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属于资产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智慧车站的资产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2.智慧车站就是在原有的数字化、智能化车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aiot、数字孪生等新一代技术,面向乘客提供全方位体验、面向维保提供智能运维数据支撑、面向站务提供全景管控、面向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实现更安全的运营、更智慧的服务,智慧车站的资产管理系统是以实物管理为特点,以计算机为操作平台,以“快捷”、“精准”和功能全面为优势的管理类系统。
3.现有技术存在以下问题:
4.1、现在的智慧车站资产管理系统对车站内物品取用监管不到位,无法在出现物品损坏的情况时快速定位责任人,且对实物监管不到位,不清楚物品或设备的损坏原因;
5.2、在出现断网或网络通讯状况不佳的情况时,易出现长时间加载的情况,无法及时处理信息,影响资产管理的效果;
6.3、在资产管理统计时,无法保证定时对资产进行确切统计,资产对比情况不明确,易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7.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智慧车站的资产管理系统,具有责任人定位快速精确、可临时处理数据和可定时汇总统计资产情况的特点。
8.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智慧车站的资产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大数据分析处理端、信息追踪终端、监测终端、管理操作终端、身份验证终端、离线记录模块和月度统计模块;
9.所述大数据分析处理端用于与其他终端及模块进行交互;
10.所述信息追踪终端安装于智慧车站内的设备上并与大数据分析处理端无线连接;
11.所述监测终端用于对设备现场动态监控并将设备信息传送至大数据分析处理端;
12.所述管理操作终端用于工作人员查看监测终端采集到的位置信息、故障信息;
13.所述身份验证终端用于对设备责任人进行验证和记录;
14.所述离线记录模块用于在无网络情况时对设备当前状态进行记录,并在恢复网络后进行云同步对设备进行监管;
15.所述月底统计模块用于在每个月一号与上个月一号的设备信息进行记录情况对比统计。
16.进一步的;所述身份验证终端包括面部识别模块、指纹识别模块和密码识别模块,识别模块分别采用面部、指纹和密码对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识别,并与数据存储模块中的人员数据进行对比。
17.进一步的;所述身份验证终端还包括数据对比模块和信息反馈模块,数据对比模
块用于将识别的信息与数据存储模块中的信息对比,信息反馈模块用于将对比的信息反馈给识别人员和大数据分析处理端的工作人员。
18.进一步的;所述身份验证终端还包括登记记录模块,登记记录模块用于对新入职的员工信息进行记录,并对离职员工的信息进行删除。
19.进一步的;所述离线记录模块包括数据输入模块、本地存储模块和数据同步模块,数据输入模块用于对设备信息进行输入并存储在本地存储模块中,在恢复网络后由数据同步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交互并更新设备信息。
20.进一步的;所述本地存储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的数据互通且同步更新。
21.进一步的;所述月度统计模块包括新增记录模块、遗失记录模块和损坏记录模块,新增记录模块用于对车站内新增的设备进行记录,遗失记录模块用于对遗失的设备进行记录,损坏记录模块用于对损坏的设备进行记录。
22.进一步的;所述月度统计模块还包括对比统计模块,对比统计模块用于将当前车站内设备的信息与上月进行对比,以便着重关注易损坏或遗失的设备。
2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24.1、本发明通过身份验证终端,采用不同的验证方式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确定,便于确定设备责任人,可及时进行追责处理,便于对设备的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和汇报,提高车站资产监管的质量。
25.2、本发明通过离线记录模块,可在无网络的状态对使用中的设备情况手动记录,防止设备情况无法确认,同时可在恢复网络后进行云同步,及时对设备信息进行更新。
26.3、本发明通过月度统计模块,可明确看出车站内资产的对比情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车站内设备的管理效果,保证资产管理的清晰度和明确性。
附图说明
27.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框图;
28.图2为本发明的身份验证终端框图;
29.图3为本发明的离线记录模块框图;
30.图4为本发明的月度统计模块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31.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2.实施例1
33.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以下技术方案:智慧车站的资产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大数据分析处理端、信息追踪终端、监测终端、管理操作终端、身份验证终端、离线记录模块和月度统计模块;
34.大数据分析处理端用于与其他终端及模块进行交互;
35.信息追踪终端安装于智慧车站内的设备上并与大数据分析处理端无线连接;
36.监测终端用于对设备现场动态监控并将设备信息传送至大数据分析处理端;
37.管理操作终端用于工作人员查看监测终端采集到的位置信息、故障信息;
38.身份验证终端用于对设备责任人进行验证和记录;
39.离线记录模块用于在无网络情况时对设备当前状态进行记录,并在恢复网络后进行云同步对设备进行监管;
40.月底统计模块用于在每个月一号与上个月一号的设备信息进行记录情况对比统计。
41.本发明进一步的,身份验证终端包括面部识别模块、指纹识别模块和密码识别模块,识别模块分别采用面部、指纹和密码对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识别,并与数据存储模块中的人员数据进行对比。
4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采用多种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识别,以便用于多种情况,防止工作人员腾不开手。
43.本发明进一步的,身份验证终端还包括数据对比模块和信息反馈模块,数据对比模块用于将识别的信息与数据存储模块中的信息对比,信息反馈模块用于将对比的信息反馈给识别人员和大数据分析处理端的工作人员。
44.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身份信息对比的同时将数据分别发送识别人员和工作人员,便于在识别失败后判断是否是已登记的识别人员。
45.本发明进一步的,身份验证终端还包括登记记录模块,登记记录模块用于对新入职的员工信息进行记录,并对离职员工的信息进行删除。
4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及时对员工信息进行更新,防止老员工损坏设备或新员工无法使用设备。
47.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员工通过登记记录模块记录指纹、面部和员工密码信息,然后在使用车站内的设备时,可选择不同方式进行认证,在认证成功后可进行使用,便于在设备损坏时确定责任人,在认证失败时,由大数据分析处理端的工作人员人工判断信息是否对等,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设备失窃或新员工能无法使用,提高设备监管效果。
48.实施例2
49.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本发明进一步的,离线记录模块包括数据输入模块、本地存储模块和数据同步模块,数据输入模块用于对设备信息进行输入并存储在本地存储模块中,在恢复网络后由数据同步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交互并更新设备信息。
50.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出现网络中断或波动的情况时,无法及时对使用中的设备情况进行记录,此时可通过数据输入模块手动对使用中且损伤或遗失的设备进行记录,并将数据存储在本地存储模块中,在网络通讯恢复后,通过网络使用数据同步模块将本地存储模块的信息数据覆盖在数据存储模块中,确保设备监管的质量。
51.本发明进一步的,本地存储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的数据互通且同步更新。
52.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确保数据的的一致性,防止出现数据偏差导致设备状况判断错误。
53.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在出现网络中断或波动的情况时,无法及时对使用中的设备情况进行记录,此时可通过数据输入模块手动对使用中且损伤或遗失的设备进行记录,并将数据存储在本地存储模块中,在网络通讯恢复后,通过网络使用数据同步模块将本地存
储模块的信息数据覆盖在数据存储模块中,确保设备监管的质量。
54.实施例3
55.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和实施例2的不同之处在于:本发明进一步的,月度统计模块包括新增记录模块、遗失记录模块和损坏记录模块,新增记录模块用于对车站内新增的设备进行记录,遗失记录模块用于对遗失的设备进行记录,损坏记录模块用于对损坏的设备进行记录。
56.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及时对车站的资产进行统计管理,便于确定资金流向,保证资产维护的效果。
57.本发明进一步的,月度统计模块还包括对比统计模块,对比统计模块用于将当前车站内设备的信息与上月进行对比,以便着重关注易损坏或遗失的设备。
58.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对比数据确定车站内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损耗情况,便于对车站的资产进行监管,提高资产管理的针对性。
59.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对比数据确定车站内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损耗情况,便于对车站的资产进行监管,提高资产管理的针对性。
60.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本发明通过登记记录模块记录员工的指纹、面部和员工密码信息,然后在使用车站内的设备时,可选择不同方式进行认证,在认证成功后可进行使用,便于在设备损坏时确定责任人,在认证失败时,由大数据分析处理端的工作人员人工判断信息是否对等,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设备失窃或新员工能无法使用,提高设备监管效果;
61.在出现网络中断或波动的情况时,无法及时对使用中的设备情况进行记录,此时可通过数据输入模块手动对使用中且损伤或遗失的设备进行记录,并将数据存储在本地存储模块中,在网络通讯恢复后,通过网络使用数据同步模块将本地存储模块的信息数据覆盖在数据存储模块中,确保设备监管的质量;
62.每个月对比设备数据确定车站内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损耗情况,便于对车站的资产进行监管,提高资产管理的针对性,便于确定资金流向,保证资产维护的效果。
63.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