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化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
背景技术:2.当下,许多业务需要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的过程中,主要是办理者通过使用智能手机进行办理,或者办理者在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上进行办理,但是目前这种办理模式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3.例如,使用智能手机app办理相关业务,对于接受新事物比较快的年轻人来说,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是对于接受新事物比较慢的部分中年人、大部分老年人等就比较麻烦,很难独立完成操作,需要别人代为办理。
4.综上所述,如何提供一种可自动办理业务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是目前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5.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可以获取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信息,并替代业务办理者对其手机界面进行操作,实现业务办理的自动操作,协助不熟悉手机操作的人员完成业务办理。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包括:
8.输入组件,用于获取业务办理者输入的信息;
9.操作组件,设置有可移动、并可替代手指对手机界面操作的模拟手指部以及用于获取所述业务办理者手机界面信息的拍摄部;
10.控制组件,设置有接收所述输入组件及所述拍摄部所获取信息的信息接收部以及根据所述信息接收部所接收到的信息控制所述操作组件动作的控制部,所述信息接收部与所述控制部连接;
11.主体部,所述输入组件、所述操作组件和所述控制组件均安装于所述主体部;
12.所述输入组件和所述拍摄部均与所述信息接收部连接,所述拍摄部和所述模拟手指部均与所述控制部连接。
13.优选的,所述模拟手指部包括可移动且可转动的机械手臂、连接于所述机械手臂末端的机械手指以及将所述机械手臂固设于所述主体部的连接件;
14.所述机械手臂与所述控制部连接,以控制所述机械手指单击,或双击,或滑动。
15.优选的,所述操作组件还包括用于放置手机的托盘,所述托盘固设于所述主体部。
16.优选的,所述拍摄部为朝向所述托盘中用于放置所述手机的表面设置的识别摄像头,所述识别摄像头与所述控制部连接。
17.优选的,所述模拟手指部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所述模拟手指部对称设置于所述托盘宽度方向或长度方向的两侧。
18.优选的,所述输入组件包括触摸屏,所述触摸屏与所述控制部连接。
19.优选的,所述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还包括与所述控制部连接、并对所述模拟手指部的动作进行解说或提示所述业务办理者操作的语音播放器。
20.优选的,所述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还包括材料打印部,所述材料打印部与所述控制部连接。
21.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过程中,首先业务办理者需要向输入组件输入待办理的业务信息,输入组件将获取的信息传递至信息接收部,控制部由信息接收部获知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信息,并根据待办理的业务信息,启动对应的操作,控制拍摄部对业务办理者的手机界面进行拍摄,获取业务办理者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部根据获取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动作,对业务办理者的手机界面进行操作,在操作的过程中,每当进入下一手机界面后,均需要拍摄部再次拍摄,获取新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部根据新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业务办理完成。主体部为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主体结构,输入组件、操作组件和控制组件均安装于主体部。
22.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对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进行获取,并根据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及手机界面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自动对手机界面进行操作,实现了业务办理过程的自动操作,可以协助不熟悉手机操作的人员完成业务办理,避免出现业务办理者因不熟悉操作流程而不能成功办理业务的情况。
附图说明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5.图2为操作组件的轴测示意图;
26.图3为操作组件的俯视示意图;
27.图4为操作组件的前视示意图;
28.图5为操作组件的侧视示意图;
29.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使用过程的具体实施例的逻辑控制示意图。
30.图1-6中:
31.1为触摸屏、2为操作组件、21为机械手臂、22为机械手指、23为连接件、24为托盘、25为识别摄像头、26为底板、3为主体外壳、4为材料打印部。
具体实施方式
3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3.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是提供一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可以获取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信息,并替代业务办理者对其手机界面进行操作,实现业务办理的自动操作,协助不熟悉手机操作的人员完成业务办理。
34.请参考图1至图6。
35.本具体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包括:
36.输入组件,用于获取业务办理者输入的信息;
37.操作组件2,设置有可移动、并可替代手指对手机界面操作的模拟手指部以及用于获取业务办理者手机界面信息的拍摄部;
38.控制组件,设置有接收输入组件及拍摄部所获取信息的信息接收部以及根据信息接收部所接收到的信息控制操作组件2动作的控制部,信息接收部与控制部连接;
39.主体部,输入组件、操作组件2和控制组件均安装于主体部;
40.输入组件和拍摄部均与信息接收部连接,拍摄部和模拟手指部均与控制部连接。
41.需要进行说明的是,输入组件可以包括触摸屏1,在使用的过程中,业务办理者通过点击触摸屏1选择要办理的业务,或者输入组件也可以是实体按键,业务办理者通过按键选择要办理的业务,或者输入组件还可以是语音获取设备,通过获取业务办理者的语音信息,获取业务办理者要办理的业务;并且输入组件在获取业务办理者要办理的业务信息之后,将业务办理者要办理的业务信息传递至控制组件的信息接收部。
42.操作组件2中的模拟手指部用于模拟人手指的功能,在控制部的控制下对手机屏幕进行操作,可以是单击手机屏幕、双击手机屏幕或者是左滑、右滑、上滑、下滑等操作。
43.优选的,可以在主体部设置用于放置手机的托盘24,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业务办理者需要将手机放置于托盘24;进一步可以在托盘24设置用于固定手机的吸合部,避免在操作手机时手机发生移动。
44.具体的,可以将托板固设于底板26,模拟手指部及拍摄部均固设于底板26,底板26设置于主体部,主体部设置有主体外壳3,主体部具体的形状如图1所示,材料打印部4设置于主体部的偏下部位置,当然,材料打印部4还可以设置于其它的位置,在此不做赘述。
45.拍摄部可以是朝向托盘24中用于放置手机的表面设置的识别摄像头25,识别摄像头25与控制部连接;在使用的过程中,识别摄像头25用于对手机的屏幕进行拍摄,获取手机屏幕的信息,并将获取的手机屏幕的信息传递至控制部,控制部根据获取的手机屏幕的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动作,并且模拟手指部动作每完成一次操作,识别摄像头25都会及时对手机屏幕进行拍摄,并重复上述过程,直至业务办理完成。
46.需要进行说明的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办理业务时需要打印凭证,可以在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设置材料打印部4,材料打印部4与控制部连接;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控制部可以按照预先设置的程序选择是否进行打印操作,或者通过屏幕、语音提示等提醒业务办理者选择是否打印凭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7.控制组件可以是芯片、plc等控制结构,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操作流程事先通过程序的形式记录在控制部内。
48.在使用本具体实施例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过程中,首先业务办理者需要向输入组件输入待办理的业务信息,输入组件将获取的信息传递至信息接收部,控制部由信
息接收部获知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信息,并根据待办理的业务信息,启动对应的操作,控制拍摄部对业务办理者的手机界面进行拍摄,获取业务办理者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部根据获取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动作,对业务办理者的手机界面进行操作,在操作的过程中,每当进入下一手机界面后,均需要拍摄部再次拍摄,获取新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部根据新的手机界面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业务办理完成。主体部为自助服务终端设备的主体结构,输入组件、操作组件2和控制组件均安装于主体部。
49.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具体实施例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对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进行获取,并根据业务办理者待办理的业务及手机界面信息控制模拟手指部自动对手机界面进行操作,实现了业务办理过程的自动操作,可以协助不熟悉手机操作的人员完成业务办理,避免出现业务办理者因不熟悉操作流程而不能成功办理业务的情况。
50.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以使模拟手指部包括可移动且可转动的机械手臂21、连接于机械手臂21末端的机械手指22以及将机械手臂21固设于主体部的连接件23;
51.机械手臂21与控制部连接,以控制机械手指22单击,或双击,或滑动等操作。
52.优选的,机械手臂21为多轴机械手臂21。
53.优选的,机械手指22设置有用于与手机屏幕接触的端部件,端部件材质较软,不会对手机屏幕造成破坏。
54.优选的,模拟手指部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模拟手指部对称设置于托盘24宽度方向或长度方向的两侧,具体如图2-5所示。
55.在另一具体实施例中,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还包括与控制部连接、并对模拟手指部的动作进行解说或提示的业务办理者操作的语音播放器,在使用的过程中,业务办理者输入想要办理的业务信息之后,触摸屏1会弹窗提示或者语音提示是否需要示教演示,如果不需要,则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控制模拟手指部对手机屏幕进行操作,完成业务办理;当需要示教演示时,在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控制模拟手指部对手机屏幕进行操作的过程中,会在屏幕显示对应的操作,并配合语音播放器进行讲解,完成业务办理的同时进行示教演示,当业务办理者再次需要办理同类业务时,可以自己处理。
56.如图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使用过程的具体实施例的逻辑控制示意图;在使用的过程中,业务办理者需要通过触摸屏1或按键或语音输入自己想要办理的业务信息,如图所示,可以通过主控制层的人机交互模块输入对应的业务信息,人机交互模块进一步判断是否启动语音示教功能,并结合智能识别模块识别的信息进行指令判断,并传递至命令接收层的具体业务命令;业务办理者将智能手机放置于手机搭载平台,此处的手机搭载平台可以理解为本技术文件中图2中的托盘24;智能识别模块识别智能手机是否放置于手机搭载平台,并且获取智能手机的手机屏幕信息,并将识别的信息传递至机器人自我逻辑算法,具体业务命令启动对应的机器人自我逻辑算法,生成动作指令,并将指令发送至物理响应层,依次控制模块响应指令、软件层响应指令、电路控制层响应指令、机械层响应指令,机械层响应指令后会控制动作响应层中的机械手指22双击、或控制机械手指22单击,或控制机械手指22滑动,直至指令动作完成;此处指令动作完成后需要返回机器人自我逻辑算法,根据职能识别模块识别的智能手机屏幕信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下一步的操作过程与上述过程类似,如此重复,直至业务办理完成。
57.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所有实施例的任意组合方式均在此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在此不做赘述。
58.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