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30949038发布日期:2022-07-30 06:36阅读:1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智慧交通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等已成为是人们最平常、最便捷的出行方式。然而,人们在出行时难免会遇到随身携带物品丢失的情况。目前,大多数人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询问管理人员、张贴启示或报警,但是这些方法费时、费力、效率低。如果失主不及时联系当地的公交线上服务平台或者该公交乘务人员没有及时发现丢失的物品时,可能会被他人捡走,导致遗失的物品无法找回。
3.乘客在发现物品丢失时,能第一时间就精准定位丢失物品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并且发起搜寻,是物品能否被找回的关键。
4.另外,失物被他人拾取到后,上交上报的过程对失物是否能完整的找回也很重要。对于一些价值不大的物品来说,有的乘客拾取到后,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拿走后随手丢掉了。而对一些相对来说比较贵重的物品,乘客拾取到后,交给司机,司机再上交给线路运营管理者,最终失主向线路运营管理者领取失物。但在这个过程中,乘客如何证明拾取物品的初始状态,司机和线路运营管理者如何保证失物初始状态的完整性,以及转交过程的操作便捷性和可回溯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5.随着互联网无现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在搭乘公交车、地铁时,选择使用交通出行平台的乘车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乘车。目前所使用的乘车二维码,仅仅只是一个交通费用支付工具,并不具有任何其他的服务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将乘车二维码与失物招领平台进行了整合,使用场景高度契合,关联度高,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进行精准信息推送,提高失物寻回的及时性,大量减少人工干预处理的工作量。
7.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包括:
8.步骤s1、乘客通过在乘车二维码平台注册获取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上刷码乘车时,与所述车载扫码设备连接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的乘车记录,所述乘车记录包括刷码记录、乘车时间、车辆班次信息、司乘人员信息;
9.步骤s2、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后,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在所述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寻物启示;
10.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
11.作为优选的,还包括:
12.司乘人员在上岗、离岗时,通过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进行刷码打卡,所述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
13.作为优选的,还包括:
14.步骤s3、司乘人员和乘客在拾取到遗失物品后,登录所述乘车二维码平台,并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的失物招领平台;
15.司乘人员和乘客拍摄遗失物品外观照片作为公开信息,上传遗失物品内部细节照片作为不公开信息,将所述遗失物品外观照片和所述遗失物品内部细节照片上传至失物招领平台,发布失物招领启示。
16.作为优选的,所述步骤s2中,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后,还包括:
17.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寻物启示或所述失物招领启示,向对应车辆上的车载ip智能广播设备发送智能语音寻物启示或智能语音失物招领启示;
18.乘车二维码平台向乘车记录中车辆班次信息相同的所有乘客推送所述寻物启示、所述失物招领启示。
19.作为优选的,所述步骤s2中,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后,还包括:
20.获取失物招领平台中的失物招领启示,并查看遗失物品当前持有人,通过乘车二维码平台联系遗失物品当前持有人。
21.作为优选的,还包括:
22.乘客或司乘人员在需要将所拾取的遗失物品进行转交时,移交方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找到遗失物品对应的失物招领启示,点击遗失物品移交后,扫描接收方的乘车二维码;
23.接收方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接收到乘车二维码平台发送的物品移交请求,基于失物招领启示校验遗失物品后,确认接收所述遗失物品。
24.作为优选的,还包括:
25.物品持有人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找到对应的失物招领启示,并打开物品归还二维码;
26.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扫描所述物品归还二维码,领取失物;
27.乘车二维码平台向首次拾取到遗失物品的乘客或司乘人员发送感谢信息。
28.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系统,包括:
29.乘车记录模块,乘客通过在乘车二维码平台注册获取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上刷码乘车时,与所述车载扫码设备连接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的乘车记录,所述乘车记录包括刷码记录、乘车时间、车辆班次信息、司乘人员信息;
30.失物招领模块,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后,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在所述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寻物启示;
31.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
32.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如本发明第一方面
实施例所述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的步骤。
33.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发明第一方面实施例所述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的步骤。
34.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将乘车二维码与失物招领平台进行了整合,使用场景高度契合,关联度高,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将乘客、车辆班次、司乘人员、5g车载广播设备,通过乘车二维码、车载扫码设备进行了关联,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进行精准信息推送,提高失物寻回的及时性,大量减少人工干预处理的工作量。用了物品扫码转交和领取的机制,保证了物品被拾取到后,在转交和领取过程中,保持物品的初始状态完整性,避免在转交过程中出现物品部分缺失的情况。整个失物寻回过程形成闭环,可跟踪,可回溯。
附图说明
3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6.图1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流程框图;
37.图2为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实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8.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9.本技术实施例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
40.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本技术的描述中,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部件或单元的系统、产品或设备没有限定于已列出的部件或单元,而是可选地还包括没有列出的部件或单元,或可选地还包括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部件或单元。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1.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42.现阶段在公共交通中,互联网失物寻回服务平台的失物找回几率非常低,究其原
因一是时效问题,二是需要靠人来上传信息,三是过程回溯困难。乘客丢失物品后,通常是很长时间之后才发觉。此时,乘客早已离开公共交通工具,移动了相当长的距离,再想要回忆起物品丢失的经过和细节是非常困难的。
43.随着互联网无现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们在搭乘公交车、地铁时,选择使用交通出行平台的乘车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乘车。目前所使用的乘车二维码,仅仅只是一个交通费用支付工具,并不具有任何其他的服务功能。
44.因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将乘车二维码与失物招领平台进行了整合,使用场景高度契合,关联度高,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进行精准信息推送,提高失物寻回的及时性,大量减少人工干预处理的工作量。以下将通过多个实施例进行展开说明和介绍。
45.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包括:
46.步骤s1、乘客通过在乘车二维码平台注册获取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上刷码乘车时,与所述车载扫码设备连接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的乘车记录,所述乘车记录包括刷码记录、乘车时间、车辆班次信息、司乘人员信息;
47.在本实施例中,车辆上均安装有车载扫码设备,且每个车载扫码设备对应绑定一辆公交车辆,车载扫码设备与后端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连接,乘客可通过实名认证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进行注册,获取乘客个人的乘车二维码,以通过该乘车二维码在车载扫码设备上进行刷码乘车;具体的,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获取个人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载扫码设备上进行刷码上车。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信息、刷码记录、车载扫码设备、车辆班次信息、乘客时间、5g车载ip智能广播设备、司乘人员信息。
48.在本实施例中,司乘人员在上岗、离岗时,通过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进行刷码打卡,所述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司乘人员可以通过在乘客二维码平台上进行认证获取司乘人员专用二维码。
49.本实施例,将乘车二维码与失物招领平台进行了整合,使用场景高度契合,关联度高,功能入口清晰明了,方便乘客使用;将乘客、车辆班次、司乘人员、5g车载广播设备,通过乘车二维码、车载扫码设备进行了关联,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进行精准信息推送。
50.步骤s2、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后,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在所述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寻物启示;本实施例中,刷码记录、车辆班次和失物招领平台一一对应,对每个乘客,实现“一码一班次一平台”,即对每个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信息进行分组,每个车辆班次对应一个失物招领平台,乘客可以根据刷码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避免由于招领、寻物启事过多,造成乘客无法有效、快速的寻找所需的失物招领启示。乘客可以通过乘车二维码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也可以通过乘车记录中的其余信息进入。
51.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
52.在本实施例中,乘客在公交车辆上发现物品丢失,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找到乘车刷码记录。通过二维码乘车记录,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登记失物信息,并发布寻物启事。乘车二维码平台,根据乘车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载扫码设备,以及绑定的公交车辆和当值
司乘人员。乘车二维码平台向该公交车辆的5g车载ip智能广播设备发送智能语音寻物启事,向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司乘人员接收到失物搜寻任务后,检查车辆内部,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回复搜寻结果。乘车二维码平台向所有乘坐同班次公交车辆的乘客推送寻物启事,即向乘车记录中车辆班次信息相同的所有乘客推送所述寻物启事。
53.本实施例中,采用了基于5g移动网络的车载ip广播设备,能够方便、及时的在指定车辆中进行语音广播,发动车辆中的乘客协助寻找物品,或提醒车辆中的乘客检查是否有物品丢失,提高物品寻回时效。
54.步骤s3、司乘人员和乘客在拾取到遗失物品后,登录所述乘车二维码平台,并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的失物招领平台;
55.司乘人员和乘客拍摄遗失物品外观照片作为公开信息,上传遗失物品内部细节照片作为不公开信息,作为认领佐证,将所述遗失物品外观照片和所述遗失物品内部细节照片上传至失物招领平台,发布失物招领启示。
56.乘车二维码平台,根据乘车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载扫码设备,以及绑定的公交车辆。乘车二维码平台向该公交车辆的5g车载ip智能广播设备发送智能语音失物招领启示,向乘车记录中车辆班次信息相同的所有乘客推送所述失物招领启示。
57.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司乘人员拾取到遗失物品后,扫描车载扫码设备上的识别二维码,进入到乘车二维码平台上的失物招领平台,拍摄物品外观作为公开信息,拍摄物品内部细节,不公开,作为认领佐证,上传到乘车二维码平台,发布失物招领启事。
58.本实施例中,采用了物品信息查看权限分离。物品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和认领佐证信息。所有乘坐相同班次的乘客和司乘人员,可以查看物品的公开信息。但只有持有或曾经持有过失物的人,才能够查看物品的认领佐证信息。避免所有信息公开后,无关人员进行冒领。
59.乘车二维码平台,根据车载扫码设备,找到绑定的公交车辆。乘车二维码平台向该公交车辆的5g车载ip智能广播设备发送智能语音失物招领启事。
60.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还包括:
61.乘客或司乘人员在需要将所拾取的遗失物品进行转交时,移交方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找到遗失物品对应的失物招领启示,点击遗失物品移交后,扫描接收方的乘车二维码;
62.乘车二维码平台,会给接收方生成一条物品转交请求,并推送给接收方;
63.接收方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接收到乘车二维码平台发送的物品移交请求,基于失物招领启示校验遗失物品后,确认接收所述遗失物品;其中,乘客或司乘人员在发布失物招领启事时,对物品拍摄至少2组照片:公开照片和详情图片(公开图片对所有人员开放查看权限,详情图片仅对持有或曾经持有该物品的人员开放查看权限);物品在移交过程中,由接收方根据详情图片,对物品的完整性进行查验;如果物品的完整性被破坏,则接收人员可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上传到平台;还可生成物品移交记录,提供移交历史查询功能,可对比回溯历史移交记录中的物品详情图片,即可查明物品在移交环节是否出了问题,以及快速定位出问题的环节。
64.丢失物品的乘客通过乘车二维码平台推送,或自主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找到二
维码扫码乘车记录,查看对应车辆班次上所有的失物招领启事。如果发现自己丢失的物品,可以查看物品当前持有人,并通过乘车二维码平台联系到该持有人。
65.物品持有人在乘车二维码平台上,找到对应的失物招领启示,并打开物品归还二维码;
66.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扫描所述物品归还二维码,领取失物;
67.乘车二维码平台向首次拾取到遗失物品的乘客或司乘人员发送感谢信息。
68.本实施例中,采用了物品扫码转交和领取的机制,保证了物品被拾取到后,在转交和领取过程中,保持物品的初始状态完整性,避免在转交过程中出现物品部分缺失的情况。整个失物寻回过程形成闭环,可跟踪,可回溯。
69.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系统,基于上述各实施例中的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包括:
70.乘车记录模块,乘客通过在乘车二维码平台注册获取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上刷码乘车时,与所述车载扫码设备连接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的乘车记录,所述乘车记录包括刷码记录、乘车时间、车辆班次信息、司乘人员信息;
71.失物招领模块,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后,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在所述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寻物启示;
72.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
73.基于相同的构思,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实体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该服务器可以包括:处理器(processor)810、通信接口(communications interface)820、存储器(memory)830和通信总线840,其中,处理器810,通信接口820,存储器830通过通信总线840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处理器810可以调用存储器830中的逻辑指令,以执行如上述各实施例所述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的步骤。例如包括:
74.步骤s1、乘客通过在乘车二维码平台注册获取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上刷码乘车时,与所述车载扫码设备连接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的乘车记录,所述乘车记录包括刷码记录、乘车时间、车辆班次信息、司乘人员信息;
75.步骤s2、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后,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在所述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寻物启示;
76.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
77.此外,上述的存储器830中的逻辑指令可以通过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78.基于相同的构思,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
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含至少一段代码,该至少一段代码可由主控设备执行,以控制主控设备用以实现如上述各实施例所述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的步骤。例如包括:
79.步骤s1、乘客通过在乘车二维码平台注册获取的乘车二维码在车辆上的车载扫码设备上刷码乘车时,与所述车载扫码设备连接的乘车二维码平台记录乘客的乘车记录,所述乘车记录包括刷码记录、乘车时间、车辆班次信息、司乘人员信息;
80.步骤s2、乘客登录乘车二维码平台后,基于乘车记录进入对应车辆班次的失物招领平台,在所述失物招领平台上发布寻物启示;
81.乘车二维码平台基于所述刷码记录找到对应的车辆班次信息和司乘人员信息,以向对应车辆和司乘人员发送失物搜寻任务。
82.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当该计算机程序被主控设备执行时,用以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
83.所述程序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存储在与处理器封装在一起的存储介质上,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存储在不与处理器封装在一起的存储器上。
84.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处理器,该处理器用以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上述处理器可以为芯片。
85.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乘车二维码的失物招领方法和系统,将乘车二维码与失物招领平台进行了整合,使用场景高度契合,关联度高,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将乘客、车辆班次、司乘人员、5g车载广播设备,通过乘车二维码、车载扫码设备进行了关联,使得乘客或司乘人员能够对与失物相关的人和车辆,进行精准信息推送,提高失物寻回的及时性,大量减少人工干预处理的工作量。用了物品扫码转交和领取的机制,保证了物品被拾取到后,在转交和领取过程中,保持物品的初始状态完整性,避免在转交过程中出现物品部分缺失的情况。整个失物寻回过程形成闭环,可跟踪,可回溯。
86.本发明的各实施方式可以任意进行组合,以实现不同的技术效果。
87.在上述实施例中,可以全部或部分地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其任意组合来实现。当使用软件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以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实现。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指令。在计算机上加载和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时,全部或部分地产生按照本技术所述的流程或功能。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或者从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向另一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传输,例如,所述计算机指令可以从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通过有线(例如同轴电缆、光纤、数字用户线)或无线(例如红外、无线、微波等)方式向另一个网站站点、计算机、服务器或数据中心进行传输。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计算机能够存取的任何可用介质或者是包含一个或多个可用介质集成的服务器、数据中心等数据存储设备。所述可用介质可以是磁性介质,(例如,软盘、硬盘、磁带)、光介质(例如,dvd)、或者半导体介质(例如固态硬盘solid statedisk)等。
88.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该流程可以由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该程序可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
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实施例的流程。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rom或随机存储记忆体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8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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