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涉及智能显示设备
技术领域:
:,尤其涉及一种显示设备及控件显示方法。
背景技术:
::2.伴随着显示设备普及程度提升,功能丰富多样,对特殊人群显示设备功能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尤其针对视力较弱人群,用户界面的显示和焦点的切换尤为重要。目前显示用户界面时仅仅将当前焦点元素文字加粗,添加简单的css(层叠样式表,cascadingstylesheets)属性font-size(字体大小)进行加粗,整体元素并没有进行放大,仅文字效果变化,根本无法对视力较弱人群产生多大辅助作用,用户体验差。技术实现要素:3.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设备及控件显示方法,在原有焦点元素效果的基础上,再次添加放大效果,形成动画过渡效果,使用户明确当前操作位置和显示的内容,更容易进行当前操作的下一步进行和处理,提升用户体验。4.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显示设备,包括:5.显示器;6.控制器,被配置为:7.响应于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显示用户界面,所述用户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控件,以及指示控件被选择的焦点,其中以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显示所述焦点所选择的控件,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8.如果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存在第一标识且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第二标识,将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所述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所述第一标识用于确定屏幕放大开关已开启,所述第二标识用于确定所述用户界面为放大类别界面;9.基于已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10.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器,采用以下方式执行确定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11.检测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是否存在焦点标识;12.如果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焦点标识,确定所述元素为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13.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二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14.如果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还存在第三标识,且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的权重之和小于第三标识对应样式的权重,焦点元素的样式不更改,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显示无变化,第三标识对应样式为焦点元素的样式。15.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三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16.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17.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非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移除第二标识;或者,18.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非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和第三标识,所述第三标识的权重大于所述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的权重之和。19.结合第一方面,在第四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20.响应于用户开启屏幕放大开关的指令,在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添加第一标识。21.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五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或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包括:22.将所述控件中的字体大小放大至预设倍数;和/或,23.将所述控件中的字体加粗至预设倍数;和/或,24.以预设比例放大所述控件中的图像;和/或,25.在预设位置变换所述控件中的原点;和/或,26.以预设动画效果显示所述控件中的字体或图像。27.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控件显示方法,包括:28.响应于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显示用户界面,所述用户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控件,以及指示控件被选择的焦点,其中以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显示所述焦点所选择的控件,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29.如果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存在第一标识且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第二标识,将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所述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所述第一标识用于确定屏幕放大开关已开启,所述第二标识用于确定所述用户界面为放大类别界面;30.基于已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31.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一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确定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的步骤包括:32.检测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是否存在焦点标识;33.如果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焦点标识,确定所述元素为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34.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35.如果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还存在第三标识,且所述第一标识和所述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的权重之和小于第三标识对应样式的权重,焦点元素的样式不更改,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显示无变化,第三标识对应样式为焦点元素的样式。36.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三种可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37.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38.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非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移除第二标识;或者,39.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非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和第三标识,所述第三标识的权重大于所述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的权重之和。40.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控件显示方法,所述方法适用于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至少包括显示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响应于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显示用户界面,所述用户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控件,以及指示控件被选择的焦点,其中以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显示所述焦点所选择的控件,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如果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存在第一标识且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第二标识,将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所述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所述第一标识用于确定屏幕放大开关已开启,所述第二标识用于确定所述用户界面为放大类别界面;基于已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本技术在原有焦点元素效果的基础上,再次添加放大效果,形成动画过渡效果,使用户明确当前操作位置和显示的内容,更容易进行当前操作的下一步进行和处理,提升用户体验。附图说明4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42.图1示出了根据一些实施例的显示设备与控制装置之间操作场景;43.图2示出了根据一些实施例的控制设备100的硬件配置框图;44.图3示出了根据一些实施例的显示设备200的硬件配置框图;45.图4示出了根据一些实施例的显示设备200中软件配置图;46.图5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流程图;47.图6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48.图7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49.图8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0.图9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开机导航界面的示意图;51.图10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障碍设置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2.图11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无障碍设置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3.图12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显示屏幕放大设置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4.图13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5.图14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6.图15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7.图16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户界面的示意图;58.图17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开机导航界面的示意图;59.图18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账户登录用户界面的示意图;60.图19为一可行性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节目指南用户界面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61.为使本技术的目的和实施方式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示例性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示例性实施方式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描述的示例性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62.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中对于术语的简要说明,仅是为了方便理解接下来描述的实施方式,而不是意图限定本技术的实施方式。除非另有说明,这些术语应当按照其普通和通常的含义理解。63.本技术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是用于区别类似或同类的对象或实体,而不必然意味着限定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除非另外注明。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用语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64.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但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组件的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所有组件,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组件。65.本技术实施方式提供的显示设备可以具有多种实施形式,例如,可以是电视、智能电视、激光投影设备、显示器(monitor)、电子白板(electronicbulletinboard)、电子桌面(electronictable)等。图1和图2为本技术的显示设备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66.图1为根据实施例中显示设备与控制装置之间操作场景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用户可通过智能设备300或控制装置100操作显示设备200。67.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装置100可以是遥控器,遥控器和显示设备的通信包括红外协议通信或蓝牙协议通信,及其他短距离通信方式,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来控制显示设备200。用户可以通过遥控器上按键、语音输入、控制面板输入等输入用户指令,来控制显示设备200。68.在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以使用智能设备300(如移动终端、平板电脑、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以控制显示设备200。例如,使用在智能设备上运行的应用程序控制显示设备200。69.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设备可以不使用上述的智能设备或控制设备接收指令,而是通过触摸或者手势等接收用户的控制。70.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设备200还可以采用除了控制装置100和智能设备300之外的方式进行控制,例如,可以通过显示设备200设备内部配置的获取语音指令的模块直接接收用户的语音指令控制,也可以通过显示设备200设备外部设置的语音控制设备来接收用户的语音指令控制。71.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设备200还与服务器400进行数据通信。可允许显示设备200通过局域网(lan)、无线局域网(wlan)和其他网络进行通信连接。服务器400可以向显示设备200提供各种内容和互动。服务器400可以是一个集群,也可以是多个集群,可以包括一类或多类服务器。72.图2示例性示出了根据示例性实施例中控制装置100的配置框图。如图2所示,控制装置100包括控制器110、通信接口130、用户输入/输出接口140、存储器、供电电源。控制装置100可接收用户的输入操作指令,且将操作指令转换为显示设备200可识别和响应的指令,起用用户与显示设备200之间交互中介作用。73.如图3,显示设备200包括调谐解调器210、通信器220、检测器230、外部装置接口240、控制器250、显示器260、音频输出接口270、存储器、供电电源、用户接口中的至少一种。74.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器包括处理器,视频处理器,音频处理器,图形处理器,ram,rom,用于输入/输出的第一接口至第n接口。75.显示器260包括用于呈现画面的显示屏组件,以及驱动图像显示的驱动组件,用于接收源自控制器输出的图像信号,进行显示视频内容、图像内容以及菜单操控界面的组件以及用户操控ui界面。76.显示器260可为液晶显示器、oled显示器、以及投影显示器,还可以为一种投影装置和投影屏幕。77.通信器220是用于根据各种通信协议类型与外部设备或服务器进行通信的组件。例如:通信器可以包括wifi模块,蓝牙模块,有线以太网模块等其他网络通信协议芯片或近场通信协议芯片,以及红外接收器中的至少一种。显示设备200可以通过通信器220与外部控制设备100或服务器400建立控制信号和数据信号的发送和接收。78.用户接口,可用于接收控制装置100(如:红外遥控器等)的控制信号。79.检测器230用于采集外部环境或与外部交互的信号。例如,检测器230包括光接收器,用于采集环境光线强度的传感器;或者,检测器230包括图像采集器,如摄像头,可以用于采集外部环境场景、用户的属性或用户交互手势,再或者,检测器230包括声音采集器,如麦克风等,用于接收外部声音。80.外部装置接口240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高清多媒体接口接口(hdmi)、模拟或数据高清分量输入接口(分量)、复合视频输入接口(cvbs)、usb输入接口(usb)、rgb端口等任一个或多个接口。也可以是上述多个接口形成的复合性的输入/输出接口。81.调谐解调器210通过有线或无线接收方式接收广播电视信号,以及从多个无线或有线广播电视信号中解调出音视频信号,如以及epg数据信号。82.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器250和调谐解调器210可以位于不同的分体设备中,即调谐解调器210也可在控制器250所在的主体设备的外置设备中,如外置机顶盒等。83.控制器250,通过存储在存储器上中各种软件控制程序,来控制显示设备的工作和响应用户的操作。控制器250控制显示设备200的整体操作。例如:响应于接收到用于选择在显示器260上显示ui对象的用户命令,控制器250便可以执行与由用户命令选择的对象有关的操作。84.在一些实施例中控制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视频处理器,音频处理器,图形处理器(graphicsprocessingunit,gpu),ramrandomaccessmemory,ram),rom(read-onlymemory,rom),用于输入/输出的第一接口至第n接口,通信总线(bus)等中的至少一种。85.用户可在显示器260上显示的图形用户界面(gui)输入用户命令,则用户输入接口通过图形用户界面(gui)接收用户输入命令。或者,用户可通过输入特定的声音或手势进行输入用户命令,则用户输入接口通过传感器识别出声音或手势,来接收用户输入命令。86.″用户界面″,是应用程序或操作系统与用户之间进行交互和信息交换的介质接口,它实现信息的内部形式与用户可以接受形式之间的转换。用户界面常用的表现形式是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userinterface,gui),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与计算机操作相关的用户界面。它可以是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中显示的一个图标、窗口、控件等界面元素,其中控件可以包括图标、按钮、菜单、选项卡、文本框、对话框、状态栏、导航栏、widget等可视的界面元素。87.如图4所示,将显示设备的系统分为三层,从上至下分别为应用层、中间件层和硬件层。88.应用层主要包含电视上的常用应用,以及应用框架(applicationframework),其中,常用应用主要是基于浏览器browser开发的应用,例如:html5apps;以及原生应用(nativeapps);89.应用框架(applicationframework)是一个完整的程序模型,具备标准应用软件所需的一切基本功能,例如:文件存取、资料交换...,以及这些功能的使用接口(工具栏、状态列、菜单、对话框)。90.原生应用(nativeapps)可以支持在线或离线,消息推送或本地资源访问。91.中间件层包括各种电视协议、多媒体协议以及系统组件等中间件。中间件可以使用系统软件所提供的基础服务(功能),衔接网络上应用系统的各个部分或不同的应用,能够达到资源共享、功能共享的目的。92.硬件层主要包括hal接口、硬件以及驱动,其中,hal接口为所有电视芯片对接的统一接口,具体逻辑由各个芯片来实现。驱动主要包含:音频驱动、显示驱动、蓝牙驱动、摄像头驱动、wifi驱动、usb驱动、hdmi驱动、传感器驱动(如指纹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等)、以及电源驱动等。93.为了满足对特殊人群,尤其针对视力较弱人群的显示功能需求,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设备200在显示用户界面时可以将当前焦点元素文字加粗添加css(层叠样式表,cascadingstylesheets)属性font-size(字体大小)进行加粗,但这种显示方式的整体元素并没有进行放大,仅文字效果变化,根本无法对视力较弱人群产生多大辅助作用,用户体验差。94.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设备,显示设备的结构及各部分的功能可以参阅上述实施例。此外,在上述实施例示出的显示设备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对显示设备的一些功能做进一步的完善,如图5所示,控制器执行以下步骤。95.步骤s501:接收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96.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以通过选中页面跳转控件的方式输入切换用户界面的指令。97.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可以在当前用户界面下按压控制装置的方向键输入移动焦点的指令。98.步骤s502:响应于用户输入的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显示所述用户界面。99.其中,所述用户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控件,所述用户界面还包括指示控件被选择的焦点。其中以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显示所述焦点所选择的控件,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100.需要说明的是,在检测到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后显示的用户界面中,焦点所在控件的显示使用显示设备内原本的选择器优先级方式来确定控件的显示样式,即浏览器通过优先级来判断哪些属性值(样式)与焦点元素最为相关,从而在焦点元素上应用这些属性值。101.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设备当前显示用户界面如图6所示,图6所示界面中包括第一展示区和第二展示区,第一展示区包括控件61-64,第二展示区包括控件65-66,其中,控件65-66为用户界面跳转控件,图6所示界面中还包括指示任一控件被选择的焦点67,当前焦点指示控件61被选择。用户通过控制装置将焦点67移动至控件65的位置并按压确定键,显示设备检测到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的指令后,响应于用户输入指令,控制显示器显示如图7所示的用户界面。在图7中,焦点72所在的控件71的显示框背景色由白色更改为灰色,即该用户界面中焦点所选择控件的原始样式为将显示框的背景色更改至灰色。102.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设备当前显示用户界面如图6所示,用户通过按压控制装置的方向键输入移动焦点的指令,显示设备检测到用户输入移动焦点的指令后,响应于用户输入指令,控制显示器显示如图8所示的用户界面。在图8中,控件61恢复成未被焦点选中的状态,即文字字体不加粗,显示框背景色为白色,而此时焦点67所选择的控件变为控件62,控件62中文字字体加粗,显示框背景色由白色更改为灰色,图像放大1.03,即该用户界面中焦点所选择控件的原始样式为将文字字体加粗,显示框的背景色更改至灰色,图像放大1.03。103.在一些实施例中,还需要确定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其中,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104.显示设备用户界面的焦点是通过组件库进行统一控制的,在vui组件库(一个基于vue的组件库)内,会对所有的元素进行获取和加工,并添加特殊的class(类、标识或选择器)名称。需要说明的是,在下文中标识与选择器表示相同含义。105.用户界面的显示主要是通过显示设备内置浏览器机制实现的。用户界面中包括至少一个控件,每个控件对应一个元素,只有被焦点选中的控件对应的元素称为焦点元素,即只有含有id选择器″#focus″,也称焦点标识,的元素为焦点元素,并且在vui组件库的内部逻辑中,永远保持一个焦点元素,即在一个用户界面中焦点元素有且只有一个。106.在vui组件库内可以获取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dom,documentobjectmodel),从文档对象模型可以获取到当前元素的class名称。如果当前元素是焦点元素,在该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焦点标识。因此,在一些实施例中,确定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的步骤,包括:107.遍历用户界面的元素,检测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是否存在焦点标识;108.如果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不存在焦点标识,确定所述元素为所述用户界面的非焦点元素;继续检测下一个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是否存在焦点标识。109.如果用户界面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焦点标识,确定所述元素为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停止检测下一个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是否存在焦点标识。110.步骤s503:检测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是否存在第一标识,所述第一标识用于确定屏幕放大开关已开启;111.屏幕放大开关可由用户决定开启和关闭。112.响应于用户开启屏幕放大开关的指令,在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添加第一标识。113.响应于用户关闭屏幕放大开关的指令,在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移除第一标识。114.用户首次购买显示设备后,首次开机后会进入开机导航界面,通过开机导航界面可以设置用户使用的区域、网络、用户协议等重要数据节点,若此处无法明确了解选中的数据,会影响用户的后续使用体验。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在开机导航界面中可以选择是否开启屏幕放大开关。如图9所示的开机导航界面包括屏幕放大开关的开启控件91和屏幕放大开关的关闭控件92,以及指示任一控件被选择的焦点93。用户可选中开启控件91来开启屏幕放大开关,同时,在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添加第一标识。也可以选中关闭控件92来关闭屏幕放大开关,同时,在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移除第一标识。115.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非首次使用显示设备,可在设置界面中选择无障碍设置控件,进入无障碍设置界面,如图10所示。在图10所示的用户界面中包括屏幕放大开关控件101,当前用户界面中屏幕放大开关为关闭状态。用户可选中屏幕放大开关控件101以将屏幕放大开关状态更改为开启状态,还可再次选中屏幕放大开关控件101以将屏幕放大开关更改为关闭状态。116.本技术通过显示设备vui组件库对用户界面显示进行统一控制,通过vui内部函数设置屏幕放大效果的开启与关闭。函数内部主要对htmlbody元素(顶层元素)进行样式的处理和替换,使用document.body.classlist属性,即对顶层元素进行添加和删除class名称。当屏幕放大开关开启时,在顶层元素中添加第一标识,例如:第一标识为v-zoom‑‑scale;当屏幕放大开关关闭时,在顶层元素中移除第一标识。具体表现在:打开屏幕放大开关时,document.body.classlist.add(′v-zoom‑‑scale′),关闭屏幕放大开关时,document.body.classlist.remove(′v-zoom‑‑scale′)。117.其中,v-zoom-scale是根数据,所有的算法均是基于v-zoom-scale对应样式属性生效情况下,放大样式才会生效。相当于只有最外层(顶层元素)存在v-zoom-scale样式属性时,基于v-zoom-scale的css(层叠样式表,cascadingstylesheets)才能生效。118.如果检测到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不存在第一标识,则不执行焦点所在控件显示的相关操作,即焦点所选中的控件无变化。119.如果检测到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存在第一标识,执行步骤s504:检测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是否存在第二标识,所述第二标识用于确定所述用户界面属于放大类别;120.本技术一些实施例中,整体用户界面模块可以使用开源vue进行开发,各模块(用户界面)均进行模块化开发,使得每个模块均有自己的目录文件及根元素文件。进入对应模块文件下,在模块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class属性,即第二标识,例如:第二标识为′v-zoom‑‑in′,此属性与屏幕放大开关功能(第一标识)相配合,使上焦点的元素放大样式生效,使焦点所选择的控件得以产生突出放大效果。当前模块下所有焦点元素均会呈现出放大样式对应的效果,并且不影响其他未设置css样式的元素,使逻辑充分达到解耦标准。121.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用户开启屏幕放大开关,在所有模块(用户界面)下,所有模块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二标识,所有模块下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均可被放大。122.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用户开启屏幕放大开关,在特定模块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二标识,该特定模块由显示设备的生产商或运营商指定,在这些特定的模块(用户界面)下,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均可被放大。其中,特定的模块包括开机导航界面、电子节目指南界面和账户输入界面等。123.在一些实施例中,当用户开启屏幕放大开关,在特定模块的特定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二标识,该特定模块和特定元素由显示设备的生产商或运营商指定,在这些特定的模块下,特定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均可被放大。124.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用户已开启屏幕放大开关的条件下,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用户可在屏幕放大设置的界面中选择在哪些用户界面中展示放大焦点所在控件效果。例如:在如图11所示的无障碍设置界面中,用户选中屏幕放大开关控件111后,显示屏幕放大设置用户界面,如图12所示。图12中包括开关控件121,全部选中控件122、开机导航界面控件123、账号登录界面控件124和电子节目指南界面控件125及指示控件被选择的焦点126。检测到用户控制开关控件121开启并选中全部选中控件122后,所有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二标识。如果检测到用户控制开关控件121开启并只选中开机导航界面控件123,只在开机导航界面的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二标识。125.在一些实施例中,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非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移除第二标识。用户可在屏幕放大设置的界面中选择在哪些用户界面中不展示放大焦点所在控件效果。在图12中,检测用户通过选中开机导航界面控件123以取消在开机导航界面展示放大焦点所在控件效果,在开机导航模块的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移除第二标识。126.如果检测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不存在第二标识,则不执行焦点所在控件显示的相关操作,即焦点所选中的控件无变化。127.如果检测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第二标识,执行步骤s505:将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中;128.需要说明的是,在步骤s505步骤之前,还包括通过优先级来判断哪些样式(属性值)与焦点元素最为相关,从而在焦点元素应用这些样式。判断样式与焦点元素最为相关的步骤为:129.计算不同样式对应的权重;其中,不同样式对应不同种类的选择器,不同种类的选择器对应不同的权重值,计算每个样式对应选择器的权重之和;130.选用权重之和最大的样式来显示焦点元素。131.其中,一个样式的优先级可以说是由四个部分相加(分量),可以认为是″个十百千″四位数的四个位数,具体包括:1)千位:如果声明在style的属性(内联样式)则该位得-分。这样的声明没有其他选择器,所以它的总分是1000。2)百位:选择器中包含id选择器,则该位得一分。3)十位:选择器中包含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或者伪类,则该位得一分。4)个位:选择器中包含元素、伪元素选择器,则该位得一分。132.例如:样式一为显示框的背景色为紫色,样式二为显示框的背景色为灰色。样式一对应一个十位选择器和两个个位选择器,样式二对应四个个位选择器。则样式一的权重a1=10×1+1×2=12;样式二的权重a2=1×4=4。样式一的权重a1大于样式二的权重a2,因此,选择样式一应用在焦点元素,即将焦点所选择的控件的背景色更改为紫色。133.为了将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样式应用在焦点元素上,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的权重设置较高位的权重,以使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样式的权重大于其他样式的权重。如果无特殊情况,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样式的权重默认最大。因此,判断样式与焦点元素最为相关的步骤可以省略,也同样可以选择执行,但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样式的权重默认最大的结果不会改变。134.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的权重为十位权重,将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设置十位权重的目的在于使得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样式的权重之和大于其他样式的权重,以使在焦点元素的样式中嵌入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将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设置十位权重的目的还在于在针对某一特殊用户界面或某一特殊焦点元素不需要使用放大样式时,可在其他样式中对应设置百位权重标识或更多个十位权重标识。135.在顶层元素中添加第一标识′v-zoom‑‑scale′后,通过css权重关系,来添加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属性,使用两个十位权重等级的算法,在顶层元素作用成功后,css层级嵌套逻辑生效,使对应的样式属性在焦点元素中生效,焦点元素的样式和所述放大样式形成嵌套样式,基于嵌套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13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包括一个或多个子样式,子样式包括文字字体放大,文字字体加粗、文字显示位置、图像放大和动画效果等。具体包括:将所述控件中的字体大小放大至预设倍数,将所述控件中的字体加粗至预设倍数,以预设比例放大所述控件中的图像,在预设位置变换所述控件中的原点,以及,以预设动画效果显示所述控件中的字体或图像。13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包括一个或多个子样式,子样式包括:文字字体放大,文字字体加粗、文字显示位置、图像放大和动画效果等。具体包括:将所述控件中的字体大小放大至预设倍数,将所述控件中的字体加粗至预设倍数,以预设比例放大所述控件中的图像,在预设位置变换所述控件中的原点,以及,以预设动画效果显示所述控件中的字体或图像。138.在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焦点元素的样式中的步骤包括:139.遍历放大样式和焦点元素样式的子样式;140.其中,子样式包括名称和所述名称对应的变量。例如:font-weight:bold(字体:加粗),字体是该子样式的名称,加粗是该子样式的变量。子样式的名称具体包括字体大小、图像变换等,子样式的变量还包括数值等。141.判断放大样式中的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的第一子样式的名称是否相同。142.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名称相同,判断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变量是否相同;143.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变量不相同,继续执行判断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的第二子样式的名称是否相同的步骤;144.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变量相同,判断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的第二子样式的变量是否为数值;145.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变量为数值,则将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合并成一个第一嵌套子样式,同时删除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第一嵌套子样式的名称为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名称,第一嵌套子样式的变量为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变量相乘后的数值。例如: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为font-size:130%(字体大小:130%);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为font-size:130%(字体大小:130%),则第一嵌套子样式为font-size:169%(字体大小:169%)。因焦点元素样式的第一子样式已删除,继续判断放大样式中第二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的第二子样式是否相同。146.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变量不为数值,删除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中的任意一个。147.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名称不同,继续判断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二子样式的名称是否相同;148.如果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所有子样式的名称不同,保留放大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继续判断放大样式中第二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第一子样式的名称是否相同;149.直至放大样式中所有子样式与焦点元素样式中所有子样式都比对完成,集合放大样式中所剩余的子样式、焦点元素样式中所剩余的子样式及嵌套子样式为嵌套样式,即已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150.例如:放大样式包括字体:加粗、字体大小:130%、图像放大:1.03;焦点元素样式包括:字体:加粗,显示框背景色:灰色,图像放大:1.03,则嵌入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为字体:加粗,显示框背景色:灰色,字体大小:169%、图像放大:1.06。151.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添加预设动画效果至放大样式中。预设动画效果包括逐渐放大、由左至右,飞入、浮入、劈裂等效果。152.步骤s506:基于已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153.在一些实施例中,在原本的用户界面的基础上再次显示基于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的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154.在一些实施例中,放大样式为图像放大:1.03,字体:加粗。在显示图7后显示图13所示的用户界面,其中,焦点72所在的控件71的字体加粗,宽高比例放大1.03倍。155.在一些实施例中,放大样式为图像放大:1.03,字体:加粗。在显示图8后显示图14所示的用户界面,其中,焦点67所在的控件62的宽高比例再次放大1.03倍,即相较于其他非焦点选中控件宽高比例放大1.06倍。156.在一些实施例中,放大样式为图像放大:1.03,动画效果为逐渐放大。在显示图8后显示图15所示的用户界面,其中,焦点67所在的控件62的宽高在第一预设时间时放大1.01倍,在第二预设时间时放大1.02倍,在第三预设时间时放大1.03倍,形成逐渐放大的动画效果。157.本技术没有使用任何js(javascript,一种编程语言)功能,完全使用样式权重方式进行放大效果的控制,不仅展示效果特别快,并且不影响其他元素渲染,也不会产生多余的js垃圾数据。158.本技术结合显示设备的情况,主要实现焦点元素放大功能,处理在重要交互场景中,需凸显选中元素的重要性,每次选中元素的确定都会影响后续流程的走向,将此类特殊场景整合为统一的功能点,通过统一的控制进行管理,可以后续定制化的修改和变化。比如,焦点放大效果放大比例,字体加粗倍数,均可进行配置化操作。159.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用户已开启屏幕放大开关的条件下,用户可在屏幕放大设置的界面中选择在哪些用户界面中不展示放大焦点所在控件效果。在所有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且无法移除。响应于用户将用户界面设置为非放大类别界面的指令,在所述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三标识,所述第三标识的权重大于所述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的权重之和。第三标识对应样式为焦点元素的样式,因此,第三标识对应的样式应用在焦点元素上,即在该用户界面中焦点所选择控件不展示放大效果。在图12中,检测用户选中开机导航界面控件123,取消在开机导航界面展示放大焦点所在控件效果,在开机导航界面的根路径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三标识。在开机导航界面原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应用在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上。160.在一些实施例中,在用户已开启屏幕放大开关的条件下,在所有用户界面的根路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且无法更改。在特定用户界面的特定控件对应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添加第三标识,所述第三标识的权重大于所述第一标识与第二标识的权重之和,第三标识对应样式为焦点元素的样式,以使特定模块下的特定元素对应的控件在被焦点选中时仍不被放大,该特定控件由显示设备的生产商或运营商指定。16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三标识对应样式可为其他放大样式。具体表现在:在第一用户界面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焦点元素可匹配到一种放大样式。在第二用户界面的元素中添加第二标识和第三标识,焦点元素可匹配到另一种放大样式,使得在屏幕放大开关开启是,不同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的放大样式不同。162.本技术实施例可以通过对不同模块或相同模块的不同元素加入不同标识,以便可以控制放大任意模块和任意模块元素的放大效果。163.在一些实施例中,响应于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确定所述用户界面的焦点元素,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如果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存在第一标识且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第二标识,将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所述焦点元素的样式,所述第一标识用于确定屏幕放大开关已开启,所述第二标识用于确定所述用户界面属于放大类别;基于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本技术实施例中,直接基于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显示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例如:在图6中,用户通过控制装置将焦点67移动至控件65的位置并按压确定键,显示设备检测到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的指令后,响应于用户输入指令,控制显示器显示如图16所示的用户界面。在图16中,焦点72所在的控件71的显示框背景色由白色更改为灰色,字体加粗,宽高比例放大1.03倍。164.在一些实施例中,用户在图9所示的开机导航界面中选中开启控件91后,显示如图17所示的开机导航界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显示框背景为灰色,放大样式为字体加粗,显示框的宽高放大1.03倍,字体放大130%。检测到用户输入移动焦点的指令,可直接显示如图17中效果2所示的界面。还可以先显示如图17的效果1所示的用户界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显示框背景为灰色。然后再显示如图17的效果2所示的用户界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显示框背景为灰色,放大样式为字体加粗,显示框的宽高放大1.03倍,字体放大130%。165.当开机导航设置到账号界面或账号登录界面时,用户可输入已有账户或进行重新创建账户,当操作数据界面和数据字母时,往往界面都是字号偏小的输入框,并未进行做任何渲染处理,使得用户输入过程,变得体验很差,往往用户就选择跳过此步骤。会导致显示设备功能无法完全体现出来,无法体验到显示设备的极致功能。针对以上问题,将输入框内文字也进行等比放大处理,当前输入的账号或密码均在放大效果下展示,使用户明确知道当前输入信息和内容,减少输入错误和异常情况出现。例如:账户登录用户界面如图18所示。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字体放大130%,放大样式为字体加粗,输入框的长度加长1.2倍,字体放大130%。检测到焦点移动至输入框中的控件时,可直接显示如图18中效果2所示的界面。还可以先显示如图18的效果1所示的用户界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字体放大130%,然后再显示如图18的效果2所示的用户界面,字体放大169%,字体加粗,输入框的长度加长1.2倍。166.epg(电子节目指南,electricalprogramguide)是用户使用频率很高的功能,主要为用户提供不同时段的节目数据,支持不同类型频道,最大可查看未来8天的节目信息。本技术实施例会对当前选中节目信息进行放大,使当前选中节目更明显,凸显当前节目内容,更容易使用户进行点击和观看,从而提升整体节目效果收视率。当用户进行节目选择时,更易于查找喜爱节目内容,提升用户体验。例如:电子节目指南用户界面如图19所示。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字体放大130%,显示框放大1.03倍,放大样式为字体加粗,显示框放大1.03倍,字体放大130%。检测到焦点移动至输入框中的控件时,可直接显示如图19中效果2所示的界面。还可以先显示如图18的效果1所示的用户界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字体放大130%,显示框放大1.03倍,然后再显示如图19的效果2所示的用户界面,焦点元素对应的样式为字体加粗,字体放大169%,显示框放大1.06倍。167.本技术会对每个选中元素进行放大,使用户更清晰了解选中元素内容,解决用户主动出错的概率和风险。对视力正常用户来说,提升用户体验,对特殊视弱人群,增加视觉角度大小,呈现效果更突出和明显,容易被特殊人群发现和观察,无需靠显示设备特别近来查看当前所选中内容,并可以保护用户视力能力。16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控件显示方法,所述方法适用于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至少包括显示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响应于用户输入切换用户界面或移动焦点的指令,显示用户界面,所述用户界面包括至少一个控件,以及指示控件被选择的焦点,其中以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显示所述焦点所选择的控件,所述焦点元素为所述焦点所选择控件对应的元素;如果所述用户界面的顶层元素中存在第一标识且所述焦点元素的文档对象模型中存在第二标识,将所述第一标识和第二标识对应的放大样式嵌入所述焦点元素的原始样式,所述第一标识用于确定屏幕放大开关已开启,所述第二标识用于确定所述用户界面为放大类别界面;基于已嵌入所述放大样式的焦点元素的样式显示所述焦点元素对应的控件。本技术在原有焦点元素效果的基础上,再次添加放大效果,形成动画过渡效果,使用户明确当前操作位置和显示的内容,更容易进行当前操作的下一步进行和处理,提升用户体验。16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170.为了方便解释,已经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进行了上述说明。但是,上述示例性的讨论不是意图穷尽或者将实施方式限定到上述公开的具体形式。根据上述的教导,可以得到多种修改和变形。上述实施方式的选择和描述是为了更好的解释原理及实际的应用,从而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的使用所述实施方式以及适于具体使用考虑的各种不同的变形的实施方式。当前第1页12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