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743747发布日期:2022-04-21 20:26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理赔数据监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


背景技术:

2.特药是治疗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疗药品,有明确的适应症和临床诊疗规范,目前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由省医保经办机构与特药供应商谈判协商后确定全省统一的医保结算价;
3.在对特药进行理赔时,需要人工审核确定理赔的范围,但是当理赔数据过大时,人工审核只能根据各待理赔单时间的顺序去进行处理,不能综合各待理赔单的整体情况对各待理赔单进行排序,导致了理赔周期较长,理赔数据审核效率较低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用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理赔数据审核效率较低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包括,
6.理赔数据库,其内部设置有已赔库与待赔库,所述已赔库中存储有完成理赔数据,所述待赔库中存储有待理赔数据;
7.审核数据库,其是用以存储需审核的数据;
8.提取模块,其与所述理赔数据库与所述审核数据库分别相连,所述提取模块能够提取理赔数据库中的理赔数据与审核数据库中的理赔数据,提取模块还能够将理赔数据储存至理赔数据库或审核数据库中;
9.监测模块,其与所述理赔数据库与所述提取模块分别相连,所述监测模块能够根据各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对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监测模块能够在两个及以上的待理赔数据存储时长相同时根据待理赔数据的数据量进行排序,形成待理赔数据序,监测模块按照待理赔数据序的顺序对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在对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时,所述监测模块能够根据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进行相同身份信息数据整合,并调整具有相同身份信息数据的排序;
10.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标准药品等级,包括,第一药品等级、第二药品等级、第三药品等级,监测模块能够获取被监测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确定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是否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监测模块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不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控制所述提取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提取并存储至所述待审核数据库中;所述监测模块能够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全部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根据监测模块内部设置的各等级评分参数与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各等级药品量的比例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在被监测数据的药品信息有部分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所述监测模块能够根据符合标准药品等级部分的比例、数据产生时长与符合药品量判定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监测模块还能够根据待理赔数
据的数据产生时长与设定的各预设处理时长对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调整,并对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11.操作模块,其与所述提取模块与所述监测模块分别相连,所述操作模块能够按照监测模块对各待理赔数据评分的顺序进行显示,操作模块在对待理赔数据操作时能够显示该待理赔数据的评分,操作模块能够根据操作内容控制所述提取模块对操作的待理赔数据进行储存或提取。
12.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将获取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监测模块按照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当所述待赔库存在两个及以上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相同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获取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量,并根据数据量的由大到小的顺序对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形成待理赔数据序,监测模块将根据待理赔数据序的顺序对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
13.进一步地,在所述监测模块对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时,监测模块将提取被监测数据的身份信息,并将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与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进行对比,
14.当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与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均不相同时,所述监测模块将对该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进行提取,以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15.当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中存在与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相同的待理赔数据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身份信息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合并至存储时长最短的待理赔数据内。
16.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部设有理赔药品的标准药品等级,包括,第一药品等级、第二药品等级、第三药品等级,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与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均不相同时,监测模块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各药品信息,并与监测模块内部设置的标准药品等级进行对照,判定该待理赔数据内各药品的药品等级,
17.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不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所述监测模块将控制所述提取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进行提取,并存储至所述待审核数据库中;
18.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部分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计算符合标准药品等级药品量占该待理赔数据的总药品量的比例,以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19.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全部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各药品等级的药品量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20.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第一等级评分参数k1、第二等级评分参数k2、第三等级评分参数k3,其中,k1<k2<k3,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全部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监测模块分别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第一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1、第二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2、第三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3,监测模块并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评分n,n=(q1
×
k1)+(q2
×
k2)+(q3
×
k3)。
21.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最小评分比例qz,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部分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监测模块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总药品量ha与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的符合药品量hf,监测模块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总药品量ha与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的符合药品量hf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比例qs,qs=hf/ha,监测模块将符合药品比例qs与最小评分比例qz进行对比,
22.当qs≥qz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理赔药品比例到达最小评分比例,监控模块将以该待理赔数据的各符合药品信息生产一组新待理赔数据,监控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替换为新待理赔数据,并将新待理赔数据判定为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全部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的待理赔数据,所述监测模块对新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23.当qs<qz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理赔药品比例未到达最小评分比例,监测模块将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判定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24.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第一预设处理时长t1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t2,t1<t2,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理赔药品比例未到达最小评分比例,监测模块将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ts,监测模块将数据产生时长ts与第一预设处理时长t1、第二预设处理时长t2分别进行对比,
25.当ts<t1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低于第一预设处理时长,监测模块不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26.当t1≤ts≤t2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在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之间,监测模块将对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进行判定,以确定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27.当ts>t2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监测模块将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对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各等级评分参数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28.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低比例评分药品量hp,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在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之间时,监测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hf与低比例评分药品量hp进行对比,
29.当hf<hp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低于低比例评分药品量,监测模块不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30.当hf≥hp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达到低比例评分药品量标准,监测模块将按照数据产生时长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的待处理数据评分标准对该待处理数据进行评分。
31.进一步地,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时,监测模块将第一等级评分参数调整为k1’、第二等级评分参数调整为k2’、第三等级评分参数调整为k3’,其中,k1’=k1
×
(ts/t1),k2’=k2
×
(ts/t1),k3’=k3
×
(ts/t1),监测模块将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监测模块将计算该待理赔数据中各等级的药品占总药品量的比例,其中,第一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4、第二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5、第三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6,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评分n’,n’=(q3
×
k1’)+(q4
×
k2’)+(q5
×
k3’)。
32.进一步地,在所述监测模块对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完成评分时,所述提取模块将按照各待理赔数据评分从大到小的顺序对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提取,并在所述操作模块上显示各待理赔数据的评分,所述提取模块按照操作模块的操作,对提取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存储。
3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所述监测模块对所述待赔库中的待理赔数据进行储存时长监测,将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顺序的排序,在有存储时长相同的待理赔数据时,根据待理赔数据数据量对存储时长相同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能够实现自动优先监测沉积时长较长的数据,减少了人工选取数据的时间,提高了人工审核操作的工作效率,通过同时对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进行获取,将身份信息相同的数据进行合并处理,减少监测时间,提高了所述监测系统的监测效率,同时获取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进行分类评分,并结合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各等级药品所占比例、各等级药品量与数据产生时长对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保障了重要待理赔数据优先在所述操作模块显示,进一步减少人工审核操作的时长,提高了理赔效率。
34.尤其,所述监测模块通过获取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并根据存储时长的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避免了待理赔数据沉积时长过长,避免了待理赔数据的逾期处理,在两个及以上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相同时,监测模块将获取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量,并根据数据量的由大到小的顺序对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保障了数据量较大的数据优先监测处理,可以减少所述待赔库中的数据占用空间,增加了所述监测系统的监测处理速度,提高了监测效率。
35.尤其,所述监测模块对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时,先获取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并在全部的待理赔数据中进行身份对比,判断是否存在身份信息相同数据,当不存在身份信息相同的数据时,监测模块直接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当存在身份信息相同的数据时,监测模块将身份信息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合并进储存时长最短的数据内,保障了其他储存时长较长且没有新数据产生的待理赔数据优先处理,进一步减少了所述待赔库中的储存时长过长的待理赔数据,提高了优先审核数据显示的合理性。
36.尤其,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理赔药品的第一药品等级、第二药品等级和第三药品等级,监测模块获取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当判定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不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监测模块判定该数据需要进行重复审核,所述提取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进行提取,并存储至所述待审核数据库中,减小了人工审核的工作量,进一步提高了理赔审核效率,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全部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对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部分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根据各等级药品的比例做进一步判定,保障了对待理赔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37.进一步地,通过在所述监测模块内设置有各药品等级的等级评分参数,监测模块获取待理赔数据中各药品的比例,并通过各药品等级的等级评分参数对该待理赔数据的评分进行计算,可以充分体现各类药品等级的重要度,使计算的待理赔数据的评分能够体现出该待理赔数据的重要度,减少了人工审核判断的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工作效率。
38.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设置有最小评分比例,监测模块获取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并将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与最小评分比例进行对比,当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达到最小评分比例时,将该待理赔数据中符合药品等级药品进行提取并进行评分,在符合
药品等级药品比例未达到最小评分比例时,将监测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进行判断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根据数据产生时长对未达到最小评分比例进行判定,进一步保证了数据产生时长较长的数据能够被处理,降低了理赔审核周期。
39.进一步地,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对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进行判定,当低于第一预设处理时长时不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不对数据产生时长较短的数据进行评分处理,可以保留对需要处理数据的处理量,在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时,表示数据产生时间较久,将对该数据进行评分,进一步减少了理赔审核周期。
40.进一步地,当待处理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在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之间时,对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进行判定,以确定是否对该数据进行评分,根据待理赔数据的药品量进行确定评分,保障了药品量较大的数据优先进行评分,缩短了符合药品等级药品量较大的数据的审核处理的时间周期。
41.进一步地,在对药品信息部分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的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时,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对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评分,使对待理赔数据评分结合数据产生时长,进一步降低了待理赔数据的审核周期,提高了审核效率。
42.进一步地,在对全部数据完成判定评分时,将按照评分由大到小的顺序在操作端显示,并显示各待理赔数据评分,能够准确有效为审核工作提供参考,减少理赔审核时间,进一步提高了理赔审核效率。
附图说明
43.图1为本发明所述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4.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45.下面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原理,并非在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46.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47.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48.请参阅图1所示,其为本发明所述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公布一种基于大数据监控的理赔监测系统,包括,
49.理赔数据库,其内部设置有已赔库与待赔库,所述已赔库中存储有完成理赔数据,所述待赔库中存储有待理赔数据;
50.审核数据库,其是用以存储需审核的数据;
51.提取模块,其与所述理赔数据库与所述审核数据库分别相连,所述提取模块能够提取理赔数据库中的理赔数据与审核数据库中的理赔数据,提取模块还能够将理赔数据储存至理赔数据库或审核数据库中;
52.监测模块,其与所述理赔数据库与所述提取模块分别相连,所述监测模块能够根据各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对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监测模块能够在两个及以上的待理赔数据存储时长相同时根据待理赔数据的数据量进行排序,形成待理赔数据序,监测模块按照待理赔数据序的顺序对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在对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时,所述监测模块能够根据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进行相同身份信息数据整合,并调整具有相同身份信息数据的排序;
53.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标准药品等级,包括,第一药品等级、第二药品等级、第三药品等级,监测模块能够获取被监测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确定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是否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监测模块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不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控制所述提取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提取并存储至所述待审核数据库中;所述监测模块能够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全部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根据监测模块内部设置的各等级评分参数与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各等级药品量的比例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在被监测数据的药品信息有部分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所述监测模块能够根据符合标准药品等级部分的比例、数据产生时长与符合药品量判定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监测模块还能够根据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与设定的各预设处理时长对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调整,并对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54.操作模块,其与所述提取模块与所述监测模块分别相连,所述操作模块能够按照监测模块对各待理赔数据评分的顺序进行显示,操作模块在对待理赔数据操作时能够显示该待理赔数据的评分,操作模块能够根据操作内容控制所述提取模块对操作的待理赔数据进行储存或提取。
55.通过所述监测模块对所述待赔库中的待理赔数据进行储存时长监测,将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顺序的排序,在有存储时长相同的待理赔数据时,根据待理赔数据数据量对存储时长相同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能够实现自动优先监测沉积时长较长的数据,减少了人工选取数据的时间,提高了人工审核操作的工作效率,通过同时对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进行获取,将身份信息相同的数据进行合并处理,减少监测时间,提高了所述监测系统的监测效率,同时获取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进行分类评分,并结合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各等级药品所占比例、各等级药品量与数据产生时长对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保障了重要待理赔数据优先在所述操作模块显示,进一步减少人工审核操作的时长,提高了理赔效率。
56.具体而言,所述监测模块将获取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监测模块按照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当所述待赔库存在两个及以上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相同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获取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量,并根据数据量的由大到小的顺序对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
赔数据进行排序,形成待理赔数据序,监测模块将根据待理赔数据序的顺序对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
57.所述监测模块通过获取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并根据存储时长的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避免了待理赔数据沉积时长过长,避免了待理赔数据的逾期处理,在两个及以上的待理赔数据的存储时长相同时,监测模块将获取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量,并根据数据量的由大到小的顺序对存储时长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排序,保障了数据量较大的数据优先监测处理,可以减少所述待赔库中的数据占用空间,增加了所述监测系统的监测处理速度,提高了监测效率。
58.具体而言,在所述监测模块对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时,监测模块将提取被监测数据的身份信息,并将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与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进行对比,
59.当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与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均不相同时,所述监测模块将对该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进行提取,以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60.当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中存在与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相同的待理赔数据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身份信息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合并至存储时长最短的待理赔数据内。
61.所述监测模块对待理赔数据进行监测时,先获取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并在全部的待理赔数据中进行身份对比,判断是否存在身份信息相同数据,当不存在身份信息相同的数据时,监测模块直接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当存在身份信息相同的数据时,监测模块将身份信息相同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合并进储存时长最短的数据内,保障了其他储存时长较长且没有新数据产生的待理赔数据优先处理,进一步减少了所述待赔库中的储存时长过长的待理赔数据,提高了优先审核数据显示的合理性。
62.具体而言,所述监测模块内部设有理赔药品的标准药品等级,包括,第一药品等级、第二药品等级、第三药品等级,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与该待理赔数据的身份信息均不相同时,监测模块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各药品信息,并与监测模块内部设置的标准药品等级进行对照,判定该待理赔数据内各药品的药品等级,
63.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不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所述监测模块将控制所述提取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进行提取,并存储至所述待审核数据库中;
64.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部分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计算符合标准药品等级药品量占该待理赔数据的总药品量的比例,以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65.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全部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所述监测模块将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各药品等级的药品量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66.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理赔药品的第一药品等级、第二药品等级和第三药品等级,监测模块获取待理赔数据的药品信息,当判定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不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监测模块判定该数据需要进行重复审核,所述提取模块将该待理
赔数据进行提取,并存储至所述待审核数据库中,减小了人工审核的工作量,进一步提高了理赔审核效率,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全部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对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在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部分符合标准药品等级时,根据各等级药品的比例做进一步判定,保障了对待理赔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67.具体而言,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第一等级评分参数k1、第二等级评分参数k2、第三等级评分参数k3,其中,k1<k2<k3,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全部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监测模块分别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第一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1、第二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2、第三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3,监测模块并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评分n,n=(q1
×
k1)+(q2
×
k2)+(q3
×
k3)。
68.通过在所述监测模块内设置有各药品等级的等级评分参数,监测模块获取待理赔数据中各药品的比例,并通过各药品等级的等级评分参数对该待理赔数据的评分进行计算,可以充分体现各类药品等级的重要度,使计算的待理赔数据的评分能够体现出该待理赔数据的重要度,减少了人工审核判断的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工作效率。
69.具体而言,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最小评分比例qz,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部分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中时,监测模块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总药品量ha与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的符合药品量hf,监测模块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总药品量ha与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的符合药品量hf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比例qs,qs=hf/ha,监测模块将符合药品比例qs与最小评分比例qz进行对比,
70.当qs≥qz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理赔药品比例到达最小评分比例,监控模块将以该待理赔数据的各符合药品信息生产一组新待理赔数据,监控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替换为新待理赔数据,并将新待理赔数据判定为药品信息中的各药品全部在标准药品等级的三个等级的待理赔数据,所述监测模块对新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71.当qs<qz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理赔药品比例未到达最小评分比例,监测模块将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判定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72.所述监测模块内设置有最小评分比例,监测模块获取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并将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与最小评分比例进行对比,当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达到最小评分比例时,将该待理赔数据中符合药品等级药品进行提取并进行评分,在符合药品等级药品比例未达到最小评分比例时,将监测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进行判断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根据数据产生时长对未达到最小评分比例进行判定,进一步保证了数据产生时长较长的数据能够被处理,降低了理赔审核周期。
73.具体而言,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第一预设处理时长t1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t2,t1<t2,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理赔药品比例未到达最小评分比例,监测模块将获取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ts,监测模块将数据产生时长ts与第一预设处理时长t1、第二预设处理时长t2分别进行对比,
74.当ts<t1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低于第一预设处理时长,监测模块不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75.当t1≤ts≤t2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在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之间,监测模块将对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进行判定,以
确定是否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76.当ts>t2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监测模块将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对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各等级评分参数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77.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对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进行判定,当低于第一预设处理时长时不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不对数据产生时长较短的数据进行评分处理,可以保留对需要处理数据的处理量,在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时,表示数据产生时间较久,将对该数据进行评分,进一步减少了理赔审核周期。
78.具体而言,所述监测模块内设有低比例评分药品量hp,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在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之间时,监测模块将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hf与低比例评分药品量hp进行对比,
79.当hf<hp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低于低比例评分药品量,监测模块不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
80.当hf≥hp时,所述监测模块判定该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达到低比例评分药品量标准,监测模块将按照数据产生时长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的待处理数据评分标准对该待处理数据进行评分。
81.当待处理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在第一预设处理时长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之间时,对待理赔数据的符合药品量进行判定,以确定是否对该数据进行评分,根据待理赔数据的药品量进行确定评分,保障了药品量较大的数据优先进行评分,缩短了符合药品等级药品量较大的数据的审核处理的时间周期。
82.具体而言,当所述监测模块判定监测的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高于第二预设处理时长时,监测模块将第一等级评分参数调整为k1’、第二等级评分参数调整为k2’、第三等级评分参数调整为k3’,其中,k1’=k1
×
(ts/t1),k2’=k2
×
(ts/t1),k3’=k3
×
(ts/t1),监测模块将对该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监测模块将计算该待理赔数据中各等级的药品占总药品量的比例,其中,第一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4、第二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5、第三药品等级的药品量比例q6,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评分n’,n’=(q3
×
k1’)+(q4
×
k2’)+(q5
×
k3’)。
83.在对药品信息部分符合标准药品等级的待理赔数据进行评分时,根据该待理赔数据的数据产生时长对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等级评分参数进行计算该待理赔数据的评分,使对待理赔数据评分结合数据产生时长,进一步降低了待理赔数据的审核周期,提高了审核效率。
84.具体而言,在所述监测模块对所述待赔库中各待理赔数据完成评分时,所述提取模块将按照各待理赔数据评分从大到小的顺序对各待理赔数据进行提取,并在所述操作模块上显示各待理赔数据的评分,所述提取模块按照操作模块的操作,对提取的各待理赔数据进行存储。
85.在对全部数据完成判定评分时,将按照评分由大到小的顺序在操作端显示,并显示各待理赔数据评分,能够准确有效为审核工作提供参考,减少理赔审核时间,进一步提高了理赔审核效率。
86.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
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做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87.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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