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29086645发布日期:2022-03-02 01:33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有些商品的价值并不仅体现在实用性上,还体现在设计上。这些商品例如可以是艺术品、奢侈品等。
3.而商品设计价值是无形的,这给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带来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说明书的多个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及装置。
5.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提供技术方案如下:
6.根据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包括:
7.授权方客户端发起调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携带有商品设计的商品设计标识的设计注册信息;
8.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所述第一交易,基于所述设计注册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注册所述商品设计并形成相应的注册记录;
9.授权方客户端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与所述注册商品设计对应的一个或多个数字化商品的创建请求信息;
10.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所述第二交易,基于所述创建请求信息和注册记录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相应的数字化商品并建立创建的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关系;
11.被授权方客户端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被授权方对数字化商品的使用请求信息,使用请求信息包括数字化商品的使用数量;
12.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所述第三交易,基于所述使用请求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将与所述被授权方关联的数字化商品的数量减少所述使用数量。
13.根据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出了一种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装置,包括应用于区块链系统的处理模块、应用于授权方客户端的第一发起模块、应用于被授权方客户端的第二发起模块;
14.所述第一发起模块,发起调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携带有商品设计的商品设计标识的设计注册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与所述注册商品设计对应的一个或多个数字化商品的创建请求信息;响应所述第三交易,基于所述使用请求信息运行
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将与所述被授权方关联的数字化商品的数量减少所述使用数量。
15.所述第二发起模块,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被授权方对数字化商品的使用请求信息,使用请求信息包括数字化商品的使用数量;
16.所述处理模块,响应所述第一交易,基于所述设计注册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注册所述商品设计并形成相应的注册记录;响应所述第二交易,基于所述创建请求信息和注册记录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相应的数字化商品并建立创建的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关系。
17.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授权方可以调用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在链上注册商品设计、在链上创建相应的数字化商品以及将创建的若干数字化商品关联给被授权方。被授权方可以调用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消耗性地使用其在链上关联的数字化商品。
18.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利用区块链对商品设计的授权过程进行存证与追溯,倘若被授权方与授权方针对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事宜产生争议,那么可以将区块链上的可信记录作为解决争议的证据。
附图说明
19.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创建智能合约的示意图。
20.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调用智能合约的示意图。
21.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创建和调用智能合约的示意图。
22.图4是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3.图5是本说明书提供的在链上注册商品价值的示意图。
24.图6是本说明书提供的在链上发行nft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说明书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作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说明书保护的范围。
26.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并不一定按照本说明书示出和描述的顺序来执行相应方法的步骤。在一些其他实施例中,其方法所包括的步骤可以比本说明书所描述的更多或更少。此外,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单个步骤,在其他实施例中可能被分解为多个步骤进行描述;而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多个步骤,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能被合并为单个步骤进行描述。
27.由于商品的设计价值是无形的,因此,商品设计的创作方往往很难将商品设计的价值投入到可控的流通环节(如授权他人商品设计生产商品)中,也很难应对他人盗用设计生产山寨商品的行为。
28.为此,在本说明书提供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利用在区块链上注册商品设计与发行商品设计对应的若干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在链上将商品设计的价值进行物品化,从而
可以将数字化商品在链上的流通,映射为在链下进行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具体地,将链上发行的对应于商品设计的数字化商品关联至被授权方,被授权方在链下需要以消耗其在链上关联的一个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将所述商品设计使用于一个商品上。
29.如此,可以利用区块链对商品设计的授权过程进行存证与追溯,倘若被授权方与授权方针对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事宜产生争议,那么可以将区块链上的可信记录作为解决争议的证据。
30.以下先对区块链技术进行介绍。
31.区块链一般被划分为三种类型:公有链(public blockchain),私有链(private blockchain)和联盟链(consortium blockchain)。此外,还有多种类型的结合,比如私有链+联盟链、联盟链+公有链等不同组合形式。其中去中心化程度最高的是公有链。公有链以比特币、以太坊为代表,加入公有链的参与者可以读取链上的数据记录、参与交易以及竞争新区块的记账权等。而且,各参与者(即节点)可自由加入以及退出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私有链则相反,该系统的写入权限由某个组织或者机构控制,数据读取权限受组织规定。简单来说,私有链可以为一个弱中心化系统,参与节点具有严格限制且少。这种类型的区块链更适合于特定机构内部使用。联盟链则是介于公有链以及私有链之间的区块链,可实现“部分去中心化”。联盟链中各个节点通常有与之相对应的实体机构或者组织;参与者通过授权加入系统并组成利益相关联盟,共同维护区块链运行。
32.不论是公有链、私有链还是联盟链,都可能提供智能合约的功能。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是在区块链系统上可以被交易(通常是客户端发起的)触发执行的合约。智能合约可以通过代码的形式定义。
33.此处需要说明,在区块链领域,向区块链系统提交的用于调用智能合约的请求具有区块链协议规定的数据结构,通常被称为交易。区块链交易是一种数据结构,而本文中各实施例中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方法中的“交易”是指交易活动,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对这两种交易表述在含义上进行区分。
34.以以太坊为例,支持用户在以太坊系统中创建并调用一些复杂的逻辑,这是以太坊区别于比特币区块链技术的最大挑战。以太坊作为一个可编程区块链的核心是以太坊虚拟机(evm),每个以太坊节点都可以运行evm。evm是一个图灵完备的虚拟机,这意味着可以通过它实现各种复杂的逻辑。用户在以太坊中发布和调用智能合约就是在evm上运行的。实际上,虚拟机直接运行的是虚拟机代码(虚拟机字节码,下简称“字节码”)。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可以是字节码的形式。
35.例如图1所示,bob将一个包含创建智能合约信息的交易发送到以太坊系统后,节点1的evm可以执行这个交易并生成对应的合约实例。图1中的“0x6f8ae93
…”
代表了这个合约的地址,交易的data字段保存的可以是字节码,交易的to字段为空。节点间通过共识机制达成一致后,这个合约成功创建,并且可以在后续过程中被调用。合约创建后,区块链上出现一个与该智能合约对应的合约账户,并拥有一个特定的地址,合约代码将保存在该合约账户中。智能合约的行为由合约代码控制。
36.如图2所示,仍以以太坊为例,bob将一个用于调用智能合约的交易发送到以太坊系统后,某一节点的evm可以执行这个交易并生成对应的合约实例。图2中交易的from字段是交易发起方(即bob)的账户的地址,to字段中的“0x6f8ae93
…”
代表了被调用的智能合约
的地址,value字段在以太坊中是以太币的值,交易的data字段保存的调用智能合约的方法和参数。调用智能合约后,balance的值可能改变。后续,某个客户端可以通过某一区块链节点(例如图2中的节点6)查看balance的当前值。智能合约以规定的方式在区块链系统中每个节点独立的执行,所有执行记录和数据都保存在区块链上,所以当交易完成后,区块链上就保存了无法篡改、不会丢失的交易凭证。
37.创建智能合约和调用智能合约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以太坊中要创建一个智能合约,需要经过编写智能合约、编译成字节码、部署到区块链等过程。以太坊中调用智能合约,是发起一笔指向智能合约地址的交易,智能合约代码分布式的运行在以太坊系统中每个节点的虚拟机中。
38.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可以由用户创建智能合约,也可以在创世块中由系统设置智能合约。这类合约一般称为创世合约。一般的,创世合约中可以设置一些区块链系统的数据结构、参数、属性和方法。此外,具有系统管理员权限的账户可以创建系统级的合约,或者修改系统级的合约(简称为系统合约)。另外除了以太坊中的evm外,不同的区块链系统还可能采用各种的虚拟机,这里并不限定。
39.区块链系统中的节点在执行调用智能合约的交易后,会生成相应的收据(receipt),以用于记录与执行该智能合约相关的信息。这样,可以通过查询交易的收据来获得合约执行结果的相关信息。合约执行结果可以表现为收据中的事件(event)。消息机制可以通过收据中的事件实现消息传递,以触发区块链节点或部署该区块链节点的节点设备执行相应的处理。
40.事件的结构譬如可以为:
41.event:
42.[topic][data]
[0043]
[topic][data]
[0044]
......
[0045]
在上述示例中,事件的数量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其中,每个事件分别包括主题(topic)和数据(data)等字段。区块链节点或部署该区块链节点的节点设备可以通过监听事件的topic,从而在监听到预定义的topic的情况下,执行预设处理,或者从相应事件的data字段读取相关内容,以及可以基于读取的内容执行预设处理。
[0046]
上述的事件机制中,相当于在监听方(比如存在监听需求的用户)处存在具有监听功能的客户端,譬如该客户端上运行了用于实现监听功能的sdk等,由该客户端对区块链节点产生的事件进行监听,而区块链节点只需要正常生成收据即可。除了上述的事件机制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交易信息的透出。例如,可以通过在区块链节点运行的区块链平台代码中嵌入监听代码,使得该监听代码可以监听区块链交易的交易内容、智能合约的合约状态、合约产生的收据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数据,并将监听到的数据发送至预定义的监听方。由于监听代码部署于区块链平台代码中,而非监听方的客户端处,因而相比于事件机制而言,这种基于监听代码的实现方式相对更加的主动。其中,上述的监听代码可以由区块链平台的开发人员在开发过程中加入区块链平台代码,也可以由监听方基于自身的需求而嵌入,本说明书并不对此进行限制。
[0047]
区块链技术区别于传统技术的去中心化特点之一,就是在各个节点上进行记账,
或者称为分布式记账,而不是传统的集中式记账。区块链系统要成为一个难以攻破的、公开的、不可篡改数据记录的去中心化诚实可信系统,需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到分布式数据记录的安全、明确及不可逆。不同类型的区块链系统中,为了在各个记录账本的节点中保持账本的一致,通常采用共识算法来保证,即前述提到的共识机制。例如,区块链节点之间可以实现区块粒度的共识机制,比如在节点(例如某个独特的节点)产生一个区块后,如果产生的这个区块得到其它节点的认可,其它节点记录相同的区块。再例如,区块链节点之间可以实现交易粒度的共识机制,比如在节点(例如某个独特的节点)获取一笔区块链交易后,如果这笔区块链交易得到其他节点的认可,认可该区块链交易的各个节点可以分别将该区块链交易添加至自身维护的最新区块中,并且最终能够确保各个节点产生相同的最新区块。共识机制是区块链节点就区块信息(或称区块数据)达成全网一致共识的机制,可以保证最新区块被准确添加至区块链。当前主流的共识机制包括: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pow)、股权证明(proof of stake,pos)、委任权益证明(delegated proof of stake,dpos)、实用拜占庭容错(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pbft)算法,honeybadgerbft算法等。
[0048]
图4是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系统的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049]
s400:授权方客户端发起调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的第一交易。
[0050]
s402: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所述第一交易,基于所述设计注册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注册所述商品设计并形成相应的注册记录。
[0051]
s404:授权方客户端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二交易。
[0052]
s406: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所述第二交易,基于所述创建请求信息和注册记录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相应的数字化商品并建立创建的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关系。
[0053]
s408:被授权方客户端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三交易。
[0054]
s410: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所述第三交易,基于所述使用请求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将与所述被授权方关联的数字化商品的数量减少所述使用数量。
[0055]
本文所述的商品可以是指具有一定设计的商品。商品设计可以是商品的外观设计,也可以是商品的内部结构设计。
[0056]
在商业实践中,商品设计也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驱动因素之一,有时甚至是最主要的驱动因素。例如,艺术品(具有艺术属性的商品)的设计,往往体现了艺术品的主要价值。
[0057]
商品设计的授权方,往往可以是商品设计的创作方(如设计艺术品的艺术家)。在有些情况下,商品设计的创作方可以委托专业的中介机构管理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事宜,该中介机构也可以视为授权方。
[0058]
本文所述的客户端,是指区块链系统的客户端,用于与区块链系统进行交互,具体可以向区块链系统提交交易,交易可以调用区块链系统中部署的智能合约实现特定的业务逻辑。
[0059]
本文所述的数字化商品,可以理解为在区块链系统中发行的链上数据,一个链上数据可以独立进行拥有者的转移,可以代表一个商品。换言之,将链下的商品设计的一次使
用权映射为链上的一个数字化商品,将商品设计的一次使用权在链上进行流通。
[0060]
在有些实施例中,可以采用数字化商品协议(erc721)定义数字化商品,这种数字化商品通常被称为非同质化凭证(non-fungible token,nft)。此外,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数字化商品协议定义数字化商品。
[0061]
在链上注册商品设计,可以是指将商品设计的相关信息(作为注册信息)提交给区块链进行存证。在创作商品设计之后,可以及时将商品设计注册到链上。将商品设计注册到链上的作用在于,为后续数字化商品的发行提供可信的价值基础。
[0062]
第一交易可以包括携带有商品设计的商品设计标识的设计注册信息。此外,设计注册信息还可以携带其他信息,此处的其他信息可以由授权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指定。
[0063]
在有些实施例中,设计注册信息还可以携带商品设计对应的描述信息。此处的描述信息的作用是对商品设计进行唯一性描述,也即,根据描述信息可以唯一确定该商品设计。描述信息的格式可以包括:文字和/或图像。
[0064]
例如,可以利用文字刻画出商品设计的整体结构以及每一处设计细节,将这些文字作为描述信息。又如,可以对商品设计拍摄一组各个角度的展示图片,以及拍摄商品设计的展示视频,将这些图片与视频作为描述信息。
[0065]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描述信息的数据量过大可能给区块链系统造成的处理压力,因此,在有些实施例中,设计注册信息可以携带描述信息的哈希值。
[0066]
在有些实施例中,如果授权方不是商品设计的创作方,则商品设计的注册信息可以包括创作者信息。智能合约在注册所述商品设计时,可以根据所述设计注册信息携带的创作者信息,获取所述商品设计的创作者的公钥;使用所述商品设计的创作者的公钥对所述注册信息上的签名进行验证,若签名验证通过,则基于所述设计注册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注册所述商品设计。此外,若签名验证不通过,则意味着注册该商品设计没有得到创作者的授权,因此可以不在链上注册所述商品设计。
[0067]
另外,商品设计对应的注册信息还可以包括商品设计对应的创作时间。
[0068]
注册商品设计所形成的注册记录可以包括设计注册信息,此外,还可以包括注册时间、商品设计处于已注册状态的有效期间等信息。
[0069]
第二交易可以包括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与所述注册商品设计对应的一个或多个数字化商品的创建请求信息。
[0070]
在一些实施例中,授权方客端可以监控所述区块链中被授权方客户端针对所述商品设计的授权申请触发的事件信息,所述授权方客户端根据监控到的事件信息生成创建请求信息。
[0071]
进一步地,被授权方客户端可以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四交易,所述第四交易包括被授权方客户端针对所述商品设计的授权申请信息,所述授权申请信息包括被授权方的身份相关信息和授权数量,所述区块链系统可以响应所述第四交易,基于所述授权请求执行智能合约,在区块链系统中验证被授权方的授权资格,若验证通过,则触发包含所述授权申请信息的事件消息。此外,若验证不通过,则可以不触发事件消息。
[0072]
其中,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规定被授权方能够取得对商品设计的使用授权所需要满足的授权条件,满足授权条件的被授权方即具有授权资格。可以预先根据授权条件,在智能合约中设置用于校验被授权方是否具有被授权资格的校验逻辑,该校验逻辑的输入为
被授权方的身份相关信息,输出为表征是否具有被授权资格的校验结果。被授权方的身份相关信息例如可以包括被授权方的营业资质证明(如个人的从业证书、法人的营业执照)、被授权方对应的地域信息(如个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注册地)、被授权方的信用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贷款记录)等等。
[0073]
例如,可以将被授权方具有授权资格定义为:被授权方应当满足18岁,应当具有使用商品设计的资质。在该示例中,第四交易中还可以包括被授权方提供的身份证明信息与资质证明文件,智能合约可以据此验证被授权方是否满足18岁以及是否具有使用商品设计的资质。
[0074]
在链上创建所述商品设计对应的一个或多个数字化商品,实际上是将商品设计的使用权映射成链上的若干可量化、可确权、可流通的数字化商品。
[0075]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发行数字化商品的数量可以是n,其中n为大于0的自然数。每个数字化商品代表商品设计的一次使用权,而商品设计的价值往往需要通过使用来体现。因此,相当于利用在链上发行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将商品设计的价值进行量化。
[0076]
还需要说明的是,商品价值是无形的,通常难以作为确权对象。而数字化商品由于其自身的有形属性,可以作为确权对象。因此,相当于利用在链上发行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将商品设计的价值进行有形化,以便进行确权与流通。
[0077]
建立创建的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关系,具体的实现方式可以是:智能合约创建用于记录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关系的数据表,在该数据表中,一行记录可以包括两个字段,一个字段包括授权方标识,另一个字段包括数字化商品标识。
[0078]
被授权方在使用商品设计时,需要遵守使用规则,即以消耗其在链上所关联的一个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将所述商品设计使用于一个商品上。此处需要说明,唯有通过消耗数字化商品的方式使用商品设计,才是授权方承认的合法使用行为。当然,授权方很难限制被授权方故意不遵守上述使用规则,但是,授权方可以利用链上记录的被授权方关联的数字化商品的消耗情况,证明应用了商品设计的商品数量的合法上限,从而有助于授权方进行实际维权。此外,基于上述的使用规则,也可以对被授权方产生一定的监督效果,降低被授权方作恶的可能性。
[0079]
第三交易包括的使用请求信息可以指定被授权方想要使用的数字化商品的数量,这可以代表被授权方在链下想要合法使用商品设计的次数。智能合约可以根据使用请求信息,将使用请求信息指定的使用数量的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解除关联,相当于实现了对使用数量的数字化商品的消耗性使用。
[0080]
在一些实施例中,区块链系统还可以基于所述使用请求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上生成使用记录。
[0081]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区块链系统可以在运行智能合约创建相应的数字化商品之后,运行智能合约为创建的每个数字化商品分配有效期;然后可以将超出有效期的数字化商品解除与被授权方之间的关联关系。也就是说,数字化商品可以具有有效期,发行的n个数字化商品在指定期间内有效,在指定期间外是无效的。如此,被授权方通常需要以消耗其在链上所关联的一个有效的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将所述商品设计使用于一个商品上。
[0082]
此外,此处还对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进行说明。在本说明书的各实施例中,对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不作具体限定,此处仅做举例说明。
[0083]
例如,生成数字化商品的方可以包括:根据被授权方标识、授权方标识、商品设计标识,生成基本代码;根据所述基本代码与第i个唯一索引代码,创建商品设计对应的第i个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其中,i=1,2,

,n。
[0084]
其中,可以将物品代码与第i个唯一索引代码的组合,作为第i个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或者,可以利用智能合约的密钥对基本代码与第i个唯一索引代码的组合进行加密后,得到第i个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
[0085]
相应的,验证数字化商品的方式可以包括:
[0086]
所述区块链系统响应于包括待验证的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的第五交易,运行智能合约执行:从该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中解析得到第一部分代码与第二部分代码;判断解析得到的第一部分代码是否为基本代码,判断解析得到的第二部分代码是否为任一数字化商品的唯一索引代码;若判断结果皆为是,则确定该数字化商品的数据结构通过验证;若任一判断结果为否,则确定该数据化商品的数据结构未通过验证。
[0087]
图5是本说明书提供的在链上注册商品价值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商品可以是艺术品,如黄金饰品x,艺术家a是黄金饰品的设计价值的创作方,黄金饰品的价值包括黄金价值与设计价值,调用链上部署的品牌nft智能合约,将设计价值作为一种nft品牌(nft品牌可以理解为nft的发行基础),注册到链上,以便利用nft来实现设计价值的流转与授权。
[0088]
图6是本说明书提供的在链上发行nft的示意图。如图6所示,沿用图5所示的例子,基于nft品牌(即商品设计价值)发行对应的品牌nft,需要的参数为艺术家签名、设计模型标识(即商品设计标识)、申请发行数量n(为500个),可以基于这些参数在链上发行n个品牌nft,用于将商品设计价值进行量化与有形化,以便实现商品设计价值的量化、确权、流通。
[0089]
另外,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商品设计的授权使用装置,包括应用于区块链系统的处理模块、应用于授权方客户端的第一发起模块、应用于被授权方客户端的第二发起模块;
[0090]
所述第一发起模块,发起调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携带有商品设计的商品设计标识的设计注册信息;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与所述注册商品设计对应的一个或多个数字化商品的创建请求信息;响应所述第三交易,基于所述使用请求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将与所述被授权方关联的数字化商品的数量减少所述使用数量。
[0091]
所述第二发起模块,向区块链系统发起调用智能合约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被授权方对数字化商品的使用请求信息,使用请求信息包括数字化商品的使用数量;
[0092]
所述处理模块,响应所述第一交易,基于所述设计注册信息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注册所述商品设计并形成相应的注册记录;响应所述第二交易,基于所述创建请求信息和注册记录运行智能合约在所述区块链系统中创建相应的数字化商品并建立创建的数字化商品与被授权方的关联关系。
[0093]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0094]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说明书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0095]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0096]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0097]
本说明书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说明书,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0098]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0099]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机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0100]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0101]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盘存储、量子存储器、基于石墨烯的存储介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0102]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103]
综上所述,本说明书披露的一些实施例中,通过数字身份技术把数字化商品和数字身份连接,而前述数字身份可进一步包括身份认证信息以使得数字化商品的交易可以满足监管kyc的要求。在有些实施例中,部分或所有数字身份均完全实名认证,提供一个完全实名认证的基于区块链的交易系统。这样的系统有利于反洗钱发欺诈运营,成为一个真正可信交易系统。在一些实施例中,将数字化商品与数字身份所附随的记录、验证功能相结合,便可简便地对交易对象、交易参与方等交易要素进行记录及验证,进而提高交易的便利性和可靠性。在另一些实施例中,可不依赖数字身份,而由交易方的客户端调用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在链上创建数字化商品与其所有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表,并将该等关联关系表存储于智能合约中,进而在链上对数字化商品的所有权归属进行可信记载。
[0104]
上述对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0105]
在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在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还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并包含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目的任何或所有可能组合。
[0106]
应当理解,尽管在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可能采用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应限于这些术语。这些术语仅用来将同一类型的信息彼此区分开。例如,在不脱离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范围的情况下,第一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二信息,类似地,第二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第一信息。取决于语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词语“如果”可以被解释成为“在
……
时”或“当
……
时”或“响应于确定”。
[0107]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方法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方法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在实施本说明书实施例方案时可以把各模块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也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作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0108]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凡在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
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多个实施例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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