者进行自主设定。这样,与传统的预购方式在产品交付时如果消费者由于不需要产品而只能放弃支付尾款而造成订金亏损相比,本发明提供的预购方式使得消费者在交付时如果不想要产品可以进行转让,而且转让价格(转让折扣)由预购消费者设定,由于消费者的预购产品是经消费者自主选择预购的,其预购产品所享受的折扣往往有双重折扣(淡季折扣和预付款折扣),这样预购消费者在交付时进行转让时转让价格(折扣)可以灵活设置,可以更高的价格转让出去而赚取差价,从而进一步刺激消费者的预购欲望。而且,对于作为受让人的消费者来说,由于转让的产品是经商家一手发货而不是经
预购消费者的二手产品,而且还能够以一定折扣享受商家一手发货的产品,是具备一定吸引力的,即消费者既可以作为预购产品的转让人,也可以作为受让人自主选择转让产品进行实时购买,丰富了线上购物方式。
84.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第一用户可以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时,对于相同的转让价格,所述第一商家具有优先的购买权,在所述步骤s106前,还包括: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所述第一商家,若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放弃购买或者在规定的期限没有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回复时,才执行所述步骤s106。若在规定的期限收到所述第一商家的回复进行回购时,则生成回购订单,并基于所述回购订单对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回购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回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回购价格。
85.可见,在该改进的方案中,预购消费者可以对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并限定对于相同的转让价格,该预购产品所对应的商家具有优先的购买权,这样,商家可以通过获取消费者预付款的方式获得更多流动资金用于生产,在交付时如果有需要(例如货不供求)则可以回购消费者的预购产品,从而解决商家的资金和产品问题,达到调和生产平衡的目的。
86.另外,作为本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商家对于所有预购产品可以预先设定回购规则,即设定当预购用户在预购产品后的交付时间时,若预购用户反悔不想购买该产品且又没有受让人接受该产品的转让时,商家承诺无条件或有条件回购该产品。可以理解的,这里的“无条件”指的是只要预购用户发起商家回购请求,商家必须接受该回购请求并以预先约定的回购价格回购该产品。其中,该回购价格可以是商家预先设定或者在生成预购订单前预购用户与商家经过协商约定。这里的“有条件”指的是商家可以预先设定条件,预购用户只有达到该条件时才可以触发商家回购交易。该条件例如可以包括:预购用户的预付款达到多少,预购用户的预付款时长多久等等。这里不做具体限制。商家可以决定回购或不回购,收取回购手续费多少。商家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销售能力自定回购数量。通过商家承诺无条件或以有条件回购预购用户所预购的特定产品,能够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吸引消费者积极参与进行预购活动。
87.参考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适用于服务端,在上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还包括:
88.s201、接收第三用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二商家的预存款请求;其中,所述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预存款规则,所述预存款规则包括预存款、消费期限以及消费折扣的对应关系;所述预存款请求包括第三用户信息、第二商家信息、预存款以及消费期限;
89.s202、根据所述预存款请求生成所述第三用户的指向所述第二商家的预存款账户,所述预存款账户上的金额等于所述预存款,所述预存款账户上的金额可以用于购买所述第二商家的产品且不能提现,当所述第三用户通过所述预存款账户上的金额购买所述第二商家的产品时基于所述第二商家的预存款规则享受对应的消费折扣;
90.其中,所述预存款账户上的金额每天按照所述第二商家预设定的日收益率计算约定收益进行调整。
91.作为消费者,其可以针对任一商家进行预存款消费,该预存款为独立于消费者的一般账户(可存钱也可以提取现金)的一个特殊账户,该预存款账户上的资金仅用于消费该
特定商家的线上产品,且具有对应的消费期限(消费期限由消费者选择,与折扣多少关联)。消费者可以存在多个针对不同商家的预存款账户;而且,预存消费者的预存款账户上的余额会按照约定的日收益率计算约定收益,从而使预存款消费者获得额外收益。
92.可见,在本实施例中,预购平台上还显示每一商家的预存款规则(限定了预存款、消费期限以及消费折扣的对应关系),消费者可以通过指定任一商家(但不指定产品)进行预存款购物,并自主选择预存款的多少、消费期限及所对应可以享受的折扣,通过预存款享受以一定折扣购买商家的产品,而且预存款账户上的金额每天按照所述第二商家预设定的日收益率计算约定收益进行调整,即消费者通过设置预存款账户不仅能够享受折扣消费商家产品,而且预存款账户的金额还会通过约定收益率获得增涨,能够有效促进消费者进行预存款消费商家产品的欲望,而对于商家来说,预存款给商家带来了更多的流动资金,而且消费者一旦存入预存款就必然会在消费期限前消费商家产品,这样商家可以获得更多的订单,并在消费期限前做对应的生产准备,能够进一步优化商家的生产模式,提高商家的盈利。
93.作为一个选项,可以由某个机构设立一个商家群,商家群由若干个商家组成,数量可以是百计、千计、万计,消费者可以在机构指定的账户中存入现金,当使用账户资金购货时,获得在指定商家群购物时的一定折扣优惠,例如9.5折,9折,8.5折等。存款时间越长,折扣越大。存款利息可以分为二种,第一种是存款利息为0,用账户资金购物时享受较大的折扣。第二种是存款利息为正数,也就是说存入指定账户的资金可以有利息,而且账户主人还可以享受购物折扣的优惠,存款利率、购物折扣率和存款量大小关联,存款越多利率越高,折扣率对账户主人越优惠。其利息和折扣比由机构精算确定,这里不做设定。
94.参考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适用于服务端,在上述实施例3的基础上,还进一步限定所述第三用户可对其享受所述第二商家的产品的消费折扣权进行转让,所述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进一步包括:
95.s203、当接收所述第三用户对所述第二商家的任一产品发起的消费折扣权转让请求时,根据所述消费折扣权转让请求生成对应的消费折扣权转让信息,所述消费折扣权转让请求包括第二商家信息、产品信息、第三用户信息以及作为受让人可以享受的消费折扣,所述作为受让人可以享受的消费折扣由所述第三用户设定;所述消费折扣权转让信息为指向所述第二商家的所述产品的购买链接;
96.s204、将生成的所述消费折扣权转让信息推送给所述预购平台上的其他用户;其中,所述预购平台上按照受让人可以享受的消费折扣由低到高依次显示指向所述第二商家的所述产品的消费折扣权转让信息;
97.s205、当接收到第四用户通过所述消费折扣权转让信息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后,向所述第三用户的可以提现的一般账户中存入所述第四用户所支付的金额,并通过所述第三用户的所述预存款账户按照第三用户可以享受的消费折扣扣取对应的金额后,生成所述第四用户作为消费者的消费订单,并将所述消费订单分别发送给所述第三用户、第四用户和第二商家。
98.在本实施例中,预存款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设置对其享受商家的产品的消费折扣权进行转让,且转让时作为受让人可以享受的消费折扣由预存款消费者自主设定。当受让人接受该消费折扣购买商家产品时,由预存款消费者的预存款账户并按照预存款消费者可以
享受的消费折扣进行扣费购买,而受让人支付的金额则存入预存款消费者的可以提现的一般账户中。这样,不仅可以避免预存款消费者在消费期限前没有消费完预存款账户的金额造成浪费,对于消费者来说,预存款可以享受进一步的折扣,而且能够进行折扣购买权的转让也能带来额外收益,对消费者来说相当具备吸引力。
99.如图4所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包括:
100.预购请求接收模块301,用于接收第一用户对预购平台上的第一商家的任一预购产品的预购请求;其中,所述预购平台上显示每一商家的每个预购产品的不同交付时间的单价信息,每个预购产品的单价随产品的旺季和淡季调整,且预购产品的单价与交付时间的时长成反比;所述预购请求包括预购产品的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预购数量、交付时间以及对应的单价;
101.预购请求处理模块302,基于所述预购请求计算第一预购总额,并根据所述第一商家的预先设定向消费者显示可选择支付的预付款区间以及所述预付款区间中的每一预付款可享受的折扣,其中预付款越高,可享受的折扣越低;
102.预购总额和预付款计算模块303,基于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及对应可享受的折扣计算所述第一用户应付的第二预购总额和实际预付款,所述第一用户选择的预付款位于所述预付款区间;
103.预购订单生成模块304,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第一用户完成所述实际预付款的支付通知时,生成预购订单,并将所述预购订单发送给以及所述实际预付款付给所述第一商家;
104.转让请求处理模块305,用于在所述交付时间前的预设期限内,当接收所述第一用户对所述预购订单中的全部或部分的预购产品进行转让的转让请求时,基于所述转让请求种第一用户设定的转让折扣计算转让价格;
105.转让信息推送模块306,基于所述转让价格将所述预购产品的转让信息推送给预购平台的其他用户,所述转让信息包括转让人信息、产品信息、第一商家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
106.转让订单生成模块307,用于当接收到第二用户基于所述转让信息购买所述预购产品时,生成转让订单,将所述转让订单中的必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一商家以在交付时间发货,并基于所述转让订单对所述预购订单进行更新;其中,所述转让订单中包括转让人信息、受让人信息、第一商家信息、产品信息、转让数量、交付时间以及转让价格。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能够实现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所有流程,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单元的作用以及实现的技术效果分别与上述实施例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的作用以及实现的技术效果对应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107.相应地,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互联网产品预购系统。
108.如图5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互联网产品预购系统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包括服务端51以及与所述服务端51实现通信的至少一个第一终端52、至少一个第二终端53和至少一个第三终端54;
109.其中,所述服务端包括如上任一实施例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装置,所述第一终端52为对应为消费者(第一用户)的应用终端,所述第二终端53为对应为消费者(第二用户)的应用终端所述第三终端54对应为商家的应用终端。
110.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设备。
111.如图6所示,为本发明提供的设备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包括处理器61、存储器62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62中且被配置为由所述处理器61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61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
112.需要说明的是,图6仅以该设备中的一个存储器和一个处理器相连接为例进行示意,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该设备中还可以包括多个存储器和/或多个处理器,其具体的数目及连接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设置和适应性调整。
113.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体包括存储的计算机程序,其中,在所述计算机程序运行时控制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在设备执行如上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互联网产品预购方法。
114.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115.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