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29567123发布日期:2022-04-09 02:49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数据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当遗嘱人在遗嘱咨询过程结束后,需要对前来立遗嘱的遗嘱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校核。现有技术中缺少对遗嘱人证件信息进行快速有效核对的手段。


技术实现要素:

3.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及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无法对遗嘱人的证件信息进行快速有效核对的问题。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5.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一个方面中,提供了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6.在所述遗嘱人遗嘱咨询结束后,对所述遗嘱人的证件进行校验;
7.获取遗嘱人的身份证件,读取待校验的所述身份证件的证件信息;
8.调用证件核验平台接口,对所述证件信息进行核验,并输出核验结果;
9.当所述核验结果为真,确认所述遗嘱人为本人后,进行遗嘱登记录像。
10.进一步地,所述证件信息包括:姓名信息、证件号信息、性别信息、证件照信息、住址信息;当所述证件信息中任一信息有误时,确认所述身份证件无效,所述遗嘱人不能进入遗嘱登记环节。
11.进一步地,在调用证件核验平台接口中,将所述证件号信息作为索引值,输入身份核验平台的数据库中;调取与所述索引值对应的信息集,获取所述信息集中对应的库内姓名信息和库内证件照信息;将所述姓名信息与所述库内姓名信息进行对比,将所述证件照信息与所述库内证件照信息进行对比;
12.当校验所述姓名信息与所述库内姓名信息一致,所述证件照信息与所述库内证件照信息一致时,确认所述身份证件有效;调用神经网络图像识别模型识别所述证件照信息与所述库内证件照信息,当相似度大于预设值时,判定所述证件照信息与所述库内证件照信息一致。
13.进一步地,当校验所述姓名信息与所述库内姓名信息不一致,和/或
14.当校验所述证件照信息与所述库内证件照信息不一致时,确认所述身份证件无效,所述遗嘱人不能进入遗嘱登记环节。
15.进一步地,所述信息集内包括库内证件号信息,所述库内证件号信息与所述证件号信息一致。
16.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一个方面中,还提供了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17.读取模块,获取遗嘱人的身份证件,读取待校验的所述身份证件的证件信息;
18.调用识别模块,调用证件核验平台接口,对所述证件信息进行核验,并输出核验结果;
19.结果确认模块,当所述核验结果为真,确认所述遗嘱人为本人后,进行遗嘱登记录像。
20.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另一个方面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中执行时,令计算机执行上述方法。
21.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另一个方面中,提供了一种计算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可执行代码,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可执行代码时,实现上述方法。
22.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具有如下优点:
23.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及装置,通过读取遗嘱人身份证件的姓名信息、证件号信息及证件照信息,以证件号信息作为索引值从身份核验平台的数据库中获取信息集,再对姓名信息和证件照信息进行一一核对,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对遗嘱人证件信息的效核。
附图说明
2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申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25.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26.图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27.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的另一流程示意图;
28.图3为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9.图中:102-读取模块、104-调用识别模块、106-结果判断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30.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1.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
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32.实施例
33.参考图1、2、3所示,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34.在遗嘱人遗嘱咨询结束后,对遗嘱人的证件进行校验;
35.获取遗嘱人的身份证件,读取待校验的身份证件的证件信息;
36.调用证件核验平台接口,对证件信息进行核验,并输出核验结果;例如直接返回0、1,0表示核验结果为假,1表示核验结果为真。
37.当核验结果为真,确认遗嘱人为本人后,进行遗嘱登记录像。
38.通常情况下,该身份证件为身份证,证件信息包括:姓名信息、证件号信息、性别信息、证件照信息、住址信息;当证件信息中任一信息有误时,确认身份证件无效,遗嘱人不能进入遗嘱登记环节。
39.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利用第三方权威证件核验平台的数据库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以及身份证图片头像特征,用于遗嘱人身份核验。确保遗嘱人是本人。
40.具体地,在调用过程中,调用证件核验平台接口,将证件号信息作为索引值,输入身份核验平台的数据库中,调取与索引值对应的信息集,获取信息集中对应的库内姓名信息和库内证件照信息,将姓名信息与库内姓名信息进行对比,将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进行对比。具体地,由于姓名信息可能会出现重名、证件照信息可能会识别出多个张相相似的人,因此采用证件号这个唯一值作为索引值来进行索引,当该证件号信息为真时,便会索引到唯一一条信息集。具体地,信息集内包括库内证件号信息,库内证件号信息与证件号信息一致。
41.当校验姓名信息与库内姓名信息一致,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一致时,确认身份证件有效,调用神经网络图像识别模型识别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当相似度大于预设值时,判定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一致,确认遗嘱人为本人后,进行遗嘱登记录像。
42.同理,当校验姓名信息与库内姓名信息不一致,和/或当校验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不一致时,确认身份证件无效。
43.进一步地,通过神经网络图像识别模型识别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当相似度大于预设值时,判定证件照信息与库内证件照信息一致。预设值为经验值,可选的,预设值为0.6。
44.如图3所示,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用于验证遗嘱人证件有效性的处理装置,该装置包括以下单元:读取模块102、调用识别模块104、结果判断模块106。
45.具体地,读取模块102用于获取遗嘱人的身份证件,读取待校验的身份证件的姓名信息、证件号信息及证件照信息。
46.读取模块102用于获取遗嘱人的身份证件,读取待校验的身份证件的证件信息;
47.调用识别模块104用于调用证件核验平台接口,对证件信息进行核验,并输出核验结果;
48.当核验结果为真,结果确认模块106用于确认遗嘱人为本人后,进行遗嘱登记录像。
49.本说明书上述实施例装置的各功能模块的功能,可以通过上述方法实施例的各步骤来实现,因此,本说明书一个实施例提供的装置的具体工作过程,在此不复赘述。
50.根据另一方面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中执行时,令计算机执行结合图1、2所描述的方法。
51.根据再一方面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可执行代码,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可执行代码时,实现结合图1所述的方法。
52.结合本说明书公开内容所描述的方法或者算法的步骤可以硬件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是由处理器执行软件指令的方式来实现。软件指令可以由相应的软件模块组成,软件模块可以被存放于ram存储器、闪存、rom存储器、eprom存储器、eeprom存储器、寄存器、硬盘、移动硬盘、cd-rom或者本领域熟知的任何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一种示例性的存储介质耦合至处理器,从而使处理器能够从该存储介质读取信息,且可向该存储介质写入信息。当然,存储介质也可以是处理器的组成部分。处理器和存储介质可以位于asic中。另外,该asic可以位于服务器中。当然,处理器和存储介质也可以作为分立组件存在于服务器中。
53.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可以意识到,在上述一个或多个示例中,本发明所描述的功能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将这些功能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中或者作为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一个或多个指令或代码进行传输。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计算机存储介质和通信介质,其中通信介质包括便于从一个地方向另一个地方传送计算机程序的任何介质。存储介质可以是通用或专用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
54.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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