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0062509发布日期:2022-05-17 23:59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设备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产业互联网及数字经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设备。


背景技术:

2.为了更好地促进数字化资产的流动,让既有的数字化资产在市场上得到更为有效的配置,需要在技术上能够更好地支持数字化资产在立体网络上流转。数字化资产的流转需要在技术上解决几个核心问题,一是谁持有的数字化资产归谁支配,即数字化资产的持有主体才能够发起数字化资产的流转;二是数字化资产的真实性、唯一性。如何利用区块链、加解密技术来支持数字化资产的流转,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设备,以解决通过区块链技术保障数字化资产流转的可靠性,同时保障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真实性和唯一性的问题。
4.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包括:
5.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
6.区块链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
7.应用层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
8.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包括:
9.获取流转请求单元,用于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
10.完成流转记账单元,用于区块链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
11.完成资产流转单元,用于应用层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
12.一种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
13.上述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设备,通过限定只有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才可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并保持应用层网络的同步记账,以区块链网络支持数字化资产的流转,可有效保障数字化资产流转的可靠性,同时保障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
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的流程图;
16.图2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的另一流程图;
17.图3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的示意框图;
18.图4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0.本技术提供的一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提供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该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21.s10.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
22.其中,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是数字化资产的持有人。也即于本实施例中,只有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才可发起对于数字化资产的流转请求,体现谁持有,谁支配的原则。
23.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数字化资产是法律主体的资产在网络空间进行孪生或映射为以电子凭证为载体、以数字化表征的、被商业主体所共同认知的资产。
24.本实施例提供的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中的数字化资产,在货物数字化场景下,可以是数字化仓单、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等数字化资产,亦可以是将货物自身数字化为以电子凭证为载体的数字化货物;在应收账款数字化的场景下,可以是数字化票据,亦可以是将应收账款自身数字化为以电子凭证为载体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在信用数字化的场景下,可以是将有条件付款(兑付、交付)承诺数字化为以电子凭证为载体的数字化信用,亦可以是将无条件付款(兑付、交付)承诺数字化为以电子凭证为载体的数字化信用。
25.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信息、电子签名数据、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信息数据、受让主体信息数据、流转事由数据等。
26.本技术提出的数字化资产的流转是以区块链技术作为支撑的,区块链网络的验证、记账完成,是数字化资产实现流转的必要条件,技术上将区块链网络的验证与记账融入流转过程中。
27.s20.区块链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
28.s30.应用层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
29.具体地,步骤s20至s30中,应用层网络的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的基础是区块链网络执行数字化资产记账成功,且参与应用层网络数字化资产记账的主体控制端包括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包括原持有主体(转让人)和新的持有主体(受让人))、数字化资产之数字化主体控制端以及其它与数字化资产流转相关的主体控制端。区块链网络、应用层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数字化资产的流转完成。
30.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包括原持有主体(转让人)和新的持有主体(受让
人)),是所流转数字化资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其主体控制端必须参与数字化资产流转的记账。
31.数字化主体是资产数字化的主体,是某一数字化资产的发行与兑付方,由其完成现实资产在立体网络的孪生或映射,对持有数字化资产的主体包括因受让而持有数字化资产的主体承担现实资产的保管、兑付、交付等义务。因此,数字化主体控制端必须参与数字化资产的流转记账。
32.其它与数字化资产流转相关的主体控制端,数字化资产流转的前手、该数字化资产流转利益相关或利害相关的主体控制端,如数字化货物流转的货物保险人等。
33.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发起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之前,还包括:
34.构建由每一主体的主体控制端构成的应用层网络及每一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区块链节点构成的区块链网络组成的立体网络,数字化资产流转在立体网络上进行。
35.数字化资产转让方、数字化资产受让方、资产数字化主体、与数字化资产转让相关的主体控制端构成数字化资产流转的应用层网络,前述主体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区块链节点构成区块链网络。数字化资产的流转,在立体网络上进行。
36.具体地,本实施例所涉及的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设备是通过立体网络的支持来实现布署的。该立体网络是由区块链网络与应用层网络共同构成的网络环境。其中,应用层网络各主体控制端可以全部采用点对点对等的分布式布署方式,也可以全部采用中心化布署方式,还可以部分采用点对点对等的分布式布署与部分采用中心化布署的混合布署方式。区块链网络上的区块链节点采用绝对点对点对等的分布式布署。
37.整个商业社会或者一个产业链生态中的主体,通过其主体控制端、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区块链节点参与立体网络。以主体经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技术节点进行绑定,将技术上的节点与主体现实的法律身份建立严格的对应关系,实现节点或控制端的实名。
38.应用层网络上的每一主体通过持有主体控制端参与立体网络。当主体以中心化部署方式参与应用层网络时,该主体对应的主体控制端设计为客户端,该主体是该中心化平台的客户;当主体以分布式部署方式参与应用层网络时,该主体对应的主体控制端设计为独立的服务端,该服务端通过p2p通信与应用层网络的其它服务端进行交互。
39.每一主体参与立体网络,可以独立持有区块链节点,该应用层网络上的主体控制端通过该区块链节点实现应用层网络与区块链网络的交互;某一主体也可以授权其它主体持有的区块链节点参与区块链事务,该应用层网络上的主体控制端通过被授权节点对应的主体控制端实现应用层网络与区块链网络的交互。当主体独立持有区块链节点时,该区块链节点被该主体拥有或控制。每一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至少一个区块链节点参与区块链网络事务。
40.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发起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之后,还包括:
41.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锁定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
42.具体地,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将与本次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相关的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在应用层网络中进行技术锁定,在流转期间,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无法对锁
定的数字化资产执行另外的流转操作。
43.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包括:
44.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通过其拥有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进行签名,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
45.具体地,确保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才能够支配或处分自己持有的数字化资产;另外区块链网络依据其电子签名来做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的来源验证才有基础。
46.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包括:
47.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通过其拥有的由立体网络内置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进行签名,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
48.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进行签名,确保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才能够支配或处分自己持有的数字化资产;另外区块链网络依据其电子签名来做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的来源验证才有基础。由于是由立体网络内置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进行签名,可以支持数字化资产的自动流转。
49.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之后,还包括:
50.区块链网络对所接收的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的来源方进行验证。
51.具体地,本实施例通过对电子签名进行验签,以确保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来源为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确保只有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才能够执行数字化资产流转,其它主体都不能够实现这一功能。当区块链网络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的验签成功信息,区块链网络才可继续执行后续步骤。
52.若电子签名验签失败,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的来源方不是数字化持有主体,则区块链网络拒绝执行后续步骤。
53.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在步骤s30之前,即在区块链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之前,还包括:
54.s301.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包括数字化主体节点。
55.具体地,于本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可根据通信协议,根据每一数字化资产的流转,按照利益相关或利害相关的原则采用动态配置验证节点算法,获取并配置本数字化资产流转的验证节点,包括资产数字化的主体、数字化资产的转让方、数字化资产的受让方、与数字化资产流转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或利益相关主体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节点。确保受让人受让的是真实、唯一的数字化资产。
56.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步骤s30之前,即在区块链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之前,还包括:
57.s302.区块链网络上的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执行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
58.具体地,只有区块链网络上获得每一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的验证结果,且验证结果一致,区块链网络验证成功。否则区块链网络验证失败。
59.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区块链网络上的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对所述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进行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之后,还包括:
60.s303.区块链网络验证失败,区块链网络将验证失败的信息反馈至应用层网络,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解除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锁定,中止数字化资产的流转。
61.区块链网络验证失败,包括未能够获得每一个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的验证结果,或者验证结果不一致。
62.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区块链网络上的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对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进行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之后,还包括:
63.s304.区块链网络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的验证成功信息,触发区块链网络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
64.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触发区块链网络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之后,还包括:
65.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触发区块链网络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验证之后,还包括:
66.s3041.区块链网络流转记账失败,区块链网络将记账失败的信息反馈至应用层网络,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解除所述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锁定,中止所述数字化资产的流转。
67.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触发区块链网络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之后,还包括:
68.s3042.区块链网络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的记账成功信息,将所述记账成功信息发送至所述应用层网络,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解除所述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锁定。
69.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在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解除所述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锁定之后,还包括:
70.s30421.触发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及相关主体控制端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在应用层网络的记账。
71.区块链网络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的记账成功信息,将所述记账成功信息发送至所述应用层网络,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解除所述待流转的数字化资产的锁定后,自动触发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及相关主体控制端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在应用层网络的记账。相关主体控制端可包括数字化资产转让方、数字化资产受让方以及资产数字化主体等。
72.在本技术提供的另一具体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是基于立体网络的联盟通信协议来实现的。
73.具体地,本技术涉及的立体网络中的节点之间的通信由联盟通信协议来支持。联盟通信协议是指立体网络参与主体间为实现数字化资产的流转,由所有主体或节点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约定。立体网络中的节点,按联盟通信协议的规则进行交互。联盟通信协议的规则包括立体网络的构建及布署方式,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身份及其它参与数字化资产流转的主体身份的确立、实现流转环节的数据来源验证、区块链的流转验证节点、区块链的记账等。
74.本技术中动态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验证节点等实现数字化资产流转的多个步骤
是基于联盟通信协议来实现的;另一方面本技术所有的技术实现也都是基于联盟通信协议,依据联盟通信协议的约定完成的。
75.本实施例提供的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从技术上保障只有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方可执行数字化资产的流转,并将区块链的验证与记账融入数字化资产的流转过程中,可有效保障数字化资产受让人受让的数字化资产是真实、唯一的。
76.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77.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该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与上述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一一对应。如图3所示,该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的各功能模块详细说明如下:
78.获取流转请求单元10,用于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获取数字化资产流转请求,所述数字化资产持有主体控制端将数字化资产流转数据包提交到区块链网络;
79.完成流转记账单元20,用于所述区块链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
80.完成资产流转单元30,用于应用层网络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记账,完成数字化资产流转。
81.关于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对于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上述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中的各个模块可全部或部分通过软件、硬件及其组合来实现。上述各模块可以硬件形式内嵌于或独立于设备中的处理器中,也可以以软件形式存储于设备中的存储器中,以便于处理器调用执行以上各个模块对应的操作。
82.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设备,该设备可以是服务器,其内部结构图可以如图4所示。该设备包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的处理器、存储器、网络接口和数据库。其中,该设备的处理器用于提供计算和控制能力。该设备的存储器包括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内存储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存储有操作系统、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该内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程序的运行提供环境。该设备的数据库用于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相关的数据。该设备的网络接口用于与外部的终端通过网络连接通信。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一种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
83.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例如图1所示s10至步骤s30。或者,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3所示模块10至模块30的功能。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84.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数字化资产流转方法,例如图1所示s10至步骤s30。或者,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系统实施例中数字化资产流转系统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3所示模块10至模块30的功能。为避免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85.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
请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它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或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者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以多种形式可得,诸如静态ram(sram)、动态ram(dram)、同步dram(sdram)、双数据率sdram(ddrsdram)、增强型sdram(esdram)、同步链路(synchlink)dram(sldram)、存储器总线(rambus)直接ram(rdram)、直接存储器总线动态ram(drdram)、以及存储器总线动态ram(rdram)等。
86.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系统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
87.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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